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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论文】老舍小说与胡同文化

    时间:2020-08-23 09:09:3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标题】?老舍小说与胡同文化 【作者】陈娇 【关键词】老舍小说文化心理胡同文化反思胡同文化延续 【指导老师】袁联波 【专业】汉语言文学 【正文】

     对于老舍的文化研究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就国内吴小美、魏韶华的《老舍的小说世界与东西文化》其中将老舍放在一个多世纪东西方文化的碰撞中来加以考察也由此成了老舍研究的一个总趋势;石兴泽的《老舍的文化心理的运行轨迹》具有其典型性,这篇著作代表的是一代知识分子在社会思潮与历史突变下的一种特殊心理走向。在国外,日本曾一度形成老舍文化研究热,原因就在于中日两国邻近存在许多相似之处,尤其是文人与下层市民大都具有宽博的人道主义精神与崇尚内省的东西方文化的特征。因此,研究者推崇的不仅是老舍的文学成就更敬重老舍的伟大人格。

     他的学历并不高,但他能在文学、文艺等诸多方面表现出卓越的成绩着实令人敬佩。老舍享有?“人民艺术家”的尊称,他由始至终都是以“伦理文化型作家”的身份奠定他在文坛上的地位,他的人格及对生活的态度是能足以充分体现这点的。

     谈及老舍与文化这个话题,涉及具体而详尽有关“胡同文化”的甚少,尤其从居住方式来谈的为数不多。胡同、胡同文化牵系老舍毕生的历程,他生在这儿与老百姓的生活贴近,作品中的地点多数选择于此,这是作家的根脉,若没有胡同这个地理舞台老舍作品中的人物难以扮演出如此深刻的形象来。

     一、架起文化的桥梁

     舒乙先生用了5句话来概括了老舍的特质:“北京人;满族人;穷人;十年在国外;生在1899年,去世于1966年。”[1]特殊的生命经历,特殊的生存年限,造就了一位对人世间真、善、美有着执著追求的伦理文化型作家,由此在他身上体现的是十足的满族文化气质(这是与他有着血缘联系的命脉,且是老舍文学的根)、浓郁的汉儒文化(北京城作为历朝古都其汉文化的底蕴深厚,他生活在此较大程度上受到这种文化的熏陶)及西方文化(在国外生活10年,对英美人的拜金主义和种族歧视他深恶痛绝,但又十分赞赏英国人的现代国民意识和国家观念)。他是由自我的满旗文化到大一统的中华汉文化再到西方文化,从而使他的文化底蕴也变得更加丰厚、沉实。恰恰因这些文化机缘与文化积淀,成就了他作为中国新文学史上一位具有跨文化精神的现代作家这样一种身份。总之,他不同于一般作家,他骨子里的文化底蕴并非单层面的而是有着多层次的一种文化心理结构。这无疑使他成为了一座将满汉、新旧、东西连接为一体的文化之桥,让千万人踏着他的脊背从此岸渡彼岸。

     ?他有着不同一般作家的出生经历(平民家庭),学历不算高没读过大学,可他无论是从人格品质上或创作上的成就无不令人敬佩、推崇。这让我们有了一种渴望再次认识老舍先生的那份冲动,有必要来重新审视一下他的人生轨迹,究竟给予他生命历程中影响最为显著的人和事或文化意识渐趋成型的因素是什么?父母的教育是启蒙性的,它将影响人的一生,老舍身上所体现出的独特的一种文人气质是母亲给予他的生命教育,而在父亲身上除了继承姓氏与血脉,就是尽忠效国、宁死不屈的忘我精神。父母遗传基因加上后天母亲的言传身教,使得他成为一位饱蕴着文化味极浓厚的现代作家。——父母注入的是启蒙式教育;?除此外还有一位大恩人刘寿绵(也是旗族人)是他帮助自己获得了进学堂读书的绝佳机会,他的行为感染了老舍尤其是在救济并施恩于穷人时,这些无疑触动了他的灵魂使他对佛教怀有深厚的兴趣与感情,他对底层老百姓的关注与深切同情处处流露的是一种佛教情怀,就连他取的笔名老舍的“舍”读“ˇ”[2]也有着放弃私心舍己为人之意,——受助于宗月大师(刘寿绵)怀着感恩的心施助于需帮助的人这也就成为了他一生创作的核心主题,心系穷人笔端付诸穷人;同样的旗人身份和他的生命也相牵系着,就连他生命最核心圈子里也几乎是满族旗人,如他的初恋(刘寿绵的女儿),妻子(胡洁青),他一生喜好广交朋友,结交的友人其中最为亲近的罗常培、白涤洲等都是旗人出身。——他骨子里本身流淌的是满人的血液同时在他周围为他营造的也是一种满族文化的氛围、耳濡目染的一种文化圈,无疑成为了他的生命源泉他的根脉,这是他没法忘记的一种?“血缘”联系,即便在作品里自己未察觉或不明说是满人形象的展示,可这之中写得最多且最为成功的人物形象看似汉人居多,其实大多是以满族旗人为原型的和具有旗人气质的穷满人、穷汉人、穷中国人。[3]也就是在他的作品中表现的市民的生活实际大多都是沦为城市贫民的下层满人生活。如:《骆驼祥子》中祥子没姓,只在一个名前加“子”虽没直说是满人可仍能看出这其实是满人的一种习俗;《正红旗下》中的福海二哥具有满人的典型特征在他身上既有满文化中优秀的素质“规矩礼道,骑马射箭”同时又受到汉文化的熏陶使他成为个“油漆匠”这是老舍理想的新的满人形象是集满汉优美文化气质于一体的文学典型,这也说明老舍正一步步走进汉文化。满汉融合后虽以“汉文化”命名,外显于汉文化可旗人满族文化传统带来的影响相当大,时至今日仍旧如此。如:评书、相声、单弦、北京琴书甚至曲剧等曲艺,戏曲样式的诞生与繁荣,这些都融入进了汉文化中。[4]老舍是在得益于满,受益于汉文化的特殊姻缘基础上构造出老舍文化的心理形成。他要用满汉融合后的一种全新视角开启他对新事物的认知,在他经历了五四运动以及英美的生活阅历后加速了他成为作家的独特步伐,他要用全新的眼光看待文化,从而寻找一种与他珍爱的民族文化中的劣质物相抗衡的东西。他学习曾欺压过中国的英国人,他们即便有着拜金主义的思想和种族歧视的歪曲人伦常理这些是老舍鄙视且深恶痛绝的行为,可他仍旧欣赏英国人的现代国民意识和国家观念这是他冷静客观思辩后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来给中国人照镜子,画灵魂好让国人反思自己,这些都体现出他所具备的现代文化意识审视能力。

     以上谈到的是他自身所具有的多层次文化心理结构也就是他自身文化素养的一种综合体现,这种文化它所寄予的地理位置频率最高的则为中国的历朝古都北京,他生于北京并且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北京度过的最后也是在这片土地上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一生眷念并挚爱着这座城市,作者一辈子都在写北京以北京开始他的文学生涯并以写北京作为他的压卷之作(分别为《老张的哲学》、《正红旗下》)很少有哪位作家像他这样与一座城市联系得如此紧密的。正如他自己也说:“无论我走到哪儿,我还是拿北京作为我小说的背景,因为我闭上眼所看到想起的北京是要比我睁眼看见的地方更亲切、更真实、更有感情的,这是真话。”确实,只当自己闭着眼才能真切感受并体验到心存美好的那幅图景并能完好的保留,从而把这段记忆永久的封存,而眼前的又随时都在变。因此,他用这种方式来感受那份真切。

     每个地方所具备一种根基文化,是通过文化习俗表现出来的。在北京也不例外,北京是中国传统文化习俗最具代表性的城市,而老舍对北京文化习俗的描写包括有居住文化[5](胡同、四合院),饮食文化(北京小吃、四季食品),服务行业文化(拉洋车、裱糊匠)等社会诸多方面的文化,老舍或多或少做了忠实地记录和艺术的描写,这其中牵系的文化底蕴深厚,向来是作者传达的一种文化载体。当属居住文化中的胡同,这个地域场所居住的人物个体大都是普通老百姓,胡同作为一种居住方式这之中虽不只胡同、四合院,但它们无疑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种居住方式在老舍小说中体现的就是寻常屋宇、民宅的世俗化表现。这种市俗化市民化的表现与他自身的经历是分不开的,他来自于底层老百姓中间,他熟悉这个圈子里的生活状况及他们的命运走向,他要用自己所擅长的写作来为平民百姓说话,而这些场景都由最具典型代表的北京风俗、胡同来展现出的。

     二、胡同市民

     在北京的街道除了大街外还有就是被称为小街小巷的——胡同,?胡同作为古老而传统的建筑他见证的是一代又一代人的生活变迁,尤其对于这种居住空间更是照看了世间中的市民生活百态。用一位年轻摄影师徐勇的精辟语言来说“故宫展示的是皇家的北京,而胡同、四合院表现出的却是世俗的北京”因此有的人称古都文化为“胡同文化”和“四合院文化”[6](北京这座城由千万个四合院平排并列与万千条纵横交错的胡同汇聚而成)。胡同、四合院是北京古都风貌的主题,是老北京的居住方式,是他们营造的一种生存格局,当然更为确切的说应是一种文化环境,任何事物都有其环境作为土壤,因而在谈到文化时决不能忽略地理环境及作用。而胡同造就的一种地缘环境街坊。街坊远可指同一街巷(胡同)的居民,近则指左邻右舍相邻数家,由家逐步拓展与相近的人联结,这是以“家”为中心的一种辐射状的人际牵系,通常情况下,胡同里的人际关系的体现与人情世态的变化,也由居住远近来决定,所谓“远亲不如近邻”,相邻的数家可以集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团结互助,这俨然成为了一种由空间关系而来的情感关系,所以这种邻居关系实际是胡同人家家族亲缘关系外最基本的社会关系,而在这一关系中的生活方式的趋同是文化平等的一个前提。[7]自己从小居住的小院有些近似于四合院或大杂院这样的居所,十几家人住一小院相邻间是平等的没有隔阂,从来门沿都是敞开着,随时迎接邻居们的相互串门,彼此闲聊、摆谈、信息的交相传递,扩充彼此的生活趣闻,相互间是和睦的,即便偶尔有些口角,甚或摩擦,都会及时的得以转化,就因为大家的生活方式及生活态度存在相似之处。而在老舍笔下体现北京胡同文化的意蕴是其它城市文化的一个典范。胡同这个名称属北京所有的专利,但胡同物质文化为大家所共有,其实所具有的文化隐喻则是整个大中国文化的缩影。

     由此,胡同世界秩序就是由以上所说为家庭内部关系与街坊共同造成的,胡同是一种居住环境,它的文化隐喻在老舍笔下包含有“以民为本”的民俗(风俗习惯)和民族属性(语言、地域、文化)……因为胡同乃一个地方所特有的,而最能体现一个地方浓郁色彩的则包含有民俗习惯和民族语言了。

     (一)风俗习惯——感受本土文化的民俗魅力

     一位作者他的创作之路与他的思想之路是不可分割的,他笔下的人物作为北京人的代表,他们大多没上过大学、更没学过哲学,他们所能思考的是自己的人生经验,是从骨头里熬出来的人生哲学(同作者自身的情况一致)。对北京风俗的出色描写是形成老舍作品独特艺术魅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他的笔下,满族风俗、老北京的胡同、茶馆、四合院以及往日的节日习俗一一绘声绘色地再现了出来。这些描绘有着鲜明的时代意味,其中渗透着他爱家乡、爱祖国的深厚感情。正因他对祖国有着一份赤子之情,以宽博之心他也深切挚爱着生养他的北京城,他对北京的风土人情、胡同、四合院的描写处处流露着爱国情怀、乡土责任感。他生长在小羊圈胡同内他爱胡同,更爱其中的街坊四邻,有了这种爱恋他需用眼观察、用心来描摹。如:《四世同堂》里写的那个葫芦状的“小羊圈胡同”,不但实有其名,况且还就是老舍的出生地,就在护国寺北边现已改名为谐音的“杨家胡同”由于老舍从小生于此,所以对它的了解和感受也就格外深切,他爱这条小胡同里的风情、习俗与各色住户的逼真描绘,这让我们看到日伪统治时期北京市民社会的横断面。《正红旗下》“我”的一家都住在作者的出生之地小羊圈胡同。《离婚》也谈到有老李活动于西四南边的砖塔胡同……这都是在现实生活中能找到的。老舍从他所熟悉的小胡同、大杂院,由小及大地表现着北京,这是他观察和反映生活的一个独特角度。老舍作为一名伦理文化型作家,寓蕴在胡同、四合院中的所代表的是中产及下层市民的文化,其中选取生活中实有的胡同名成为了他贴近老百姓的确切写照。

     (二)京味语言——深入浅出

     我们要了解一个人很重要一点是从语言中获取信息,而民族属性中最能体现一个民族它的特性则是语言,语言对文化感情的维系比其他因素更能持久与强韧。在老舍身上体现出的则是其中常被人称道的京味语言艺术,他的语言总是透着鲜活劲儿,是一种有生命的语言。这种语言来自他生活的北京市民阶层,通俗、简单、生动,而且夹杂着大量的市井方言(普通市民语言)。因此他获得了“语言艺术家”这一神圣而光荣称号。1934年,〈习惯〉一文中讲到:“他一生中结交的朋友,永远爱交老粗儿,老粗儿的言谈举止是他自幼听惯看惯的他需把根植于百姓中,他一生都只是用笔来写出心中所愿写出独有的那份真实、真切的生活。”[8]他宁可大量选取北京人日常生活中常用的词汇也不堆砌那些华而不实的文学词藻,因此他鲜明的语言风格不仅国内的读者喜欢,同时也因其作品独特的京味艺术在海外读者群里也颇受关注及推崇。这也就应验了那句话,越具有地方色彩和民族特点的作品越易走向世界,越可得到大众的认可与接纳。[9]

     胡同里传出地道的北京口语作为北京人的资格证书,恰好这种语言形式就是“老舍式主题”所呈现出的。他的语言之所以深动就在于巧妙地运用了北京方言,尤其是写胡同巷里低文化层次居民的那番语言。如:《骆驼祥子》“你要是不愿听我的,我没工夫跟你费吐沫玩!说翻了的话,我会堵着你宅门骂三天三夜,你上哪儿我也找得着,我还是不论秧子!”?这些是来源于胡同中底层市民生活语录,自然市井味是不可或缺的。就其语言最大特点直白,从北京胡同巷里采摘的最能反映生活原貌的、最鲜活的、最有味道的语言,直接运用到自己的创作中去。好比菜肴中的清蒸鱼只放一点盐,但味道鲜美无比,讲究的就是个原汁原味。曾有人做过这样的统计,一个只认识一千多个普通汉字的人,大致相当于一个三、四年级小学生的认字程度,就可以不费劲地把十几万字的长篇《骆驼祥子》念下来,说明其中语言浅显易懂。犹如安徒生一样,他创作时希望自己受众对象为成年人,可正因他的语言文字清浅易懂,且富有浓厚的故事趣味,随之受到了儿童的喜爱(但孩子们读出的终究只是故事的趣味性,成人捧来读则会挖掘出深层的含义来,因此安徒生的故事在小时侯读和现在重新品味感触就截然不同了,此刻的我们是以成人的心态来看待主客观事物的)。老舍对待生活的态度平和、宽厚、亲切,同时他也以这样的语言方式来写作,他所写的对象大多为胡同巷里的平民百姓,他的愿望是想让他们可以接受,同时他也做到了这点,人们自然也就领悟到他的这份亲切。

     老舍骨子里所有的这种胡同情缘即便会在他的字里行间中表达出一种对文化的优越感,但也无须过多的指责其不足,对于他的选择没人强迫你,你是自愿的,而或是你真要指出其意见来想必只有当你认真的去审视、品味、分析后才有其“参赛权”。

     (三)传统文化寄寓下的——胡同市民

     无论在这种居住环境下所具有的风俗习惯而或是带有地方色彩的民族语言终究需要在一个人物身上来展现才显得真切让人易于接受。我们知道看老北京的寻常屋宇那是人世间可亲近的北京人的生活世界,尤其是与他有着血缘联系的北京各阶层。胡同里上演的就是普通市民阶层的生活百态,这也是他的小说常关注的一个视角。老舍写北京的四季之景、婚嫁之俗、三教九流的人……,目的在于凸显北京市民特有的性格和精神状态并在特定的情境氛围下有着不可避免的悲剧结局,这一切都源于老舍的生活背景——满汉融合北京文化氛围。老舍的对于这些市民社会生活题材的开掘、市民心态的刻画及人情世态的描摹给读者展示的是一幅寻常巷陌、百姓人家之图。如果说托尔斯泰的作品是俄国革命的一面镜子,,那么老舍的小说则可称得上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期市民社会的真实画卷。[10]在他的小说中,集结了各种职业的中下层劳动者——《骆驼祥子》中的洋车夫;《我这一辈子》中的巡警;《月牙儿》中的妓女;《离婚》中的小职员;《四世同堂》中的剃头匠、卖唱艺人;……以及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从过节、逛街、结婚、生孩子、夫妻吵架、邻里关系到颠沛中的互相救助和奋起反抗等日常生活。在民族风味十足的生活习俗中,老舍总是带着关怀之笔写人物的隐忍、善良、忠厚、勤劳,甚至以掘心自食的心态来写小人物的卑琐、麻木、自私。那些善良的市民阶层驯服、怯懦、因循守旧,如:《离婚》中的张大哥、张大嫂;《四世同堂》中的祁老人、祁天佑等等他们没有非分之想,传统本分、与世无争,能够聊以自慰的是自己的知足;在写到《正红旗下》时也能看出破落满旗人表面上的谦和、雍容、豪爽,而他们的悲剧性也恰恰体现在这种世俗形态中。作者透过这众多的生活物象,看到了民族传统文化的危机。因此,市民精神状态下悲剧命运是不可避免的。然而中国的这种传统文化又是以家庭为本位,以伦理关系为核心,它关注的是人生活交往中应遵循的道德关系准则。中国人的重感情、讲礼仪,人情味十足的文化充满了对人的关爱之情,它致力于建设人性善的一面,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所在。但在封闭的社会环境和人伦关系的相互制约中它逐渐形成一种具有超稳定性的结构,尤其是在外敌入侵时,其负面因素表现出极大的危害性。更具体说,中国传统文化向善的建设是以牺牲个性为代价的,它不但限制了个人的创造性和精神的自由发展,更把人牢牢地禁锢在伦理文化的关系网中难以脱离,造成了人被既定秩序同化且失去个性的一种精神悲剧。中国的文化源远流长,在数千年的承传过程中,其思想观念就像沉积在河底的泥沙一样已经完全积淀在普通百姓的心里,内化为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并体现在他们的言行中。老舍的文本世界中对此有着刻骨铭心的表现。如:《骆驼祥子》的主人公祥子忍受着逃兵的抢劫、孙侦探的敲诈以及强加给他的婚姻和生活中的一切苦痛,但他的全部不满和愤怒迸发出来后却是一句话:“我招谁惹谁了?”《四世同堂》中当日寇进入北平城后,北平人民不也曾抱着“总该知道咱们北平人永远不会造反!还是“心平气和地想办法吧”的心理,从表面上看,中国人为的是求个“和平气儿”[11],可正是这种“求和平”的美好愿望却压抑着人的精神,使其生命只是妥协敷衍,他的实质是因循,软弱(以柔克刚固然也可取,但过于的软弱只能被视作无能之辈)。这种求和平的文化心理和隐忍的思想观念在现实中并不能给生活带来丝毫亮色,“求和平”的人们有两条路可供他们选择(逼于无赖的选择)——死亡(躯体或精神灵魂的丧失)。如:《骆驼祥子》中能吃苦的祥子命运凄惨;《我这一辈子》中卖了一辈子力气的巡警眼看着社会把自己活埋等着饿死;《四世同堂》中洋车夫小崔、卖艺人小文夫妇和剃头匠孙七被无辜杀戮或活埋……他们虽拥有生命却没有生存的权力,灭亡成为他们注定的悲惨结局。另一类人为了求生存谋取利益则走向堕落,其中既有像文博士、蓝小山那样吸食同胞血肉的无耻小人,也有像李空山、冠晓荷、祁瑞丰、大赤包等出卖灵魂和民族的卑鄙汉奸。在民族危亡和文化困境面前,老舍以掘心自食的勇气忍着巨大的痛苦深挖民族文化的劣根性,正视惨痛的人生,不虚美、不隐恶用满含血泪的笔触反思民族现状,寻找文化出路。

     三、胡同情缘

     (一) 邻里间牵系——“胡同情”

     胡同由四合院的连属构成,四合院是北京最早的老式住宅,“四合院”拥有北京文化的代称身份,院门的位置体现出封建社会的标准,对内的严谨和对外的封闭。至于四合院的所谓“合”它的格局处处体现一种特定的秩序、安适的情调,排外的意识与封闭的静态美。《离婚》[12]中因求“和”张大哥的借条是“宁拆七座庙,不破一门婚”。四合院是伦理秩序的建筑形式化,其建制的构成有功能性的也有伦理原则地考虑。四合院更确切说是传统文化“和合”[13](和,邻里间情感关系的和睦;合,四合院空间格局的闭合)境界的象征体现,“和合”用以构造为胡同文化的秩序,是其间居住者老辈人的理想。四合院式的家庭组织形式和家庭生活秩序在传统社会具有普遍性,正如凝结于建筑形式的严重刻板而又充满人际依存的关系。《四世同堂》中英国人表达出对中国式家庭关系层次的印象:“最奇怪的是这些各自不同的人居然能住在一个院子里,还都很和睦,仿佛每个人都要变,而又有什么大的力量使他们在变化中还不至于分裂涣散。在这奇怪的一家子里,似乎每个人都忠于他的时代,他们把不同的时代糅到了一块,想用许多味药糅成的一个药丸似的他们顺从着历史,同时又似乎抗拒着历史。”[14]他们体现出各有的文化,而又彼此宽容、体谅,他们往前走又像往后退,来来回回似乎都是在这个圈里溜达着,似乎没有终点像走迷宫一样很难走到尽头,这种关系结构推而广之为街坊。但是作家他的思想意识是清醒的理智的,一种“亲和”它的背后势必有与之相违背的因素存在——疏离,胡同毕竟是没有血缘亲族关系的城市居民的群落,街坊邻里平日的和睦相处,并不意味着可以实现利益的相互转用与无原则的伴生,所以街坊间的和睦相处首先是将利益关系排除在外的。老舍尊重这种市民道德的现实,在他的笔下,尽管胡同、四合院属于群体性的生活格局,但是在利益面前人与人之间会成为各自独立的单元,个人与群体的联系在这一环节是脱钩的。时代在不停的大跨越前进然而进步自身也具有逆反作用,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个人意识的增强,促使胡同居民间经济不平等的距离拉大,从而追求实利心理状态刺激着胡同居民,狭隘的个人利益与之和洽的人际关系产生了相抵触的力量。于是胡同文化只能造就上述一种睦邻关系的四合院形式和热心厚道的单个人。在《骆驼祥子》中就体现了这种狭隘意识:写“祥子们”他们想不到大家须凑在一块,而是各走各的路。个人的目标与奋斗拼搏遮盖了他们的眼睛,每个人都觉得只有靠自己的双手可以成家立业,在艰难的现实生活中去探索个人的路。“祥子们”不想别人,他们只想着自己的钱与将来的成功,狭隘的个人利益最终导致的仍旧是悲剧命运。以胡同文化为底蕴的市民社会的伦理结构注定产生不了现代国民意识,因为他们缺少公益意识,缺少国民义务观念。这些与其说是表面意味的“和合”造就了现实中的邻里关系,更可说是其中隐含的利益关系催生出一种“胡同情缘”。

     (二)传统文化之根延续——乡土农业文明

     这一切追溯的根源则是在北京城里,中国传统农业文明仍旧保留着,它是典型且完整的,其中悠远而浓醇的文化是哺育老舍小说的丰厚土壤。从乡土农业文明来看,胡同不同于村落,它属于乡土中国;北京市民社会也不同于乡村社会。像村落一样胡同居民也是个体生存,也在有限范围内依赖群,也注重和洽,亲密的人际关系,甚至也不尊重隐私权,缺少私人事物与公共事物间的界限感。但胡同并不因此而与村落相像,给予人的文化感受也极为不同,具体居住的胡同不可能有村落那样的内聚力,即使北京人,也有祖籍,有原乡,不具有乡民之于村落那种必然性,无可选择的命定性。胡同成分的流动不居,胡同居民谋生手段的多样,行业的隔阂,都使胡同这个群较之村落是松散得多的组合。“近邻比亲”,《离婚》中马太太的那番唠叨叫人从心里向外觉着熨贴,有这关照老李登时“觉得生活美满多了”他体会到胡同生活的好处公寓里有老太太来招呼,那是买卖、是人情,这又是无分城乡普遍的乡土人情。本来市民生活即既封闭又彼此联结:家庭、家族式的自足单元和杂院,胡同式的群体生活格局。而最根本的是胡同没有村落式的血缘亲族关系,村落通常由此而形成,街坊关系的连接却多出于巧合,挨户的人怎样成为邻居的怎么这么巧同在一个院落?而一个村落往往是一个(或几个)大家族,即便关系再亲密的胡同也绝不像大家庭那样以家族情缘为背景,因此对于别家的利害关系就无关紧要。只是在这种条件下,老派市民才能保有一份矜持,把握住人际交往的严格尺寸,从而展现给大家的则是北平人所有的文化风度和古城市的文明礼仪。因此这种街巷关系、胡同牵系是非永久性的,胡同居民相居一院落也不是固定性的,极大影响到人与城的情感关系。[15]总言之街坊不同于村人、不同于乡亲。联结其间感情的,不是同一“父母之邦”共有的祖宗坟墓,亲情或乡土情结,而是更加抽象的文化认同感,认同文化存在的必然,可又不否定其中实有的文化内蕴,敢于揭露它,描摹出给世人看。

     (三)“和合”引申为——封闭意识

     老舍在北京大杂院长大,他的心理构架建立在市民文化基础之上,老舍笔下的人物大都住在北京胡同里的四合院或大杂院。由《离婚》中的张大哥、老李,到《骆驼祥子》里的祥子、虎妞等都是老舍笔下寄予的鲜活人物,他们的生命穿梭在北京的胡同街巷,作品中人物他们的质朴与热诚仿佛还回响在胡同的街巷里,令人过目不忘。《四世同堂》里的小羊圈更是老舍有意设定的生存阈限,一个不息的生命场,不同的人在这个并不开阔的天地里各自生活着,掌握着胡同里的命运,有形地呈现出一种地域生态。在老舍那里,他没有把胡同仅作为空间的框架,一种纯客观的外部条件做浅层次的对传统文化的认同,而是将它视作一个能动的生命体从而与生活在其中的众多百姓家庭相互交流与渗透。《骆驼祥子》里祥子、虎妞,《月牙儿》中母女等等。这种居住环境下形成的是北京人特有的胡同文化心理,展示了北京市民的安分、平和、中庸、而又彼此依存的特性。从建筑形态看,围墙的闭合一方面可看作是北京这座历史文化都城在历经了无数战乱后居民的防范心理强化,自我的安全意识提高,这些可视作他们的生存智慧和策略;而另一方面这种生存意识形态一直保留着,建筑格局一直延续至今,他们因出于自我安危考虑放弃了舒适的居住环境。

     胡同—四合院—大杂院这样一种内向封闭型的生活格局,其大门多是紧密着的,有高墙阻隔院内外交流少小贩们靠吆喝、响器作广告。更为巨大的代价则是这种封闭形式建筑往往培育了居民的妄自尊大,狭隘闭塞的时空意识。就像《离婚》中张大哥一生都坚定的认为“除了北平人都是乡下老,世界的中心是北平”一样;而《四世同堂》祁老爷也“总以为北平是天底下最可靠的大城,不管有什么灾难到,到三个月灾消难满而后诸事大吉。“胡同”作为一种闭合而自足的生存环境和氛围,它对个体生命发生着有形无形的近乎无处不在又难以改变的制约和影响。小羊圈胡同在地理位置上只不过是北京大城中一枚小小的棋子,但从人文空间的角度看,它日日不停上演的尔虞我诈、恃强凌弱、家务琐碎的生活悲喜剧,这些都道尽了中国市民社会的辛酸与无奈。老舍的高妙之处在于他能够洞见胡同居民生态的幽微,在一个呼唤国民意识的时代,他探究着市民社会的伦理结构和既成秩序所造成的文化障碍,英国吸引他的地方也就是中国传统人格中所欠缺的(现代国民意识)。从某种程度上说,文化的软肋就是民族国家不幸命运的重要根源。老舍将塑造现代国民的希望与失望一并呈现在世人面前,同时也督促我们在他的反思中感受文化改造的重量!

     四、反思胡同情结

     老舍说过“生在某一种文化中的人,未必知道那种文化是什么,像水中的鱼,他不能跳出水外去看清楚那是什么水。”[16]?老舍是生长在北京,后来又离开此地的北京人,所以他是能承担起批判老北京文化重担的(客观清醒的看待文化)。他对于北京文化尤其是笔墨用得最多的胡同文化,他既爱同时也深深看到了它的弊病存在。一种文化的生存必赖他有自我的批判,时时矫正自己,固执的拒绝更进一步是自取灭亡。学会反思这种观念意识贯穿于它整个创作过程中,抗战时的9部话剧《残雾》《国家至上》《大地龙蛇》……多是应命而为,仓促而作,没做到细心地打磨,他不停反思自己,终于20年后通过剧作《茶馆》在艺术上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同样贯穿小说作品深层次的文化批判价值不仅在于他站在了一个进步的立场上,更在于他冷静而敏锐地把握了中西文化、新旧文化冲撞并存,国民心态的复杂和文化演进的异化。他不仅选择了有普遍意义的批判对象,更在于他生动且全面地把握了这一对象的生命状态和生活环境,让那些质朴的心灵在社会结构和文化框架的压榨下去挣扎。如:《我这一辈子》[17]中的巡警,他爱家庭、本分工作、重感情、讲义气,可是到处碰壁,最后他不再怨恨,甚至开始理解仇人,他认为他们没有选择,都是这么一辈子。《四世同堂》中的钱默吟这个人物寄予了作者的文化理想,他原本是一个只知作画吟诗并很少与人交往的隐士型文人,在现实生活的剧变和刺激下,他逐渐抛弃了士大夫那一套生活方式,从一个永远不说一句粗俗语的诗人变成一个自动上十字架的战士。一系列的磨难使他变成了另一个人,他从渴望与世界物我交融走向与世界勇敢对抗,从诗酒走向社会,从精神走向自主行动,老人于意识到:新的历史必须由血里产生出来。这无疑也就是作者自己所意识到的那样,在当时那种恶劣环境下,我们必须暂时都变成猎人,敢冒险、敢放枪、因为面对面地我们遇见了野兽。[18]单一的力量是救不了整个民族乃至中国的,一个民族丧失了文化精神养料是可悲的,不堪一击的将遭受侵略,但若只有文化底蕴只懂得储备力量不适时的转化为有效的能量加以释放出来,同样会丧失掉文化本身的价值和意义,结合现有的力量,诗人与猎户联盟,我们才会产生一种新的文化。就老舍本人而言他则是既爱和平、而又会在必要时站出来,表现出勇敢刚毅的志气,肯为和平与真理牺牲的非凡气概。同样,他笔下十恶不赦的坏人同完美无缺的好人一样稀少,更多的是生活中现实的人,有时显示出人性的美好、有时又露出灵魂的卑琐,这就是普通人的生命状态。

     诚然,他的一生和他一生的作品分别记录的就是了中国人的一段文化历程。

     五、胡同文化的延续

     就文学史谈,邓友梅、陈建功、刘心武[19]尽管他们未必能如老舍那样洞见隐微,但他们都长于“和合”这一种境界。尤其是刘心武他突破社会问题小说的创作模式,继承了老舍以来描写北京市民的文学传统,将笔触深入到北京的胡同和四合院中,对居住在那儿的普通市民生活做了纵深的开掘,凸显了普通人的魅力,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并形成自己的独特的创作模式。北京独有的民俗文化给刘心武的创作充实了血肉,也给他带来了较高的声誉;与此同时,刘心武的创作又将北京胡同和四合院的民俗风情提升到更高的文化境界。也就是说在他们的笔端下你更多的是看到他们不忍见其破碎、不忍写出人际关系中严霜般的凛冽,因而作品世界像是更比人间光明一般。这些与老舍的出发点是一致的,他揭露一些现实丑恶鄙露的行为,但由于他的心仍系底层老百姓,他的话语没有刻薄,也没有过多的悲伤,而表现出的是宽厚温良的胸怀。

     另从文化史来看,学习老舍的文学作品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老百姓的生活,这种生活仍将继续上演着,我们不能割裂了给我们丰厚土壤的文化。正如舒乙先生曾说过的,对胡同不能全拆胡同乃北京文化的传统命脉,现在许多年轻人对于过去北京社会生活的一些具体事象感到不甚了解,十分陌生,再过些年尤其是奥运后北京的变化将更大,人们对北京的往昔就会更加隔膜。保留胡同并非了解“胡同文化”的唯一途径,但却是最根本的、是源头所在。只有亲身经历亲眼目睹胡同的完好保留才能由此溯源,探究其中的内蕴。有位名人他对拆胡同有个很好的建议:留一部分胡同,并加以“修缮”这样既保留了古老的根脉文化同时也不至于与今天迅速发展的社会相隔离。

     结语

     老舍笔下描摹的胡同情缘折射出了人之间的所谓“和合”以利益作为大前提,这是人际关系网巧妙处理方式的隐喻,实乃在一种封闭格局下造就的胡同市民。这其中带来的影响内化为了他们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体现在他们的人际交往中。心理上的变化是文化都城在历经战乱后的一个沉重的代价,市民安分、平和、保守、中庸、妄自尊大、狭隘闭塞……这些是从一位挚爱此地文化的作者那找出的答案,就它本身来说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文化超越,即便爱但仍清醒的认识到弊病的存在,仍要对此进行反思并以着批判的口吻来揭露胡同文化的诟病。一种文化的生存而或进步必赖他有自我的批判,时时矫正自己,并不是不自信,也并非否定其存在的合理性。更确切的说他没有回避民族文化的软肋(退一小步跨一大步),适时的停下来“反思”是为了获得长足的进步,有了这种思虑,我们就能更加清醒地认识胡同文化(尤其是老舍笔下的这种文化),而有所选择的来继承北京的——胡同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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