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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凶手 中母亲的特点_保护女儿,愤怒母亲成了糊涂凶手

    时间:2019-01-09 04:35:3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夜半开门:门外站着16岁孕妇      “妈妈,我上街买件衣服。”没等程芳琳答应,风风火火的女儿已经跨上了那辆半新的自行车,一阵风似的消失在母亲的视线里。
      程芳琳万没想到,女儿这一去,就像从地球上消失了一样,从此音信全无!
      一天过去了,女儿没有回家;两天过去了,女儿没有回家;三天过去了,女儿还是没有回家!程芳琳几乎要发疯了,她在大街小巷上呼喊女儿的名字,直到嗓子喊哑了,眼泪哭干了,也没见到女儿的踪影。丈夫劝她回家,程芳琳将丈夫臭骂一顿。那情形,和疯子毫无二致。
      在整整6个月零1天的时间里,程芳琳跑遍了如皋市的每一个街道、每一条小巷,向沿途经过的每一个派出所报案,不厌其烦地向民警描述女儿的相貌。
      2003年8月11日,一个形容枯槁的中年妇女回来了。邻居们几乎不敢相信,这个形销骨立、破衣烂衫的女人,就是半年前离家寻找女儿的程芳琳!
      尽管没有找到女儿,但程芳琳坚定不移地相信:既然女儿不在如皋,那她肯定是到大城市打工去了。一定会有那么一天,女儿完好无损地走进这个家,用她那银铃般的笑声,重新装扮这个曾失去欢乐的小屋。
      这个坚定的信念支撑程芳琳度过了一个又一个不眠的夜晚,然而,当2003年8月下旬这个夜晚到来时,就在程芳琳起床将大门拉开的那一瞬间,这个牢牢盘固在程芳琳心中的信念,被扑面而来的景象一下砸得粉碎。
      那是一个漆黑的夜晚,大约十点多钟。刚刚入睡的程芳琳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打开门来,程芳琳惊讶地发现竟然是失踪近半年的女儿,她的身后跟着两个男青年。程琳芳一阵惊喜,但惊喜很快被愤怒代替了。因为程芳琳发现女儿腆着个大肚子,应该有好几个月身孕了。正在狐疑中,身后的一个男青年竟叫了她一声“妈”。
      程芳琳只觉天旋地转,像一只愤怒的母狮扑向男青年,三下两下将女儿拉进屋,随后“砰”的一声将门死死关上。
      小茹见男青年被母亲赶了出去,再也没了顾忌,扑倒在母亲的怀里放声痛哭。两百多个日日夜夜,多少泪,多少痛,多少屈辱,多少悔恨,今天终于有机会向妈妈倾诉……
      
      同居七个月:少女如此被改造成“少妇”
      
      2003年正月初八下午,上街买衣服的小茹骑自行车刚到薛窑大桥旁边的十字路口,突然被两个青年男子拦住了去路。其中一个人对小茹说:“小妹妹,我们带你去南通玩好不好?”另一个年纪轻一点的人很友善地问她:“我叫黄克,以前帮你们家修过房子,你还认得我吗?。”
      小茹虽然觉得黄克有点眼熟,但她已记不清在什么地方见过他,出于一种本能的保护,她冷冷地对黄克说:“我不认识你,请你让开。”
      刚才还和颜悦色的黄克,见小茹不上他的当,马上凶相毕露:“老实告诉你,上次在你家干活时,我就瞄上你了,今天让我碰上,你就得乖乖地跟我走。”另一个人在一旁帮腔:“跟我们到外地打工,保证不让你吃亏。”就这样连哄带吓,小茹被他们逼上了开往南通的汽车。
      在南通,黄克无情地夺走了束手无策的小茹的贞洁。之后,黄克又把小茹带到了贵州,说要她做自己的老婆。
      到达贵阳后,黄克将小茹关在出租屋里,不让她出门,什么时候黄克有兴趣,小茹就必须服从,有时一天一次,有时一天几次。几个月下来,小茹被折腾得面无菜色,她求黄克放了她,黄克将她劈头盖脸一顿狠揍:“这辈子你生是我姓黄的人,死是我姓黄的鬼,想离开我,没门。”可怜的小茹哪里知道,一个小小的生命已经开始在她的肚子里悄悄孕育。
      5个月后,黄克身上的钱用完了,他带着小茹回到如皋,寄住他大姐夫家。
      小茹求黄克放她回家,黄克说:“你帮我把孩子生下来,我就放你回去。”小茹“扑通”一声跪倒在黄克跟前:“我保证看过我妈后就跟你回来,我想妈妈……”小茹说着说着“呜呜”哭起来。
      也许是小茹的泪水让黄克动了慈悲之心,他对小茹说:“白天你不能去,晚上我陪你一道回去,你要是敢赖着不跟我回来,我打断你的腿。”
      就这样,在黄克的监视下,小茹回到了阔别6个月的家。
      
      保护女儿隐私,糊涂母亲迷信“一个人的力量”
      
      听完女儿含泪的悲诉,程芳琳的心头像是被人插上了一把锋利的钢刃,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痛让她浑身颤栗。
      程芳琳把瑟瑟发抖的女儿紧紧搂在怀里,用嘴唇一点点吻去她脸上的泪珠。“孩子,你现在回家了,有妈妈在,你什么也不用怕!”她暗暗下定决心:豁出这条命,今后也不能让女儿再受半点伤害!
      程芳琳的这个决心第二天就受到了黄克的挑战。
      次日早晨,程芳琳刚把门打开,黄克已早早地等候在屋外。昨天晚上,程芳琳的狂怒把他吓坏了,但回家一想,他觉得程芳琳并不可怕,一个弱不经风的女人,能把他一个大小伙子怎么样?趁小茹的父亲还没有回家,赶紧把小茹带走,免得夜长梦多。
      黄克不阴不阳地冲程芳琳说:“小茹已经是我的人了,我和她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你就认了我这个女婿吧。”
      程芳琳气得浑身发抖,她没想到黄克竟敢找上门来,她真想冲上去狠狠打黄克几个耳光,可又一想,事情要是真闹大了,女儿被强暴并怀孕的事就会传出去,那女儿今后还怎么走出家门?她强忍怒火,对黄克说:“你要带走小茹也行,先把我杀了!”
      “你以为我不敢?告诉你,三天后你要是再不把她交给我,我就杀了你全家。”
      三天后,黄克果然带了一把匕首来敲程芳琳家的门。程芳琳有心不开门,又害怕他在外面瞎嚷嚷,只得开门让他进来。
      黄克摸透了程芳琳的脾气,故意大声对程芳琳说:“怎么样,你是让我将你全家人都杀了呢?还是让小茹跟我去过舒舒服服的日子?”
      “流氓!无赖!”程芳琳堵在女儿的房门口,用喷火的目光死死盯住黄克。
      黄克拿出刀子,在程芳琳的眼前一晃,然后指着程芳琳的脖子说:“再不让开,我就给你放血!”
      但黄克的狠话对程芳琳丝毫不起作用,她站在那儿,就像一座山堵在女儿小茹的房门口。她用怨毒的目光同黄克对抗,目光里有一股慑人的杀气,让黄克感到胆怯。
      只要再向前一步,随手一推,这个不堪一击的女人就会倒下,自己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带走小茹。但黄克最终没敢迈出这一步,程芳琳那吃人的目光让他选择了退却。
      黄克走后,程芳琳一屁股瘫坐在地上。在黄克持刀威胁她的时候,她的心里不止一次动过报警的念头,但她始终没有勇气付诸于行动。她不敢想象,一旦报警,警车将自己的小屋围住,邻居们看着黄克被押上警车,女儿被歹徒霸占6个月的“特大新闻”咋还能“捂”得住?女儿只有16岁,花一样的年龄,未来的路还很长。
      程芳琳决定:用一个母亲的力量,独自同黄克打一场两个人的战争!她信一条死理:有她在,女儿就不会受一点儿伤害。
      为了不让别人知道女儿怀孕的事实,程芳琳很快带女儿去医院堕了胎。手术结束后,小茹见到妈妈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我想回家。”“妈妈带你回家!”程芳琳将脸贴在女儿的脸上,滚烫滚烫的泪珠滚落在女儿苍白的面颊上。
      
      “护犊”出格,愤怒母亲打死色狼
      
      2003年9月1日夜晚,对于程芳琳和女儿小茹来说,是一个极度恐怖而又无法从她们的记忆中抹去的夜晚。
      这一天是小茹做完手术后的第三天。
      深夜两点钟左右,熟睡中的小茹朦朦胧胧感觉到有人抚摸她的身体,早已成了惊弓之鸟的她一下子惊醒:天哪,伏在她床上的竟是黄克!再一看,卧室的墙被打了一个老大的洞,月光透过墙洞折射到床头。
      小茹被眼前的景象吓得魂飞魄散,她刚要开口呼叫,忽然看见一把明晃晃的匕首架在了自己的脖子上。“穿上衣服,跟我走!”黑夜里,黄克的声音听上去异常恐怖。说完,从口袋里掏出一卷胶带。
      小茹一见,知道黄克要封自己的嘴,她不愿再像上次那样坐以待毙,趁黄克撕胶带的工夫,她突然冲妈妈的房间大声喊:“妈妈,快来救我!”
      小茹的呼救声惊得程芳琳从床上一骨碌爬了起来,慌忙推醒今天刚从北京赶回来的丈夫:“快!女儿出事了!”顾不得丈夫的反应,程芳琳三步并作两步冲向女儿房间。
      扭亮电灯一看,黄克正在持刀威逼女儿,可怜的女儿,在黄克的刀下全身抖作一团,她做完手术才三天啊!“黄克,你这个畜生!”程芳琳身上的每一寸皮肤都被怒火烧着了,她像一头发怒的母牛,狂啸着“撞”向黄克。在丈夫的帮助下,程芳琳把黄克摁倒在地,用绳子将他捆了个结结实实。
      程芳琳用手抓住黄克的头发,睁着一双血红的眼睛问他:“你为什么要害我女儿?”黄克倔强地回答:“我爱她!”
      “我让你爱!让你爱!”程芳琳将黄克的头狠狠地撞在水泥地上。
      想起女儿堕胎时痛苦的尖叫,想起黄克对女儿没完没了的纠缠,程芳琳胸中尚未完全熄灭的怒火又腾地一下燃烧起来,她一把夺过丈夫手中的钢筋条,狂乱地朝黄克的身上打去……黄克痛苦的呻吟也没能熄灭她心中的怒火,她又找来一块木板,朝黄克的臀部、背部狠狠抡下去……
      或许,程芳琳压根儿没有想过要将黄克打死,她在“发怒”的过程中,没有忘记吩咐丈夫打电话报警。凌晨5时30分左右,如皋市九华派出所的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将黄克带走。当时黄克思维基本清楚,尚未出现死亡征兆。7时许,黄克经抢救无效死亡。
      程芳琳在看守所里接受采访时说:“我只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并不想将黄克打死,我打他只是为了给他一点怕头,让他不再骚扰我女儿,我也知道应该借助司法机关的力量制止黄克的骚扰,我更知道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无法与黄克抗衡,但我是一个母亲,我想让女儿今后的生活过得平静,不想让这件事扩散,试想一下,如果是你的孩子――刚刚16岁的孩子,遭遇了同样的不幸,你们首先考虑的,是保护孩子,还是去报案?”
      2004年4月12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程芳琳有期徒刑8年。
      幸福观点:
      看完这个案子,编者的心里变得异常沉重:在中国,究竟有多少家长抱有和程芳琳同样的想法?在这个想法的背后,到底隐藏了多少尚未被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性侵害案?按程芳琳的说法,她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女儿,但其结果却让女儿失去了母亲,失去了一个完整的家。
      我们呼吁天下的母亲不要再保持沉默,但我们更应该呼吁公众舆论对未成年人的“性闻”少一点“兴趣”,多一点责任意识,我们还应该呼吁国家从立法的角度,执法机关从执法的角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让越来越多的母亲今后不再有顾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本文拒绝转载、网载、摘录,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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