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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方式创新分析

    时间:2020-11-10 16:04:2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党的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必须确保人民能够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作应以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为基础。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必须符合人民的利益要求。因此,人大代表应该密切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这不仅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对人民主权理论的具体要求,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在人大制度运行中的具体实践形式。文章中对中国和西方代表联系选民的理论进行阐述,分析基层人大联系群众方式创新的实例和意义,并且指出了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不足。

    关键词:基层;人大代表;法律制度;考核机制;监督机制

    在我国,代表制的理论应与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联系群众并代表群众意志而缓缓展开的,但是如何代表、代表谁又成了现实生活中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不同的代表制理论由各个不同的代表方式构成,目前西方学者们关于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的理论主要包括强制委托说、代表责任说、集中代表论。我国认为代表必须是全体人民意志的发言人。

    第一章 关于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相关理论阐述

    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关于代议制理论

    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代表是一种职务,是一个具有相应功能的工作岗位,并具有相应职能。所谓代表职能,指的是代表的行为方向和基本任务,包含表达职能、管理职能、咨询职能等等。

    在议会制国家,议员由政党或团体推选,经选民选举产生,议员既要代表选民利益,也要代表本政党本团体的利益 [1]。

    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本质内涵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精神的体现。人民议会制度和人民主权原则是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并改进人民议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将一切权利归属于人民。

    群众路线的内容与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根本要求具有内在的一致性,群众路线的本质是代表群众,服务于群众利益,执政为民。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根本要求就是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使代表能够更好地为人民利益代言,使人民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好的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实际上是执政党的群众路线在建立国家政治制度时所采取的具体化、制度化形式。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下,代表与群众的互动关系可以分为三部分:代表与选民的法律关系,代表对人民的责任,人民对代表的约束[2]。

    三、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法律依据

    这种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表现在宪法和法律当中,我国现有法律架构中主要涉及代表与选民的法律有《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

    第二章 创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方式的重要意义

    一、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要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构的成员和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这是人民主权理论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具体要求,也是党的群众路线理论在人大制度运行中的实践形式。

    二、是《宪法》原则的体现

    人大机关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包括监督规范性文件与《宪法》和法律的一致性,工作监督包括检查“一府两院”的工作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是否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是否得到适当执行,权力是否得到行使并有效的被监督。

    三、是畅通民意表达的渠道

    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条通道,表达权是公民的一项宪法权利,民意的表达是一项活动,群众通过这项活动向社会和国家表达他们的要求,以实现他们自己的利益。随着社会的进步,公民的利益诉求日益增加,建立完善的、无障碍的机制来表达其利益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大。

    其目的是为了完善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是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跟紧时带步伐的重要一部分,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群众之间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

    第三章 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实践与探索

    一、“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

    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夜聊”新的工作机制,代表不仅可以在白天接待群众,也可以在下班后接待群众。各街道人大工委、人大组织通过聊天约谈、商议、评判、回访,也可利用电话、网络、微信和信件等形式,收集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与建议。

    以此为基础,将“代表夜聊”与“代表督办”结合起来,形成了有特色的并且有实效的“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民生小事”快捷处理、快捷反馈,并且强化“民生小事”跟踪督办,为保证代表督办可以高效高速解决事情,设立专项基金来保证这一督办的实施[3]。

    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

    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提出乡镇街道全覆盖、村级延伸、行业拓展的工作思路,建设一个统一的标准,明确完成日期,积极推进乡镇街道活动室建设,并逐步向村(社区)、行业延伸。在乡镇街道活动室建设方面,根据标识、场地、设备、制度、台账统一的标准,并且设立专门工作人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单独或依托其他基层活动场所建立活动室,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在村(社区)活动室建设方面,因地制宜,依托其他基层活动场所推行两种建立模式:

    一是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活动室。

    二是根据区域划分来组成代表小组,并且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建立活动室。各乡镇根据行政村、各级人大代表根据实际划分区域组成代表小组,建立代表小组活动室。在行业活动室建设方面,以各地代表集中的行业为主,组建行业代表活动小组,依托代表办公场所建立活动室 [4]。

    三、人大代表之家建设

    如今,许多居民将人大代表之家当作群众表达其民意要求的有效渠道。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之家”的建造,对于各位代表而言,可以充分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作用,对于人民群众而言,可以及时表达民意。当面与人民群眾进行良好沟通,了解并帮助其解决问题。是人大代表之家设立的初衷。人大代表之家根据物质标准统一,以及对软件标准和活动的严格管理原则,使其成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名片。

    每个“人大代表之家”都有专门的活动场所,按照至少40平方米的基本标准,专室专用,来进行建设。将代表基本信息公布,刊登在墙上,进一步加强了代表小组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并使每个群众能够直接发表意见。“人大代表之家”每次开展活动,都要根据本乡镇需要提前制定活动计划,在活动期间进行笔记,在活动后做好总结、分类、归档。在活动过程中,每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如果问题能够乡镇自行解决的,就由各乡镇党委、政府出台具体措施,以便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如果问题乡镇不能解决的由各乡镇人大主席整理完毕后,最终以书面报告的形式提交所在县政府办理。

    人大代表之家是最接近人民的地方,目的是使代表的工作更加具体,更加接地气。必须发展城镇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并在企业中建造“人大代表之家”,使人大代表熟悉工人、企业发展的情况。发展城乡之间的合作,在村庄建造“人大代表之家”。发展城镇和城镇之间的合作,这两个城镇将共同组成“人大代表之家”以帮助解决两个城市所关切的民生问题。

    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网上联络点

    代表与人民群众在实地平台工作受时间地点的控制。为从事日常工作和为公民服务的人大代表建立网上联络点,以促进在网上的互动,使人民能够随时与代表们联系。及时收集网络民意建议,相关部门进行研判,高效处理群众问题。网络具有快速性、时效性,让社情民意传达插上科技翅膀,使人民群众的诉求与国家权力机关对于问题的解决距离更进一步。

    第四章 当前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方式的问题与不足

    一、法律法规相关制度制定不够完善

    随着社会的发展,尤其是民主政治的持续不断发展进步,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实践活动不断拓展,有些法律法规的现代适应性不足,存在很多与现实情况相矛盾的地方。

    二、缺乏明确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

    目前,《代表法》只规定议员参加人民代表大会,如果议员未经事先批准不参加两次会议,则不再当选。并且代表们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动机和主动性严重不足。此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绩效的评估没有明确的指标系统,这往往是不能量化的,并且人民议会议员的表现良好与表现不佳之间没有区分[5]。

    三、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法律规定每名代表都必须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许多人大代表已离职于原选举地,与原单位脱节。由于没有具体监督实施细则对程序、内容、形式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与说明,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效果不甚理想,监督方式和形式易流于表面。

    无论是《选举法》还是《代表法》都只是用简单的文字明确了人大代表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时必须遵循的条件,在直接选举过程中,《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人大常委会无权监督本级人大代表,只能对其提出一些原则性的要求与建议。我国法律法规对于人大代表的惩罚性规定较少,只有两种类型:辞职和罢免。这种罢免的处理方法没有规定其它逐级提高分阶段的追究方式,因为太简单而导致被架空[6]。

    参考文献

    [1] 陈晓丹.马克思主义代议制思想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1.

    [2] 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3] 扶松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机制创新研究——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民生小事”代表督办制为例[J].人大研究,2019(09):12-20.

    [4] 张林昊.三明市: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建设[J].人民政坛,2019(09):30-31.

    [5] 伊士国,蔡玉龙.有效行使人大质询权的思考[J].人大研究,2015(4).

    [6] 马秀秀. 基层人大推进代表履职绩效的制度探索与提升路径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18.

    作者簡介:高瑾(1995- ),女,满族,河北承德人,硕士,研究方向: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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