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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虎事件 [“华南虎事件”:公民新闻的阐释与评估]

    时间:2019-02-07 04:35:5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07年秋天,一条重大新闻从陕西传来:一位名叫周正龙的农民拍到了在我国已经消失30多年的野生华南虎照片,证实其并未灭绝,这立即引起全国关注。但出乎意料的是,不到24小时,在BBS上即出现了对照片的质疑,此后延续数月,全国网民不断列举最新的证据,发表否定照片真实性和当地政府公信力的材料和观点,逐步使得此一事件超越个案本身、超越当事人利益,甚至超越科学和国界,成为2007年度中国最为重要的新闻事件与公共事件之一。至本文截稿时虽然最后的鉴定结果尚未公布,但在舆论界和技术专家对照片真伪已达成基本共识的前提下,对其作出新闻传播学分析当是有益的。
      一、“华南虎事件”:复杂信息博弈中的网络效用
      “华南虎事件”的主要进程节点可归纳如下:2007年10月3日:陕西农民周正龙称在巴山拍到华南虎照片;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发布会展示华南虎照片;数小时后:质疑虎照真伪的帖子出现在色影无忌论坛,此后网民持续提出多学科质疑;10月23日:周正龙进京报告发现;11月2日:中科院专家傅德志向高层递交揭露照片造假的报告;11月9日:美国《科学》杂志刊出华南虎争议照及网民讨论;11月12日:周正龙全国征集律师起诉傅德志诬陷;11月15日:
      全国网友协同举证:“周老虎”原形确是一张年画;11月20日:《成都商报》揭露当地政府《华南虎调查报告》有假,此后众多主流媒体陆续发表相关评述及深度报道;11月21日:陕西省林业厅建议刑事调查;12月2日:六方技术专家鉴定报告汇总发布“网易”,同指华南虎照片不实。
      从新闻学的视角看,此案有一系列传播学分析的价值点:
      首先,“华南虎事件”的最初议程由政府部门联合大众媒体设置(陕西省林业厅召开发布会),其性质是政府部门对媒体的利用。
      其次,从媒介议程向公共议程的过渡由网络公民新闻主导,在整个过程中,在网上发出质疑的不乏各个行业中的专业人士,包括中科院的植物学家、动物学家,保护野生动物的非政府组织,摄影家,图片处理专业人士等。他们或从老虎的体态,或从老虎周围的植被,或从图片本身出发,利用各自专业知识,做出详细的技术论证。以上均凸显了公民参与对于新闻生产和公共生活的重要意义。
      再次,在近两个月的时间内,传统媒体和网络新闻保持着一种相互启发推动的状态,网络迅速提出的疑点和举证,被传统媒体的记者在参考、鉴别并采访后,抛给事件当事人,再把当事人的回答公布于众。同时,传统媒体记者也在调查中不断发现疑点,发表新闻或评论,而网络即就此进行新一轮的讨论。
      还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主管方的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撇开其一贯的谨慎稳重,纷纷参与到网络的大讨论中。当地官员和国家林业部官员频频发出声音,并在网络上引发争议;陕西林业厅宣传处长甚至专门开设博客回答问题、与网民辩论。
      尽管讨论的参与者和发挥作用的角色来自不同方面、依托不同渠道,但是,仔细观察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会发现在信息交换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是网络;而如果我们聚焦网络讨论,会发现在这一平台上,至少包含着四种不同的信息源和信息类型:1.网民依托BBS、博客、新闻留言发表的原生态信息;2.作为新媒体的专业网站所采编的新闻或意见;3.传统媒体依托网络平台发表的新闻或意见;4.相关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辗转至网络所发出的声音。换言之,网络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不仅仅是反映民意,更重要的是承载全方位的社会互动,成为不同人、社群、阶层、利益方交换意见的平台。
      这是一场驱动力和目的各不相同的混合博弈:草根网民对抗政府利益―――我们从中看到了意见自由市场的宏伟力量;地方政府诉求主流媒体―――我们从中看到了政府行为公共化效应的端倪;主流媒体利用网络讨论―――我们从中看到了媒介竞争与合作的复杂可能,以及网络公民新闻发展的远景。
      关于后者―――我们当然可以从完全不同的若干视角来看待“华南虎事件”:政治的,法律的,技术的,伦理的,社会的,文化的;但是,所有这些讨论都无法回避其间的关键问题:公民新闻的存在与影响,及其所展现的价值与缺陷。
      二、网络公民新闻及其宏观理性
      公民新闻(CivicJournalism )的概念产生于上世纪90年代的美国,目前尚无权威性定义。与其类似的概念还有:公共新闻(publicjournal ism),共产主义新闻(Communi tarian Journalism ),参与性新闻(Part icipatoryJournal ism ),社区新闻(Communi tyJournal ism )等等。
      公民新闻的最初定性是新闻报道与媒介活动的结合:新闻传播者不仅报道新闻事实,还广泛介入到公众事务中,发起不同主题的讨论,寻求解决公共问题的对策。表面上看,这是大众媒介对其他领域的拓展和新闻运营理念的变革,然而,其核心却在于积极地让受众参与报道实践,是“将新闻业驶向生气勃勃的公共生活的一种运动”①。
      自互联网全面介入人类的媒介化生活以来,这一核心理念得到了更为有力的弘扬。从早期的“德拉吉报道”一类凤毛麟角的个人实践,演化为如火如荼的以公民新闻为旗帜的网络运动,并因此诞生了数以万计的“公民新闻”网站,草根化的新闻理念有望逐渐从边缘走向中心,由附庸到蔚为大观。譬如:美国的一个鼓励普通人发布新闻的“NowPubl ic”网,正在成为世界最有影响的通讯社之一;从2000年开始起步、倡导“每个公民都是记者”(everyci t izenis areporter)的韩国网站ohmynews.c om被认为是公民新闻网站中做得最成功的典范。
      公民新闻的概念在2000年后就传入中国。但是其核心内涵在网络上的实践,却在更早就产生了雏形,其本质与互联网精神更是一脉相承。中国互联网的第一次大发展就源自BBS的滥觞,而BBS在中国的价值,更接近公民新闻而非网络人际沟通。由于历史、文化和政治原因,如今,中国的BBS的发展仍然是全世界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进入2000年后,由于公民新闻概念的传入,以及大量新型网络应用服务的普遍繁荣,进一步推动了这个趋势。今天,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借助网络平台发表自己的见闻,BBS、博客、播客、移动互联网、即时聊天工具等成为其主要载体,这些内容已成为公民新闻的最主要的来源。
      在“华南虎事件”中,若干最为关键的进程节点均来自网络公民新闻:不管是最初的质疑、其后的讨论和举证,还是对“打虎派”的力挺,网络公民新闻都起到了扭转局面的超强作用,这些作用甚至抗击了某些来自政府力量、传统媒体的压力,自然,也足以威慑不良信息和虚假新闻,更视当事人的强力恫吓如无物。
      其中,令人印象更为深刻的细节是:在事件扑朔迷离、斗争双方相持不下的时刻,11月15日晚9时许,网友“攀枝花x ydz”在“打虎派”的大本营色影无忌华南虎临时论坛里发帖,称虎照中的虎和自家所挂年画极其相似,此后几天,全国各地网民不断报告发现“年画虎”,立刻引发战略性的舆论扭转。
      其实,不仅在这次的华南虎事件中,在更早的“孙志刚事件”、“圆明园渗水事件”、“宝马案”、“黄静案”中,网络都早已经起到了类似的非常重要的公民新闻作用。
      一个毋庸置疑的前提事实是:网络已经在逐步取代传统通讯社的功能,因为世界上没有哪个通讯社能像网络一样,如此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无事不说、无人不言。而支持这一变革的最重要的资源之一就是网络公民新闻。由于后者的存在和迅猛演进,使得网络像一个“信息MALL”一般,形成了一个多维的信息交换平台。
      我在2001年时提及,网络并不是第四媒介,而是“跨媒介、跨资源、跨应用的泛媒介”②―――媒介平台,今天,它的确已经成为了媒介的媒介。究其原因,是因为它使得媒介的核心重新回到了人,回到了人的连接、生活和社会行动。它是我们这个时代的百眼巨人(ArgusPanoptes),使得人类社会变身为明察秋毫的知性统一体。在社会建构中,网络已经具有了毛细血管的功能,深入到整个社会的每一组织、细胞的深处,开始变身为全方位、全视角、全功能的社会广场。
      在“华南虎事件”中,网络并不仅仅是整合了传统媒体的信息,而且还有能力对这些媒体上的信息发出质疑,并迅速影响了传统媒体对此案的报道态度。此时,公民新闻从新闻联系公民,演化为公民参与新闻,再演化为公民支配新闻,人们利用了全社会的知识资源和信息资源,提供事实、思想意见和技术论证。如此全面、迅速的信息交流,只有在网络这一媒介平台上才能够实现,如此专业、广泛的报道,也只有网络公民新闻才能够生产。如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的名誉教授John C.Mer ri ll所言,“任何使我们的新闻业更负责、更民主、更以民为本、更关心公众利益的东西都应该受到欢迎。公共新闻提供了这样的希望。”③
      在无数看似凌乱嘈杂的信息堆砌与意见交换之中,公民新闻却能够实现对真相和真知的探究,究其原委,是其宏观理性可以超越微观的个体感性和非理性。如我在剖析黄静案时所言:网络舆论在微观的理性层面,无疑会因为知识的缺乏和言论的无序产生意见偏颇(例如感性的偏见、批判的狂欢和语言暴力),但是在宏观和历史的层面上,它却有能力在指涉社会生活时呈现终极的合理性。④
      三、网络与非网络:公民新闻的广义评估
      我们还要指出的是,“华南虎事件”中呈现的公民新闻的力量来源并不完全仅限于草根网民一方,我们对网络来源的公民新闻的价值和地位,仍然应该做审慎的判断。我的意见是,互联网新闻目前仍然无法承担起新闻业的全部责任,而网络上的公民新闻更是难以取代新闻业的全部舆论功能;互联网新闻业及形形色色的准新闻业(例如公民新闻)仍然只是当代有效社会传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而已。
      过高估价网络公民新闻的地位,乃至试图以此取代专业主义新闻工作是不恰当的。首先,新闻业是一种有技术壁垒的工作,新闻记者更是需要经过专业的训练,才可能具备完善的新闻传播伦理、知识素养,以及有效新闻生产的必要技能。网络公民新闻的主要参与者绝大部分是未受过专业训练的网民,他们的文化水平、对事实的鉴别能力和调查能力良莠混杂,参差不齐。的确,他们可以成为打破信息垄断的革命者、清扫虚假信息的斗争者,甚至成为不良社会现实的抗议者和改造者,但是却难以立即成为新闻业的核心力量和终极把关人。在此次对华南虎照片的真伪调查中,网民的意见和报道起到了若干关键的作用,但是,最终获取未经公布的全部照片,对大量当事人的采访,还是倚仗受过训练的报纸、电视、网站职业记者前去实地采集。例如,《成都商报》通过大量深度采访,揭露当地政府《华南虎调查报告》有假;当网友发现华南虎照片竟然跟自家墙上的老虎年画几乎一模一样时,《南方日报》、《新京报》、《扬子晚报》等传统媒体记者立即追访专家,采访年画生产商义乌浙江威斯特彩印包装公司,继而引起网络上新的讨论和沟通。此外,由于大多数传统媒体具有媒介的品牌效应,因此,来自网络的公民新闻,也大都依赖传统媒体的引述、阐释、传播,才被社会采信,并深刻地影响到社会现实中的不同阶层、左右主流社会的观点。为了匡正网上混杂不齐的质疑,“天涯论坛”特意邀请参与事件报道的《新京报》、《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广州日报》等记者,开辟“与众参与调查记者一起探究陕西华南虎真相”的论坛,以此向网友介绍专业的调查经过;在这场新闻运动的后期,《人民日报》等诸多权威媒体发表了一系列相关时评,将该事件上升到质疑社会公义、政府公信力、科学精神的高度;12月9日,央视《新闻调查》所播出的《虎照疑云》被众多网民称为目前最权威、最有深度的报道,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决定性的舆论导向作用。
      如果进一步探究其机制,我们还会发现,在以上过程中,传统媒体和严肃的新闻网站与网民自发的公民新闻相比,其新闻资源的调配能力、采写编辑能力、信息加工水平都要高出许多;换言之,后者可以借助网络平台整合社会意见、知识与信息,但是前者却可以成为最终利用者,完成对这种整合的整合。网络公民新闻是社会信息最好的收集器,而大众媒体确是社会舆论最优的放大器。大众媒体除了具备品牌号召力、常规意义上的公信力、专业新闻素养之外,其“守门人”功能还承担着为受众过滤信息、提供少量精选新闻和加工信息的功能,它们可以为大众节省掉信任成本和判断时间―――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受众对于所有的新闻议题,都想以一己之力在网上披沙拣金、穷根究底的,此时,网络媒介众语喧哗的优势反而会成为劣势,大众媒体的冷静、慎重、精当则成为优势。
      因此,当我们被问及网络公民新闻何去何从时,一个最为恰当的答案是―――与大众传媒(包括传统新闻业和专业网络新闻)互为补充、相互成就。一方面,网络公民新闻与大众传媒各自具备对方所不具备的若干优势,因此,正确的选择是两者的并存、交融和协调。另一方面,如果不论“网络”两字,我们就会清楚地看见,真正具有宏观意义的公民新闻―――我暂且定义它为全景公民新闻,实际上是由传统媒体新闻、专业网络新闻和网络(及其他新媒体支持的)公民新闻三者共同构成的。在“华南虎”这样的复杂事件中,三者之间出现了一种相互启发、相互推动的关联。网民提供线索和意见-媒体采访-当事人的回答被公布于众-网民迅速作出新的回应-媒体进一步深度报道。这种良性循环和相互依存的模式,科学、全面、深刻,而且妙不可言。对比美国早期公民新闻的“投身于公民新闻事业的大众传媒……联合起来,共同致力于一项公民新闻事业计划”⑤,华南虎事件中呈现的全景公民新闻的模式,具有更强的操作性和更广泛的应用性。
      综观整个“华南虎事件”,草根新闻发布者、大众媒体、受众、政府部门、专家阶层等社会各方面,都以各自的参与方式汇入了全景公民新闻的浪潮。就狭义的网络公民新闻来说,可以预期,作为拉莫内所说的“第五权力”的化身,它将可能进一步演化、进步和完善,并随着网民的媒介素养(包括接触、利用、认知和批判媒介信息的能力)的提高,走向更加专业、自律、高效的道路;就广义的全景公民新闻来说,它将可能进一步汇聚所有重要的社会资源,提升整个社会的沟通力,捍卫大众的传播权,引领一个更加民主、进步的崭新时代的到来。
      
      (作者系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本文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委托项目“网络社会的传播控制”资助)
      注释:
      ①StanleyJBaran,DennisKDavis著,曹书乐译:《大众传播理论:基础、争鸣与未来》第17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②杜骏飞:《网络新闻学》第一章,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
      ③转引自邵培仁、李一峰:《论美国“公共新闻运动”》,载《嘉兴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④杜骏飞:《辩护,以舆论的名义》,载《南方周末》2006年7月20日
      ⑤李青藜:《美国的公民新闻事业》,载《国际新闻界》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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