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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产业化过程中金融服务问题的调查与思考

    时间:2021-10-26 09:56:0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大力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是当前乃至今后一定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内乡县地处南阳盆地,山多、林多,农业资源、特产十分丰富。烟叶、食用菌、中药材、油桃等产品享誉全国。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适宜多种作物生长。从我县农业增长和结构调整的情况看,实现农业高度产业化,必将产生旺盛的资金需求,而资金投入不足一直是制约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主要因素。这些年在发展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对此,我们就农业产业化与金融服务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

    一、金融服务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联系和作用日渐明显

    (一)央行货币政策发挥了导向作用

    自1998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大信贷投入,强化信贷管理,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政策,农业和农村经济获得信贷服务的面有所拓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民“贷款难”问题得到缓解。特别是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有效地推动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用贷款的实施,重点支持了我县“羊、菌、烟、椒、药、果”等六大支柱产业的发展,并带动了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迅速发展壮大,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产业化“链条”运行。

     

    (二)农业产业化进程对农村金融机构经营效益的影响更加突出

    从2002年—2004年,农村信用社分别实现利润128万元、173万元和288万元,依次增长35.16%和66.47%;农业发展银行分别实现利润39万元、-51万元和7万元;农业银行分别实现利润-1818  万元、-1610万元和-1399万元,依次减亏11.44% 和13.11%。由此不难看出,农村金融机构在对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服务的同时,自身的经营能力和经营效益也同步得到提高。

    二、金融服务与农业产业化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结构调整对信贷资金的需求量明显加大,“一农难支三农”。在传统的农业经济结构中,粮食种植业占居主导地位,需要的资金投入较少。由于种粮的资金投入较少,大多农户自筹资金就可解决,农业生产对信贷资金的需求量很少。而在农业结构调整逐步深入的条件下,发展经济作物,发展养殖和牧业生产等仅靠农民自筹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有相当大部分资金需要银行贷款支持。随着我县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对信贷资金的需求量每年都在大幅度增长。然而,近年来农业银行却大量撤并了在乡镇的机构网点,基本不承担对农户的贷款业务,农发行也只支持粮棉油收购,没有很好地发挥政策性银行对农业结构调整的应有引导作用。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农村的信贷战略性收缩,使农村信用社成为支持“三农”的主力军。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带动下,农村信用社信贷规模逐年扩张,但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的组织、筹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同时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农村信用社贷款已有相当一部分出现沉淀,再加上近年来农村邮政储蓄的快速增长和国有商业银行资金上存,致使农村资金外流,进一步限制了信用社筹集资金的能力,出现“一农难支三农”局面。

    (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宽性与农村金融服务面窄的问题

    农业产业化将农产品产、供、销形成“链条”运行机制,是解决城乡二元经济问题的试金石。而农村金融机构目前存在服务手段落后,服务面窄的问题。三架支农金融“马车”现状是:农业发展银行只对粮、棉、油收购给予政策性资金支持,作用十分有限。农业银行由于经营战略的调整,县域业务逐步收缩,撤并大量机构。目前真正担当支农任务的只有农村信用社。但农村信用社服务功能、服务手段等落后。一是支付结算系统落后。农村信用社由于受人员素质、交通、技术、资金等因素的制约,结算资金在途时间长,资金到账不及时。一些企业本应就地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帐户,但因农村信用社汇路不畅,纷纷到商业银行开立帐户。二是农村金融服务产品不足,科技含量低。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客户是农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目前在支付结算中仍以现金结算为主,银行汇票结算方式使用较少,支付结算票据化程度低。

    (三)信贷资金缺乏必要的风险规避措施。农业的弱势性急需政策的扶持,其生产周期长,投资风险大,收入预期稳定性差。但目前由于农业贷款的担保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特别是随着农业产业的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较大规模的贷款将越来越多,担保问题直接影响农业产业化的配套发展。同时农业本身的保障问题也无法解决,政府部门至今也没有出台农业抗风险保障制度,农业风险较大,农业贷款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其风险就不可避免。

    (四)货币政策利率优惠政策提高了农信社的效益,却难减农民负担。目前,国家对农信社已落实的优惠政策仅仅是100%的贷款利率上浮,其结果虽然提高了农信社的信贷资产收益率,但却使最需要扶持的广大农民“享受”了最高的贷款利率。对农信社而言国家并无实质性支出,而是把政策性补贴转嫁到农民身上,以致于农信社在支农的同时仍受到了一些微言,即农信社的额外收益是建立在农民的高负担上。

       (五)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滞后

    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随着经营战略的调整,县域机构大量撤并,给农村金融服务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农业发展银行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村政策性银行,业务、功能单一,象农业基础设施,基地建设等资金是急需服务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政策性来支持,但至今农业发展银行仍未开办这些业务。农业银行现在市场定位很模糊,县支行无信贷授权,基层机构撤并,不能很好地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

    (六)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不理想

    一是信用环境差,借款人信用观念淡薄,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制约了农村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金融部门依法收贷,常常是“蠃了官司,输了钱”,影响了农村金融机构对农业投入的积极性。二是没有建立担保中介机构,农村信贷投放的对象大部分是私营企业、农户,这些承贷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很低,所生产的产品技术含量低,市场竞争能力差,信贷投入的风险也非常大,这是制约农村信贷有效投入的主要因素。

    三、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创新传导手段,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一是人民银行要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支农再贷款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信用社大力发放小额信用贷款,增大基础货币在农村的乘数效应,增强货币政策的传导效果,取得扶持农民增收的政策效果;二是是中央银行要进一步发挥“窗口指导”作用,培育货币政策传导的微观基础,要根据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及金融运行特点,创新与农业产业化政策相协调的微观货币政策传导手段,突出货币政策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三是根据实际需要,可适当给予县级人行一定的再贴现业务办理权限,减少审批环节,以推动票据贴现市场的发展,缓解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资金供求矛盾。

    (二)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实施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首先,当地人民银行要深入农村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区域资源优势,了解农业生产现状,了解市场需求状况,预测产业发展前景,为政府科学规划农业产业结构当好参谋。还要充当政府与银行之间的沟通桥梁,反映金融机构的呼声和建议,了解政府对金融部门的要求,商讨金融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的有效措施。其次,人民银行要制定金融支持农业结构调整的具体指导意见,提出金融支持的重点及改善金融服务的措施,并负责监督执行。再者,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深入农户了解农民的需求,加快金融创新,拓展贷款领域和贷款品种,提高金融服务质量,有效助推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证信贷对农业产业化投入的稳定性。 1、国家财税政策支持。一是对支农贷款,国家应给予财政贴息;二是从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职责考虑,应对其实施减免税收政策。其营业税率保持在3%以下,对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三是由地方财政出资建立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以解决农业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2、中央银行的政策扶持。一是当地人民银行在每年制定的信贷工作指导意见中,要明确规定农业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占比;二是中央银行应降低农村信用社的存款准备金比例,使其吸收的存款更多的作为信贷资金,用于支持农业经济发展;三是中央银行应扩大对农村信用社的再贷款、再贴现业务,放宽再贷款、再贴现条件,降低其利率,以有效解决农村信用社支农资金不足问题。

    (四)建立保障机制,降低农业和农村信贷风险

    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由地方政府、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户共同出资,建立农村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解决农户贷款的风险补偿问题,消除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的后顾之忧。地方政府要把风险补偿基金损失按比例纳入财政预算,定期予以补偿。

    (五)加大信贷管理创新力度,确保农业结构调整的信贷投入 。一是根据支持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不断创新贷款品种,满足结构调整对贷款种类的不同需要。进一步完善小额信用贷款制度,适当扩大信用贷款额度,支持农民增加农业投入。积极推广农户联保贷款方式,保证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大额资金需要。二是适当简化贷款手续,着力解决农民贷款难和贷款手续繁琐等问题。积极推行贷款信用证等级管理制度,对信用较好的农户发放小额农贷采取限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根据农户资金需要随用随贷。三是信贷人员对重点项目应实行包扶责任制。金融部门必须改变过去那种贷款一放了之的做法,加强贷后的跟踪监测,对重点项目还要实行包扶责任制。信贷人员要了解一定的生产技术,向农民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要利用自身的优势提供市场信息,帮助农民解决农产品销售难的问题,以确保所支持的项目取得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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