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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时间:2020-08-21 08:07:1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医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 方案

     **医院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大田县加强医疗

     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促进我院

     卫生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医疗服务质量,营造“便

     民、利民、惠民”的医疗服务环境,按照上级部署,我院全

     面开展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

     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

     设,严肃纪律,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全 院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 不准”成为全体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二、 实施对象 全院医务人员 三、主要措施

     学习动员,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要强化对“九不准”的宣传教育学习。通过印制“九

     不准”规定学习内容,召开动员大会,以及利用宣传栏、观 看警示教育片和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学习教育,使职工思想 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从思想上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性。

     紧扣实际,健全工作措施。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 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切实可行措施,不折 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要求全院医务人员认真 对照“九不准”规定,反躬自省,自觉做到学习好、领会好、 执行好,切实营造廉洁行医的良好氛围。领导带头,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带头执 行。

     -1 -

     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 的贯彻执行。

     严查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密切配合,共同把关。“九不准”规定是一项严肃、 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涉及到医生、护理、医技、药剂、行政、 设备、总务、财务、信息等,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密切配合,共同把关,每月2日前,要将“九不准”的执行贯彻情况报 送院“九不准”工作领导小组,以便汇总上报。个人违规,依法查处。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 人员,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 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 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 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严格落实责任,弘扬新风正气

     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院领导班子对贯彻执行“九不 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对科室和人 员贯彻执行“九不准”负监管责任,院科两级要切实履行行 业监管职责,科室向院部签订承诺书,个人向科室签订承诺 书,公开承诺。挂钩考核,认真执行。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 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 容,并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落实细则,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 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实施细则,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化 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院、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 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 准”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院书记、副书记、副院长 任副组长,成员院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并下设办公室挂靠院 办。-2 -

     二是正面引导示范。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 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加大对“我最喜爱 的健康卫士”、“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等 医疗卫生行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弘扬 新风正气。三是加强医德医风管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医务 人员个人医德档案,将医务人员的违反“九不准”行为记录 档案,提高医务人员的自律性。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实行开门整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 形成专项整治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县卫生局设立 举报电话:7222132,院部设置举报点电话 7222047,畅通群 众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 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 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暗访、查处、治理、曝光相结 合,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建立每 月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九不准”实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 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附件:1.**医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 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3.**医院“九不

     准”科室廉洁行医承诺书

     **医院 20XX年4月15日

     附件1

     **医院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

     单

     组长:高石麟

     副组长:潘志成 林丁茂吴莉娟庄严廖之钗

     成员:苏宗柳 郭秀容林晓琳林秀玉吴惠芬

     谢宁吴培源吴学秋许宁川廖上禄 苏双桂 陈玉森吴玉兰苏水平杨庆庚 郑祥念李霞萍林 季艳郑美珠杨玉川-4 -

     赖灶姬许丽卿吴幼銮

     联络员:吴培源

     附件2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 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 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 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

     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 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 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二、 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 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 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三、 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 服务项目介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 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 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四、 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 -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 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 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单位财务部门 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 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 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 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 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旅游或者变相旅 游。五、 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 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 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六、 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 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 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 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 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七、 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

     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 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 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 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 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 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

     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

     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

     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违

     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 视情节轻重、

     造成的影响与后果,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

     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 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附件3

     **医院“九不准”科室廉洁行医承诺书

     为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按

     照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要求,本科室郑重向 组织承诺: 一、不将科室、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 入挂钩; 二、不开单提成; 三、不违规收费;-6 -

     四、 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 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为 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收受回扣;

     七、不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收受回扣;

     九、不收受患者“红包”。

     承诺科室: 20XX年

     科室负责人: 日

     -7 -

     月

     **医院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大田县加强医疗

     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促进我院

     卫生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医疗服务质量,营造“便

     民、利民、惠民”的医疗服务环境,按照上级部署,我院全

     面开展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

     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进一步加强行风建

     设,严肃纪律,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全 院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 不准”成为全体医务人员的自觉行为。二、 实施对象 全院医务人员 三、主要措施

     学习动员,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要强化对“九不准”的宣传教育学习。通过印制“九

     不准”规定学习内容,召开动员大会,以及利用宣传栏、观

     看警示教育片和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学习教育,使职工思想 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从思想上深刻认识“九不准” 的重要性。紧扣实际,健全工作措施。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 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切实可行措施,不折 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要求全院医务人员认真 对照“九不准”规定,反躬自省,自觉做到学习好、领会好、 执行好,切实营造廉洁行医的良好氛围。领导带头,严格执行。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带头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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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 的贯彻执行。

     严查违规行为,加强监督检查。

     密切配合,共同把关。“九不准”规定是一项严肃、 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涉及到医生、护理、医技、药剂、行政、 设备、总务、财务、信息等,各有关科室要加强密切配合,共同把关,每月2日前,要将“九不准”的执行贯彻情况报 送院“九不准”工作领导小组,以便汇总上报。个人违规,依法查处。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 人员,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 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 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严格落实责任,弘扬新风正气

     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院领导班子对贯彻执行“九不 准”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对科室和人 员贯彻执行“九不准”负监管责任,院科两级要切实履行行 业监管职责,科室向院部签订承诺书,个人向科室签订承诺 书,公开承诺。挂钩考核,认真执行。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 的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 容,并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落实细则,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和落实《医疗机构从 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实施细则,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廉洁文化 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院、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廉洁 文化氛围和执业环境。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 准”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院书记、副书记、副院长 任副组长,成员院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并下设办公室挂靠院 办。-2 -

     二是正面引导示范。要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导作 用,大力弘扬医疗卫生行业的光荣传统,加大对“我最喜爱 的健康卫士”、“群众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等 医疗卫生行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表彰和宣传力度,弘扬 新风正气。三是加强医德医风管理。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医务 人员个人医德档案,将医务人员的违反“九不准”行为记录 档案,提高医务人员的自律性。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实行开门整治,组织群众广泛参与, 形成专项整治和群众参与相结合的互动机制。县卫生局设立 举报电话:7222132,院部设置举报点电话 7222047,畅通群 众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九不准”的问题线索,抓 紧核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五是强化监督检查。把监督“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作 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暗访、查处、治理、曝光相结 合,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定期督促检查等多种形式,建立每 月报告制度,及时报告“九不准”实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 问题和隐患,严肃处理违反“九不准”的行为。附件:1.**医院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 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3.**医院“九不

     准”科室廉洁行医承诺书

     **医院 20XX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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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医院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

     单

     组长:高石麟

     副组长:潘志成 林丁茂吴莉娟庄严廖之钗

     成员:苏宗柳 郭秀容林晓琳林秀玉吴惠芬

     谢宁吴培源吴学秋许宁川廖上禄 苏双桂 陈玉森吴玉兰苏水平杨庆庚 郑祥念李霞萍林 季艳郑美珠杨玉川-4 -

     赖灶姬许丽卿吴幼銮

     联络员:吴培源

     附件2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 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 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

     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 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 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 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二、 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 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 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 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三、 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 服务项目介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 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 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四、 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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