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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财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0-08-03 08:13:0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审计、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审计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医院经济活动的监督, 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医院合法权益, 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 县卫生局 《加强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 精神,结合本单位 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审计组织

     医院审计联络人员在单位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 依法对本单位财务 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条:审计依据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三)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四)卫生部《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五) 《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

     (六)其他政策、法规条款 第三条:审计范围

     (一)财务计划或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 二 ) 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

     着重对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合法性 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三)医院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着重审查(医院财务制度 )、 ( 医院会计制度 )执行情况,检查有无违反开支标准、审批手续不全等。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药房、 器械、行政库房等一系列 购销活动。

     (五)国有资产购置、使用和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 10 万元 以上设备和购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并进行预测、分析、评价, 对投资决策提出意见。

     (六)基本建设项目,对 1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修缮项目的预算、 决 算进行审计。

     (对 5万元以上修缮项目、基建项目,选择审计事务所代 理审计。

     )

     (七)经济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八)上级主管部门及院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四条:审计人员权限

     (一)根据内审工作需要, 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计划、 预算、决策、 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审核凭证、帐表、决算,检查资金和资产, 检测财务会计软件, 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 三 ) 参加与经济事项有关的会议。

     (四) 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向有关部门索取有关文 件、资料等证明材料。

     (五)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

     的意见。

     ( 六 ) 对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 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内审机构或审计 机关反映。

     ( 七) 对涉及金额较大、 审计难度较大的项目, 经院领导同意有权选 择审计事务所代理审计。

     (八)院领导授予的其他权限。

     第五条:审计程序

     ( 一 ) 根据上级部署和本单位具体情况拟定审计项目计划报经本单 位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 二 ) 实施审计前,应当通知被审计部门。

     ( 三 ) 对审计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可随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 议。

     ( 四 ) 审计终结, 写出审计报告, 并征求被审部门意见, 审计部门将 审计报告和被审部门书面意见一并送领导审批。

     ( 五) 对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 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 的情况。

     (五)对一些特殊的急需项目,经院长同意后,可先办理,后审计, 但应通报审计部门。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 应当建立审计档案, 按 照规定管理。

     二、财务工作制度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 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

     以《会计法》为准绳,严以律己,依法办事,坚决抵制违法行为。

     根据事业发展计划, 合理编制年度财务计划 (预算) ,并按照预算 严格执行。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会计月报和年报 ( 决算)。

     合理组织收入, 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要抓紧收回。

     凡是预 算外的、 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

     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 应按审批手 续办理。

     加强医院经济管理, 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并会同有关部门做 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凡对外开支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 ( 如发票、 帐单、收据等 ) ,并填列支出审批单方能开支。支出审批单由经手人、 分管部门负责人或验收人、 财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后, 才能以据报 销。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分管领 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 财 产物资进行清查, 对盈亏及时处理, 保护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防止 资产流失。

     增强安全意识,防范事故隐患,杜绝责任性事故发生。

     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资料, 均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

     三、医疗收费管理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收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不得 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分解收费项目。

     收集整理上级物价部门下发的各类收费标准文件, 对有关变更内 容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执行。

     建立和健全由分管领导、 职能科室负责人、 物价员及临床收费部 门负责人组成的收费管理网络,指导有关部门认真执行收费标准。

     对本单位开展的新技术、 新项目,需要收取费用的, 应协助临床 根据成本测算方法, 计算收费标准, 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 经分管领导 批准后按规定程序及时上报物价部门。

     积极与临床沟通,加强对收费部门的管理, 对临床不合理收费情 况及时通报,要求整改,确保无乱收费行为,并不定期清理收费项目。

     定期对各部门医疗收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与科室 联系,季度收费检查情况作为科室考核考绩内容。

     建立收费管理登记簿, 分别将检查、 调价、整改等情况记载于登 记簿上,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四、财务监督制度

     按照《医院财务制度》 和(医院会计制度 )以及有关政策法规, 对 本院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审查现金收付及现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审核财务计划, 审查各项计划指标的计算是否正确, 指标之间是 否衔接平衡,计划是否切实可行,对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根据财务收支计划和财务会计制度, 逐笔审核各项收支, 对计划 外或不符合规定的收支, 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报告,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对会计凭证、 报表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数 字是否准确等进行认真准确的复核, 发现问题和差错及时通知有关人员 更正和处理。

     经常了解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 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医院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医院财务收支预算由财务科根据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 任务,结合医院发展的一般规律,提出预算建议数。

     设备购置及大型修缮项目, 由主管科室编制设备购置及大型修缮 的详细计划,由财务科编制完整的财务收支预算。

     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及修缮还需经医院领导讨论同意。

     医院财务收支预算经院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后, 提交职工代表大会 审议通过。

     财务部门将审议通过后的财务收支预算上报卫生局主管部门, 并 以此作为当年度财务收支的依据。

     财务收支预算一经批准平时不予调整, 应严格执行, 但如遇国家 重大政策措施出台或发生其他特殊情况以及上半年度财务收支出现较 大波动,财务科在下半年可按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六、重大项目报批制度

     下列特殊项目必须向卫生局办理报批手续:①所有基本建设项

     目;②办公和娱乐场所的装璜装饰;③购置各类机动车辆;④对外投资 和外来投资等经济合作项目; ⑤融资租人固定资产; ⑥购置专项控制商 品;⑦坏帐处理;⑧10万元以上的设备;⑨30万元以上的大型修缮项 目。

     购置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根据省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分别报省 卫生厅或卫生部审批。

     单位价值在 50000元以下或总金额在 50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盘 盈、盘亏、报废、有偿调拨或变卖,由主管局审批,报同级国有资产管 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超过上述标准的, 本单位应提出申请, 经主管 局审核同意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批。

     经批准有偿处置的资产,单位原值在 3万元以上的要进行评估, 资产的成交价原则上不低于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价。

     七、财产物资计划采购、供应、报销制度

     凡属政府采购规定项目须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报批、 招投标等手续。未经政府采购办同意,本院不能自行购买以上物品。

     固定资产购置应列入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因特殊原因办理计划外 急购手续后置的,应纳人年度预算调整。

     凡列人预算的项目, 采购部门 办理采购时,应提交“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并经分管院领导审批方 能办理,其中万元以上的设备, 应同时进行设备购置论证, 并经院长审 批, 10 万元以上设备购置须附卫生局审批表, 50 万元以上的设备购置 须附卫生厅审批表。

     办公用品、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其他材料等物品的采购,各 科室于每月 20 日前将下月请领数上报物资采购部门,采购部门根据请 领数,结合去年同期和上月用量以及库存情况,于 25 日前编制“库存 物资采购计划明细表” ,并报分管院长审核,月底前由院长批准后分别 送物资采购部门及财务部。

     审批后的采购计划是财务部门支付款项的依 据,凡未列入采购计划的或单价、 数量大于采购计划的财务部门不予报 支。

     凡因急需或特殊需要未列入采购计划的开支, 应办理急需物品特 批手续,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同意,院长 批准后财务部门才能予以报支。

     所有涉及当月入库的物品, 应在当月末办理完毕, 报财务部门及 时入帐。

     八、资金使用审批制度

     所有开支须由经办人、及项目分管科室领导、分管院领导签字。

     财务部门对开支凭证予以财务审核,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

     项目分管院领导对开支凭证签注意见。

     分管财务领导对所有开支予以审批。

     消费基金 ( 包括福利基金 ) 以及万元以上的重大开支项目还须同 时由院长审批。

     九、经济活动定期分析制度

     财务部门要做好经济活动定期分析工作, 会计月度结束后进行月 度财务收支简要分析,报告月度财务收支简要情况。

     季度结束后,进行财务收支分析,并上报主管局。

     半年度结束后, 进行半年度财务收支分析, 并将分析报告提交职 代会审议,同时上报主管局。

     年度终了后对全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并将年度分析报 告提交职代会审议,同时上报主管局。

     平时根据工作需要, 及时提供各类信息资料, 当好领导的经济参 谋。

     十、收入管理制度

     认真执行收入统一核算制度。

     医院取得的一切收入必须纳入行政 总帐核算, 不得私设小金库、 帐外帐。医院各项正常收入未经主管部门 同意不能划转食堂、 工会、经营部等帐户或列入往来帐户核算。

     凡体现 政府卫生管理职能的各项收入, 必须按县政府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的有 关精神,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新设医疗项目必须办 理收费报批手续, 同时按申请收费标准暂时收费, 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按 批准标准收费。

     医院取得的收入,必须使用国家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 财务部门印刷专用收费票据, 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刷, 其票据只能用于医 疗业务的收费。

     属于政府性预算外资金的收入, 使用县财政局印刷的服 务性收据并交财政局审验。

     医院的收入原则上应当及时入帐, 以便及时理清医院收入, 使收 入的资金置于安全管理之下。社会组织、个人向医院的捐赠、赞助费, 应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在规定的科目中核算。

     医院药品收入应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十一、支出管理制度

     坚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自求平衡原则,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严禁编制赤字预算。

     严格划分医疗支出、 药品支出、管理费用界限, 划分收益性支出 和资本性支出界限。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政、 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范围, 按规定正 确计提人员经费、折旧基金和坏帐准备金。

     各项资金的使用要划清资金渠道、 分别列支,专项资金要专款专 用。

     十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 现金:

     (1) 医院的现金统一由财务部门收取,其他部门非授权一律不得收 取现金,收取现金后应随即开具合法的收款凭证。

     (2) 门诊挂号收费处和住出院处收取的现金,须当日解缴银行、并 注明款项来源。

     财务部出纳的库存现金应实行限额管理, 不得白条抵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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