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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标准评定表

    时间:2020-08-14 10:56:4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标准评定表(2007年11月18日六届全国律协常务理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盖章)

    ___________律师协会(盖章)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标准说明

    一、参加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必须具备

    1.忠于宪法和法律;

    2.模范遵守律师法律、法规、规章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3.律师事务所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

    4.律师事务所及该所律师在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所内律师均已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6.依法纳税;

    7.律师事务所2008年、2009年年度检查结果合格,2010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合格。

    二、评分办法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依据基础条件、综合管理以及服务质量三方面标准进行“积分核算”。共制定28项评审标准,设定基础分为120分,加分20分。申报单位达到标准的即可得分,达不到标准的不得分。自评分(不含加分)达到100分以上者即可申报。评比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本年度及下一评选年度的评选资格。

    注:自评分须区分基础分和加分,填写方式为:基础分+加分。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标准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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