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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监督管理所200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时间:2021-11-01 15:24:2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06年上半年,我所在农牧业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的监督和指导下,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全区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草原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草原执法和草原资源监测工作,确保草原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经过全区草原监督管理人员的不懈努力,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做简要汇报: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草原法律法规的配套建设

      圆满完成并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新《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颁布出台后,按照农牧业厅的统一部署,在原《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草畜平衡暂行规定》和《草牧场流转办法》的基础上,总结十几年来草原保护、建设、利用、管理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与存在问题,结合当前工作需要,根据《条例》的规定将三个政府规章合并为一个规章,经过一年半的努力,《细则》于2006年5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这是继新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关于草原管理的最重要的一部配套性政府规章,对加强我区草原的保护、建设、管理和合理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以及维护农牧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国家将要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征求意见稿)》、《基本草原保护条例》、《草种经营管理办法》等多项法律法规提出了修改意见。答复自治区人大、政协议案7件。

      对新的《条例》的释义。为了使广大农牧民和草原执法工作者对草原法律法规有更进一步的认识,组织专业人员编写《条例》的释义,力争年内完成编写并出版。

      2、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全面宣传草原法律、法规

      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的要求,我所始终把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草原法律法规。

      组织并参加《细则》出台的新闻发布会。2006年5月1日,在新的《细则》正式施行之际,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和自治区农牧业厅联合举办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由我所承办,为此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起草了发布会的日程安排,编写发布词,与新闻媒体取得联系,与政府法制办密切配合,发布会上自治区农牧业厅厅长陶克做了重要发言,法制办刘主任及其它相关部门领导也做了重要讲话,新闻发布会取得了圆满成功。各大媒体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我们还在内蒙古日报设蒙汉双语专版,让农牧民都看得懂。

      充分利用媒体、印发宣传材料等手段广泛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全区各级草原监理部门结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宣传车、培训班、街头咨询、知识竞赛、公告等形式,定期开展宣传活动。《细则》出台后,我们组织印制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各一万册,已发往各地。

      为了进一步加大《细则》的宣传力度,我们以农牧业厅厅长的名义起草了属名文章《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建设构筑我国北方生态屏障》,即将在报纸上发表。

      各盟市、旗县草原监理机构,通过“依法办案、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依法保护草原的意识,使广大农牧民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承办农业部举办的春季禁牧休牧启动仪式。2006年4月1日,国家农业部、自治区农牧业厅、锡林郭勒盟行署在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共同举办了全国2006年春季禁牧休牧启动仪式。国家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自治区农牧业厅系统和锡林郭勒盟有关部门的执法、科技人员100多人以及近200名农牧民群众参加了仪式。仪式上,正镶白旗人民政府宣布了2006年休牧令。国家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草原监理中心主任宗锦耀同志、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纪大才同志和锡林郭勒盟有关领导先后作了重要讲话。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在全国范围推行禁牧休牧的总动员。我们将这次活动情况转发至各地,对宣传贯彻草原法律法规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3、加大培训力度 全面提高人员素质

      全面提高人员素质是我们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加大培训力度,2006年3月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全区草原监理监测培训班”。4月又在赤峰和包头市分别举办了东、西部“草原监理监测培训班”。培训班的主题就是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新的《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依法保护草原资源,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交流草原监理监测工作经验;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草原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了使培训取得预期效果,我们提前编制了培训教材,包括《学好草原法律法规、依法保护管理草原》、《草原保护与管理》、《落实草原保护制度推行草畜平衡》、《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地面调查》、《草原饲草储量及草畜平衡计算方法》等。培训班上,由我所领导和各业务科室多年从事草原监督管理工作的同志讲授了草原执法程序、征占用草原的审核审批及草原监测、路线调查、草畜平衡和退牧还草项目效益监测等内容,同时各地区就草原执法、监测方面的经验做法作了交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全区12个盟市和74个旗县的草原监理站(局、所)长、专业技术骨干共计450余人参加了培训。

      4、加强草原执法力度 依法管理草原资源

      以接待农牧民信访为突破口,严厉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近几年,随着草原上各种开发利用活动的增多,草原遭到严重破坏,该依法办理的手续不办,给农牧民的补偿不到位,一些旗县政府以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为名,干涉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执法行为,农牧民感到冤屈无处申诉常常导致上访。特别是草原“双权一制”的落实及草原法律法规的普及,广大农牧民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全区草原监理系统每年接待农牧民上访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此我们设立了草原执法监督台和举报电话,指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把接待和处理农牧民来信来访做为草原监督管理机构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让农牧民满意是我们的各项工作的终极目标。因此,我们把农牧民上访所提供的线索做为依法打击草原违法活动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把减少上访次数做为考核基层领导的重要指标。在信访工作中,我们形成了一套有序的工作机制,实行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且配备兼通蒙汉语的专职人员负责接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案”的原则,及时转办、督办或查办案件。并以此为突破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大力查处各类草原违法案件,有效打击了人为破坏草原的行为。连续几年,草原违法查处率均在90%以上。

      开展草原执法调查。新《草原法》颁布实施后,严禁乱开滥垦草原已被各级草原监理部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草原野生植物和草原征占用的管理,我们下发了《关于加强发菜等草原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依法加强草原征占用管理的通知》。全面清理和依法规范在草原上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加强整改工作力度,依法办理相关的审核审批手续,制定相关的具体要求和管理制度,采取蹲点方式直接到旗县,有针对性重点开展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以做好一个旗县的工作来带动一个地区的工作,从而推动全区的草原征占用依法管理工作。

      今年4月,我们积极协助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调查组,完成了对阿拉善盟境内滥搂发菜活动的调研。受经济利益驱动,滥搂发菜行为屡禁不止,加之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基础设施薄弱,对滥搂发菜活动打击力度不够。国家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刘连贵副主任和草原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李拥军表示国家对保护草原生态环境高度重视,相信不久的将来,草原监理这支队伍一定会强大起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他要求各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和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继续做好宣传工作,发挥宣传舆论作用,纠正对发菜消费的不科学认识,使广大群众自觉认识到保护草原的重要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服务。

      今年5月,按照国家农业部的要求,我们派人深入到锡盟、兴安盟、通辽市和赤峰等地区,调查毁草种树和万亩造林工程,目前正在形成调查报告。
    规范执法程序。按照《细则》的规定设计印制了《草原临时作业许可证》、《草原采土、采沙、采石、开矿活动许可证》、《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许可证》和《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现在已发放到各盟市执行,对《细则》规定的草原征用、占用和临时使用以及在草原上采集野生植物等各种作业活动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对我区依法保护草原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我们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公示制度,对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办案结果四公开。在执法过程中做到调查取证细致、现场勘验准确,执法程序无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原则,维护法律的尊严,执法程序日趋规范。

      5、积极落实草原保护制度

      开展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为了贯彻落实《草原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农牧业厅与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基本草原划定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草原类型和保护利用状况,我们在全区选择了15个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牧业旗县作为试点,开展基本草原划定工作。目前,大部分试点旗县的草原监理人员按照要求已完成了外业,建档、上图等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有望10月份全面完成试点工作。明年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开。

      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休牧制度。草畜平衡制度和禁牧、休牧制度是我区长期开展的一项保护草原的基本制度。这两项工作都是涉及面广、工作量和难度较大的工作。各级草原监理机构是完成这两项重要工作的主要力量,尤其是工作一线的草原监理人员付出了大量艰辛的劳动。在草畜平衡工作中,核定载畜量、签定草畜平衡责任书以及核查草畜平衡执行情况都由草原监理人员具体操作。在禁牧、休牧制度落实工作中,草原监理人员承担了监管工作。经过几年的宣传和扎实推进,我区已经全面开展了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工作。目前,全区实施草畜平衡的草原面积达6.42亿亩;实行禁牧、休牧的草原面积达6.24亿亩。

      二、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工作

      1、参加全国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工作会议,领会精神并全面落实

      为做好2006年全国草原监测工作,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组织召开了今年的草原监测工作会。会上,我所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做了监测工作典型发言和先进个人典型发言。根据会议精神和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的任务及要求,我区今年承担温性草甸草原、温性草原、温性荒漠草原、温性草原化荒漠、温性荒漠共400个样地、1200个样方、400个入户调查、27个退牧还草项目旗县工程效益监测工作。根据任务要求,起草了《内蒙古2006年草原生态监测实施方案》,对相关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与草原勘察设计所合作,利用遥感影像资料确定具体的监测点。由于今年经费紧缺,主要以旗县为主,盟市协调,自治区检查督促、汇总上报的形式开展工作。

      为了确保监测质量,进一步完善了草原监测技术规程,结合三个培训班对第一线的监测人员进行了现场的技术培训,做到了有一批高素质的技术人员、科学的操作规程、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严格的把关措施,保证监测结果真实、可靠。

      2、草原资源与生态调查试点的总结工作

      为配合开展全国草原资源调查工作,草原监理中心选择能够代表呼伦贝尔草原基本特征的陈巴尔虎旗为试点旗。今年上半年主要完成了国家试点陈巴尔虎旗草原资源调查文字报告、图件的较对修改工作,已形成送审稿,7月份将组织陈巴尔虎旗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同时总结了试点工作经验,为开展全国的调查提供成功经验。

      3、内蒙古天然草原暖季牧草长势预测

      按照我所的要求,各监测点获取了连续的、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监测资料并上报我所,其监测结果为内蒙古天然草原暖季牧草长势预测和最高月份生产力测定提供了重要依据。我们应用MODIS遥感数据,结合气象资料,与内蒙古草原勘察设计所合作,继续开展5~8月份全区牧草长势及生态状况监测工作,目前,第一期监测报告“内蒙古自治区五月下旬草情监测报告”已上报农牧业厅。据分析,受冬春降水、气温及沙尘天气的影响,我区从东至西牧草返青及长势不均匀,东部地区牧草返青及长势较差,中西部地区与常年持平,全区大部亩产鲜草在10-45公斤,返青差的局部地区亩产鲜草在8公斤以下,需要对家畜进行补饲。

      4、8个国家级监测点的工作

      按照农业部及自治区的要求,各监测点正在按计划保质保量 的完成监测任务。各试点旗按时上报监测数据,同时正在对几年来监测工作进行总结。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国家级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和预警体系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基层草原监测工作的指导,积极联合有关科研、高校的专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不断提高草原监测的技术水平。积极对当地草原的生产能力、生态环境状况等进行监测,为开展草原保护与建设的各项工作提供依据。

      5、继续开展全区冷季饲草饲料及载畜量预测预报工作

      目前已将统计表格下发到各盟市、旗县,在历年调查的基础上,增加了调查内容,如对退化、沙化、盐渍化状况,草原灾情,草原保护工作效益等方面进行适时监测。

      另外,上半年还协助草原监理中心修改《全国草原资源与生态监测技术手册》,开展了禁牧休牧面积、草畜平衡落实情况的问卷调查和统计工作,初步掌握了两项工作的开展对草原环境影响的基本情况,将进一步做出分析。

      三、草原防火工作情况

      按照农牧业厅下发关于加强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要求,从3月15日开始执行春季草原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火情调查、了解和上报,做好春防工作。在春防期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草原防火责任制的通知》、《关于加强春季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对全区草原防火重点责任区进行了划分,组织了有关人员对重点草原火灾发生区进行防火检查,加强了与各盟市、旗县草原防火工作的沟通,做到防火信息通畅。

      通过对全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项目的全面检查和验收, 2006年各地区已将草原防火工作列入班子考核的一项目标。农业部投资建成的防火物资储备库和防火站已经发挥作用,正在建设的草原防火项目也按照计划在有序地进行。按照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和厅防火办的要求和部署,完成了对基层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检查、审核及上报下达具体工作,提交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下半年工作要点

      下半年,要继续贯彻执行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各项草原保护制度,做好草原监理、监测、防火等具体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草原保护制度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草原“双权一制”。充分运用草原法律法规和规章,进一步规范草原承包关系,逐步引导农牧民积极自觉的保护与建设草原,坚决处理借土地开发、上项目、招商引资的名义征、占用牧民草场,不给牧民补偿,不妥善解决牧民生计等问题。

      落实草畜平衡制度,推行禁牧休牧制度。积极配合农牧业厅对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工作展开全面调研,摸清基本情况,查清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完善的意见,以农牧业厅文件的形式进行规范;做好宣传,使农牧民真正树立畜牧业经济持续发展的观念;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定员、定点、定任务的三定管理办法,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天然草原生产力测定、人工饲草料的核定、适宜载畜量的计算和草畜平衡的确定工作;充分发挥草原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的作用,加强管理,切实保障禁得住,休得下,为禁牧休牧工作保驾护航。对在禁牧休牧期间违反规定擅自放牧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草原监理队伍是划定基本草原的主要力量,要在当地政府和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全力做好技术指导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两厅联合文件精神,重点对15个基本草原划定试点旗县进行督促和指导,确保按时验收。同时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基本草原的划定工作。

      2、继续完善草原法律法规的配套建设工作。协助农业部做好《基本草原保护条例》、《草原植被恢复费管理办法》等《草原法》配套规章的修订工作。同时完善《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配套工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野生植物采集、收购管理办法》,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

      3、严格执行草原法律法规 依法查处各种破坏草原行为

      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违法案件,加大监督与查处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对人为破坏草原行为和活动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新开垦草原案件,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严格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赋予的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个别地区不能依法查处的案件进行专项督办或直接查处,与有关新闻部门联合对非法征占用草原、人为破坏草原的行为进行蹲点式调查,坚决查处破坏草原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结合农业部省区间的交叉执法检查以农牧业厅名义组织开展盟市之间交叉式的执法检查。

      严禁乱采乱挖草原野生植物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严禁采集发菜,制止滥挖甘草、麻黄草、苁蓉、防风、黄岑等草原野生植物。依据甘草和麻黄草保护和利用计划,加强对采集证和采挖活动的管理,明确草原承包者和使用者的保护和建设责任,严禁无证采挖和违规采挖,做好四个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以农牧民来信来访为突破口,跟踪监督草原纠纷案件。认真对待、热情接待农牧民的来信来访,做到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特别是上级部门转办的案件要进行跟踪监督,给农牧民一个满意的答复。同时以来信来访为突破口,有针对性的直接下去督办或查办,直至有满意的结果。

      4、全面开展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

      继续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形式,宣传好草原法律法规。特别是《细则》出台后,全区上下将再一次掀起学习宣传高潮。在全社会形成学习、贯彻草原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农牧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使农牧民能了解法律,正确运用法律,依法维护正当的权益,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

      在适当的时候与电视台联合组织全区草原系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使广大干部熟悉法律法规要点,熟练掌握草原监测的技术手段,提高各级草原监督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全面提高草原执法和监测工作的整体水平。

      5、大力加强草原生态监测工作

      完成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组织开展的全国草原监测任务。为推进全国草原监测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切实为草原保护建设提供服务,2006年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继续组织开展全国草原监测工作。今年下半年我区要完成400个样地、1200个样方、400个入户调查、27个退牧还草项目旗县工程效益监测任务。主要是以地面调查为基础,辅以遥感及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全面获取全区草原资源与生态状况的动态信息,并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完成33个牧业旗县,21个半农半牧区旗的路线调查草原退化、沙化、盐渍化生态状况调查等各项监测工作,编制全区饲草饲料储量及草畜平衡监测报告和相关图件,编制《2006年度全区草原监测报告》,上报草原监理中心和农牧业厅。在全面开展草原植被状况和畜牧业生产状况监测的同时,积极开展全区草原生态状况、草原火情等监测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国家监测任务,指导我区草原保护与生态建设,为开展防灾减灾,实施草原监督管理,发展草原畜牧业等提供重要依据。

      继续做好暖季牧草长势的测报工作。充分利用国家级、自治区级监测点的工作基础,结合各地草原类型,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地段设立定位监测点,做好6-8月份的牧草长势监测工作,发布监测报告和草情长势分布图。

      继续做好33个牧业旗的草原生产力及载畜量的测报。继续做好全区牧区天然草原生产力和其它饲草料资源储量及草畜平衡状况的监测。为实现科学决策,合理开发草地资源,实现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做好陈巴尔虎旗草原资源与生态调查成果的审核、验收及印刷等工作。

      6、积极配合农牧业厅做好草原防火的具体工作

      按照农牧业厅的要求积极协助农业部草原防火办、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办公室,做好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的检查和防火期的安全检查,对重点的防火区域进行专项检查,积极沟通情况和传递信息,做好草原防火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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