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申请书
  • 演讲稿
  • 讲话稿
  • 领导发言
  • 读后感
  • 观后感
  • 事迹材料
  • 党建材料
  • 策划方案
  • 对照材料
  • 不忘初心
  • 主题教育
  • 脱贫攻坚
  • 调查报告
  • 疫情防控
  • 自查报告
  • 工作汇报
  • 党史学习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文档下载 > 工作汇报 > 正文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党支部设置和支委职责

    时间:2020-08-23 08:21:0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设置和支委职责一、学生党支部设置设置位置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设置下列5个学生党支部:1、研究生第一党支部2、研究生第二党支部3、研究生第三党支部4、本科生第一党支部5、本科生第二党支部每个学生党支部成立支委会,支委会设书记1名(一般由党员教师兼任)、副书记兼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二、支部委员职责(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1、负责主持支部的全面工作,做好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2、负责主持召开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会议,研究培养方案。3、负责向学院党委报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和提出组织发展意见。4、负责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5、负责做好每学年初和每学期初发展党员计划填报与调整工作。6、负责制订、完善和实施各种管理规章制度。7、完成学院党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党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1、协助书记或代理书记组织开展支部的全面工作。2、负责组织、召集、主持党支部各种会议、组织生活会。3、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4、完成党支部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1、负责各种会议、组织生活的通知和认真做好会议、组织生活的记录。2、负责指导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等各种材料的填写、填报工作。3、负责做好接受新党员的有关材料准备、讨论情况记录和材料报批等工作。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工作和党员发展具体工作。5、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6、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1、负责宣传各项重大国际、国内事件,宣传党中央和上级的各项重要指示精神。2、负责宣传本支部的先进事迹及工作动向。3、协助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4、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2005年04月08日广西大学学生党员及学生党支部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生党员和学生党支部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学生党员素质和学生党支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学生党员和学生党支部管理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注重实效、规范管理、完善制度、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学生党员的管理第四条学生党员基本信息(一)党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党员总数、党员结构和党员的自然情况、思想情况、活动情况和流动情况等。(二)各级基层党组织应掌握本组织学生党员的基本信息,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要按要求建立党员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并及时、准确地将党员信息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第五条学生党员入党材料学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各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保存,学生毕业离校时送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归入学生本人档案,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归档与组织关系转移同步办理;学生正式党员的档案,在办理有关转正手续后送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归入学生档案。第六条学生党员组织生活(一)学生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二)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包括结合形势发展需要和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的各种学习教育、传达上级党组织文件和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和不合格党员以及其它形式多样、生动活泼、适合党员特点的活动。(三)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一般每月安排1-2次。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根据校党委组织部的组织生活安排意见及本单位实际制定每学期的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安排计划,下发各学生党支部,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第七条学生党员组织关系(一)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严格按照上级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二)退学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到其家庭所在地党组织,出国、出境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办理。(三)学生党员外出实习、社会实践等,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地点较固定的,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一般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必要时可开具党员证明信。(四)持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直接到所去的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回校时,将证明信带回学校党委组织部注销。预备党员持证明信外出期间预备期满的,由其外出所去的党组织将该党员外出期间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向原单位党组织作书面介绍,在原单位党组织讨论转正问题。(五)毕业生组织关系的转移,由所在二层机构党委(党总支)按规定的格式制作毕业生党员花名册,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后,由校党委组织部逐个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所属党组织。如果工作单位没有建立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社区等相关党组织。2.暂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组织关系可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社区党组织,也可连同档案转往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3.考上外校研究生的,组织关系转往录取院校(单位)的党组织;考上本校非本学院研究生的,组织关系通过校党委组织部转往录取学院(单位)党组织;考上本学院研究生的,需办理院内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中说明。4.留在本校非本学院工作的,组织关系通过校党委组织部转往录取学院(单位)党组织;留在本学院工作的,由学院党委(总支)办理院内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登记表》中说明。5.离校时党组织关系因故经批准后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将其编入一个支部,并负责对其进行管理和教育。(六)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注意事项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不得作任何涂改。学生党员拿到介绍信后,如发现写错,应及时到校党委组织部更换。2.党员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立即向校党委组织部报告,校党委组织部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3.组织关系介绍信一经开出,除非填错或在有效期内改派工作单位,原则上不得更换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因个人原因又无正当理由不到转往单位报到,导致介绍信过期的,学校原则上不再重开介绍信。其中,自介绍信开出之日起,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有关规定作自动脱党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第八条学生党员的党籍学生党员从被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取得党籍;党员被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以登记、开除党籍或预备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失去党籍。第九条学生党员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一)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党员,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的纪律处分;(二)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视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三)自行脱党。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给予自行脱党处理。(四)退党。党员如果改变了信仰,或由于其他原因不愿意继续留在党内而要求退党的,应同意其退党。(五)预备党员犯了错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处理。犯了一般性错误的,进行批评教育;犯了比较严重的错误,但还没有丧失预备党员条件的,延长预备期;犯了严重错误,确实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六)党员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工作程序,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二层机构党委批准(属党总支的,经党总支同意后报学校党委批准),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后,才予以公布。党员纪律处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严重或比较复杂,报学校纪委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学校党委和学校纪委有权直接给予党员纪律处分。(七)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党员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时,必须通知党员本人参加并允许申辩。如党员本人长期外出不能出席,或通知后拒不参加的,支部大会也可以做出决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八)党员有提出申诉的权利。被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党员如对处分或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要求复议。经复议后,如果仍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并可直接向再上一级党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申诉。第十条学生党员的党费(一)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高校工委的有关文件执行。(二)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党员党费交纳标准按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三)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四)交纳党费时间:每月10-15日党员向党支部交纳党费。(五)党员持有党费证,交纳党费时,收费人要将缴费情况填入党费证中。(六)学生党员入党前为共青团员,在入党的当月已交纳团费的,从入党的下一个月开始交纳党费,同时停止交纳团费。(七)持党员证明信外出的党员,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费交到原单位党组织。(八)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决定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后,在上级党委未批复以前,仍继续交纳党费。第三章学生党支部的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党支部的设置(一)学生党支部一般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根据学生党员人数以及其他实际情况按年级、专业或班级设置。(二)凡有学生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班级,根据工作需要,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可设立学生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设立若干党小组。(三)党员7人以上的学生党支部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学生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任期两年。选举产生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应报学院党委(党总支)批准,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四)学生党支部委员应选党性强、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工作负责、群众威信高的正式党员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应由综合素质高、热心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政治辅导员、党员教师或学生党员担任。第十二条学生党支部的工作任务(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计划;指定专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坚持定期考查、入党前的教育培养、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制度和做法,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第十三条学生党支部的工作和学习制度(一)领导制度。支部委员会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不断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凡重大问题必须经过支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分工负责贯彻实施。未设支委会的支部,凡是重大问题必须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或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二)组织生活制度。学生党支部要健全组织生活有关制度,每学期组织生活的内容根据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组织生活指导意见确定。一般情况下,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及时召开。支委会每学期要向支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要严格组织生活考勤和记录制度,学生党支部要将组织生活的内容、参加人员及时记录在组织生活记录本上,每学期末上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审查。(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按照校党委的部署,每两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认真做好组织鉴定。要抓好动员教育、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和组织处理四个环节。通过民主评议,增强党员意识,提高党员队伍素质。民主评议中被评为优秀的党员予以表彰;被评为不合格的党员,上报学院党委(党总支)视不同情况进行组织处理。(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有计划地发展党员。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实行党员联系入党积极分子的制度,对所培养的积极分子定期谈话,并做好培养记录。坚持对发展对象进行考察和政审制度,做到严格把关,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和违规发展。在确定发展对象、吸收入党、预备党员转正等关键环节要实行公示制度,确保党员发展的质量。(五)党员党籍管理制度。学生党支部要按照严肃、慎重、规范、及时的基本要求,认真做好党员党籍管理工作。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学生党员,需要对其党籍进行处理的应及时上报学院党委(党总支)。(六)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各学生党支部根据学院党委(党总支)的安排每月至少组织学生党员召开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会。政治理论学习的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基本经验以及时事和政策。政治理论学习要紧密围绕党员思想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加强党性锻炼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第四章附 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第十五条本规定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中共广西大学委员会2005年9月5日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学生党员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学生党支部管理和加强学生党员的自身建设,提高学生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广西大学学生手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科学生党支部和本科生党员。第三条本支部实行支部书记和小组长负责制,支部书记和各党小组长依据本规定行使职责。第四条所属各小组依据本规定开展工作。第五条实行支部委员与组长例会制。通过支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管理。第六条实行量化管理,每学期对各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论。第七条所有党员必须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同学中起到带头作用,带领全体同学共同进步。党支部分工和职责第八条设立学生党支部委员会。学生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名(一般由党员教师兼任)、副书记兼宣传委员1名、组织委员1名。学生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年级、专业、学生党员人数再分为若干党小组。各党小组设小组长一名。第九条学生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如下:二、支部委员职责(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1、负责主持支部的全面工作,做好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2、负责主持召开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会议,研究培养方案。3、负责向学院党委报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和提出组织发展意见。4、负责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5、负责做好每学年初和每学期初发展党员计划填报与调整工作。6、负责制订、完善和实施各种管理规章制度。7、完成学院党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党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1、协助书记或代理书记组织开展支部的全面工作。2、负责组织、召集、主持党支部各种会议、组织生活会。3、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4、完成党支部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1、负责各种会议、组织生活的通知和认真做好会议、组织生活的记录。2、负责指导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等各种材料的填写、填报工作。3、负责做好接受新党员的有关材料准备、讨论情况记录和材料报批等工作。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工作和党员发展具体工作。5、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6、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1、负责宣传各项重大国际、国内事件,宣传党中央和上级的各项指示精神。2、负责宣传本支部的先进事迹及工作动向。3、协助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4、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三条党小组职能:1、定时组织召开小组会议。2、制订和执行个小组计划。3、协调本小组与其他小组工作。第十四条党小组的义务:1、严格遵守本规定。2、定期向支部书记汇报工作。3、接受全体党员监督。4、及时向本小组成员传达各项指示精神及支部的各项讨论意见。5、及时向支部书记反映本组成员的思想动态。第十五条组长的职责:1、及时传达各项通知。2、主持召开本小组会议,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3、组织本组成员参加支部各项活动。4、协调本组与其它各组的工作。5、组织发展党员的有关小组会议。党员职责和义务第十六条本支部党员,除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职责与义务外,还必须认真履行本规定的职责与义务。第十七条本支部党员都必须做入党联系人。入党联系人工作职责如下:1、掌握该班同学的思想动态。2、协助团支部做好该支部的各项工作。3、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创造条件早日入党。4、向该班传达支部工作动向。5、向支部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各方面情况。6、向支部提出发展党员,并汇报发展对象各方面表现。第十八条入党联系人义务:1、严格遵守本规定。2、向该班同学讲授一些入党的基本知识。3、介绍本支部的基本情况。4、介绍马列班、党校、同志社的加入与开班情况。5、指导发展对象各项材料的填写。6、定时向支部书记汇报工作。7、经常参加联系班级的班会、团会,与同学们谈心。第十九条各党员有维护和执行本规定的义务。纪律第二十条各学生党员除应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广西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的各项纪律外,还应遵守本规定的各项纪律。第二十一条参加支部内部各种会议与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如确实有事不能参加,应通过小组长或支部书记请假。第二十二条参加支部大会时,不允许私下讨论,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未经允许中途退场。奖励和处罚第二十三条对平时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学生党员可以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的奖励。第二十四条对工作出现失误、平时表现差、甚至损坏支部形象者除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纪律处分外,还可以给予口头通报、口头警告、书面通报三种处分,并记录。第二十五条对违反本规定禁止性规定两次的党员,除在支部大会上通报批评外,还将取消各项评优资格。附则第二十六条各小组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小组规章制度。第二十七条本规定由支部大会通过并由党支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2005年4月20日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奖惩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党员的管理和支部内部自身建设,切实落实支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广西大学学生手册》及《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党员必须遵守和执行本规定。第三条各党员必须遵守支部实行的各项制度。第四条奖励实行口头表扬,通报表扬等。第五条各党员违纪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广西大学学生手册》相关规定处分外,还根据本规定受到口头通报、口头警告及书面通报批评等三种处分。奖励第六条通报表扬由支部书记下文并存档,口头表扬由书记员记录备案。第七条对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支部布置任务的党员,可以给以口头表扬奖励。第八条对工作成绩突出,在支部建设中提出建设性建议并采纳的,经党员提议并经支部讨论通过,给以通报表扬奖励。第九条在党员考核(评议)中获得优秀的党员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第十条在支部会上多次获得口头表扬的党员,在期末给予通报表扬。处罚第十一条对消极对待或不执行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党员,第一次给予口头通报批评或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第三次以后按党章规定执行,直到开除党籍。第十二条无故不按时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口头通报,第三次以后按党章规定执行,直至开除党籍。第十三条对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无故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的,视其情节给予口头批评。第十四条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的活动者,第一次给予口头通报,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第三次以后按党章规定执行,直至开除党籍。第十五条支部召开的各种会议,迟到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二次给予口头通报,直至开除党籍。党员擅自不参加会议者,一次给予口头通报,二次给予书面通报,第三次以后按党章规定执行直至开除党籍。第十六条对预备党员,若违纪严重则延长其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第十七条考核(评议)不合格者,预备党员延长其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正式党员给予书面通报处分。第十八条党员有根据党章对处分提出申述和辩护的权利。附则第十九条支部书记根据本规定有给予党员口头警告以上的权力,纪检委员和各党小组长有予口头警告、口头通报的权利。第二十条本规定由支部大会通过并由党支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2005年4月20日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员考核(评议)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党支部的内部建设和提高学生党员自身素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党员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所有党员必须遵守和执行本规定。第三条考核(评议)对象为本支部所有党员。第四条考核(评议)人为本支部所有党员。考核(评议)内容第五条考核评议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生活五个方面。第六条政治思想方面:1、关心党和国家大事。2、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加强党性修养。3、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4、有义务和权利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性锻炼和党组织监督。5、按时交纳党费。6、能定时向支部作思想汇报。第七条工作方面:1、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支部布置的各项工作。2、积极主动搞好支部的内部建设。3、协助院系支部、班级搞好各项工作。4、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5、工作成绩显著能受到各种奖励及表彰。第八条学习方面:1、基础课专业课扎实。2、英语达到学校要求。3、无补考、无重修。4、关心和帮助其它同学搞好学习。第九条纪律方面:1、参加支部大会、活动及学校、学院活动不迟到、不无故缺席、不无故请假。2、参加支部大会遵守会场纪律。3、遵纪守法、遵守校、学院各项纪律。第十条生活方面1、主动帮助和关心同学。2、劳动积极。3、生活朴素、作风良好。4、与学关系融洽。考核(评议)程序和等级第十一条考核(评议)程序分为自我评价、支部评议和支部书记审定三个阶段。第十二条自我评价是指党员本人根据自己的表现给自己一个客观评价。第十三条支部评议是指在支部大会上采取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评议。第十四条支部书记审定是指支部书记根据每个党员的综合表现进行审定。第十五条考核(评议)结果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种。附则第十六条党员对考核(评议)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党支部提出质疑和申诉。第十七条本规定由支部大会通过并由党支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2005年4月20日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员考核(评议)标准学生党员考核(评议)的标准如下:一、政治思想方面(1)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在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2)关心党和国家大事。(3)积极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从不拖交、欠交思想汇报。(4)虚心听取并接受其他同志对自己的批评。(5)能以认真的态度对他人提出批评意见。(6)积极参加党的每次组织生活和党的活动。(7)在支部大会上能积极发言讨论。(8)按时交纳党费,从不拖欠至下个月或下月再交(除假期外)(9)能积极主动找支部书记谈话,汇报自己的思想。二、工作方面(1)布置的各项任务能认真完成好。(2)通知到位。(3)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4)各项工作成绩。(5)工作的态度与责任心。(6)支持本班班委工作。(7)协助联系班级搞好思想建设。(8)联系班级同学对本人的熟悉情况及对本人的工作评价。(9)为支部建设提出好的建议。(10)能积极主动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一些入党的基本知识,主动找入党积极分子谈心,积极分子向本人询问一些入党问题时能及时解决。(11)能经常下联系下班开班会,定期汇报联系班级的思想动态。三、学习方面(1)优:综合分达到80分,无补考,无重修。良:综合分达到70分,无补考,无重修。合格:综合分达到60分或有补考。不合格:综合分低于60分或有重修。(2)英语四级未达到学校要求,则又降为良,良降为合格。(3)评定结果由组织委员根据党员的成绩直接评出。四、纪律方面(1)参加支部大会及党内活动无迟到、早退现象,不无故缺席,无特殊原因不请假。在班上上课无迟到、早退、缺席现象,评为优。(2)参加支部大会及党内活动以及上课等有1-2次迟到现象,但无缺席现象,评为良。(3)参加支部大会及党内活动以及上课等有少数迟到现象,受到口头通报处分有,但不无故缺席,评为及。(4)参加支部大会及党内活动以及上课经常迟到、无故缺席,收到书面通报处分,评为不及格。五、综合结果评定程序(1)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纪律四方面由小组讨论通过,分别评为优、良、合格、不合格。(2)学习方面由组织委员直接评定,代表支部评定结果。(3)最后综合评定结果由以下规则评出:优秀:五方面至少有4个优、1个良。良好:五方面至少有2个优、3个良、1个合格。合格:五方面至少有3个合格、1个优或良。不合格:五方面有2个不及格或纪律方面为不合格。(4)党支部委员和各小组长提出评定意见或建议。(5)党支部党员大会审议。(6)党支部集体研究最后审定综合结果。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2005年4月20日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党支部党员管理规定总则一、为了规范研究生党支部党员管理工作和加强党员自身建设,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学校有关规定,结合研究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本适用于本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三、每学期对各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考核)。四、所有党员必须按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各方面起到先锋带头作用。职责与义务五、本支部及其党员,除履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职责与义务外,还必须认真履行下列的职责与义务:二、支部委员职责(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1、负责主持支部的全面工作,做好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2、负责主持召开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会议,研究培养方案。3、负责向学院党委报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和提出组织发展意见。4、负责及时召开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名单。5、负责做好每学年初和每学期初发展党员计划填报与调整工作。6、负责制订、完善和实施各种管理规章制度。7、完成学院党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党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1、协助书记或代理书记组织开展支部的全面工作。2、负责组织、召集、主持党支部各种会议、组织生活会。3、负责做好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4、完成党支部书记交办的其他工作。(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1、负责各种会议、组织生活的通知和认真做好会议、组织生活的记录。2、负责指导培养联系人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等各种材料的填写、填报工作。3、负责做好接受新党员的有关材料准备、讨论情况记录和材料报批等工作。4、负责入党积极分子联系工作和党员发展具体工作。5、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6、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1、负责宣传各项重大国际、国内事件,宣传党中央和上级的各项重要指示精神。2、负责宣传本支部的先进事迹及工作动向。3、协助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4、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五)所有党员都必须做入党培养联系人并有下列职责和义务:1、负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向入党积极分子解释党章和有关规定,帮助和解答入党积极分子提出的与党建有关的问题(每月谈心一次)。2、负责做好党支部安排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具体工作。3、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向党支部提出和反映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等各方面情况。5、负责向党支部提出发展党员对象建议名单,并汇报发展对象各方面表现。6、负责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各种材料、表格。7、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组织纪律六、党员除应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广西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的各项纪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组织纪律。1、党员参加党支部各种会议和组织生活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确实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并经支部书记批准。2、党员参加支部大会时,不允许私下交头接耳,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未经允许中途退场。3、参加党支部各种会议和组织生活所有迟到、早退的党员必须在会上检讨或说清楚原因,并由书记员记录备案。表彰和处罚七、表彰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和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三种;处罚分为口头通报、口头警告及书面通报批评三种。(一)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制度,出色完成组织工作任务,表现突出、学习、科研成绩显著的党员,支部给予口头表扬、书面表扬和推荐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1、书面表扬由党支部下文并存档,口头表扬由书记员记录备案。2、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支部布置任务的党员,给以口头表扬。3、在支部会上多次获得口头表扬的党员,在期末给予书面表扬。4、学习、科研成绩显著,在支部建设中成绩突出,经支部讨论通过,给以书面表扬。5、在党员考核(评议)中获得优秀的党员给颁发荣誉证书。(二)对于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不能完成组织工作任务,思想表现和学习成绩差,甚至损坏党员形象的党员,除支部给予口头警告、口头批评、书面批评三种外,还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1、消极对待或无故不按时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党员,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口头批评,第三次给予书面批评,第四次以后按有关规定处理。2、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会议生活者,第一次给予口头通报,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第三次以后按有关规定处理。3、多次受到支部口头警告、口头批评、书面批评或违反禁止性规定党员,取消其各种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有关处理材料归入个人档案。对于预备党员,则延长其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附则八、本规定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解释。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党支部2005年4月18日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的工作内容和要求1、代表党组织每3个月找入党积极分子正式谈心一次以上,非正式谈心两次以上,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进取,端正入党动机。2、鼓励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学习,参加党内有关活动。3、向入党积极分子解释党章及有关规定,介绍组织发展手续及如何进行党性自我修养,解答入党积极分子提出的与党的建设有关的问题。4、帮助入党积极分子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创先争优,全面发展。5、每季度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成长情况,每半年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相关内容,并向党支部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措施和意见。6、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及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7、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志愿书》及写自传、思想汇报等有关材料。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2005年4月8日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程序和注意问题(一)确定积极分子工作程序: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2、经过所在班级团支部和学院团委推荐和公示无异议。3、支委会讨论确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培养联系人(分为一般培养对象、重点培养对象和计划发展对象三个层次)。(二)预备党员接收工作程序:1、召开支委会,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以及有关材料是否合格。2、采取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3、对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4、准备好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入党的审查意见。5、确定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和开会程序,并发出会议通知。6、找发展对象谈话,使他懂得如何参加大会。(三)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工作程序:1、主持人报告出席支部大会的党员人数,说明会议是否有效(到会正式党员达五分四以上,方有效),并对开好会议提出要求。2、人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向组织说明的问题。3、介绍人介绍申请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提出明确意见。4、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查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5、与会党员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充分发表意见。6、申请入党人对支部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7、与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半数才能通过。讨论2个以上申请入党人,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对投反对票或弃权票人数和原因,应记录清楚。8、支部书记总结。(四)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1、编入党支部,严格组织生活。2、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由学院党委自定)。3、参加学校党校举办的预备党员培训班。4、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每一季度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每半年支部总结鉴定一次。5、预备党员要在预备期满前半个月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五)发展党员注意问题:填写发展党员《表格》和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完整和规范:1、提交《入党申请书》时,必须一起提供个人简历、家庭重要成员及来往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情况,以便组织考察、政审。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的培养联系人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意见栏应填写:“同意列为计划发展对象”。不能只写“同意”。3、培养考察情况记录中的上半年、下半年必须分两个阶段填写实际表现,尤其是学习成绩的突出表现,如英语过×级两个阶段不同时间。4、自传的基本格式。一般具体分为:出生到小学;小学到初中;初中到高中;高中到大学;大学到研究生(工作);工作到研究生。各阶段必须说明清楚本人的学习、工作和成长的基本情况。5、《入党志愿书》的职务栏,申请人本人或入党介绍人的职务应填写清楚。一般为:“××学院学生会××部部长”或“××学院××专业××班班长”或“××学院××专业××班学生”等。6、《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接收新党员决议栏的表决结果应写清楚,一般内容为:“本支部共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实际到会党员共×人(其中正式党员×人,预备党员×人)。经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举手表决,有×人同意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有×人不同意(注明原因);有×人弃权(注明原因)。”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时的表决结果参照上述内容填写。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2005年4月8日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建党资料写实参考例文1、培养人考察写实参考例文×××同志半年来,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坚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学习体会,注意征求党内外群众对自己的意见,认真克服缺点,政治思想上进步较快。其专业学习刻苦,各门学科成绩优良,已通过英语四级和计算机一级考试。担任班长工作认真负责,能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班里各项工作完成出色,多次受到学院领导表扬。不足之处是有时工作方法简单一些,思想工作欠细致。2、入党介绍人意见参考例文【第一介绍人意见】×××同志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政治思想上进步比较快,对党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决心。平时能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担任班长工作,能认真负责,以身作则,严格管理,团结班干共同做好班里各项工作,多次受到学院领导的表扬,他去年被评为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他对党忠诚老实,为人襟怀坦白,自觉遵守校规,善于团结同学,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缺点是:工作中计划性和细致性不够。我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介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第二介绍人意见】同意第一介绍人意见。×××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党和国家关于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国企改革精减人员中母亲下岗给家庭生活带来暂时困难能正确对待。担任班长能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学习成绩优异,班里工作做得比较出色。缺点是工作有时不够细致。按照党员标准全面衡量,我认为他已基本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条件,我愿意作为×××同志的入党介绍人。3、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参考例文我支部于××××年×月×日召开了全体党员大会,讨论了×××同志的入党问题。与会同志认为,×××同志于××××年×月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以后,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对党的认识明确,入党动机端正。在政治思想上自觉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专业学习刻苦,各门学科成绩优良。担任班长工作认真负责,能以身作则,严格管理,班里各项工作完成出色。善于团结同志,自觉遵守校规,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在各方面表现较为突出,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足之处是,性格有些急躁,做思想政治工作不够耐心。经支部审查,×××同志个人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清楚,现实表现好,已基本具备共产党员条件。本支部共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实际到会党员共×人(其中正式党员×人)。经有表决权×名正式党员举手表决,有×人同意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有×人不同意(注明原因);有×人弃权(注明原因)。4、预备党员转正支部大会决议参考例文支部大会听取了×××同志的转正申请报告和支委会的意见,并进行了讨论,认为×××同志在预备期间,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带头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群众的意见与要求,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发挥了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作用。不足之处是:开展批评不够大胆。全面衡量该同志已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同意按期转正。本支部共有党员×人(其中正式党员×人),实际到会党员共×人(其中正式党员×人)。经有表决权×名正式党员举手表决,有×人同意×××同志按期转正;有×人不同意(注明原因);有×人弃权(注明原因)。5、组织考察谈话意见参考例文关于对×××同志的考察谈话意见在审阅×××同志的《入党志愿书》和党支部上报的其他材料并个别征求党内外同志意见的基础上,××××年×月×日与×××同志进行了谈话。通过考察谈话了解到,该同志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本人一贯表现好,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动乱,反对国家分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基本知识,注意改造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理想信念坚定,表示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平时能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对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都能想方设法积极完成。主要缺点是有时处理问题不够冷静,有急躁情绪。该同志政治历史清楚,思想觉悟比较高,工作表现突出,在群众中有威信,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入党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建议党委讨论审批。6、发展对象入党前公示参考例文关于发展对象入党前公示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把好发展党员质量关,确保新党员质量,现将经本学院党委预审,拟发展入党的对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公示期内,党内外群众如对拟发展入党的对象有意见,请暑真实单位、姓名,用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本学院党委办公室反映。群众举报拟发展对象的有关问题可受到法律保护,我们将严格保密。受理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本学院党委办公室电话号码是:×××××。拟发展入党的对象名单如下:×××同志,本学院××专业2003级学生,任班长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员的教育与管理所有学生党员必须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的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为党积极工作。(一)关于党员的组织纪律。坚持每个月至少一次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参加支部各种会议或组织生活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确实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并经支部书记批准;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所有迟到、早退的党员必须在会上检讨或说清楚原因,并由书记员记录备案。(二)关于党费的收缴党员必须每月按时、按标准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交纳党费具体时间:党员个人于每月15日前交到党支部;党支部于每月20日前交到学院党委;学院党委于每月25日前交到学校党委组织部。交纳党费具体标准: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党员(含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有工资收入所有党员(含研究生党员),每月按有关标准比例交纳党费。(三)关于党员的表彰和处罚表彰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和授予各种荣誉称号三种;处罚分为口头通报、口头警告及书面通报批评三种。1、对于模范遵守各项制度,出色完成组织工作任务,表现突出、学习、科研成绩显著的党员,支部给予口头表扬、书面表扬和推荐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①书面表扬由党支部下文并存档,口头表扬由书记员记录备案。②工作认真负责,每次都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支部布置任务的党员,给以口头表扬。在支部会上多次获得口头表扬的党员,在期末给予书面表扬。④工作、学习、科研成绩显著,在支部建设中成绩突出,经支部讨论通过,给以书面表扬。⑤在党员考核(评议)中获得优秀的党员给颁发荣誉证书。2、对于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不能完成组织工作任务,思想表现工作和学习成绩差,甚至损坏党员形象的党员,除支部给予口头警告、口头批评、书面批评三种外,还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①消极对待或无故不按时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的党员,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口头批评,第三次给予书面批评,第四次以后按有关规定处理。②无故不参加支部组织会议生活者,第一次给予口头通报,第二次给予书面通报,第三次以后按有关规定处理。③多次受到支部口头警告、口头批评、书面批评或违反禁止性规定党员,取消其各种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有关处理材料归入个人档案。对于预备党员,则延长其预备期直至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2005年4月8日广西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评选条件一、优秀学生党支部总体要求:1、支委班子好。支委成员能够自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定、决议,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联系群众,团结协作。2、党员素质好。支部党员能够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以及各项活动中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3、措施效果好。党支部工作制度健全、工作规范,措施得力,运转协调,效率高,效果好。4、工作业绩好。支部党员思想纯、学风好、纪律严、正气旺,学习、工作和生活以及各项活动成绩明显。5、群众反映好。广大学生和老师对党支部的工作满意,党支部的工作得到广大学生的拥护和支持。二、优秀学生党支部具体要求:(一)支部组织建设工作1、支部班子建设好。党支部书记由党性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好、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党员同志担任。支委会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党支部委员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做出表率。2、支部工作按学期制定工作计划,期末有工作总结。支部每月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情况及党员思想情况。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3、坚持和完善定期会议制度。每半个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学期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组织活动形式要创新、内容有特色。(二)党员教育与管理工作1、认真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以及学校的规定,引导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每学期每个党员联系关心、教育转化一个贫困生或学习困难学生,或做一件有意义的好人好事。3、明确和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按规定及时向学院党委上交党费。4、严格党支部会议和活动的考勤制度。党员参加支部各种会议或组织生活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确实不能参加的,必须请假并经支部书记批准;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所有迟到、早退的党员必须在会上检讨或说清楚原因,并由书记员记录备案。(三)党员发展工作1、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坚持“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和重培养”的工作思路,在选苗培养、考察培训、发展转正等环节,重在考察总体素质和一贯表现,重点解决入党动机问题,实行入党联系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发展公示制度、发展责任追究制度,做到程序严格、手续完备。2、制定年度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每学期初研究一次发展工作的情况,积极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指导班级团支部组织广大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3、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所有发展对象在入党前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使党员发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四)群众观念和工作作风1、党支部积极支持和协助学院学工组、学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和配合所联系班级团支部和班委开展各项有益活动,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有关工作。2、支部委处事坚持原则,顾全大局,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党支部实行委员定期走访群众制度,发现学生困难及时给予妥善解决,对一些困难学生重点关注和帮助。党员能够主动帮助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能够想同学之所想,急同学之所急,主动同为同学们服务和解决实际问题。3、强化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党员的日常行为,随时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在党员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活动,虚心听取批评和意见,树立党员良好形象。4、以党风促进学风,学生党员的主要精力要放在自己的学习上,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关心和帮助同学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建立良好的学习氛围。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党支部2005年5月8日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党校学员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管理,根据《中共广西大学委员会党校分校工作暂行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一、学员必须系统地学习和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不断坚定社会主义信念,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起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积极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二、学员考核内容和要求:1、考核内容包括学习、工作、生活、纪律、思想等方面的表现。2、理论课程学习结束后要进行全校性的闭卷考试,考试题目和时间由党校定。3、学员应按时交纳作业,积极参加讨论,敢于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4、学员要定期交纳思想汇报,敢于剖析自己的思想。5、学员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三、学员的纪律制度:1、每次上课前10分钟各组长负责本组考勤,并报告班长或班主任。2、学员迟到、早退、请假(包括事、病假)累积两次者,取消考试资格。3、学员无故旷课(缺交作业的,按旷课处理),取消考试资格。4、学员要认真做好课堂笔记,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时间不做与本课程无关的事情。5、组长负责组织本组分组学习讨论、记录和考勤,并报告班主任。四、学员的考试成绩与平时表现挂钩,凡有以下情况者,给予以下处理:1、受学院通报批评和校级通报批评者一次者,分别扣考试成绩5分和8分。2、受学院警告处分一次者,扣考试成绩10分。3、受学校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取消考试资格。五、优秀学员的基本条件:1、在培训结业时,按学员总人数的15%评选优秀学员。2、结业统一考试成绩优良,达到80分以上(包括80分)。2、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请事假、病假不得超过一次。3、学习态度端正,专心听课,认真做笔记,按时交纳作业。4、学习讨论准备充分,积极发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5、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能发挥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六、学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学员的考勤登记表、学习总结、思想汇报、考试成绩单等档案材料由党校分校立卷归档、统一管理,并作为组织发展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的重要考察依据。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党校负责解析。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党校2005年3月18日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党校学员守则1.学员要按时上课,认真听课,做好笔记,完成作业,通读教材;2.学员在上课时间要关掉各类通讯工具,务必保持党校课堂安静;3.学员不得携带与党课无关的报刊杂志和学习用具进入党校教室;4.学员在讨论学习中要踊跃发言,针对实际研讨,交流学习体会;5.学员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在社会实践中锻炼自己;6.学员在培训结束时要参加结业考试和按时上交党校学习总结;7.学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讲究学习方法,注重学习实效;8.学员要注重党性锻炼,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9.学员要在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发挥模范作用和骨干作用;10.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除了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允许请假。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党校2005年3月18日关于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校学员招生报名的通知各学生党支部和各班团支部:为了做好我院本科生、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根据学校党校的培训工作安排,学院分校决定举办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培训班学员招生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学员基本条件:政治思想表现好、学习成绩好、群众基础好、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大学生和研究生。2、招生报名时间和培训时间:招生报名时间:××××年×月×日—×日培训班上课时间:××××年×月×日—×月×日(每周星期日晚上)3、招生报名工作程序:学生自愿报名—→听取班主任(或导师)意见—→团组织推荐—→学院分党校审批—→报学校党委党校备案。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分党校××××年×月×日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