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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我国收入分配改革中的人本思想

    时间:2021-03-20 07:53:4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收入分配问题既是一个涉及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关乎国家稳定和谐、长治久安的政治问题。树立和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是马克思主义题中应有之义。可以明确的说,马克思以及马克思主义者的所有理论研究和社会实践都是紧紧围绕着以人为本这一思想的具体开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各项事业中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普遍的提高,与此同时,以收入分配问题为主的制约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因素也进一步凸显。如何能在收入分配改革中更加深刻理解和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是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步。

    【关键词】收入分配改革;按劳分配;以人为本

    一、马克思关于收入分配问题本质的认识

    (一)人类史前史的收入与分配

    收入与分配,对于人类史前史的原始时代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之所以说是没有意义,主要是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来考察,就生产力而言,落后的、简单的、非文明的几乎一切带有藐视性的词汇都可以成为那原始生产力的象征。和其它动物一样,人类所要解决的问题仅仅限制于生命的存在和种的延续以不至于消亡在那神秘的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量中。相互之间的简单协作所形成的生产关系,我们几乎可以毫不费力的进行全方位理解,毕竟那所谓的生产关系只是一种原始的动物关系。可是,对于原始社会中天然存在的“公有制”是我们后来人们一直追求并向往的生活形式。历史上,思想家们和政治家们总是以他们特定的形式有意识的创造着象征着原始社会“公有制”一样的社会,我们称其为“上帝之城”或者“大同世界”。遗憾的是,这些伟大的人物在他们所处的世界中无法寻找到那时还不存在的通往光明道路的理论武器和现实武器。

    (二)阶级社会的收入分配

    克思指出,“所谓的分配关系,是同生产过程的历史地规定的特殊社会形式,以及人们在他们的人类生活的再生产过程中相互所处的关系相适应的,并且是由这些形式和关系产生的。”也就是说,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在分配领域中的具体体现。在生产关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人必定在分配领域中也要占据主导地位。这一切不公平现象产生的根本就在于私有制的存在,在阶级社会中,私有的对象可以不同,但对于人的奴役和压迫却是相同的。一句话,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是收入分配的根本所在。

    (三)社会主义社会的收入分配

    1949年新中国建立以后,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经过有计划的过度,顺利于1956年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的变革,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正如上面所提及,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都相对不够完全成熟,从而难免导致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出现了一些偏差和失误,总体看来,成就和功绩还是主要的方面。改革开放以后的社会主义中国,始终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取得了一次又一次理论和实践上的巨大成功。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我们分配领域中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局面。这是由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客观因素和我们对于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的认真总结。离开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局面,抽象的谈论按劳分配,只会造成绝对的平均主义,离开了按劳分配的前提和基础,空泛的要求多种分配方式,就会走上资本主义的邪路。人民又会再一次的被置于生产资料的铁蹄统治之下。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的收入分配改革,首先要处理好如何准确把握人民历史地位以及效率和公平问题。

    二、人是收入分配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核心

    建立在生产力之上的生产关系的实质就是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互相联系、相互对立的一种客观关系。其中,最根本的就在于人与人之间对于生产资料的所属关系。可以这样来讲,阶级社会中的生产关系是被生产资料私人占有扭曲的人与人形成的关系。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广大劳动群众在生产资料公共占有的基础上形成的关系必然是平等的和谐的真实的关系。正如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揭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可以确定的说,无论是生产力还是生产关系,其核心就是人,就是要在认识社会和历史规律中,实现人的解放。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收入分配改革

    目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第一,城乡二元体制,致使社会公平缺失;第二,土地产权制度的弊端;第三,税收制度不健全;第四,社会保障不完善;第五,行业间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如何解决这一系列的问题,从根上来看,就是反映我们是如何认识人民群众的历史地位的问题。坚持马克思主义,就必須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始终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正确看待和妥善处理收入分配改革问题也是我们对于广大劳动人民历史地位的充分尊重。要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做到真正的公平正义,否则,就是背离马克思主义,背离社会主义中国,背离共产党的执政宗旨。

    三、始终坚持收入分配改革中主体和客体的一

    邓小平曾经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这一认识不仅深刻的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重点突出了人民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应有的建设者和建设成果平等享有者之间的统一关系。

    充分认识和深刻把握人民群众在收入分配改革中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客观要求。改革开放中所取得的巨大成果离不开人民群众,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更要依靠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一言以蔽之,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我们的任何改革都将会一筹莫展!对于收入分配改革的推进,首要的基本的问题,就是真正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本,就是真正地做到了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本思想。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06.

    [2]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中央编译局,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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