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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语“柴火”义词的共时分布与历时考察

    时间:2021-01-10 03:48:0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现代汉语方言中表示“柴火”义的主导词有“柴火”“柴”“樵”,“柴”和“柴火”以长江为界呈南北对立分布,“樵”集中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表“柴火”义,上古汉语时期有“薪”“薪荛”;中古汉语时期新增“薪火”“薪槀/藁”“薪苏”“樵苏”“柴草”,“薪荛”退出概念场;近代汉语时期新增“柴火/禾”“烧柴”“柴茅”等。将历时考察与共时分布相结合,推测在汉语词汇发展史上,表示“柴火”义,经历了“薪→柴→柴火”的演变。现代汉语方言中的“樵”源自上古汉语。

    关键词:薪;柴;柴火;樵;共时分布;历时考察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柴火】条:名做燃料用的树枝、秫秸、稻秆、杂草等。表示“柴火”义的词在农村至今仍很常用。本文首先描述“柴火”义词的共时分布,接着考察历史文献中的“柴火”义词,进而将两者相结合讨论相关问题。

    一、“柴火”义词的共时分布

    现在能够利用的方言资料比较丰富,我们可以综合起来运用以便更加真实地反映方言事实。但有时几种调查资料不尽一致,这就需要我们加以辨识。

    1.1  《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对“柴火”义词的调查

    根据曹志耘主编《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110柴火”条,现代汉语方言“柴火”义词的分布概况可以归纳如表1{1}:

    有些地方两种说法并存。“柴”“柴火”并存的方言点数为官话13(中原官话2、兰银官话2、江淮官话3、西南官话6)、晋语5、吴语3、徽语1、湘语8、赣语4、客家话1、平话1;“柴”“柴草”并存的方言点数为西南官话1;“柴火”“柴草”并存的方言点数为官话2(冀魯官话1、西南官话1);“柴火”“烧柴”并存的方言点数为官话2(东北官话1、西南官话1);“薪”“薪稿”并存的方言点数为乡话1;“樵”“物燃”并存的方言点数为闽语1;“樵”“樵火”并存的方言点数为闽语1;“茅柴”“半子”并存的方言点数为东北官话1。

    1.2 《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汉语方言词汇》(第2版)的相关调查

    《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汉语方言词汇》(第2版)在“柴火”义词词形、义域大小和地域分布等方面存在差异。

    首先,词形、词的义域大小问题。翻检《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柴】条,下列有福州、厦门:如【柴】福州{1}做燃料用的树枝、木柴;【柴】厦门{1}木材,木头{2}烧火用的草木。{1}但据《汉语方言词汇》(第二版)“柴火”条,福州、厦门等方言点中的“柴”为训读字,本字为“樵”。{2}这两个方言点在《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中也作“樵”。我们同意后者的观点。从意义来看,《汉语方言词汇》(第二版)、《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均将“樵=柴火”。但根据《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的相关释义,“樵”在福州方言中是不包括草类燃料的,其义域比普通话中的“柴火”窄。“樵”在福州方言中的使用范围,笔者进行了相关调查,结果与《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的释义相符③。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两点启示:其一,在方言调查时要做到深入、细致,如此才有利于词汇对比研究;其二,同一词汇形式在不同方言中的义域大小可能不同。“柴”亦存在这种情况。“柴”在不少方言中等同于“柴火”,但也有仅指“木柴”的,如广东清远方言。

    其次,词的地域分布问题。根据1.1的归纳情况,“柴草”仅分布在官话(冀鲁官话、西南官话)、平话、粤语中的个别方言点。但据《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柴草】条:扬州,武汉,柳州,忻州,丹阳,南宁平话,东莞,厦门,海口做燃料的树枝、秫秸、稻秆、杂草等。{4}可见,“柴草”在现代方言中的分布还是比较广的。之所以会有如此差异,可能是受《汉语方言地图集》的体例限制所致。

    1.3“柴火”义主导词的方言分布

    尽管各大方言资料对“柴火”义词的调查有出入,但我们可以按照“求同”方针来概括现代汉语方言中“柴火”义主导词的分布。

    在现代汉语方言中,表“柴火”义的主导词是“柴火”“柴”“樵”。首先从方言分区来看,“柴火”集中分布在官话方言区(东北官话、北京官话、冀鲁官话、胶辽官话、中原官话)。“柴”较多地分布在西南官话、吴语、徽语、湘语、赣语、客家话、平话、粤语等方言区。“樵”集中分布在闽语、部分客家话中。其次从地理分布角度看,“柴火”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北。“柴”在长江以北尽管也有分布,但主要集中在长江以南地区。“樵”集中分布在东南沿海地区。最后从省级行政区来看,“柴火”主要分布在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新疆、河南、河北、山东、皖北等地以及山西、陕西的部分地区。“柴”主要分布在皖南、苏南、湖北、浙江、江西、湖南、重庆、四川、贵州、广东、广西等地以及山西、陕西、甘肃、宁夏、云南的部分地区。“樵”主要分布在福建、台湾、海南、广东东北部等地。

    二、“柴火”义词的历时考察

    本节分上古、中古、近代三个时期对历史上的“柴火”义词进行考察{1}。“柴”“樵”的讨论放在第三部分。根据前人对汉语史的分期,先秦至西汉视为上古,东汉至隋视为中古,唐宋至明清视为近代。

    2.1上古汉语时期

    在上古汉语里,表示“柴火”义的词既有单音词“薪”,又有以“薪”为构词语素的双音词“薪荛”。

    《说文·斤部》:“新,取木也。”王筠《说文释例》卷三:“案:其训曰取木,则新乃薪之古文。”“薪”的本义应该是指作燃料的木材。《诗·齐风·南山》:“析薪如之何?匪斧不克。”《礼记·月令》:“是月也,草木黄落,乃伐薪为炭。”朱维德指出“薪”有“草”义,具体言之,指可供燃烧与使用的草料。他在文中举的例子如《易·系辞下》:“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荀子·礼论》:“属茨倚庐,席薪枕块,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居处者也。”{2}“薪”又可以是柴草的总称。朱维德举有相应的例子,在此不赘。③

    《说文·草部》:“荛,薪也。”段玉裁注:“荛,草薪也。草字依《诗》释文补。”《玉篇·草部》:“荛,乳烧切,草薪也。”表示草类燃料的“荛”一般用于双音词“薪荛”中。“薪”在这里指的是木类燃料。“薪”“荛”类义并列成词,表示柴草的总称。《管子·轻重甲》:“万乘之国,千乘之国,不能无薪而炊。今北泽烧,莫之续,则是农夫得居装而卖其薪荛,一束十倍。”《银雀山汉墓竹简·孙膑兵法·十阵》:“薪荛既积,营窟未谨。如此者,可火也。”

    2.2中古汉语时期

    在中古汉语里,“薪荛”退出概念场。该期,概念场新增成员有“薪火”“薪槀/藁”“薪苏”“樵苏”“柴草”等。以下列举条目并酌举例证{4}。

    薪火{5} 刘宋求那跋陀罗《杂阿含经》卷第二十三:“尔时,彼凶主执彼比丘著铁镬油中,足与薪火,火终不然,假使然者,或复不热。”《齐民要术·煮胶》:“釜新,则烧令皮著底;釜小,费薪火;釜渝,令胶色黑。”唐义净《根本说一切有部目得迦》卷九:“苾刍即应抽却薪火,沸仍不止。”

    薪槀/藁{1} “槀”通“稾”,义为“草”。《汉书·元后传》:“车骑将军音籍槀请罪。”颜师古注曰:“自坐槀上,言就刑戮也。”《史记·货殖列传》:“薪槀千车,船长千丈。”元袁桷《清容居士集》卷八:“轮囷薪槀浮山来,淮船争避吴船开。”“藁”同“稾(稿)”。《广韵·晧韵》:“稾,禾秆;又稾本,草创之本。藁,俗。”《金史·河渠志》:“又许州初科薪藁十八万余束,既而又配四万四千,是皆常岁必用之物,农隙均科则易输纳。”

    薪苏《方言》卷三:“苏、芥,草也。江淮南楚之间曰苏,自关而西或曰草,或曰芥。”《列子·周穆王》:“王俯而视之,其宫榭若累块积苏焉。”《宋书·羊玄保传》:“自顷以来,颓弛日甚,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采之地,亦又如兹。”《南齊书·竟陵文宣王子良传》:“郡民朱百年有至行,先卒,赐其妻米百斛,蠲一民给其薪苏。”《旧唐书·马怀素传》:“家贫无灯烛,昼采薪苏,夜燃读书,遂博览经史,善属文。”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八十二:“若果欲壅河使东,宜先治水所过两隄,使皆高厚,仍备置吏兵,分守其地,多积薪苏,以防冲决,乃可为也。”

    樵苏《说文·木部》:“樵,散也。”徐锴系传:“樵,散木也……散木不入于用也。”桂馥义证:“既不入用,惟堪作薪焚烧。”《左传·桓公十二年》:“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扞采樵者以诱之。”《梁书·阮孝绪传》:“义师围京城,家贫无以爨,僮妾窃邻人樵以继火。”西晋潘岳《马汧督诔》:“城中凿穴而处,负户而汲。木石将尽,樵苏乏竭,刍荛罄绝。”南北朝颜之推《颜氏家训·治家》:“爰及栋宇器械,樵苏脂烛,莫非种殖之物也。”唐释玄奘《大唐西域记》卷二:“有诸商侣止此树下,时属风寒,人皆饥冻,聚积樵苏,蕴火其下,烟焰渐炽,枯树遂然。”

    柴草{2} 东晋佛陀跋陀罗共法显译《摩诃僧祇律》卷第四十:“可就此房住,入已持巨摩柴草积聚房中。”后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译《四分律》卷十六:“即出房外在露地拾诸柴草及大树株然火向炙时,空树株中有一毒蛇得火气热逼从树孔中出。”宋李昉《太平御览》卷六百一十四引《文士传》曰:“李庸,字萧远。笃志好学,善属文,词藻清美,常燃柴草火以读之。”《唐律疏议》卷十五:“库,谓贮器仗、绵绢之类。积聚,谓贮柴草、杂物之所。皆须高燥之处安置。”五代孙光宪《北梦琐言》逸文卷四“烧畬毙龙”:“唐天复中,澧州叶源村民邓氏子烧畬,柴草积于天井,火势既盛,龙突出,腾在半空。”《元代奏议集录·郑介夫》:“且以一引盐论之,岁给工本及柴草等物。”

    2.3近代汉语时期

    进入近代汉语阶段,该概念场又新增成员“柴火/禾”“烧柴”“柴茅”③等。

    “柴火”在文献中较早的用义是“木柴燃烧产生的火”。如东晋葛洪《抱朴子外篇》卷五十《自叙》:“益破功日伐薪卖之,以给纸笔。就营田园处,以柴火写书。”《隋书·王劭传》:“今温酒及炙肉,用石炭、柴火、竹火、草火、麻荄火,气味各不同。”在唐代,“柴火”又可指做燃料用的木材之类。如《北史·齐本纪中·文宣帝》:“太后尝在北宫,坐一小榻,帝时已醉,手自举床,后便坠落,颇有伤损。醒悟之后,大怀惭恨,遂令多聚柴火,将入其中。太后惊惧,亲自持挽。”“柴火”在《清平山堂话本》《醒世恒言》《三国演义》《三遂平妖传》《初刻拍案惊奇》《西游记》《醒世姻缘传》《聊斋俚曲集》《红楼梦》《儿女英雄传》《三侠五义》等中均有使用。由此可见,其在近代汉语阶段是个通语词。“柴火”有没有可能是在转喻机制下,从“木柴燃烧产生的火”义发展到“做燃料用的木材之类”义呢?我们认为这样的演变不太可能。这是因为这一时期还有“火柴”表“烧火用的木柴”义。如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六:“柁工之妇怒,举火柴击其首。”《元典章·刑部》卷六典章四十三:“因为阙少柴薪烧火,前去周蓬益船上乞觅火柴。”类似者还有“火草”。如北宋·苏轼《物类相感志·杂著》:“釜底煤可代火草引火。”“柴”“草”燃烧时会发出光和焰,即产生“火”。“火”继而作为语素参与构词。因此,合理的解释是“柴火”“火柴”“火草”是在联想作用下形成的双音词{1}。

    明清文献中又有“柴禾”的用例。如《金瓶梅词话》第二十三回:“只说他会烧的好猪头,只用一根柴禾儿,烧的稀烂。”清沈联芳《邦畿水利集说》卷五:“柴禾淀,一名柴伙淀,在雄县东南十里。白沟、长流、高阳诸河胥汇于此。”清张杰鑫《三侠剑》第三回:“又派人将硫磺火硝取来,去了两名喽卒,将硫磺火硝取来有五六斤,俱都抛在柴禾堆上。”

    “柴火”产生在前,“柴禾”出现在后。“禾”“火”读音相近。我们认为“柴禾”起初或许是“柴火”的一种记音形式。据《汉语方音字汇》(第二版),在西安、太原、武汉、成都、合肥、扬州等方言中,“禾”“火”声母、韵母相同,声调不同,存在平声与上声的对立。{2}我们可以这样假设,“柴火”中的后字“火”在明清时期部分方言中轻读,如此声调上的对立得以中和。当然,“柴禾”这一书写形式也有其理据可言。“禾”可以指庄稼的茎秆。“柴禾”与“薪槀/藁”“柴草”一样,属于类义并列成词。《说文·禾部》:“稼,禾之秀实为稼,茎节为禾。”《仪礼·聘礼》:“门外米禾皆二十车,薪刍倍禾。”郑玄注曰:“禾,稾实并刈者也。”近代汉语阶段,又有“禾叉”“禾杈”。如《元典章新集·刑部》:“偷盗金正二桑叶,用禾叉戳伤事主。”元王祯《农书》卷十二:“又有以木为干,以铁为首,二其股者,利如戈戟,唯用叉取禾束,谓之铁禾杈。”

    “烧柴”在文献中的用例略举如下。《元典章·刑部》卷二典章四十:“行省见禁无家属供送饭食罪囚,合用烧柴、灯油,拟于年销钱内,从实应付。”《警世通言》卷十七:“那两棵树只当烧柴,卖不多钱,不两日用完了。”明·何良俊《四友斋丛说》卷十四:“而东乡之田岸下,略有茭芦即飞弓一步。夫些少茭芦。但可以供数日烧柴而已。”《三侠五义》第九十一回:“张立道:‘我的贤弟,这个事不容易,如何张罗下烧柴就是了呢?史云道:‘我都替老兄打算下了,样样俱全,就短柴火,别的全有了。我是再不撒谎的。”

    “柴茅”在文献中的用例酌举如下:宋留正《皇宋中兴两朝圣政》卷五十五:“乃缒人于绳令下,以手汲取投之于囊,然后引绳而上得水入竈,以柴茅煎煮乃得成盐。”《医方类聚·妇人门》:“《圣惠方》:‘……软硬炭,干柴茅、洗儿肥皂、头发、断脐线及剪刀……。”

    三、相关问题讨论

    3.1  “柴”从“木柴”义发展为“柴草总称”义的时间

    《说文·木部》:“柴,小木散材。”徐锴系传:“散材,谓不入屋及器用也。”《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栾枝使舆曳柴而伪遁。”《礼记·月令》:“乃命四监收秩薪柴,以共郊庙及百祀之薪燎。”郑玄注:“大者可析谓之薪,小者合束谓之柴。”在明代以前的文献中,仅凭语境,我们很难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柴”包括草类燃料。这一局面在明清文献中有了改观,出现了确凿的例证。现举例如下:

    (1)行者道:“打又费工夫了,不若寻些柴,教他断根罢。”那樵子闻言,即引八戒去东凹里寻了些破梢竹、败叶松、空心柳、断根藤、黄蒿、老荻、芦苇、干桑,挑了若干,送入后门里。(明吴承恩《西游记》第八十六回)

    (2)我且问你,今日柴扒已卖尽,卖的钱却怎么用了?(明袁于令《隋史遗文》第二十七回)

    例(1)中的“柴”既包括木类燃料,又包括草类燃料。例(2)中的“柴扒”是搂柴草的工具。“搂”的对象自然包括草类燃料。

    3.2从方言分布来看“柴火”义主导词的历时兴替

    汪维辉、秋谷裕幸指出:“对词汇史研究来说,方言的现实分布有助于理清词汇演变的脉络和新旧词更替的线索,因为文献资料有限而且情况极其复杂,依靠‘文献考证法只能部分复原语言的历史,难以看清全貌。”{1}仅就“柴火”义词中的“柴”“柴火”来说,它们何时指“柴草总称”?表示该义,两者孰先孰后?“柴”“柴火”在明清不同方言背景文献中的使用有分布上的差异吗?这些都是笔者在写作时遇到的棘手问题。可以说,仅凭历史文献,以上问题难以得到圆满的回答。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将历时考察与共时分布相结合,进而做出相关假设。岩田礼指出:“方言地理学假定:一个词的方言形式在地理(空间)上所形成的‘横的分布可反映各种形式在历史(时间)上的‘纵的层次。”{2}根据现有调查资料,“薪”仅分布在湖南乡话,这应是上古语词的留存。“柴”与“柴火”大体上呈现出南北对立的格局。据此,我们推测在汉语词汇发展史上,表示“柴火”义,经历了“薪→柴→柴火”的演变。

    3.3现代汉语方言中表“柴火”义其他词的考察分析

    将第一部分与第二部分结合起来看,现代汉语方言中表“柴火”义的“薪”“薪稿”“柴”“柴火”“柴草”“柴茅”“烧柴”等在历史文献中有相关用例。当然,历史文献中还有一批不见于方言的表“柴火”义词,如“薪荛”“薪火”“薪苏”“樵苏”。根据第二部分中对“樵”“火柴”的相关分析,它们在文献中指的是“木柴”,还未见确切指“柴草总称”的用例。如此一来,现代汉语方言中的“樵”源自上古汉语;“火柴”在方言中的词义应该是扩大了。“烧草”亦是如此。历史文献中的“烧草”用例很少③。元魏初《青崖集》卷四:“打造石材、般载木植及一切营造等处不下一百五六十万工,和买秆草、烧草又不下数十百万束。”从所举例证来看,“烧草”指的是草类燃料,还不是燃料总称。

    “烧”“草”当是方言义位的创新。“烧”本为“焚烧”义,如《战国策·齐策四》:“臣窃矫君命,以责赐诸民,因烧其券,民称万岁。”“烧”从该义到“柴火”义的演变属于动静引申,即从行为动作到其所用的材料{4}。“草”本为草本植物的总称,如《尚书·洪范》:“庶草蕃庑。”“草”从该义到“柴火”义,中间还应该经历了“草类燃料”这一环。首先,由于晒干的草可以作为燃料,因此,“草”又可特指作燃料的草,如复音词“柴草”中的“草”。接着,在“从部分到整体”的转喻机制下,“草”从“草类燃料”发展演变出“燃料总称”。“燃柴”在历史文献中罕见,这应该是方言创新词。

    3.4“柴火”义词的用词分析

    综观古今南北,汉语表“柴火”义的词既有单音词,又有双音词。单音词从词义演变的角度划分,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从“木类燃料→柴草总称”,例如“薪”“柴”“樵”等;一类是从“草类燃料→柴草总称”,例如“草”。其中,前者占绝对优势。双音词从构词角度划分,可分为并列式与定中式。前者如“薪荛”“薪稿”“薪苏”“樵苏”“柴草”“柴茅”,均是木类燃料与草类燃料的并列。当然,也应该看到这些词中构词语素的指称范围大小不一。例如,“茅”是“草”的其中一类,“稿”是某些草本植物的秆。后者如“薪火”“柴火”“火柴”“烧柴”“烧草”等。“火”是“薪”“柴”燃燒产生的物质。“烧”表明的是“柴”“草”的用途和功能。

    作者简介:汤传扬,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辑,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词汇史、词汇语义学、词典学。

    * 本文系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基于汉语史语料库建设实践的中古汉语分词标准研究”(项目编号:19YYA001)阶段性成果。

    ①  曹志耘主编:《汉语方言地图集·词汇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110页。斜杠后的数字是《汉语方言地图集》所设的方言区/次方言区的总调查点,斜杠前的数字是其中说该词形的方言点数,例如“东北官话30/32”表示:东北官话区所调查的方言点总数是32个,其中说“柴火”的方言点有30个。在现代汉语方言中,表示“柴火”义,四川长宁方言用“烧的”。“的”构成“的”字词组代替名词。由于本文研究的是表示“柴火”义的词,因此,“烧的”不纳入我们的研究范围。

    ①  李荣主编:《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149—3150页。

    {2}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语言学教研室编:《汉语方言词汇》(第二版),北京:语文出版社,1995年版,第183页。

    {3}  承蒙项梦冰教授见告,在他的方言(福建连城)中,“樵”一般就是指木柴,但是在一些词组和特定的场合,“樵”也可以有限地表示草柴。

    {4}  李荣主编:《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3151页。

    ①  鄧瑷敏运用词频统计法考察了“薪”“柴”“蒸”的历时演变。邓文认为三者在表示“木柴”义上是一组同义词。但“薪”在历史文献中不仅指“木柴”,还指“草柴”,亦能指“柴草的总称”(本文第二部分对这个问题有讨论)。邓文在统计时未加区分。此外,邓文在统计频次时有错误,这应该是没有正确解读文献。例如,据邓文统计,“蒸”“薪”在《仪礼》《公羊传》中出现的频次分别为1、2。然而,笔者核查文献后并未见表示“柴火”义的“蒸”“薪”。但是无论如何,根据其所统计的词频大抵还是能够得出“薪”“柴”此消彼长的结论的。具体参看邓瑷敏《“薪”“柴”“蒸”历时演变》,《宜宾学院学报》2008年第3期。

    {2}  朱维德:《“薪”有“草”义辩证》,《古汉语研究》1993年第3期。

    {3}  朱维德:《“薪”字“古”义辨释》,《衡阳师专学报》(社会科学)1994年第1期。

    {4}  该部分除了列举中古汉语时期的例证外,还举了近代汉语时期的例子。这主要是为了凸显“史”的线索,明其流变。{5}  《汉语大词典》【薪火】条义项{2}“柴火”义下首引《齐民要术》为书证,略晚。

    ①  《汉语大词典》未收该词条。

    {2}  《汉语大词典》“柴草”条首引《水浒传》为书证,过晚。

    {3}  《汉语大词典》、《近代汉语词典》未收“烧柴”“柴茅”。

    ①  英语中的“firewood”也是如此。只是与汉语中的“柴”相比,英语中的wood语义范围更广,除了做燃料外,还可以用于建筑、制作东西。

    {2}  北京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语言学教研室编:《汉语方音字汇》(第二版重排本),北京:语文出版社,2003年版,第26、41页。

    ①  汪维辉、秋谷裕幸:《汉语“站立”义词的现状与历史》,《中国语文》2010年第4期。

    {2}  岩田礼:《汉语方言“祖父”“外祖父”称谓的地理分布——方言地理学在历史语言学研究上的作用》,《中国语文》1995年第3期。

    {3}  《汉语大词典》、《近代汉语词典》未收“烧草”。

    {4}  王宁指出动态与静态相关,不外以下几类:甲、动作与其所产生的状态和事物相关,前者是动词,后者是形容词。乙、工具与使用它的动作相关,前者是名词,后者是动词。丙、物件与专门施于它的动作相关。参看王宁《训诂学原理》,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6年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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