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洮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征集和
时间:2020-08-10 08:05:4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关于《洮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征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
为做好《洮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起草工作,2018年11月9日,洮南市水利局委托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发布了《洮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办法自2018年10月开始起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共有4个部门向我单位提出意见,其他部门无意见,现将意见汇总如下:
(1)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洮南市供电公司(农电):
1.建议将涉及“农电”、“农电部门”、“市电业部门”在文件中统一称呼,标准化简称:国网洮南市供电公司。
2.建议将第二章第八条倒数第二段修改为:国网洮南市供电公司负责农村饮水工程的电力供应,按规定标准收取电费,并提供相应服务等工作,为工程运行提供电力保障。
3.建议明确电价,我公司无权确定电价,由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统一制定电价标准。
(2)洮南市环保局
建议按照发改委、水利局《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五条的相关内容表述。
洮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建议将第三页第三行修改为:卫生部门负责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发放和水质检测工作,并按照《吉林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张第十条标准发放卫生许可证,符合标准发放卫生许可证后按规定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在网站公布征集时间内(11月9日至11月19日),收到意见建议0条,现已征集结束。
水利局办公室将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反馈给起草小组。起草小组经认真研究,已将所有意见建议采纳并逐条更改,使管理办法更加合理,符合民情。
特此说明。
洮南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