• 图纸下载
  • 专业文献
  • 行业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杂文文章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达达文库
  • 文档下载
  • 音乐视听
  • 创业致富
  • 体裁范文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教育专区 > 正文

    “时事新闻”终成受法律保护的“作品”

    时间:2021-01-12 04:30:2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斯传

    2020年11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著作权法的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著作权法已施行30周年,此次修改是30年来最大幅度修改。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发生变化,对相关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十分必要。

    此次著作权法修改,摒弃了填平原则,也就是不再以权利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实际所得作为赔偿限额,而是规定了一系列的惩罚措施。既新增了500元的最低赔偿额,更将最高赔偿额从50万元提高到了500万元。此举大幅提高了侵权成本,有利于缓解长期以来著作权维权成本高、赔偿低的痛点。

    将网络短视频等“视听作品”以及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纳入著作权法保护范围,是本次修改一大亮点。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大修改,是将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时事新闻”,进一步压缩为“单纯事实消息”。换言之,新闻作品但凡不是仅有简单的时间、地点、事件等信息,就在著作权法保护范围内。时事新闻没有著作权,不受法律保护,从此成为历史。

    在过去,何谓“时事新闻”一直存在着界定困难。似乎只要跟时事相关,或者跟新闻相关,就成了不受法律保护的免费品。无论是最初的PC端新闻网站,还是后来的手机端新闻APP,很多都是直接转载传统媒体的新闻报道,既不征得许可,也不支付报酬。

    直接无偿搬运之外,还有人打着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幌子,对媒体的新闻作品进行改头换面的洗稿。类似行为本质上是对他人智力成果的一种掠夺,而且主观恶意满满。对新闻媒体来说,这显然是极不公平的。记者辛辛苦苦采写的稿件,别人随随便便就给免费拿走了。

    不公平的竞争,让某些网络新媒体,节省了一大笔内容生产成本,结果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很多传统媒体的深度报道不复存在,需要支付作者稿费的评论版面等也不得不大幅压缩。

    所谓“作品”包含三個基本特征:一是一定范围内的智力创作成果,二是有一定形式加以体现,三是必须具有独创性。时事新闻只要具有独创性,就属于智力成果,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时事新闻”终成受法律保护的“作品”,是对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立法进步。法律层面的具体明确,有利于打击免费搬运和洗稿等侵权行为,有利于新闻媒体和媒体作者维护自身权益,更有利于媒体竞争从“流量为王”重回“内容为王”。

    相关热词搜索: 法律保护 终成 时事新闻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