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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铁驶向金星北路

    时间:2020-11-15 14:07:4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彭湖

    凌晨三点,常春打着哆嗦骂骂咧咧打开门的时候,残风卷起一路凄厉的猫叫……混合着烟草味的白雾猝不及防地飘散过来,模糊了小说冗长的第一自然段。

    人们不约而同地瞪了抽烟的乘客一眼,他的余光刮过我手里的书本,不动声色地扔掉烟头,用脱胶的皮鞋反复踩熄了,不屑一顾地走向敞开的地铁大门。

    早上六点半,地铁准时到达,距离金星北路还有十八站,共计三十六分钟。首发站座位空荡,我找了个空位坐下,装作忙碌的样子不去看那些提着菜篮的白发老人。地铁门合拢,我打开手里的新书,翻到第一篇小说继续阅读。

    它们总是不爱分段,并且吝惜于引号的运用。

    今年我要回老家。常春说着爬到上铺倒下,整个床架子震了一下——常春,第一自然段的常春。赵志远没理他,一辆轰鸣的摩托车穿过他的耳膜,尾音像消散的烟幕,飘向漆黑的地平线。猫又叫了起来,时近时远。每一声都挠在人心脏上,抓得生疼。他翻了个身把被子捂得严丝合缝,好像这样就能隔绝恼人的噪音。可那叫声像是察觉到他的心思似的变本加厉,先是嘶吼到极限接着陡然一个转弯变成阴阳怪气的尖叫。光听这声音就知道,准是哪只公猫发情的时候遭遇到了情绪上的变故。他实在忍无可忍翻身起来打开窗户,把地上的啤酒瓶子挨个扔了出去,也不知道砸到了哪里,噼里啪啦的脆响里夹杂着野猫四处逃窜的风声,接着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房东郑姐打开窗户居高臨下对着他大喊赵志远你是要死啊?大晚上的砸玻璃瓶子!扫不干净就给我搬出去!让她骂,常春笑着说,反正我要回家了。赵志远没有说话,摇摇晃晃爬上床倒成大字陷入了深不见底的夜里。

    土嗨的音乐突然响起,不知名的DJ在明亮的车厢里打着碟,所有人的情绪都被一瞬间揪了起来,打从心底里流露出一种清晨起来被迫上班的迁怒。

    “别放外行不行?”穿着白衬衣的小姑娘说。

    “关你什么事?”

    “这是公共场合。”

    “公共场合怎么了?哪条法律规定公共场合不能听音乐?哪条……”

    “你没有耳机?你这是噪音,你……”

    赵志远怎么了?我急切地低下头,哦,赵志远睡着了。

    闹钟响起来的时候赵志远飞快地按下停止键,像尸体一样挺在床上。十一点半,周末他通常睡到这个时间。

    周末他通常睡到这个时间,十一点半?十、一、点、半。

    风灌满了屋子,门大开着,赵志远打了个哆嗦爬起来撂上拖鞋拿着扫帚去扫玻璃渣子。一走出去北风就跟他撞了个正对面,脑袋冻得发晕,好像被谁抽了一巴掌。南方的冷不同于北方,是那种细细绵绵的湿冷,听上去略带柔情实际上却是最毒妇人心。寒气像无数条小虫咬开每一个毛孔奋力往里钻,又痒又痛。初到这个城市的时候就听当地人说过,这里的夏天有半年,夏天过后就是冬天,没有春也没有秋。十一月,一场大雨把夏天硬生生撕开一道口子,气温骤降几十度,冬天来了。

    常春肩上搭着毛巾跟没事似的靠着门口刷牙,一边用下巴指着外面成群结队的野猫问,你说这玩意儿能不能吃?赵志远恨恨地说,鬼知道。能,常春讳莫如深地笑了。

    操。我翻过了这一页,抬头望向刚才争执的男女,他们没有吵起来,真可惜。低头的间隙,我又瞟见了书上密密麻麻的文字,像蚂蚁一样爬上我的手臂,脖子根突然有点痒,它们怎么总是不分段。

    常春说……常春出门了……三年前,赵志远跟常春合租下这间屋子,准确地说是这间地下室,因为从厕所打开窗户就是停车场,那个时候很多猫就已经驻扎在这里了。听老人说这条巷子原本叫芙蓉巷,它靠近郊区……人迹罕至……用于出租……墙上的白漆剥落了……租金极低……野猫是这里的大患。

    野猫、野猫。

    它们肆意繁殖又没人能管,从刚出生的奶猫到将死的老猫一应俱全。它们总是出其不意地蹲在每一个可能的地方,带着戏谑的表情看来来往往的人,如果心情不错它们会伸手拽拽行人的裤脚或者三五成群地对着人们窃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有人开玩笑叫这里“猫巷”,玩笑开得久了,现在反而没有几个人记得巷子的原名。

    赵志远穿好外套准备出门的时候门外的猫又叫了起来,都到冬天了,可这群有毛的东西还是那么猖獗,一年四季都在发情。冬天的夜晚本就冻得很难入睡,好不容易睡着又被叫醒。时间长了,他想着这个时候猫会叫了,它们就真的叫了起来,像潮水一样淹没了整条巷子,又从窗户流淌进来,淹没整个房间,无数个夜晚他曾经以为会溺死在这叫声里。那声音离他这么近,近得好像不是从猫的嗓子里发出来,而是从他的脑袋里长出来似的。这一瞬间他感到无比恐慌,赵志远告诉常春自己脑袋里住了只猫。他笑着说,这么巧,我也是。

    “火车南站,到了……”

    我抬起头,稀稀拉拉的人走下车,成群结队的人涌了进来,穿黑夹克的青年粗鲁地拨开人群,扣子挂住了旁边一位小姑娘的耳机。小姑娘尖叫一声,所有人像是被摁到了情趣用品开关一样同时抬起了头,露出一瞬间的讶异与好奇,这种感情又很快地随着地铁门关闭了。

    还没到金星北路,我惦记书上那么多的猫。

    赵志远的日常是从猫巷深处一碗路边摊的米粉开始的。这里的米粉不涨价也不降价,一年四季都是五块钱一碗,量多实惠,尤其配菜特别好吃,是这一带早餐的首选。路过草丛的时候,几只窃窃私语的野猫被他惊得慌不择路,一看就是初来乍到。那些油盐不进的老油条大都懒懒地趴在房顶上、车底下或者潇洒地走过他的身边,连看都不看他一眼。

    赵志远在摊子边坐下,对面坐着一个蓬头垢面的男人,看上去年纪比他稍大一些,五官深邃有点少数民族的味道。他碗里的粉已经吃干净了,却把肉给剩了下来,侧着身子直愣愣地盯着巷子。赵志远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前面空无一物,北风把米粉摊的塑料棚子吹得哗啦响。一只黑白相间的大猫和一只白色小猫在这响声中坚毅地朝他走来,那画面竟透着一股没有来由的悲壮。

    赵志远认得这只大猫,它独树一帜的风格和遗世独立的气场让其他猫望而却步,是名副其实的猫巷霸主,而它旁边的这只白猫也不知道是跟班小弟还是压寨夫人,毕竟赵志远没有什么兴趣蹲下来仔细观摩它们毛茸茸的下体到底有没有蛋。两只猫从他面前绕了个小圈,跑到对面那个蓬头垢面的男人脚边去了。它们用脸颊来回地蹭着男人的裤腿,显示出人们从未见过的柔情。男人把碗里剩下的肉拨了拨,分成两堆倒在地上,那两只猫便蹲下慢慢地吃起来。他伸手摸了摸猫的脑袋,它们似乎也不反感,偶尔还抬起头舔一下他的手。他发现赵志远在看他,抬起头对他笑了笑。

    你看到过红色摩托车吗?他问。

    赵志远愣了一下,一个鲜红的形象浮现在他眼前,又倏地飘了很远。

    距离金星北路还有很远,书上密集的文字中间空了两行,太好了,它至少还知道要分章节。

    赵志远又看到了熟悉的红色摩托车。

    車停在猫巷口子上,旁边站着两个穿黑色夹克的中年男人,一个长得像鹦鹉,一个长得像猴子,都被风吹弯了腰,恨不得把头也缩进衣服里。“鹦鹉”不停地搓着手,用带着某种暗示的眼神看了看“猴子”,“猴子”心领神会地点头。这个时候赵志远刚好拎着盒饭拐进巷子。“鹦鹉”用警惕的眼神上下打量了他一番,“猴子”催了他一句,两个人发动红色摩托车从两侧绕过他,带着震耳欲聋的轰鸣声消失在黑暗来临之前。

    冬天的夜晚总是来得特别早,太阳经不起任何折腾,不知道从哪里传来的钟声一响就把它吓落了地平线,黑和白……日暮……黄昏……翻页,远远就看到郑姐在楼下炒菜,翻,我停下动作,眼神钉死在这一行字上:郑姐在楼下炒菜。

    她喜欢在巷子里架口锅热火朝天地炒,好像在炫耀这种平凡的幸福。她扬起铲子起油锅,下五花肉煸香出油,炒好的肉盛出来,一大把辣椒和蒜扔下去炝锅,大火快炒下肉,加点生抽和盐,快速翻炒几次,一碗油亮亮的辣椒炒肉就出锅了。赵志远经过她的时候没出息地咽了咽唾沫,她瞄了瞄他手里的盒饭袋子,带着得意的神情把菜端上了屋。

    进门的时候常春正哼着歌刮胡子,末了又把头发梳得油光发亮,套上了一件赵志远从没见过的大衣。这小子最近总在这个时间出门,凌晨才回来,口袋里又无端多了许多钱,从他把软白沙换成了精白沙就可见一斑。赵志远问他今晚还是那个点回来么。他点点头说不会吵醒你的,实在不行就换床,我睡下铺你睡上铺,绝对吵不醒。赵志远说好,随手把枕头扔到了他床上。

    啪!

    一个手机砸到我脚边,我猛然抬头,回味着那种人民币撕裂的响声——手机屏果然碎了。

    “他怎么能这样!”对面的白衣服女人哭了起来,我惊异于她的手机和哭声如何穿越崇山峻岭来到我的脚边,以至于忘了要弯腰去捡。

    “他哪样了?”红衣服女人拍着她的背。

    “大早上六点多,他要跟我分手。”白衣服暴躁而不甘心地跺着脚,“早上六点!他非要现在说吗!”

    “那他为什么要分手?”

    列车里突然鸦雀无声,我放慢了呼吸用每一根汗毛去感受她的回答,但眼神依旧落在书本上。

    “为什么?”白衣服歇斯底里地吼着,“我也想知道为什么!我每天早上五点半起来化妆,穿得人模狗样来挤地铁,每天要审稿、发稿、跑印厂、陪人吃饭,一年做十三本书……他为什么非要现在说这些!他为什么非要现在说!他为什么!”

    没有人说话,窗外亮着光的广告牌一闪而过。

    一个男人弯腰捡起手机递给她,试探地安慰:“别哭了。”

    “沙湾公园,到了……”

    地铁门忽然打开,一些人猛然惊醒,侧身挤了出去,更多的人匆匆进入,打破了来之不易的气氛。

    白衣服女人攥着手机别过脸,尽量不与刚刚进入列车的人对视,但肩膀仍旧微微地颤抖着,颤抖着,还是得坐到自己那一站,再笑着去上班。

    距离金星北路还有很远,我低头看向那本索然无味的小说,从第一页快速地翻阅一遍,重新拾起剧情。

    常春挣钱了,他要回家,赵志远没有钱,也没有可以回去的家,而那个守着猫的男人,也许本来就没有家。

    这一章赵志远去吃宵夜。

    从猫巷出去一直往东走不到十五分钟路程就是文化巷,说白了就是夜市一条街。整条巷子沐浴在水汽凝结的白雾里。除去店面,巷子两侧全都是卖小吃的路边摊和卖山寨货的地摊,人头攒动接踵摩肩,一眼望不到尽头。赵志远用暗劲挤进前方簇拥的人群,发现他们围着一辆小推车,摊主正在铁板上煎豆腐。那人挥舞着铁铲,上半身沐浴在文化巷的白雾里,看不清他的脸。赵志远问他多少钱一块。他答一块五。赵志远说来两块,又怕他听不清,伸出手比划了一下。他点点头把两块白豆腐放上铁板,油刺啦一声炸开。他煎完一块豆腐,拿出一个快餐盒撕成两半,用盖子的那一半装下一块豆腐递给赵志远,又继续去煎另一块。

    抬头的间隙,赵志远认出了他,就是那个用粉里的肉末喂猫的人。

    我见过红色的摩托车。赵志远说。

    男人立即抬头,手上的动作瞬间停止了,接着他毫不留恋地放下铁铲,朝周围的人摆了摆手,在怨声载道里推着那辆雾气腾腾的小车往猫巷走去了。赵志远明白他的意思,一边吃手里的豆腐,一边跟着他往回走。

    路灯还没睡醒,被小雨淋湿的路面上泛着一层不怀好意的光,微光里滚着两个圆球,猫巷霸主带着它的小弟或是压寨夫人走过来了,他们再一次绕过赵志远,忸怩到那个男人脚边。男人蹲在地上摸猫,他手法娴熟,能够将一只三层下巴的公猫摸得风情万种,等他和猫都享受够了,才从车里拿出一个饭盒打开放在地上喂它们吃东西。

    你说你看到红色摩托车了?他忽然抬头问。

    赵志远愣了愣,嗯,看到几次,在巷子口,车怎么了?

    他们在抓猫。他恨恨地说,抓了卖给饭馆。

    书本晃了一下,我抬起头,旁边的大姐靠在我肩膀上睡着了,她身上有一股八十年代穿着白褂子摇蒲扇的老奶奶所独有的,混合着淡淡樟脑丸气息的奶香味。恍惚间,我回想起穿着白褂子的外婆,在二十五年前的那个夏天坐在低矮的红木小板凳上乘凉的样子,阳光浸透了她白皙而又松弛的臂膀和褂子,将她嘴唇上每一根细碎的绒毛都勾勒得纤毫毕现。她拿粗糙的圆形大蒲扇拍拍我的脸和腿,用咀嚼着洋芋一般黏稠的声音说“蚊子好多哦”,我不喜欢她这样拍打我,但我没有拒绝,就像我不喜欢这个靠在我肩头沉睡的大姐,但我依然没有拒绝,手上迫切地翻了到下一页。

    你在找他们?赵志远问,你想抓住偷猫的贼?

    男人点头,要是下次看到了麻烦告诉我,他从口袋里掏出那个油腻腻的手机递过来交换号码,赵志远接过手机,在裂出雪花纹路的屏幕上鬼使神差地输入自己的号码,一边输入一边想,他不该交换,不该给他通风报信,这群该死的发情的猫。

    你养的?赵志远指着两只猫问他。

    男人摇头,对着黑白相间的猫喊了声“向大黑”,那猫抬起头望了他一眼当作答应。

    白的呢?

    向大白。白猫也看了他一眼,证实了这个名字的准确性。

    你呢?赵志远看看他。

    男人顿了頓,像是自己的名字比两只野猫更加羞于启齿那样含糊地回答,向中华。

    “人民东路,到了……”

    距离金星北路近了一些,我对时间的把握开始模糊起来。靠在我左肩上的大姐没有醒来,对面白衣服的女人神情呆滞地止住了哭泣,戴耳机的小姑娘富有节奏地抖着腿,车厢里风平浪静,一个穿着黑色棉大衣的男人低头吐了口痰,将他身旁一位红色高跟鞋的女人惊得跳了起来。

    窗外亮着光的广告牌缓缓经过,上面写着“创建文明社区,构建和谐社会”。

    有人上了车,有人下去,在清晨的上班高峰期里这简直是个令人绝望的死循环,地铁站里挤满了人,像颗粒饱满的石榴,我忍不住思考,如果用力挤压,他们是否也能像石榴那样破裂出鲜红的糖水来。

    站在我正前方的男人抓着拉手,眼神有意无意地落在我的书上。大多数人都在看手机,整节车厢里只有我一个人带着书,当然,我并没有很想看书,但如果不看些什么就很容易在清晨的列车里睡过站。我不看手机的原因只有一个:省电。

    为了不与任何人分享这段破碎的阅读体验,我把书本往后拉了拉,努力装作一个诗人的样子,眼里带着没有来由的悲伤继续阅读起来,尽管我已经很难回想起赵志远这个名字。

    一连几天的早晨,但凡赵志远去吃粉就能碰到向中华。

    向中华?哦,养猫卖铁板豆腐的向中华。我喜欢铁板豆腐,所以我或许也喜欢向中华。

    他总是一脸没睡醒的样子坐在那里直愣愣地盯着巷子口,向大黑和向大白躺在他脚边睡觉。他傍晚去文化巷摆摊,十一点之后就到猫巷口蹲点到第二天早上,白天睡觉。他天天守着那群让赵志远苦不堪言的猫,好像它们全都是他的私有财产,可赵志远暗地里却希望那群猫能全被人抓走才好,至少他能睡个好觉。

    当赵志远无意中表示出自己的不满的时候,向中华才意识到他并不喜欢猫。他把向大黑拎到赵志远面前要把它租借出去,说只要这家伙在他门口,那群猫是不敢叫的。赵志远将信将疑在自家门口放了个纸箱子,向中华把向大黑放进去,摸着它的脑袋说,今晚你就睡这里,他不会赶你走的,那猫像是听懂了似的慢慢趴了下去。这天晚上夜静得像死了一样。赵志远喜不自胜,常春也觉得不可思议。

    常春终于出来了,在我的记忆里,上一次见他还是在第一自然段。

    赵志远和常春围着向大黑朝拜似的转了好几圈,又从家里拿出点肉喂了它。从此,向大黑的活动范围变成了赵志远家门口的草地,向大白整天粘着它,他俩的周围几乎看不见别的猫,即使有只要向大黑瞪一眼它们就夹着尾巴跑了。常春说年底之前要把它跟菩萨似的供着,谁都不许动它,谁都不许动它。这话他说了两遍。

    我觉察到了蛛丝马迹,为数不多的同情心促使我没能翻到下一页,语音播报说锦泰广场过了,时间的流逝越发模糊起来,金星北路怎么还不到。

    我感觉到了视线。距离我三米远的地方,一个小姑娘不自然地动了动胳膊肘,在她身后,一个秃顶的中年男人像磁铁一样紧贴着她。她回过头用微微泛红的眼睛看着我,我也抬头看着她,僵持了一会儿,火车站到了,车门打开的瞬间她转过身匆匆跑了出去,我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要在这一站下车,我只知道,我不是。

    秃顶不怎么高兴地站着,眼神在车厢里来回打转,当他隔着衣服窥探那些女人的时候,就好像一个讳莫如深的神棍盯着他胡乱转动的罗盘,然后他的眼神停驻在一个看上去很好欺负的小姑娘身上,并且身体力行地朝她走过去。他拨开人群,翻山越岭,背影消失在车厢深处。不过多久,那头传来骚动。

    “怎么了?”靠着我的大姐醒得猝不及防,好像她从来没有睡过。

    “打人了,有个流氓欺负人小姑娘,被打了!”一个大婶激动得满面通红。

    大姐连忙站起来要去看,“那打得好啊,怎么打的?”

    打得好,我在心里复了一遍,又低头去看我的书了,我还要看猫,虽然赵志远让我提不起兴趣,但猫可以。我翻过一页,掠过冗长的景物描写和主人公可有可无的心理活动以及人与人之间的鸡毛蒜皮,直接跳跃到关于猫的段落。

    我想,作者可能不喜欢猫。

    赵志远对于这两只猫有个很深的误会,听向中华说这俩猫是兄弟,而并非简单的上下级关系。他第一次见到它们是三年前的冬天,那个时候小猫刚出生不久,猫妈妈被车碾死了,向大黑带着向大白到处翻垃圾吃。那天晚上向中华摆摊回来看到两只老鼠大的猫蹲在草丛里吃土。向大黑吃一口向大白就跟着吃一口,吃着吃着向大白就吐了,向大黑连忙去舔他。向中华买了牛奶喂它们,又把不要的纸箱子放在地上。他没把猫带回家,他连自己都养不活。

    两只猫最终活了下来。向大黑很独立,它的成长并没有让向中华操多少心,如果偶然碰到他就蹲下来喂喂它们。只过了一年向大黑就长成了这一带最强壮的猫,那些曾经欺负过它们的野猫都被它打得屁滚尿流。可它很记恩,每次碰到向中华都会去跟他玩一会儿,他说的话它都当成命令来听。他说过来,它就摇摆着硕大的身子和浑圆的屁股慢慢扭过来;
    他说躺下,它就砰的一声倒在地上露出肚子给他摸。向中华说,猫是不会把肚子给不亲近的人看的。赵志远试了几次,果然如此。

    自从晚上猫叫的问题解决之后,赵志远的心情变得格外明朗,再看到猫也不觉得讨厌,反而很乐意逗弄它们一下,而他最喜欢的猫莫过于向大黑。这些天下来,它跟赵志远亲近了很多,偶尔用手摸它也不会像以前那样全身紧绷,而是变得绵软下来,喉咙里发出舒爽的呼噜声。如果用手挠它的下巴,它就闭着眼睛慢慢把头抬起来迎合手的动作。这个时候向大白也会走过来蹭他的裤腿,它身材娇小一伸手能就捞起来放在腿上。它比大黑更软,像团棉花。向大白永远跟在向大黑后面,像一团白色的影子。

    订正一下,作者也有可能是喜欢猫的。

    如同向大黑屁股后面总跟着向大白一样,向中华的屁股后面曾经也跟着一个向招弟,像个小小的臭虫。向招弟是向中华的妹妹,他的父亲很不喜欢这个小女儿,想着办法给她找事干。十岁那年她上山去割猪草,下坡的时候没站稳摔了下去。家里人嫌医药费贵就用锅灰敷在了她的伤口上,她死得很痛苦,像吃了老鼠药的猫。向招弟出生的时候向中华在河里捉螃蟹,死的时候他在县城里帮工,他没有看到她出生,也没有看到她死,就好像她直接略过了生死,在他百无聊赖的生命中一闪而过。十六岁,他收拾包袱离开家,发誓一辈子也不回去。

    我胡乱翻过一页,费解于作者到底喜不喜欢猫,这很重要。

    赵志远开始跟向中华一起蹲在猫巷里守着这些猫,一旦与它们之间的利害关系被切断,他就突然丧失了与之敌对的理由。可那些毛球似乎并不领情,用闪着绿光的眼睛狡黠地望着他,好像一下子就把他给看透了。他想,它们一定知道了自己曾经想要伤害它们的想法。它们知道他从出生开始到今天的一切,知道他每天晚上想着谁入睡,知道他翻来覆去担心的问题,知道他喜欢把钱藏在哪儿,知道他每一件肮脏不堪的事情。向中华不知道赵志远在想什么,他抬头望着天,漆黑的天幕里一颗星星也没有。他伸出手想去抓什么,把一团黑抓了下来,张开手,掌心全是夜。

    他说,我家在离天很近的地方,小时候我在山上抬头看,一伸手就以为自己抓到了星星。

    你离开家几年了?赵志远问他。

    十几年吧。他好像在思考。

    十几年?

    记不清,我都不记得自己几岁了。

    车窗亮了一瞬又很快地暗下来,透明的玻璃被短暂的黑暗镀成一面镜子,镜子上重叠着许多人的脸。好一会儿我找到了自己——应该是我自己,从同样麻木的脸上看不出那个人的年纪。

    猫还是继续丢。我捏紧了纸页,猫怎么能丢呢?头昏昏沉沉的,时间一分一秒过去,金星北路怎么总是不到。

    猫又丢了。

    向中华一不在或者不小心睡着,猫就丢了,猫巷里猫的数量减少到了连赵志远也能清楚发现的程度。这天晚上,向中华收摊格外早,赵志远也没有加班早早回了家,这种不约而同的默契让他们觉得自己似乎在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十二点半,向中华站在巷子里看周围的猫,他的背影嵌在浓厚的夜色里,像一块石头。有那么一瞬间,赵志远突然觉得也许他想救的不是这些猫,不是向大黑也不是向大白,那是什么呢?他想了很久,沒有找到答案。

    巷子里的猫在各个角落眯着眼睛观察他们,有时候赵志远很想知道,自己在它们眼里究竟是什么模样。几只正当壮年的猫一路上跟着他们走,但碍于向大黑的威严它们不敢靠近,只好躲在车后面。远远能看到几条细长的腿保持警惕不快不慢地走着,没有车掩护的地方就走得格外谨慎,恨不得把脸都贴在地上,等到下一辆车出现又立马站了起来,从车下面露出细长的腿。

    他们从十二点半等到两点半,冰冷的晚风吹得人神志不清,两个人起先靠墙站着,后来缩在墙角,最后背靠背蹲坐在一块被人丢掉的塑料板后面。向大黑下巴搁在水泥台阶上闭着眼睛,向大白蜷缩着身子嵌在它怀里。突然,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阵突兀的爆炸声。向大白从梦中惊醒,向大黑动了动耳朵抬头看着天。也不知道是在庆祝什么节日,城市好像一瞬间活了起来。向中华搓搓手从推车里拿出一个装着半壶水的宝特瓶打开喝了一口。突然“砰”地一声,天尽头炸开一朵硕大的烟花,从红色到紫色再到绿色,最后变成无数颗流星尖叫着从天际坠落,死在谁也看不到的地方。烟花一朵接一朵炸开,那光芒照亮了向中华的脸,描摹出他每一道岁月的纹路,他仰着头喝了口水,放下手里的宝特瓶,忽然笑了。

    “芙蓉广场,到了……”

    我抬起头看见对面玻璃窗上自己的脸,嘴角微微上扬,笑得傻里傻气。周围也有人在笑,我连忙回头,发现他们并没有在笑我——他们在笑一个中年男人,笑他过于滑稽的睡相。

    这个毛发旺盛的中年男人——他竟然没有秃顶,这在现代社会里是一个难能可贵的品质,他胸前背着皮包,左手将皮包抱在怀里,右手拎着一个硕大的塑料袋,里面像捆螃蟹一样捆着一只粉色兔子玩偶。他已经睡着了,高昂着脑袋,翻着颤动的白眼,张开的嘴里发出富有节奏的鼾声,那声音总带着鸡鸣般的前奏,然后再行云流水地过度到猪叫。他的每一次鼾声都能引来周围乘客的目光,有的人笑出了声,有的人捂着嘴,列车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播音喇叭一般嘹亮的手机铃声响起,中年男人的左手猛地抖了一下,虚弱地翻开那双白眼,在短暂的停顿后,他似乎终于回过了神,左手摸索着从皮包里掏出手机,铃声更大了一些,他按下接听键。

    “喂?哎。回来了回来了,我刚下班,马上就到了……我给你买了兔子……过生日了嘛……好,好好……你锁好门,莫乱开,哪个敲门都莫开,莫开啊……好。”

    挂了电话,他把那个粉色大兔子抱在腿上,脸上有不自觉的笑意。那兔子玩偶红得俗不可耐,像寂静生长的嫉妒,带着令人羞怯的色彩。我愧疚地翻开手里的书,摸索着粗糙的纸张,一目十行地扫视稻谷一样的文字,却在心里惦记着那个叫作赵志远的男人,他与带着兔子的男人或是这节车厢里所有疲惫的男人一样,究竟是谁的儿子,又是谁的父亲。

    车厢里再次安静下来,书本上那辆红色摩托车发动机的声音由远至近飘到我耳边,我发现自己惦记上它了,于是快速回过神,集中到这一页繁杂的内容上。

    恍惚的车灯没睡醒似的眨着眼睛,赵志远眯着眼隐约看见两辆红色摩托车的轮廓,显然向中华也看见了,他的身子僵硬起来,不知道是因为兴奋还是紧张。他对赵志远使了个眼色,猫着腰躲到了一面墙后面伸出头往外看,赵志远也立马跟了过去。赵志远借着路灯看清了骑车的两个人,是他前段时间见过的“猴子”和“鹦鹉”。他们找了一处僻静的地方停车,从车上卸下一个铁笼。“猴子”摆弄了一番打开笼子,把一个诱饵似的小东西塞进笼子,然后提着铁笼往猫群聚集的地方走过去,停在离它们五六米远的地方放下笼子。

    准备就绪,他走出五六米远站在一棵树下抽起了烟。“鹦鹉”往路的另一头走,在那里也放下一个笼子。野猫在笼子周围徘徊,想进去又不敢,谨慎地盯着周围的两人。“猴子”扔了烟走过去调整了几次笼子的位置,最后把它放在一个隐蔽的垃圾桶后面。几只野猫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抵不住诱惑走进了铁笼。它们咬着猎物拉扯几下,笼子啪地一声关上了。野猫的尾巴炸开了花,弓着背跳到笼子的角落里,其他猫惊叫着四散逃开。就着昏暗的光,赵志远看见那一笼子猫里混着两个熟悉的身影,一个是黑白相间的大猫,另一个是浑身雪白的小猫。

    向中华一把扔了手里的瓶子,发疯似的喊,放手!我草你妈的狗杂种放下!“猴子”和“鹦鹉”几乎从地上弹起来,他们用常人难以企及的速度把笼子里的惊恐的猫倒进麻袋绑在摩托车一侧,踹了一脚让它们安静下来,在向中华冲上去之前跨上摩托车绝尘而去。赵志远跨上自己的摩托车,向中华立即坐上去,癫狂地催促他开车,赵志远慌乱地踩了一脚,摩托车冲出狭窄的巷子,将两侧聚集的野猫惊起,十一月的冷风哗啦一声吹过他的脸庞,竟然像溺水一般令人窒息。

    不过多久,他们追上了红色摩托车,在被水光和月光照亮的柏油马路上亡命地追逐,摩托车加速的声音像链条般拉扯在赵志远心口上,他用力压抑着呼吸,不让自己的心脏顺着嗓子眼蹦出来,他觉得自己就要死了,有无数个瞬间,他都觉得下一秒自己就会连人带车一起滚向路边的防护栏,然后撞破这颗没带头盔的脑袋,用白花花的脑浆涂满整条马路,等着明天一早登上人生唯一的一次头条,像这世上千千万万人一样,在死亡之后才开始为人知晓。

    停下!我草你妈!向中华居然还在喊,这样的大风也堵不上他的嘴,喊着喊着,他的声音颤抖起来,我草你妈,我要杀了你们……他在灯火阑珊的街道上用盖过摩托车引擎的声音悲壮而又愤恨地喊着,你把它们还给我啊!赵志远的心脏颤抖了一下,手上不自觉地用力,死就死吧,反正也没有什么好活的。车速表不断往右偏移,风更大了一些,风声鼓动着耳膜,像朦胧的响雷,他已经逐渐听不清向中华的声音了,甚至听不清自己心里的声音。就在他快要接近红色摩托车的瞬间,一辆的士忽然跟上了它们,赵志远认出这是常春的车。

    停车!赵志远,停下!常春从窗户缝里朝他喊,停车!别追了!

    赵志远没有停,你帮他们干什么?你让开。常春不让,的士和摩托几乎要碰在一起,在无人的街道上表演着生死时速。

    常春按着喇叭,赵志远你停车,有话好好说。

    在狂妄的大風里,赵志远弓着身子像个泼妇那样歇斯底里,常春你他妈就是个狗日的,老子就知道你跟他们是一伙的,老子就知道你的钱是哪里来的!

    常春胆战心惊地踩着油门朝他喊,你就不想弄死那群猫?你装个鸡巴!我就想要钱,不行吗?我要钱!我出来就是为了挣钱!挣钱,然后回家!

    你他妈有病!赵志远吼了一声。

    你停车!常春用力摁着喇叭,赵志远,我去帮你要回来,你别追了!我帮你要!我帮你要!

    赵志远浑身的力气忽然松懈下来,摩托车的速度缓慢下降,狂跳的心脏逐渐趋于平静,那种由于加速带来的窒息感和恐惧也随之烟消云散,这一刻他才感觉到自己整个背上全都被冷汗浸湿了。常春,你把猫带回来,他喘着粗气用冻到发紫的嘴说,现在。常春什么也没说,一边踩油门一边拿出了手机,很快的,红色摩托车和的士相继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赵志远回头去看,向中华坐在后座上垂着脑袋,像个被欺负的孩子那样无声地哭了。这一刻,他忽然有些茫然,自己为什么要为了两只野猫拼了命地追,而这个男人又为什么要为了两个畜生流下眼泪。

    我们都他妈为了什么在这世上不要命地跑。

    “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

    因为有海鸥在码头悲鸣

    随着浪花起伏消没

    让我的往昔也随它而去吧……”

    手机铃声突然响起,是中岛美嘉的《曾经我也想过一了百了》,我放下了小说,听见铃声回荡在看似安静的车厢里,几个听懂了日语歌词的人回头看向这头,我感觉到衣服里的震动,才发觉这是自己的手机,我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过它的铃声了。

    “你舍得接电话,不拉黑我了?”母亲的声音从那头传来。

    那个当牛做马一辈子却永远讨不到半点便宜的女人,她的所有对白永远都以质问开头并伴随着没有来由的底气,我曾怀疑过她的脑袋里挤着数不清的问号,如果不在每句话的末尾拿出来作为点缀,就有可能因此爆炸而死。

    “嗯。”我说。

    “嗯是什么意思?”

    “嗯。”这两个“嗯”之间有微妙的语气差别,我希望她能用一个母亲独有的细腻来体察入微。

    但她没能做到,“你什么时候结婚?”

    我觉得我也应该用一个疑问句了,“你知道现在几点吗?”我问。

    “我不知道,我一晚上都睡不着!李伯娘他儿子跟你同岁,儿子都快上小学了,你马上就三十了,每天上下班也不谈朋友,回家就看电脑看那些小孩子才看的垃圾,一吃饭就喊外卖,牵出去卖都没人要。你什么时候成个家?别人都抱孙子了,我什么时候才能有个孙子?”

    她的疑问句用得得心应手,我不是她的对手,但在一段没有亲情的虚假关系里,对话可以称得上一种博弈,至少在气势上不能输。

    “我自己一个人过得开开心心,缺什么非得结婚给自己添堵?”

    “你不结婚你人生就不完整,就不幸福。”

    “可我幸福啊。”

    “你知道什么是幸福?”

    “我不知道,但你肯定也不知道。”

    “我怎么不知道?我都七老八十了,我怎么不知道!”

    “那你跟我爸那样的人结婚,生了我这样的人,你幸福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我告诉你,过年必须给我带个人回来!”

    “我不想结婚,也不喜欢孩子。”

    “你谈了就想了,生了孩子就会喜欢了。”

    “我不喜欢。”

    “你不喜欢,你不喜欢!我死了你就喜欢了!”

    她挂了电话,我赢了,在过去人生中对峙她的大多数战役里,我都披荆斩棘地赢了,却唯独输了最重要的一场大战,那就是她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就擅自将我生下来这件事。

    我低头看向书本,小说上密密麻麻的字让我头疼,但我除了阅读没有选择,我没有选择。我一边将那个号码重新拉黑,一边心不在焉地默读起来。

    猫最终还是找了回来,但回来的只有向大黑和向小黑,赵志远知道常春不可能把其他猫放回来,死去的东西是回不来的。向中华所有的愤怒和勇气都在那天晚上的摩托车上耗尽了,他抱着两只猫,没有哭也没有骂,就这样沉默着转身走了。

    “西湖公园,到了……”

    我怅然若失地抬起头,正对上一个孩子的眼睛,我们用复杂的神色审视着对方,试图从万里鸿沟间寻找到蛛丝马迹。他盯着我的书看了一会儿,伸手从右侧哗啦撕下一页。

    “张小凡你干什么!”他妈远远地喊,语气严厉,但是半步也没有挪动。

    张小凡捏皱了书页,随手扔进了人群,然后开始在拥挤的车厢里来回地跑,许多人都很吃惊,他竟然能在穿梭于大腿间隙的时候将自己扭曲难以置信的形状。

    “你不要跑。”张小凡没有听,继续穿梭,凶猛地朝着一个年轻女人撞了过去,女人闷哼了一声,皱着眉看向孩子。

    “你不要跑,再跑不要你了。”母亲又说。

    孩子没有听,翻越崇山峻岭回到她身边,朝着她的小腿肚子踢了一脚,再一次欢笑着,像只奔放的公鸡那样融入了拥挤的人群。所有人都皱着眉,我抬头看了一眼,没有人再说话,我也不说。张小凡稚嫩的脸庞上绽开笑容的裂纹,像祖国未来的花朵。

    手里的书被撕了一页,我已经无法再看到文章的结尾了,在倒数第二页的最后,它这样写道:

    年前,常春收拾了所有东西从猫巷离开回了老家,赵志远知道他永远不会回来了。大年三十的晚上,下了一场蓄谋已久的雪。大雪覆盖了整个猫巷,把所有声音都埋在了地下,厚厚的积雪边缘布满了猫的脚印。有的猫在这个晚上死了,可它们连名字也没有,一只黄的黑的或者白的猫死了,来年又会有别的黄的黑的和白的猫住进猫巷,赵志远分不清它们谁是谁,就好像是同一只猫生而复死,死而复生。

    就在这天晚上,向大黑和向大白不见了,因为常春的嘱咐,“猴子”和“鹦鹉”不可能抓走它们,所以赵志远和向中华只能猜测,它们已经离开了。野猫的寿命极短,而有一種说法,当它们预感到死亡来临的时候,会选择远离自己亲近的人,不让他们看见自己的死状,以孤独而又浪漫的方式走回自己的来时的地方。

    新年过后,文化巷里卖铁板豆腐的小推车易了主,向中华背起他十几年前背井离乡时带来的那个黑色大包,买了一张长途车票。

    我要回家了,他说。

    内容到此为止,缺失了一页的小说再也找不到它的结局。地铁缓缓停下,机械的女声开始播报:“金星北路,到了……”

    我匆忙站起来随大流挤出门,在奔跑的过程中随手合上残缺的书本,并且在余生中不会再打开第二次。

    向中华说他要回家,谁知道呢。

    责任编辑:易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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