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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0年-交通运输部

    时间:2020-10-27 07:35:5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实施情况,制定《交通运输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突出问题导向,加快补齐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着力加强交通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为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任务、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攻坚目标。

    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本建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具备条件的乡镇和

    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具备条件的县城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行体制机制。督导帮助定点扶贫县、对口支援县、六盘山片区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围绕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的总体要求,充分考虑贫困地区交通需求特点、资金能力和环境承载力,按照《“十三五”交通扶贫规划》确定的政策,既不随意降低标准,也不盲目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实事求是,扎实推进。

    坚持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精准施策。把交通扶贫脱贫攻坚作为今后三年交通运输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台账,分年推进。重点支持“三区三州”(指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项目优先安排、资金优先保障、工作优先对接、措施优先落实。

    坚持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统筹交通扶贫脱贫攻坚与交通运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等工作,着眼长远,远近结合。合理确定建设时序,不搞层层加码,不盲目追求时间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抓好交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交通扶贫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坚持行业扶贫与专项扶贫统筹推进。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在强化贫困地

    区交通运输发展的同时,立足行业优势,从项目、资金、人才、科技等方面因地制宜推进“交通+”特色帮扶。深化结对联系帮扶,动员全行业和社会各方力量,合力帮助定点扶贫县、对口支援县和六盘山片区加快脱贫攻坚进程。

    坚持部省合力协同联动。充分发挥中央、地方及社会的积极性,压实地方在扶贫脱贫攻坚和“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市政府的投入力度,尽锐出战,狠抓实效。

    二、重点任务

    (一)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任务。按期下达“十三五”规划内剩余的143个乡镇和5810个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中央资金,倒排工期,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到2019年底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对于一些地区早期建成的乡镇、建制村硬化路“畅返不畅”“油返砂”路段,强化督导,各地用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等政策,抓紧进行全面整治。

    (二)着力攻克深度贫困地区交通扶贫任务。加快推进“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剩余143个乡镇和2052个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优先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建设,重点推进“三区三州”国家高速公路G4216成都至丽江段、G4217成都至马尔康段、G4218雅安至康定段、G7611西昌至昭通段和普通国道G219、G245、G348等项目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符合年度投资安排要求的优先安排建设计划。

    (三)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外通内联干线公路建设。有序推进贫困地区国家高速公路建设。以通县国道为重点,继续加快普通国省道低等级路段和未贯通路段建设。到2020年贫困地区国家高速公路主线基本贯通,具备条件县城通二级及以上公路,促进区域内外互联互通。

    (四)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安全水平。加快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在此基础上,加强通客运线路村道上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安全隐患重点路段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累计处置里程约7.6万公里。推进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及桥梁新改建,因地制宜对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进行加宽改造,建设里程约8.4万公里。

    (五)推动通村组道路建设,交通建设项目尽量向进村入户倾斜。进一步优化通村硬化路路线走向,尽可能串连带通更多的自然村,直接惠及更多的群众。推进通村组硬化路建设,重点实施1.2万个撤并建制村等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继续支持云南“直过民族”和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里程约2万公里;支持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

    (六)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完善和落实省、市、县、乡镇、村五级责任,清晰界定工作职责,明确责任清单。结合事业单位和乡镇机构改革,完善县乡农村公路管理体制。

    切实落实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强化贫困地区交通建设管理和质量控制,推动农村公路“满意工程”全面开展,大力推广建养一体化等建设养护模式。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创建美丽农村路。积极发挥农民群众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完善爱路护路乡规民约、村规民约,构建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七)推进“交通+产业”扶贫。改造建设约1.7万公里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优先改善自然人文、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风情小镇等旅游景点景区交通设施。推进“交通+电商快递”扶贫工程,整合交通、邮政、供销、电商等资源,推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销售、生产资料和生活消费品下乡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动邮政与快递、交通运输企业在农村扩展合作范围、合作领域和服务内容。

    (八)提升贫困地区农村运输服务水平。继续推进县城老旧客运站改造和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鼓励建设具有农村客运、物流、邮政、供销等服务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聚焦2020年具备条件建制村通客车目标,创新农村客运和农村物流发展模式,推动完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进一步扩大农村运输覆盖范围。

    (九)改善贫困地区水运基础设施。继续加快嘉陵江、赣江、汉江、乌江等沿江贫困地区航道建设,大力改善贫困地区航道通航条件。稳步推进鸭绿江、图们江航道码头工程建设。推进贫困地区库湖区航道建设。

    (十)扎实开展定点扶贫、对口支援和联系六盘山片区工作。把定点扶贫、对口支援、联系六盘山片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发挥行业优势,深入推进部机关、部属单位结对联系帮扶,调动全行业全系统及社会各方面力量,创新帮扶举措,督促定点扶贫县、对口支援县、六盘山片区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加快打赢脱贫攻坚战。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志愿服务团队参与帮扶工作。把定点扶贫县、对口支援县、六盘山片区作为转变作风、调查研究的基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

    (十一)加大交通“扶志”“扶智”工作力度。将贫困地区交通扶贫与干部人才培养锻炼紧密结合,继续加大干部挂职、教育培训、科技推广等工作的推进力度,培养锻炼过硬的干部队伍。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培训,落实分级分类培训任务。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到贫困地区挂职,加强挂职干部的关爱激励、教育管理和监督指导,落实保障支持措施,激励干部人在心在、履职尽责。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动员鼓励贫困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护路等工作。

    (十二)持续开展交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重点治理行业扶贫和专项扶贫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项目和资金管理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不严等问题。将2018年作为交通扶贫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2019—2020年持续开展交通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工作的艰巨性和时效性,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压实工作责任,加大问责问效力度。进一步强化“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交通运输部做好政策统筹和效果监督;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实化细化本三年行动计划,按照部省确认的分年度目标任务(附后),紧扣时间节点,建立台账,切实做好资金保障,强化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督促市县压茬推进。各单位每年向交通运输部报告本单位交通运输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保障。交通运输部统筹优化“十三五”规划有关资金安排,确保中央资金对后三年交通扶贫建设项目的投入力度。新增项目、新增资金、新增举措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其中“三州”车购税补助政策提高到与藏区持平。“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名额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打造可学、可鉴典型。各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争取省级财政、一般债券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支持力度,督促市、县政府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鼓励引导深度贫困地区市县政府积极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强化资金项目常态化监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全面加强交通扶贫项目资

    金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单位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基础数据管理,做好交通扶贫统计监测,严防“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持续加强交通扶贫事中事后监管,继续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和交通扶贫督导考评。进一步加强工作督导,各相关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争取将交通扶贫、“四好农村路”主要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压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切实保证交通扶贫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农村公路建设信用评价体系,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有关单位进行评价,并实施相应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建设资金使用监管,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保障中央资金足额、规范使用,严防资金风险。对于工作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政策宣读解读,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了解交通扶贫政策、用好交通扶贫政策。加强交通扶贫优秀案例、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的线索收集,加大宣传推广,树立身边榜样,充分发挥先进模范典型带动作用。加强舆情监测,完善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正确舆论导向,构建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交通扶贫、支持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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