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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形势下对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的思考

    时间:2023-10-31 16:44:3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新形势下对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的思考

    不论是党建工作还是业务工作,其主体都是人,人的思想状态、积极性和主动性直接影响到工作效果。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有效融合,按照省院党组的要求,课题组到xx、x、x、xx林区分院等9个检察院开展了实地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对当前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效融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实践检视与理性思考,并提出了改进构想。

      一、正确理解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

      从党的执政地位看。《党章》中指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可以看出,党始终起着团结和领导作用,一切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比,它占有统领性、先导性、基础性地位,党建工作是前提。从检察机关担负的任务看,检察机关是一支党绝对领导下的、担负着国家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责。检察机关的性质就决定了所担负的任务,所有工作都是围绕它所担负的任务来开展的,党建工作也是以检察机关担负的任务为出发点,发挥着服务大局、服务中心的作用,推动中心工作任务的完成是党建工作的目标。从当前检察机关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看。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都是互相促进、紧密结合、不可分割的。所以,要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做到两手抓、两手硬,真正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全面创新跃升。

      二、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效融合面临的新问题

      (一)检察改革背景之下,对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新的形势之下,如何推动党的理论实践同步创新、如何在改革的同时保障党内稳定、如何回应改革中党和人民的期待创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挑战,有的检察院对党建工作还存在认识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当前检察改革的背景之下,改革的重点促使检察工作,检察人员朝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有的检察院中出现了重视检察业务轻党建工作的认识分歧,检察院各个基层党组织又该如何适应改革的变化,党建工作是否还是核心工作,还存在着不知所措、认识滞后的问题;面对检察改革,如何开展党建工作,如何将党建工作与新形势下检察队伍建设、检察业务工作联系起来共同开展推进,党建工作有时出现片面化、孤立的发展的趋势;学习没跟上、落实不到位,导致政治素养落后、思想观念“缺氧”,用过去式的眼光、方法来处理检察改革中遇到的新党建问题,难免出现不适应现象;这些认识上的不足不仅削弱了党建工作应有的强大传统优势,还阻碍了检察业务的深入推进。

      (二)检察改革背景之下,人员的分类、机构的撤并管理使得党建人才流失。检察改革带来的最大的变化是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检察机构的撤销合并,实行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后,在人员分类上,职级职称上的变化,尤其是工作待遇上的差别,让原本在党建工作岗位上的富有党建工作经验的人员产生了离开党建岗位,转而向检察业务部门上岗的想法,党建人员的流失,对党建工作不失为一种损失。改革之前,党建工作作为传统政治部门的主要业务在全院开展,随着部制改革的变化,将党建工作纳入大部管理,负责政工、党务、纪检监察的人员大多是司法行政人员,数量大概只有3-4人,甚至有的基层党建工作是1人负责或者兼职负责。xx市除朝阳区检察院设有专职党支部书记外,全市其他检察院的党支部成员全部是兼职人员。有的检察院基层党支部建设不规范,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党务干部缺乏党建工作经验。在人员流失的情况之下,党建工作力量必然不足,如果无法有效解决职能、职责与人员力量的矛盾,将导致从严治党的各项举措和促进检察业务的深入推进无法真正落到实处。

      (三)检察改革背景之下,党务干部专业化建设不够,党建工作难形成合力。目前,有的检察院党建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员担任,或者兼职,各个基层党组织书记大多由员额检察官兼职,司法行政管理人员在职能不变,人员减少的情况下,往往工作繁忙,任务重,在加之上述由于职级待遇上的差别,对党建工作有时可能会出现应付局面,很有可能出现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的怠工现象;作为各个基层党组织担任书记的员额检察官,要承担一定数量的业务工作量,对党务工作相关知识学习掌握不多,履行党建工作的专业能力不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对党务工作主观上关于应付硬性要求,难以把党务工作抓实抓细,出现党基层党组织活动次数少、间隔周期长的实际情况,因此,整个基层检察在党建工作中难以形成合力,这对党建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很不力。

      三、新形势下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融合难的原因分析

      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有的同志思想认识上的偏差,造成党建工作相对业务工作有所“弱化”。有些同志认为检察机关是业务部门,业务工作是“硬头货”、党建工作是“橡皮筋”,对党建工作只是口头上强调多,实际关心少,注重业务工作多,思考党建工作少。加之总是把检察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作为评价一个单位工作成绩的依据,对党建工作往往只是应付考核与检查时做虚功。由于长时间的重“硬”轻“软”以及对业务的刚性需求,导致部分党员干部职工潜意识中认为业务工作才是最主要的、本职的,才是影响和决定其前程的,不自觉地就产生了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

      二是党建工作创新意识不足,对业务工作的促进缺乏有效地推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一些单位对党建工作仍是因循守旧,习惯于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以僵化的观点对待新的问题,对新理论、新观点。无创意,方法简单,活动形式单一,依然习惯于以文件转达文件,以会议转达会议,或发几本书、组织念几篇文章,缺乏有效的载体和抓手,缺少足够的动力和活力,满足不了广大党员的需求,难以吸引广大党员参与。

      三是党建工作难考核难量化,与业务工作缺乏有效的结合。由于检察机关的党建工作,没有业务工作那样详尽客观的指标,大都是从“开展没开展”去考核,加上实绩考核中党建工作所占比重偏小等原因,少数单位便错误认为“党建工作搞不搞一个样”,等着考核时再去突击和争取,思想上从不重视。

      四、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有效融合的几点对策

      (一)要把党建思想和业务思想同步深化。不论是党建工作还是业务工作,其主体都是人,人的思想状态、积极性和主动性直接影响到工作效果。一是持续深化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要用“党建理论+”和“主题党日+”等看得见的方式铸魂补钙,坚持用党建工作来坚定理想信念,深化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业务工作的强大保障作用和巨大推动作用,切实做到“党建工作紧贴业务,业务工作升华党建。”二是统筹安排党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统筹安排党建学习和业务学习的专题学习和集中学习,采取探讨、交流、结合等方式,强化党建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互通,提高全体党员学业务讲党务的浓厚氛围。三是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步点评。在每次重大活动总结会上,党组织书记既对党员干部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点评,又对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情况逐一点评,进一步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点评不追求“高、大、全”,更注重“细、小、精”,抓住普通党员在工作态度、工作方法、敬业精神、团结协作等方面的细节、亮点,肯定先进、鞭策后进。

      (二)要把党建制度和业务制度同步完善。制度建设对于党建工作的各个方面,更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想长期有效防止“两张皮”,仅仅在思想上重视党建还不够,还必须在制度上下足功夫。一是考核制度有效融合。实行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联述联评联考,全部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年终述职,每个人既汇报业务工作又陈述思想、作风、廉政表现;党员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业务考核时,将党建工作成绩作为评价的重要指标。二是表彰制度有效融合。依托业务上的考核办法,建立“优秀共产党员”“党员先锋岗”等表彰制度,使党内表彰建立在业务考核奖励的基础上。三是完善监督指导融合。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检察院党建工作指导机制新要求,正确处理地方党委领导和上级检察院指导的关系,进一步明晰以各级检察院党组为中心、政治部抓系统党建、机关党委抓机关党建的职责分工,做到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实现地方党委领导与检察院系统指导上下联动,优势互补,整体推进。

      (三)要把党组织机构和业务机构同步设置。基层党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由于业务繁重、人手不足等多方面的困难,基层党基层党组织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建立党建与业务相结合的体制保障,使党建与业务结合、党建与群建结合首先在主体上、组织上实现,为党建与业务结合注入动力,实现业务科室与党基层党组织的组织融合。一是业务科室与党基层党组织设置融合。将基层党组织建在业务部门,实行部门领导和基层党组织书记“一岗双责”;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任用部门负责人充分考虑其政治素质和组织能力。二是业务骨干与党务工作者融合。按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按照党员干警 1-2%的比例,在机关党委或党总支内配足专职党务干部,有条件的检察院在党支部内配备专职党务干部;强化兼职党务干部质量,从各部门择优推选业务骨干担任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确保党建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三是党群组织融合。健全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团组织,配好专、兼职群团干部,充分信任和倚重工团组织,发挥其纽带和助手作用。选配党员骨干担任工团组织负责人,加强对工团组织的领导,在落实党建活动任务时,委托工团组织承办部分活动,并鼓励和支持其围绕党建任务自主开展活动,为机关党建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四)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开展同步部署。破解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要把党建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中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最关键的是在实际活动中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为一体。实现活动融合的作用在于,使党建与业务在规划、部署、实施、督导、考核等各个环节上结合起来,实现党建与业务的动态结合;紧密围绕业务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把业务发展的重点作为党建工作的主要内容,使党政工团各个部门和每一名兼职党务工作者都有明确任务,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实现“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在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主导作用,把党建工作贯穿重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 做到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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