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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总结材料三篇

    时间:2024-03-11 10:16:4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总结材料三篇

    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一次性支付,如确有困难的,经转让和受让方协商,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可分期支付,但不超过一年,并且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转让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凡转让国有产权的,一律不得采取一定比例的优惠。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总结材料 一

      一、改制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简况,包括: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金;

      (6)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

      2.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

      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税后利润。

      3.职工情况

      包括现有职工人数、年龄及知识层次构成。

      1.必要性

      包括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及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问题。

      2.可行性

      结合企业情况和改制方向详细阐明企业改制所具备的条件,改制将给企业带来的正面效应。

      三、企业重组方案

      1.业务重组方案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改制目标,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

      2.人员重组方案

      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情况,包括职工的分流、离退人员的管理等等。

      3.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者情况等等。

      4.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

      包括改制后企业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的。

      5.股东简况

      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有职工持股会等其他形式的`股东要详细说明其具体构成、人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

      6.拟改制方向及法人治理结构

      选择哪种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或其他形式。

      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改制后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包括最高权力机构,是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还是设执行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设置等。

      四、下属企业情况

      下属企业的数量、具体名单、经济性质和登记形式(法人、营业)。如下属企业有两层以上结构,即下属一级企业还下设一级或若干层次企业,要详细列出层次、结构。

      根据“企业改制,其下属企业资产列入改制范围的应一并办理改制登记”的要求,拟改制企业全资设立的法人、非法人及与他人共同设立的联营企业都要一并参加改制工作,其改制方案可以参照上述企业改制方案予以制订。不列入改制范围的下属企业(包括联营企业),要先行办理隶属关系的变更划转手续,并办理变更登记。拟改制企业控股、参股的企业,其资产不进入改制范围的应先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出让其股份;列入改制范围,则只需待企业改制登记完成后办理股东名称的变更登记。

      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总结材料 二

      (一)国有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二)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制订,也可由其委托改制企业或者中介机构制订,但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改制方案不得委托该改制企业制订。

      (三)国有企业改制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企业概况及近三年资产和财务状况,改制的基本原则、目标和程序,资产处置和职工安置方案,改制后企业股权设置方案和企业发展规划等。

      (四)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并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国资企改〔2004〕10号文件的规定报经批准。改制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实施。

      (五)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财政、税务、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及政府社会公共等相关审批事项的,应先报经市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市深化办协调审批。

      2资产清查

      (一)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评估,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认真核实和界定国有产权,严禁隐匿国有资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提交的清产核资的范围、资产及其财务会计报表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出具承诺书,并对其结果负责。在前一次清产核资有效期内的,经市国资委同意,可不再进行清产核资。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国有企业改制中清理出来的不良资产,经中介机构经济鉴证后,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企业主管部门申报,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国资委审批。按照审批权限,对申报核销不良资产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由市国资委审批。200万元以上,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在批准核销后,企业需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对“账销案存”收回的款项可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在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依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企业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必须纳入评估范围。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不得委托同一家中介机构进行。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在出具正式报告前,必须由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在改制企业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资产评估结果经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国资委核准或备案。涉及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其评估结果应报市国土资源局确认。重大评估项目由市国资委组织专家评审。

      (四)国有企业改制,由市国资委选聘和委托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实施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

      (五)企业改制涉及资产剥离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3加强领导

      (一)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正确处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从加快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努力做到在稳定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在改革中促进稳定和发展。要建立竞争机制,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民营资本等多种所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形成股权多元化,推动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转换。要积极引入外部战略投资人,引进先进管理、技术和人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发现和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4产权转让

      方式(一)

      改制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在具有国有产权交易资质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并公开信息,竞价转让。转让方式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者经市国资委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可以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实行协议转让的,对受让主体的基本情况、交易价格的确定、受让股权比例等进行公示。方式(二)

      向本企业管理层转让国有产权必须按《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78号)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受让意向、参与人员、认购份额、参与形式等。经营管理者不得参与转让国有产权的决策、财务审计、离任审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底价确定等重大事项,严禁自卖自买国有产权。经营管理者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参与收购本企业国有产权。

      方式(三)

      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一次性支付,如确有困难的,经转让和受让方协商,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国资委批准,可分期支付,但不超过一年,并且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转让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凡转让国有产权的,一律不得采取一定比例的优惠。

      方式

      (四)

      国有企业采取产权转让方式改制的,涉及职工养老、医疗费用和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等,按规定核准后,经市国资委批准,从产权转让收入专户中支付。

      5权益维护

      (一)企业改制方案必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其中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制企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付等,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国有企业改制经提取的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和补贴,应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或以资产形式建立职工保障基金。

      第一集:《红色警戒线》

      通过部分国有企业曾经发生的腐败案例,揭示少数企业经营管理者腐败的轨迹,反映了由于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履职不规范而发生的腐败问题,以及效能监察在完善经营机制、促进企业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二集:《崭新的轨道》

      回顾和

      总结

      第三集:《绿色的航程》

      反映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效能监察在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中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第五集:《绚丽的乐章》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论述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地位、作用、特点,指导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更加有力、更加有效、更加科学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

      国有企业改革工作总结材料 三

      参考样本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

      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年××月××日经××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授权部门以××号文件(附后)批准 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 / 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 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

      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其中原则部分

      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劳动关系的基准 日

      (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

      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

      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

      广

      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 2005

      广东省委办公厅

      休通服务后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 2006 〕 560 号)、××市政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 案〙(××〔××〕××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 定的相关文件等。

      二、企业人员状况

      1 .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 .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 .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 .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1 .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 .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 ×名等。

      三、

      (一)职工安置。

      例)依据〘劳动法〙、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

      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 2006 〕 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 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 .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 〔 2006 〕 25 号)等文件的规定,对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 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 3 倍的标准计发。

      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除经济补偿金外还

      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职

      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地级以

      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一次性计发的 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 的月数计算。

      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 万元。

      名,职工在改制前企业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改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占。

      (二)离岗退养人员安置。

      1 .改制前原已办理离岗退养人员××名。

      ×万元,共××万元,可从国有净资产中支付)。

      (三)退休人员安置。

      企业主辅

      1986年我国颁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有企业的用工制度由固定工制改变为劳动合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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