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讲话
  • 剖析整改
  • 党会党课
  • 文秘知识
  • 转正申请
  • 问题清单
  • 动员大会
  • 年终总结
  • 工作总结
  • 思想汇报
  • 实践报告
  • 工作汇报
  • 心得体会
  • 研讨交流
  • 述职报告
  • 工作方案
  • 政府报告
  • 调研报告
  • 自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计划规划
  • 申报材料
  • 事迹推荐
  • 考察鉴定
  • 述职述廉
  • 会议主持
  • 主题演讲
  • 就职演说
  • 领导致辞
  • 周年庆典
  • 晚会游戏
  • 慰问贺电
  • 结婚典礼
  • 悼词殡葬
  • 竞职演说
  • 精彩演讲
  • 信息简报
  • 毕业典礼
  • 节日祝福
  • 开幕闭幕
  • 现实表现
  • 廉政谈话
  • 实习报告
  • 策划方案
  • 合同协议
  • 规章制度
  • 申报材料
  • 情书信件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体裁范文 > 申报材料 > 正文

    苏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试行)

    时间:2021-03-07 08:05:1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信息名称: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试行)

    索引号:EA230-B0402-2007-009

    发布机构:苏州市规划局文件编号:苏规管[2007]6号

    生成日期:2007-10-15 发布日期:2007-10-18

    内容概述:《规则》自2007年11月15日起施行,对本市报建图纸一般规定、图纸要求等作出规定

    公开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编制规则(试行)

    1 一般规定

    (1) 本规则适用于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图纸,不包括规划许可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 本规则不适用于零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私房翻建工程规划许可。

    (3) 编制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并由注册建筑师主持设计。

    (4)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确保建设工程规划报建图纸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填报指标与图纸的实际指标严格一致,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严格一致。

    (5) 凡在规划审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情节轻微的,退回重新报审;情节严重的,除作退案处理,还将视情况对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作出警告、通报建设局、在媒体和网站上通报批评等处理:

    ①虚报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经济技术指标;

    ②纸质图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

    ③虚报日照间距,造成自身或相邻建筑不满足日照要求的;

    ④建筑效果图弄虚作假,与平面、立面明显不对应的;

    ⑤施工图设计过程中未经批准对已审批的方案随意改动的。

    2 图纸要求

    2.1 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的报建图纸要求

    2.1.1 装订和份数要求

    (1) 报建图纸一般图幅为A3,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 与纸质文件严格一致的光盘1份:加贴标签并进行包装,在光盘本身及包装袋(盒)上分别标注项

    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方案日期等;

    (3) 工程总平面图一式五份(审查通过后返还四份,供建设单位报其他部门审批使用)。

    2.1.2 印章要求

    应在文本扉页中标明:

    (1) 建设单位名称、盖建设单位的印章;

    (2) 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名称、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3) 其他顾问公司单位名称、印章。

    2.1.3 设计说明及分析图

    对于较大规模的建设工程,应进行设计分析及专项规划:

    (1) 图纸为彩图,图幅为A3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

    (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等;

    (3)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①设计说明:包括方案特色构思、用地功能布局、建筑空间布局、环境景观设计、公建项目布局等;

    ②区位分析;

    ③现状分析:包括现状地形、现状建筑、现状环境等;

    ④绿地系统规划:包括绿地总面积、绿地分类、绿地布局等;

    ⑤道路交通系统规划:包括路网结构、道路分级、停车场库布局、停车设置标准、规划设置的停车泊位数等;

    ⑥竖向规划:竖向规划构思、室内外地坪标高设计、道路坡度、坡向、标高设计及地面排水坡向设计等;

    ⑦分期实施规划。

    2.1.4 彩色总平面图

    (1) 图纸为彩图,图幅为A3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

    (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等;

    (3)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①建设用地红线、道路、绿地、广场、硬地、停车场、水体、体育运动场地、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等;

    ②建筑物、构筑物的垂直投影外轮廓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别并符合建筑制图规范;

    ③保留和规划建筑物的功能性质、层数和编号,其中建筑物的层数和编号应当易于区别,层数一般标注在建筑物的右上角;

    ④建筑物(包括首层建筑物)与建设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规划河道和其他规划控制线的距离、相邻建筑间距;

    ⑤配套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项目在建筑物的具体位置和楼层。

    2.1.5 工程总平面图

    (1) 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折叠成A3或A4图幅;

    (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 图纸比例为1/500,制图单位为米;

    (4)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①场地四界(用地红线)的坐标及各类规划控制线(规划道路红线、地下管线控制线、高压走廊控制线、城市绿地控制线、规划河道蓝线、风景区保护范围控制线、文物保护范围控制线等),必须表达规划外部条件的地形图;

    ②分期建设的应以图例和文字明确区分本期申报、已申报和后期申报的各部分内容;

    ③拟建建筑外廓线按建筑物的最外墙边线用粗实线绘制;建筑屋顶平面(含坡屋顶屋脊线和退层等)应当以细实线绘制;地下室外廓线应当以粗虚线表示;建筑基底外廓线应当以细虚线表示(参照附图1);

    ④拟建建筑的角点坐标(最外墙边角点)、外包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包括架空层;有阁楼层的以N+1表示),设计标高;

    ⑤拟建建筑(地下室)最外墙边后退周边道路、相邻建筑、地物、名木古树及各类规划控制线的间距;

    ⑥有日照间距计算要求的(须做日照分析的除外),应以加粗点划线注明遮挡建筑遮阳线(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一的计算规则),并注明该遮阳线距相邻建筑的日照间距L1,应同时以数值和日照间距系数表示(参照附图1);

    ⑦道路:主要道路宽度、标高、中心线坐标,注明消防车道;

    ⑧停车场:应当标明停车位、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

    ⑨广场、绿化布置示意等环境设计有关内容,用封闭多义线(Pline)勾绘出绿地计算范围(植草砖按一半绿地面积计算);

    ⑩总平面图的图层和线型标准应符合附表4规定的标准;

    ⑾其他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5) 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和注册建筑师资格章。

    2.1.6 管线综合规划图

    (1) 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折叠成A3或A4图幅;

    (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 与相应阶段的总平面图一致;

    (4)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①现状电力、电信、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管线情况(位置、规格),规划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等管线的平面布置规划图;规划管线应当用粗线表示,现状管线与规划管线线条应当易于区分;

    ②变电房、开关房、电信设备用房、水泵房、化粪池、燃气等管线设施的位置、规模;

    ③管线规格、排水方向、坡度、主要控制节点的地面高程、管道高程及埋深;

    ④容量预测:计算方法、指标及计算成果;

    ⑤图层和线型标准应符合《苏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标准》。

    2.1.7 经济技术指标:

    (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分期建筑面积、各类分项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数、停车比例等(参照附表1);居住区的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还应当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

    (2) 有多个单体的建设工程,应填报本期申报建筑明细表(参照附表2);

    (3) 停车位汇总表(参照附表3);

    2.1.8 彩色效果图

    (1) 图纸为彩图,图幅为A3打印纸,图纸比例适中;

    (2) 图纸应当与平面、立面严格对应,真实反映建筑造型、材质和色彩;

    (3) 应尽可能反映真实的背景环境;

    (4) 群体建筑应有鸟瞰效果图;

    (5) 主要建筑应有单体效果图。

    2.1.9 建筑单体设计图

    2.1.9.1 平面图

    (1) 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图幅为A3打印纸;

    (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首层应当标注)、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 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1/150、1/200、1/300等;

    (4) 图纸应当清晰、完整反映下列内容:

    ①各层面积数据(分列计入容积率面积与不计入容积率面积),用封闭多义线(Pline)勾绘出面积计算范围,图层和线型标准应符合附表4规定的标准;

    ②各部分平面功能名称;

    ③停车库应当标明车辆停放位置、停车数量、车道、行车路线、出入口位置及尺寸、转弯半径和坡度等;

    ④有日照间距计算要求的(须做日照分析的除外),屋顶平面应以加粗点划线注明遮挡建筑遮阳线及标高(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一的计算规则);

    ⑤其他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1.9.2 立面图

    (1) 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图幅为A3打印纸;

    (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图纸比例一般为1/100、1/150、1/200、1/300等;

    (3) 建筑四周立面,图纸比例应当一致;

    (4) 注明表面材质、色彩、檐口高度、建筑高度(坡屋面屋脊)、最高点高度(局部突出部分);

    (5) 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完整反映;

    2.1.9.3 剖面图

    (1) 图纸为白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图幅为A3打印纸;

    (2) 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

    (3) 图纸比例应当与立面图一致;

    (4) 注明檐口高度、建筑高度(坡屋面屋脊)、最高点高度(局部突出部分);

    (5) 有日照间距计算要求的(须做日照分析的除外),注明遮挡建筑遮阳点位置、标高并以虚线画出日照控制线(参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二);

    (6) 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清晰、完整反映;

    2.2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报建图纸要求

    2.2.1 装订和份数要求

    (1) 报建图纸折叠成A4图幅,按幢装订,并保持装订后的平整,一式两份;

    (2) 与纸质文件严格一致的光盘1份:加贴标签并进行包装,在光盘本身及包装袋(盒)上分别标注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日期等;

    (3) 提供此次申报图纸的总目录清单。

    2.2.2 相比已批准的方案,施工图有下列情况者,需重新报方案审定

    (1) 总体布局有明显改变的;

    (2) 建筑造型有明显改变的;

    (3) 经济技术指标有较大调整的;

    (4) 影响日照分析和日照间距的。

    2.2.3 设计说明及指标

    (1) 与已批准的方案不同点的说明

    (2) 经济技术指标:要求同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送审方案的要求。

    2.2.4 建筑工程总平面图

    (1) 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折叠成A4图幅;

    (2) 其余要求同申领《方案审定意见书》送审方案的要求。

    (3) 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总图制图标准》(GB/T50103-2001)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2.5 彩色效果图

    (1) 图纸应当与施工图的平面、立面严格对应;

    (2) 其余要求同核发方案审定意见书送审方案的要求。

    2.2.6 建筑单体施工图

    (1) 包括平面、立面和剖面

    (2) 应当反映的图纸内容和要素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年版)等国家有关制图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表1-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用地性质总用地面积(m2)

    总建筑面积(m2)

    其中:计容积率建筑

    面积(m2) 主体(m2)

    公共服务(m2) 其它(m2)

    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m2) 地上(m2)

    架空(m2) (半)地下(m2)

    容积率建筑密度(%)

    绿地率(%) 最大建筑高度(m)

    单位数(户/座/间)底层占地面积(m2)

    机动车位其中:地上停车:地下停车:

    非机动车位其中:地上停车:地下停车:

    其他

    备注: 1. 主体建筑面积指符合《规划设计意见书》规定的用地性质的主要建筑面积;

    2. 公共服务建筑面积指《规划设计意见书》要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3.其它建筑面积包括应计入容积率的地上车库,门卫房等建筑面积;

    4.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应符合《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指标核定规则》的规定。

    5.单位数指《苏州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中规定的计算单位。

    表1-2 本期申报建筑明细表

    建筑编号建筑类

    地上层数计容积率

    建筑面积

    (m2)

    主体(m2) 不计容积

    率建筑面

    积(m2)

    地上(m2) 底层占

    地面积

    (m2)

    建筑面

    积(m2)

    单位数

    (户/座/

    间) 架空层数公共服务(m2)架空(m2)

    (半)地下层

    其它(m2) (半)地下(m2)

    01 15+1

    1

    1

    合计

    备注: 1. 主体建筑面积指符合《规划设计意见书》规定的用地性质的主要建筑面积;

    2. 公共服务建筑面积指《规划设计意见书》要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3.其它建筑面积包括应计入容积率的地上车库,门卫房等建筑面积;

    4.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应符合《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指标核定规则》;

    5.建筑类型和单位数根据《苏州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中的规定;

    6.有阁楼层的以N+1表示。

    表1-3 停车位汇总表

    项目建筑类型单位数(户/座/间)车位数(个)设计配建比例配建标准要求

    机动车位

    总计

    其中地上地下

    非机动车位

    总计

    其中地上地下

    备注: 1.建筑类型、单位数和标准要求根据《苏州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中的规定。

    表1-4 图层和线型标准

    图层名内容实体类型线型或字体颜色粗细/字高

    用地面积31总用地边界

    总用地边界(标注

    随层)

    Pline(closed) Center 1 1.20 31分期边界

    分期边界(标注随

    层)

    Pline(closed) Center 1 0.80 31室外停车

    机动车停车场(标

    注随层)

    Pline(closed) Continuous 4 0

    非机动车停车场

    (标注随层)

    Pline(closed) Continuous 134 0

    环境表达32围墙边线

    含挡土墙(标注随

    层)

    Pline Continuous 1 0.6 32道路广场边线

    道路路缘、硬地边

    线

    Pline Continuous 1 0.30 32绿地边线含水体Pline(closed) Continuous 3 0.30 32保留树木保留树木Pline Continuous 3 0

    规划建筑33建筑外廓线

    建筑外廓垂直投

    影线(含封闭阳台)

    Pline(closed) Continuous 30 0.80

    飘窗、不封闭阳台

    及其他局部凸出

    Pline(closed) Continuous 30 0

    33建筑屋顶平面

    建筑屋顶外廓线Pline(closed) Continuous 30 0.30

    建筑屋脊线Pline(closed) Continuous 30 0

    33地下室外廓线

    地下室外廓线(标

    注随层)

    Pline(closed) Dashed 30 0.60

    33建筑基底外廓线

    建筑底层占地外

    廓线(标注随层)

    Pline(closed) Dashed 30 0

    33日照遮阳线

    遮挡建筑遮阳线

    (标注随层)

    Pline Center 2 0.60

    技术指标36计容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范

    围(标注随层)

    Pline(closed) Continuous 7 0 36不计容建筑面积

    不计容建筑面积

    范围(标注随层)

    Pline(closed) Continuous 7 0 36经济技术指标

    35总平面经济技

    术指标

    Pline Continuous 7 0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