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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劳动与新职业

    时间:2021-02-12 18:04:2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应武

    摘要:伴随着人类生活全面走向数字化,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数据标注员等新的劳动主体、劳动方式、组织形式随即产生。“数字劳动”概念在学术界兴起、兴盛并大有走入日常生活之势,尤其是近日国家刚刚发布的新职业与数字劳动有着紧密联系。本文正是基于此背景,通过梳理目前尚在发展中的“数字劳动”概念,来打开人们认识新兴职业的窗口,以便对此轮新技术革命背景下的劳动现实和职业认定做进一步深入探索。

    关键词:数字劳动 新职业 非物质劳动 网约配送员 人工智能训练师

    互联网的平台化及泛在化使得新的劳动形式及概念不断地涌现、发展,平台劳动、零工经济业已成为新的社会现实,并开始在学术研究中被广泛关注。数字时代,网络与现实的几近重叠使得泛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传播学、政治学等)研究中的“劳动”概念被置换成“数字劳动”,并因此而牵涉出免费劳动、非物质劳动、情感劳动等一系列新兴劳动概念。与此同时,现实生活中的数字劳动群体正在全面走上历史舞台。

    2020年2月2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向社会发布了16个新职业,其中网约配送员、人工智能训练师、全媒体运营师等都可归属于上述数字劳动群体范畴。这也意味着全新的劳动形式不但在学术研究中进行了概念的抽象和理论的推演,同时也得到国家层面的建制化和社会再确认。那么,当我们在谈论“数字劳动”的时候,我们到底指的是什么呢?其中又蕴涵着怎样的丰富意义空间。新职业的确立与数字劳动又有着怎样的内在联系?

    一、什么是数字劳动

    数字劳动,是英文“digital labor”的直接翻译,港台地区亦将其译成“数码劳动”或“数位劳动”等。诚然,labor一词的双义性也使得这一词组的翻译产生了“数字劳动”和“数字劳工”两个不同的概念和研究范畴。最早的数字劳动概念出现于互联网语境下的文化生产活动,尤其是Web2.0时代及社会化媒体时代所产生的用户生成内容(UGC)现象。意大利学者蒂齐亚纳.泰拉诺瓦于2000年在《免费劳动:为数字经济生产文化》文中首次提及“数字劳动”,但并未深入展开,而是将由此引申出的“免费劳动”(free labor)作为全文讨论数字经济中文化生产劳动问题的核心概念。在对社会学范畴存有争议的概念“知识劳工”(knowledge worker)所具有阶层特性的基础。上,泰拉诺瓦引入了意大利自治主义者毛里齐奥.拉扎拉托(Maurizio Lazzarato)的“非物质劳动”(immaterial labor)概念,以发展免费劳动的内涵。

    拉扎拉托所谓的非物质劳动,是指生产信息和文化商品的劳动,包括两个层面的含义:生产信息内容时,劳动过程发生了變化,越来越依赖对计算机的操作;生产出的是无形的“文化商品”,因此生产活动会受到艺术标准、时尚性、品味,甚至是公共舆论的影响。麦克尔·哈特(Michael Hardt)和安东尼奥·奈格里(Antonio Negri)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非物质劳动概念,将其区分为三种类型:在已被信息化和已融入通信技术的大工业生产中,生产被视为一种服务并逐渐从物质劳动转向非物质劳动;创造性的和符号化的劳动任务;涉及感情的生产与控制。由此便引出了情感劳动(affective labor)的概念,泰拉诺瓦也曾强调在互联网经济与文化生产现实下,劳动未必就是雇佣劳动,还包括重要的免费情感劳动。哈特曾在《情感劳动》一文中对这一劳动概念进行过详细的讨论,认为情感劳动主要源于生产方式的转变,即从福特式生产方式到丰田式生产方式的转变,前者无须考虑市场只需生产产品即可,而后者是以市场和需求信息为导向的。因此,服务成了生产和劳动中的重要方面。总而言之,与数字劳动相关的一系列新兴劳动概念的出现是对人类社会生产、生活全面走向数字时代的现实回应。

    2008年的金融危机使得西方学术界回归马克思,重新考察其劳动理论在数字时代的适用性,并因此而使得上述概念理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数字劳动概念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2009年在纽约新学院大学(The New School)举办的“作为游乐场和工厂的互联网”会议,对互联网时代工作地点转移和形式变化后的理论问题、数字工作情景案例及未来劳动想象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从而将“数字劳动”问题推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会议论文由特勒贝.朔尔茨(Trebor Scholz)编辑集结成《数字劳动:作为游乐场和工厂的互联网》一书于2013年出版,除了收入泰拉诺瓦的《免费劳动:为数字经济生产文化》一文外,还收录了英国学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的文章,而福克斯恰恰是把“数字劳动”概念推至近乎显学位置的重要学者。在其2014年出版的《数字劳动和卡尔·马克思》一书中,福克斯对信息与通信技术(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ies,简称ICTs)产业下的劳动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理论思考,考察了社交平台的消费者(prosumer)、富士康工厂的组装工人、刚果的矿工等劳动状况,检视了诸如亚马逊、谷歌、脸书等互联网公司劳动方式及对生命、身体和心灵的影响。他大大拓展了数字劳动的含义,将在工作场所涉及使用数字媒介的劳动都纳入到了数字劳动的范畴。一定意义上说,数字劳动可被定义为:“信息通信技术行业整个价值链上所涉及的各种劳动”。诚然,用纯西方的批判资本主义体系的劳动概念或理论来套用中国现实,显然不妥;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中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及其对社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深刻影响,甚至比西方世界更加急需新的概念和理论来加以认知,以便在制度、政策,上给予及时的制定与调整。

    二、中国语境下的数字劳动

    数字劳动在西方主要是在传播政治经济学、社会学、信息社会等学术脉络中展开,随着中国与世界体系的深度融合,学术的全球化亦使得中国在相同的领域有更多的交流和本土化的研究,尤其是中国本土的学科和学者还结合了中国特色将其纳入到在地化(相对全球化而来的另一种趋势和潮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等研究脉络中。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而崛起的网络平台,使得与平台相关的数字劳动在国内呈现出更为清晰可见、可感的社会现实。暂且不论微信、微博等社会化媒体的使用,直播平台上极具带货能力的网红主播,大街上疯狂赶时间的外卖小哥、快递员、闪修侠、网约车司机……台劳动呈现出极具规模化的增长,非雇佣的零工经济正在不断冲击原有的劳动形式、组织方式和社会保障体系。

    平台劳动的大量涌现使得数字劳动的研究者们非常关心平台劳动者的权益,以及他们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当然这背后有更为深层的社会体系和社会关系问题。平台给劳动者带来了新的就业机会和灵活性,但其算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平台劳动的方式,平台的评价机制还对平台劳动者提出了情感劳动的要求。比如有研究表明,算法逻辑下的外卖劳动呈现出明显的时间性、情感性和游戏化特征;算法对外卖员的订单分配、时间计算、路线预估、送单监测、评价积分进行全方位管理;借助算法的劳动,使得可见的雇佣和社会关系消失,代之的是无法预测和零散的劳动过程和时间分配,这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劳动的不稳定性。

    互联网中数字劳动过程本身就具有较强的隐蔽性,除了。上述清晰可见的平台劳动外,还有ICTs产业链中规模更为庞大的却不被普通大众所认知的劳动现实,数据标注便是一例。数据标注完全是人工智能(AI)时代的产物,主要是把机器不易识别的音频、图片、视频等信息标注成数据信息,以供机器学习、人脸识别、无人驾驶等人工智能领域使用。很难想象,在人工智能的光环之下,还有如此不智能的劳动现象;而恰恰是这一劳动造就了大量的从业人员。2018年《纽约时报》曾报道:数据标注正在成为中国最新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广泛分布在中国的河南、河北、贵州等人口大省,并因此而成了数字劳动研究者们关心的重要议题。

    综,上可以看出,以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革命业已改变并创造了新的劳动现实、过程和形式,重构了劳动和社会关系,改变了产业结构,对其及时的检讨、认定也就变得尤为重要。在这样的背景下,更新职业认定亦显得与时俱进、极为可贵。以下将结合部分新发布的新职业对此展开进一步的探讨。

    三、数字劳动范畴下的新职业

    在新发布的16个新职业中,如果以整个ICTs价值链上所涉及的劳动来定义数字劳动,那么,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人员、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虚拟现实工程技术人员、网约配送员、人工智能训练师、全媒体运营师可以说均属于数字劳动范畴。限于篇幅,下文主要以网约配送员和人工智能训练师为例进行讨论。

    新发布的文件将网约配送员定义为:“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等,从事接收、验视客户订单,根据订单需求,按照平台智能规划路线,在一定时间内将订单物品递送至指定地点的服务人员;并对其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描述,规定了其工作流程。”而事实上,正如前文关于外卖平台算法讨论的那样,网约配送员的具体工作很大程度,上是被平台的算法或其他技术所操控,而并非什么制度性约束,其自身也缺乏制度性保障。也正因为此,骑手们在大街上的飞驰电掣一度让人们非常担.心。我国的网约配送员在2018年7月即已達7000万人,这一惊人的数字也使得这一新的劳动形式和不稳定的、未被合法化的职业群体需要引起社会足够的重视。

    相比之下,人工智能训练师虽然目前没有达到这样的规模,但也以前所未有的态势发展着。在新发布的文件中,人工智能训练师被定义为:“使用智能训练软件,在人工智能产品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数据库管理、算法参数设置、人机交互设计、性能测试跟踪及其他辅助作业的人员,包括数据标注员、人工智能算法测试员但不限于此。”人工智能训练师需要根据客户的需求,通过数据的初步处理,实现后续数据可被机器识别,进而不断优化机器的智能水平,使其能更好地与人类交互。数据标注成为重要的基础。数据标注最早于2005年以亚马逊平台众包模式出现在美国,至2017年底,亚马逊的数据劳务众包平台注册用户量已经累计超过50万;而在中国,数据标注则从平台劳动模式走向了一个巨大的新型劳动密集型产业模式。由于自动驾驶、智能安防、智慧医疗、工业4.0、新零售、智慧农业等人工智能领域的全面需求,人工智能训练师数量在未来或将迎来大幅度增长。有报道显示,根据相关数据推测,预计到2022年,国内外相关从业人员有望达到500万。

    四、小结

    数字劳动概念始于西方学术界对于资本主义体系的检讨,直接套用中国现实显然欠妥,不同的制度、国情决定了社会现实的迥异;但由于我国互联网在应用领域处于世界前列,运用其来研究反思数字时代在地化的新兴劳动现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特别是当其遭遇新职业政策制定时,反而更令我们深刻体会学术研究与政策制定对于共同社会现实的关照,并最终促成理论与现实更好的结合。

    数字劳动本身是一个批判性概念,是对异化、不平等和处于边缘弱势群体劳动状况的揭示;而我国对于此范畴下现实状况的正面回应和建制化,恰恰是对新的劳动群体主体地位的确认,令其获得社会主义国家具有身份地位光荣的劳动者和新职业群体的认同,同时对其职业行为规范、权益保障和社会监管提供了进一步发展、改善的空间和可能。正如有学者提到的那样,中国能否持续走出一条不同于西方的发展道路,对于劳动问题和职业制度的处理尤为重要;重新反思劳动价值、尊重劳工权益,是中国现代化进程在当下面临的重要议题。可喜的是,我们看到国家正在不断颁布相关的政策和举措。2020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劳动被纳入大中小学教育,在教育、文化和精神层面全面倡导正确的劳动价值观。从这个意义上而言,新职业的颁布不仅是在回应新的劳动群体,更是在顶层设计和制度层面对数字时代的劳动问题进行全面思考。

    参考文献:

    [1][美]麦克尔.哈特,[意]安东尼奥·奈格里·帝国——全球化的政治秩序[M].杨建国,范一亭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

    [2]胡泳.数字劳动的无眠[J].新闻战线,2019(13).

    [3]孙萍,“算法逻辑”下的数字劳动:一项对平台经济下外卖送餐员的研究[J].思想战线,2019(6).

    [4]王爽.人工智能训练师、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新物种”正在兴起[J].中外管理,2019(11).

    [5]范仲毅.人工智能训练师[J].成才与就业,2019(3).

    [6]轩中.人工智能行业中隐藏的“富士康”式劳动密集型产业[J].互联网周刊,2018(21).

    [7]邱林川.新型网络社会的劳工问题[J].开放时代,2009(12).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新媒体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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