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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管理规定

    时间:2021-04-16 08:08:2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1目的

    为规范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个人存款证明业务操作,适应市场需要,提高本行服务水平,满足城乡居民个人在经济生活中出示资信证明的需要,加强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管理,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本行存款证明业务的相关内容与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营业网点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的办理。

    3术语与定义

    个人存款证明是指本行为存款人出具在银行规定期限内,存有一定个人存款的书面证明,不具有经济担保作用。

    4职责与权限

    4.1 出具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由运营管理部负责管理。

    4.2 支行长负责签发本行的存款证明。

    4.3 各支行(部)授权柜员负责对每笔特殊业务进行授权和监督。

    4.4 前台柜员负责存款证明业务的办理。

    5政策

    提高服务水平、加强证明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杜绝案件发生。

    6 流程图

    2019年个人存款证明业务管理规定

    7风险控制要点

    详情见风险库。

    8 内容与要求

    8.1 开具存款证明

    8.1.1 客户申请开立个人存款证明(包括开立多份个人存款证明)时,可在本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

    8.1.2 各营业机构受理个人存款证明申请时,经办员要认真审查其下列资料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a)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由代理人代为办理个人存款证明业务,要同时审查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注:第二代身份证要复印正反面);

    b) 申请人在丹东银行的储蓄存款凭证(包括存单、折、卡、定期一本通存折)是否为我行签发;

    c) 审查申请人办理存款证明款项的开户日是否小于申请日,大于等于均不能办理业务。

    8.1.3 经办员审查申请人有关资料后,将申请人提供的储蓄存款凭证与系统中个人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并审核存款是否处于不能出具存款证明状态。

    8.1.4 审核无误后,在核心系统中为客户办理开具存款证明书,按客户要求选择存款证明类型(时点或时段)、证明期限、存款证明份数,我行的存款证明份数最多为10份,其中每份个人存款证明书所记载的证明笔数不得超过5笔。经主管柜员审核授权后,打印相关业务凭证。柜员审核打印内容无误后,在凭证上加盖业务公章及授权员名章,请客户在银行打印栏签名确认,同时按每份20元标准收取手续费。

    8.1.5 经办员办理存款证明业务时,发现系统未反显客户大写英文时,需要在对私客户信息维护交易中,将客户的英文名进行维护,输入客户大写英文名称(按惯例由客户中文姓名的汉语拼音音译而成,以先姓后名的拼写顺序填写),提交后打印

    《丹东银行个人存款证明》正联,加盖业务公章,由支行长审核无误后在“签发人”处签字。

    8.1.6 经办员在客户的存单上加盖“已于X年X月X日开具存款证明,X个月内不得支取存款”章,在“丹东银行个人存款证明”左下角处加盖“咨询电话0415-XXXXXXX”字样的条形章,连同收费凭证第二联及其他资料交还给申请人。

    8.1.7 经办员在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相关的储蓄存款凭证复印件上要加盖“此复印件于X年X月X日办理存款证明使用”条形章,将复印件放在打印的通用凭证后面,连同收费凭证随当日传票上交事后监督部门。

    8.1.8 客户将《丹东银行个人存款证明》提交到大使馆时,大使馆工作人员会根据需要向经办机构电话核查,支行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听电话。

    8.1.9 存款证明正本打印各账户户名必须同为一人。

    8.1.10 存款证明书只作为本人在该行的存款证明使用,不具有银行经济担保作用,不得作为质押凭证。

    8.2 撤销存款证明

    8.2.1 对申请人已在本行办理存款证明业务,在存款证明期限内,可应客户要求办理撤销存款证明业务。

    8.2.2 客户办理撤销存款证明业务时,需到开立存款证明机构进行处理,并将已开出但未使用的《丹东银行个人存款证明》原件全部退回。

    8.2.3 支行受理撤销个人存款证明申请时,经办员要认真审查其下列资料:

    a)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如由代理人代为办理撤销个人存款证明业务,要同时审查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注:第二代身份证要复印正反面);

    b) 申请人在丹东银行的储蓄存款凭证(包括存单、折、卡、定期一本通存折)是否为我行签发;

    c) 申请人退回的《丹东银行个人存款证明》原件是否为本机构签发,是否存在涂改、伪造现象,原件份数、编号及内容是否与系统内容相符。

    8.2.4 经办员审核无误后,在系统中选择存款证明书收回,录入个人存款证明书编号、开立的分数、个人存款证明书的批号和凭证号并与系统反显信息核对,经授权员审核授权,打印相关凭证。柜员审核打印内容无误后,在凭证上加盖支行业务公章和经办员名章及授权员名章,在退回的《丹东银行个人存款证明》正联上注明“已撤销存款证明”字样。

    8.2.5 经办员在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要加盖“此复印件于X年X月X日办理撤销存款证明使用”条形章,将复印件放在通用凭证背面,连同客户退回的《丹东银行个人存款证明》正联随当日传票上交事后监督部门。

    9检查与监督

    9.1运营管理部负责对本文件的可操作性、适宜性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对文件进行更改,确保文件适用。

    9.2运营管理部调阅各支行出具个人存款证明情况。

    9.3审计部对该文件的执行情况,相关登记簿登记的完整性等进行集中检查、督促整改。

    9.4合规管理部负责每年一次对该规章制度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并督促整改。

    10 支持性文件

    10.1 外部合规文件

    10.1.1 储蓄管理条例

    10.2 内部合规文件

    11支持性记录

    12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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