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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的创举 光荣的事业 神圣的使命

    时间:2020-03-16 10:11:3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策划/毛颖忠 徐新军 卢永和李颖

    执行/邓智敏 李新焕 李馥婷 赵全喜 杨胜普 毛国安

    核心提示

    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基层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是实现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途径,对加快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新机制,完成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河南省根据中央提出的建设人口计划生育新机制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指导评估,促进规范运作,强化利益导向,大力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全省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普遍展开,工作效果初步显现,涌现出一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先进典型,对推动计划生育整体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部分典型单位的先进经验摘编刊发,供大家学习和借鉴。

    辉县市:加强“三项”建设抓好“五个”结合增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生机和活力

    多年来,辉县市人口计生工作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积极探索村民自治的新模式,有力促进了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自2005年创建成“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以来,辉县市又先后荣获了“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县”、“全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先进集体”、“全国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先进县”等6个国家先进荣誉称号。

    加强“三项”建设,着力构建村民自治保障体系

    加强组织建设,提供领导保障。首先是加强村“两委”建设。辉县市每次都把村级“两委”换届选举作为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机遇,通过广泛宣传,力争把有能力、有威信、有责任心、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同志选进村“两委”班子,以提高班子战斗力。今年新一轮村级党组织和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辉县市要求进入“两委”班子的村管理员达到80%以上。其次是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建设。辉县市推行的是在村民小组中每15户左右成立一个“计划生育自治小组”,每个小组民主选举1名村民代表,负责组内计生工作,同时要求村民代表、自治小组长、协会会员由1人担任,使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村民自治行为。要求各村结合本村实际,组织动员全体村民讨论制订好《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优质服务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管理员、自治小组长的职责,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加强考核奖惩机制建设,抓好村民自治的自觉性。市里直接组织市、乡两级计生干部采取平时抽查和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行政村考核。平时抽查侧重检查基础工作和人口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年终主要检查各村年度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考核结果,或给予重奖,或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这种重奖严惩的措施,有力促进了计划生育各項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促进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有效开展。

    抓好“五个”结合,增强村民自治的生机和活力

    与落实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相结合,提高群众参与村民自治的积极性。辉县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先后协调民政、扶贫办、财政等部门,筹集资金100多万元,建立种植、养殖、纺织等小康工程基地66个,吸纳2万多户计生家庭参与其中,计生家庭经济收入迅速增长。如常村镇各村规定,政策内双女结扎户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百泉镇百泉村规定,养猪规模在500头以上的,每户提供2万元无息贷款。

    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结合,提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服务能力。辉县市从加强村室建设出发,着力为群众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提升村级服务能力。今年以来,该市已建设合格村室228个,建设高标准村室286个。

    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相结合,增强村级宣传教育能力。全市建设人口文化广场9个、人口文化大院120个、新家庭文化屋19个、图书室492个,组建计划生育宣传队82支,村级自我宣传教育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与生态文明村建设相结合,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开展。辉县市明确规定,经考核验收,达不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的,取消生态文明村的资格;达不到示范村标准的,不得参与生态文明村的评奖评先。

    与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相结合,加强对村民自治的领导。在组织部门开展的基层党组织三级联创活动中,辉县市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验收: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受到通报批评以上处罚的,不得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受到黄牌警告以上处罚的村,党支部书记已享受乡干部工资待遇的取消其资格。

    由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稳步、扎实推进,过去计生工作“热在县乡,冷在村组”的被动局面在辉县市被彻底改变了,取而代之的是越来越多群众的支持与赞扬,干群关系、邻里关系更加和谐融洽了,群众的满意度也不断提升。

    周口市:建立长效评估机制 巩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成果

    周口市在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过程中,建立长效评估机制,牢牢抓住组织建设、群众参与、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四个环节,有力推动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管理水平

    周口市按照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依据《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指导评估意见》,出台了《周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指导评估意见》,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规范了考评程序及方法。《意见》规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命名后, 作为乡镇年度考核加分的依据,纳入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较差的,按目标考核要求给予惩罚;凡是乡(镇、办事处)一年考核不合格的,该乡(镇、办事处)当年不得评为计划生育一类乡镇;连续两年不合格的,计划生育年终考评顺延降低一个类别。

    抓住四个环节,稳妥推动村民自治

    1.组织建设。各村都明确规定村委会候选人必须是模范执行计生政策的带头人。候选人确定后,先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然后将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四项民主权利交给群众,民主选举村委会。同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不违反计生政策的标准,选举产生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委员会。此外,他们还以计生协会员小组为基础,成立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小组,使其成为村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做骨干的“三位一体”的基层网络,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群众参与。以村计生协会为载体,组织群众自己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与村民在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下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既明确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服务内容,又很好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制订章程时,他们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合法性。制订的章程要上合法律法规,下合社情民意。二是互约性。既规范群众的婚育行为,又规范干部的管理与服务行为。三是民主性。制订章程时,广泛发扬民主,起草小组草拟出章程后,交村两委、村民代表、协会理事讨论,随后再征求村民意见,并形成修定稿,最后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四是对等性。章程既体现村民的义务,又体现权利,做到权利和义务对等。

    3.分类指导。对国优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95%以上,做到工作内容丰富、服务形式多样,在全市起领跑和带动作用;对省优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85%以上,力争向国优县靠近;对一般县要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70%以上,并督促他们按程序开展村民自治工作,尽快地赶上先进地区。

    此外周口市还规定,每个县市区至少有2~3个示范乡镇、每个乡镇至少有2~3个典型村在当地起到带头、推动作用,供借鉴和推广。如淮阳县就先后投入400多万元,建起了10个高标准的人口文化示范大院,为村民自治工作提供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参政议事的场所。

    4.动态管理。市计生协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对上年的示范村进行“回头看”,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止步不前的村,取消示范村、合格村的资格。2008年2月20日~3月20日,周口市以县市区为单位,对合格村和示范村进行了全面的调查评估后,重新确定了3386个合格村,摘掉了534个合格村、694个示范村的牌子,取消了相应的资格。目前,全市合格村占行政村总数的79.68%,其中示范村占行政村总数的18.68%,分别比2006年降低11.02%和14.32%,虽然合格村、示范村比例降低了,但村民自治工作扎实了,群众的满意度提高了。

    2008年6月中旬,中国计生协、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调研组对周口市淮阳县、扶沟县的5个乡镇、4个行政村人口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和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协会工作进行调研后,对他们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方面做出的大胆探索给予了高度评价。

    周口市的实践证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加速了计划生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深化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内涵,加快了政府职能转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了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新安县: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全面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近来来,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政策推动、优质服务、综合管理”的新机制建设工作要求,新安县将村民自治工作作为突破口,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使村民自治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抓好工作试点 进行典型引路

    2004年,新安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实施意见》,拉开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的序幕。随后的两年内,新安县人口计生委一班人从健全机制、宣传发动、完善村规民约入手,使城关镇厥山村、铁门镇克昌村、石寺镇石寺村等一批试点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成为亮点。

    然而,亮点并不完全代表着成功,要想全面推行村民自治,还要善于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为此,2006年,新安县人口计生委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立即抽调人员对先期试点的几个村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完善了铁门镇克昌村的“六好四到位”村民自治工作模式。

    “六好”,即订好一个章程、建好一个网络、签好一个协议、做好一个公示、搞好一个评议、办好一批实事;“四到位”,即坚持制度先行,做到制度到位;落实自我管理,做到管理到位;完善服务措施,做到服务到位;建立监督机制,做到监督到位。

    通过“六好四到位”工作模式的推行,克昌村基本实现了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2006年9月,全国人大计生法律法规调研组在克昌村调研时,对该村村民自治“六好四到位”的工作方法給予了充分肯定。

    实施分类指导 推广试点经验

    以克昌村为模式,新安县多次召开村民自治典型经验介绍现场会议,通过现场参观学习,大部分乡镇从创建两三个典型,扩大到全面实施“双创”。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强化工作措施,强力组织实施。把村民自治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

    坚持因地制宜,实施分类指导。对工作基础好、班子坚强有力、连续5年以上无计划外生育的70个村,全面推行“六好四到位”工作模式;对工作基础一般的210个村,稳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对计划生育落后的17个村,全面做好抓后进、促平衡工作。

    坚持动态管理,严格奖惩考核。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级考评制度》,实行动态监控和管理的措施。《制度》要求:凡是达到示范村标准的,一律按示范村对待,并享受相应的奖励措施;对示范村工作滑坡的,一律降为合格村甚至后进村;后进村长期不能达到合格村标准的,纳入重点管理,督促其尽快达标。

    发挥网络优势 衔接各项工作

    整合优势资源,小康工程蓬勃发展。2007年,新安县将多个部门出台的116项优先优惠政策进行充实整合,形成了“奖、优、减、免、帮、扶、救、助”八方面的优先优惠奖励政策。同时,全县40个部门联系100个帮扶村,与2000余户计生户签订了帮扶协议,现已落实帮扶项目700余个,协调小额贷款35万元。

    倡导婚育新风,村容村风明显改善。近年来,新安县累计印制法律法规小手册、流动人口服务卡等宣传品260余万册(份),全县8万多户农村家庭基本达到每户一份;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计划生育五好新家庭”创建和评选活动,大力推进新型生育文化园区、文化大院建设,提升了农民群众的文明程度。

    完善保健服务,群众健康状况良好。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和“妇科病普查普治工程”,开展生殖健康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累计共为9万余名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疾病普查活动60余场次,为所有怀孕妇女进行B超跟踪监控检查。

    督促落实优惠政策,定期修改村规民约。目前,新安县的大部分村都对村民公约进行了修订,新的村民公约更加体现了对计生家庭的关怀,更有利于村民自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过近几年村民自治工作的开展,新安县计划生育的整体工作水平有了大幅提高,群众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改观,消除了过去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因素,为农村社会稳定创造了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

    舞钢市:突出三个保障强化利益导向 不断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

    舞钢市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始于2001年 。多年来,该市实行具有舞钢特色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取得了显著成效:2003年、2005年,平顶山市计生协、河南省计生协分别在舞钢市召开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现场会,推广该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做法;2006年,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又把舞钢市作为全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亮点县(市)进行重点指导。

    强化组织建设,解决有人管事问题

    通过民主选举和公平竞争的途径选人用人。在村“两委”换届选举及村协会换届中,舞钢市严格按照程序选出村“两委”干部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组织成员,并适时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公开续聘。

    完善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立和落实了村计生管理员岗位职责制、待遇落实制、定期考评制、末位淘汰制和上级计生部门协管制等动态管理制度。

    开展培训和练兵活动。市计生委、计生协每半年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一次培训;乡计生办、计生协每月对村计生管理员进行一次培训,同时开展“六比六看”岗位练兵及争创 “十佳十优村计生管理员”活动。

    落实待遇。舞钢市把村计生管理员工资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并以存折形式发放。此外,市委、市政府每年都要对30名优秀村计生管理员给予2000元以上的奖励。目前,全市有89名村计生管理员为党员,其中12人为市人大代表,21人为乡镇人大代表。

    实行费随事转,解决有钱办事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发展,舞钢市把计生村民自治融入新农村建设中,自2006年起市财政按省定乡级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标准的50%给予乡镇财政补贴,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也出台相关文件,切实解决了村级有钱办事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网络建设,自2006年起,市财政对新建标准化中心村室的村,每村补助3万元。目前,全市已建起48个中心村室。为满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中心村室都建起了计生文艺宣传队,通过快板、小品、相声等文艺形式,使群众在娱乐的同时受到潜移默化的教育。

    完善各项制度,解决有章理事问题

    坚持民主评议制度。村委会每年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报告一次计生工作情况,接受群众评议和质询。

    坚持定期修改计划生育村民公约制度。随着市、乡、村三级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不断整合与有关计生政策的调整,舞钢市要求各村每年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进行一次修订。目前,大部分村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公约都在20条左右,更加突出了市、乡、村出台的优先优惠政策。

    坚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近两年来,舞钢市在坚持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政务公开要求做好公开的基础上,还对各种奖励救助落实情况进行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此外,他们还把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落实名单、自愿放弃二胎指标对象名单、奖励扶助人员名单等制成版面及时进行公示,深受群众欢迎。

    搭建惠民平台,提供政策推动力

    舞钢市把利益导向作为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深入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整合社会资源,扩大奖励救助范围,建立和完善奖励、帮扶、扶助制度,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得以深入发展。

    自2007年起,舞钢市政府把每年的8月10日确定为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光荣节,对计划生育家庭进行集中奖励救助。在2007年和2008年两届光荣节庆祝大会上,市政府共出资108万多元,共对1470户计划生育家庭进行了集中奖励和救助。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也以光荣节活动为契机,出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救助力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自治增活力

    多年来,舞钢市始终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合格村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在创建过程中,他们把计划生育示范村、合格村标准印发到各村,并组织广大村民认真学习讨论,使人人明白标准,各村都能按标准去创建。此外,各村开展了评先、表先活动,对评选出的计划生育自治模范户、计划生育模范互助户进行表彰;在全市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及争创诚信康检之星活动;成立“三夏”义务帮困队对计生户进行帮收帮种等。

    舞钢市的这种处处以便民、利民、惠民、富民为出发点的工作方式,不仅改变了长期以来计划生育单一的行政管理模式和少数人管多数人的传统体制,也使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内黄县:建立“五四六”工作机制深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从2000年开始,内黄县大胆探索实践,逐步建立了“抓好五个环节,落实四种制度,实施六动战略”的“五四六”工作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内黄特色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新路子。截至目前,全县531个村(居)全部推行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90%以上的村达到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2007年,该县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抓好“五个环节”,打牢自治基础

    一是抓好政府职能履行环节,强化基础建设与自治活动经费投入。县、乡政府除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政策外,在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技术服务等方面都保证了资金的投入。近几年,县、乡财政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其中投入700多万元,按照国家标准对17个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了新建和改建;投入1000多万元,在全县531个村(居)建起了达标的人口文化大院。

    二是抓好自治活动开展环节,搞好计划生育典型评比、优秀“三位一体”学习小组评比及合格村、示范村评比活动。

    三是抓好监督渠道建立环节,保障群众直接行使民主监督权利。

    四是抓好创建评估环节,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创建程序进一步得到规范,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层次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是抓好自治活力注入环节,在责任田、宅基地等村级资源的调整、分配上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先优惠,在村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分配上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优待。

    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工作实施

    在实际工作中,该县按照“事前参与、事中介入、事后评议”的原则,建立和推行了“民主议事、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种制度。

    民主议事制度。村民有权参与计划生育的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有权了解掌握计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知识,有权监督村委会依法依规依约办事。

    民主评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审议《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执行情况,讨论决定计生工作重大事项。

    民主决策制度。村委会在研究计生工作时,吸收村民代表、协会专职副会长等人员参加,并通过落实村民会议制度,让村民直接参与计生工作决策。

    民主监督制度。村委会坚持每月例会制度,按时对村民的婚育、节育、计生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公开;落实群众评议制度和差错追究制度,并将工作成效与村计生干部的考核直接挂钩。

    实施“六动”工程,深化村民自治

    “典型带动”工程。今年以来,该县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思路,在继续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活动的同时,重点培植计划生育典型村、典型户,让典型带动多数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政策推动”工程。对各乡镇确定的典型村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如建设新型生育文化阵地,实施贫困计划生育家庭“安居工程”等。目前,全县实施的198件“安居工程”中有87件都在典型村。

    “部门联动”工程。该县组织、宣传、民政等部门把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的重点村,制订相应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予以重点支持。

    “保障驱动”工程。县、乡两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落实“三结合”幫扶、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小康工程和提供生活保障、救济时,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示范村作为重点,优先安排。

    “改革促动”工程。通过改革村组干部待遇落实形式,改革村室建设投入渠道等,调动村组干部和全体村民参与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积极性。

    “奖励拉动”工程。通过评估验收,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成效显著的村授予“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明星村”荣誉称号,并对相关人员给予重奖,以此激励基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郑州市庙李镇:加大利益导向力度 引导计生村民自治

    近年来,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不断探索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新途径,逐步形成了“依法管理、村民自治、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农村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实现了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从2005年起,该镇连续三年被郑州市评为“一类乡镇”,先后受到省、市、区的表彰。目前,全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率达到36%,超出省定标准26个百分点,其中女孩办理独生子女证比率占22%。

    强化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意识

    近年来,庙李镇的土地开发速度很快,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村(组)集体经济福利分配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但长期以来,由于该镇在计生奖惩措施上基本上以超生罚款为主,独生子女家庭只享受每月10元的奖励费,而超生户却与独生子女户享有同等集体经济福利待遇,这就极大挫伤了广大独生子女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性。2004年,新一届镇党委、政府班子组成后,加大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力度,通过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形式,依托村民自治这个基层民主制度,以解决独生子女的优先优惠政策为突破口,把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决策落实好,教育和引导群众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扎实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要顺利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村、组干部思想上的分歧。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村、组干部认为,既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已经受到国家处罚且7年内不得享受集体福利,期限满了之后就应当按人头享受福利;也有人认为,把独生子女家庭多享受1人份集体福利的待遇写进自治公约里,会遭到群众反对,等等。

    为此,镇政府主要领导深入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面對面做思想工作,最终在全镇7个村达成了“独生子女家庭在集体福利分配上多享受1人份”的共识。在此基础上,该镇还要求各村在制订村民自治公约时,务必要把握好内容合法性、程序合法性、权利与义务平等原则,使其能在计划生育自治工作中发挥更好的约束引导作用。

    抓好计划生育村务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是推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整体发展的重中之重。为此,该镇要求,各村要确保做到计划生育政策和办事程序长期公开,重大事项随时公开,对《生育证》审批情况、村本年度有生育行为人员、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情况等经常性工作要定期张榜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

    为确保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庙李镇不断强化组织服务体系:一是选好配强能抓善管计生工作的村“两委”班子,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中,把能否带头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干部参选资格之一,严格审查把关;二是加强村组计生队伍建设,全面推行村组计生工作人员“区管、镇聘、村用”管理机制;三是切实抓好计生协会建设,以各村人口学校和会员之家为阵地,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婚育、帮困、致富一条龙服务。

    此外,该镇还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多方调动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积极性,给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2004年9月,该镇出台了《庙李镇关于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多分给一人份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的规定》。2006年6月,他们又出台了相关的补充规定,把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年龄提前15年,并延长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年限。一些非独生子女户的村民感慨地说:独生子女户少生孩子,不仅省心,还受奖励,下辈子我们一定也要当独生子女户。

    近年来,通过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庙李镇的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过去那种以乡镇单一行政管理为主和少数人管多数人的传统体制、被动局面不复存在了,广大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了, 符合二胎生育政策并领取了二胎生育指标最终又主动放弃的,越来越多,人口计生工作与经济社会事业的和谐发展局面正逐步形成。

    [链接]

    10月13~15日,河南省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在辉县市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全省各地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经验,对今后一个时期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刘绍杰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省人口计生委政法处处长王立英主持会议。新乡市副市长贾生祥、省计生协调研员毛颖忠、新乡市人口计生委主任杨素民、辉县市市长王学胜等领导以及全省各级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相关负责同志共3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新乡市、周口市、辉县市、商丘市睢阳区、内黄县、新安县、舞钢市以及郑州市金水区庙李镇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典型发言,并分组就村(居)民自治工作进行了座谈。

    刘绍杰要求,新时期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抓住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重大契机,积极推进人口计划生育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围绕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内容,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自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基本原则,建立“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家庭为中心、群众当主人的基本模式,推动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科学、迅速、健康发展,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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