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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

    时间:2021-04-08 07:33:0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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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措施

    为切实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深化“强基达标、提质增效”,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切实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依据下列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公司将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

    (1)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铁总建设﹝2017﹞286号);

    (2)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

    (3)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铁路局集团公司提前介入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铁总办﹝2017﹞320号);

    (4)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加强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铁总建设﹝2017﹞328号);

    (5)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调整铁路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通知》(铁总办﹝2017﹞337号);

    (6)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实施细则》(上铁建〔2018〕94 号);

    (7)中国铁建《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铁建﹝2018﹞98号);

    (8)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认真落实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项目质量红线管理规定>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7﹞6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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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中铁十四局集团《关于开展在建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排查治理行动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174号)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下半年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十四局安质[2018]276号)的通知。

    2.11.1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目标

    杜绝出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铁总建设﹝2017﹞310号)中的质量红线问题,即: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及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对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保证路基填料符合设计要求;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实事求是编制各类工程资料,杜绝试验、监测、检测及隐蔽工程数据造假。

    2.11.2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标准

    (1)工程实体红线标准

    1)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

    ①路基填料种类、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路基填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②填料每层的摊铺厚度及碾压遍数与公艺性试验确定的参数不符的。

    ③压实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的。

    2)路基处理不符合要求。

    ①地基换填前地质未经设计和监理单位确认的;换填所用的填料种类、换填深度、换填范围、基底压实质量、分层压实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②CFG桩、挤密桩等处理措施,未进行工艺性成桩试验的;所用原材料不符合设计的;桩的长度、数量、布置形式不符合设计的;单桩或复合地基承载力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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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符合设计要求的。

    3)现浇支架未编制专项方案或专项方案未经审批的;不按经审批后的方案进行施工的。

    (2)建设行为红线标准

    1)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①偷工减料主要包括:隧道超挖故意遮挡后喷射混凝土形成空洞;地基处理桩长度不足、换填深度和范围不够;土工格栅铺设层数不满足设计要求。

    ②以次充好主要包括:型钢、钢筋型号与强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防水板质量不合格。

    2)转包分包。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转包行为:

    ①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②未在施工现场派驻人员及配套的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

    ③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的采购由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的。

    ④劳务分包单位承包的范围是施工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

    ⑤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的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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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

    3)违法分包。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违法分包行为:

    ①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②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

    ③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批准,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

    ④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

    ⑤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⑥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⑦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⑧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

    4)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人为修改拌和站数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数据作假;混凝土试块强度检验报告作假;隐蔽工程验收资料作假;实体质量检测报告作假。

    2.11.3管理规定

    (1)建立领导、专项、整治小组分工制度

    1)领导小组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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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常务副经理、质量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相关部室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上海局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十四局集团公司及上级领导关于《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的工作部署及要求,负责对接和落实上级单位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检查各级组织关于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宣贯学习、自查自纠、整改复查的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具体负责质量安全宣贯学习、组织实施自查整改、信息反馈、资料汇总上报,检查督导各分部、各工区认真开展质量安全自查整改。

    2)专项检查小组

    领导小组由项目总工程师任组长,工程管理部部长、安质环保部部长任副组长,工程管理部和安质环保部部员任组员。

    检查小组职责:

    ①全面覆盖式对已完实体工程进行检查检测;

    ②内业资料进行抽查,举一反三;

    ③每次检查做到实事求是,绝不允许隐瞒不报;

    ④建整治小组

    4)专项整治小组

    整治小组职责:

    ①整治小组由总工负责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整治的跟踪落实;

    ②各分部、各工区问题整治第一责任人为分部主管、工区经理,要切实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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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视,亲自上场指挥,做到整治工作彻底落实;

    ③分部工程、安质负责人,工区技术主管做到现场全面盯控,做到不漏项不缺项,过程中影响资料留存,过程中文字记录;

    ④整治阶段结束后,将资料汇总至安质环保部统一留存;

    ⑤在整治过程中,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治理已完成的实体,管控目前正在施做的实体作业,把问题逐条消除。

    (3)质量三级承诺制度

    项目全体人员、所属全体工人、劳务队、施工材料供应商均需奠定质量承诺书,并在项目部安质部归档。

    1)项目部就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向建设指挥部(业主)作出书面承诺;

    2)项目部就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向集团公司作出书面承诺;

    3)全体项目管理人员应就整个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作出书面承诺;

    4)所属全体工人应根据自己从事的工作就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相关方面作出书面承诺;

    5)劳务队涉及主体施工的根据从事的施工内容就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相关方面作出书面承诺;

    6)施工材料供应商对供应的材料就质量安全红线管理的相关方面作出书面承诺。

    (4)架子队“五定、三统一、一查处”制度

    各架子队按照“五定、三统一、一查处”的检查制度开展红线管理检查处理工作。细化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方案及检查整治推进计划。

    1)“五定”,即定人、定期、定岗、定责、定点。各架子队现场质量安全检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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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必须明确检查人、检查频次、检查工点、检查责任、检查时段,制定分部内部检查计划,突出不事先通知的突击检查,突出管理薄弱的质量安全关键环节检查。

    2)“三统一”,即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记录分析。分部管理机构每月要统一部署建设项目检查重点,组织各架子队有关负责人员、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按要求统一开展检查活动,实现全员、全面、全过程的检查。要对现场检查情况组织检查人员汇总分析,并做好统一的记录,找出主要问题和原因,制定措施,举一反三,狠抓落实。

    3)“一查处”,即严肃查处。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组织专门的分析研究,查清问题的真正原因,依据规定对各架子队有关负责人员进行处理。

    4)各架子队每季度末月18日前将当季度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报告书面报送分部安质部。报告包括正文和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管理登记表两部分。正文主要包括工程概况、本季度红线管理情况(包含检查或检测时间、次数、工点部位,发现问题情况、处理情况等)、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纠正预防措施、有关意见建议、下季度检查计划等内容。

    5)分部安质环保部负责汇总分部管理机构季度检查情况和检查计划,形成分部当季度检查问题处理情况及下季度检查计划,于每季度末月21日前报项目经理部,有项目经理部统一上报建指。

    2.11.4 质量安全红线卡控标准和预防措施

    (1)抓原材料进场

    现场供应的原材料技术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对原材料管理的系列管理办法,以及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要求。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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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存储管理制度,物资管理部门建立各种工程用物资台帐,收集好各种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原材料检验报告和使用记录,在原材料确定供货单位前,应首先对供应商现场考察,从源头上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

    对于甲供材料:进入仓库后,由中心试验室进行材料的取样监测(外观检验: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材料是否锈蚀,用游标卡尺量内、外径;质量检验:对照验收标准和设计规定的项目进行监测),分清待验和已验材料,对待验材料的有关凭证进行认真核对。经检验合格后方准进入施工工地,如遇特殊情况未经检验就直接进入施工工地的材料,要明确标明待验材料,由项目部进行外观及质量检验,把好质量关,并经中心试验室检验合格后,填写准用通知单方准使用,对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坚决清出施工现场。

    订购的原材料、构配件运至工地后,项目部组织验收,验收时按照设计有关技术标准和铁路验标各项指标进行,首先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检查,然后对数量和外观质量两个方面进行检验,并由物资保障部向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报验,填报进场材料报验单,中心试验室按批量进行抽样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反馈到物资管理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实体。对于试验室无检验设备的特种物质,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抓工艺试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人负责组织落实。

    二是坚持科学方法。坚持“试验先行、样板引路、分级验收”的原则和“首件许可、以点带段、以段带线、亮点辐射”的方法。

    三是强化四大环节。强化前期准备、按标作业、评估完善和推广应用四大环节,确保过程实施有规范、操作有程序。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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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抓工序管理

    一是识别预控关键工序。科学划分工序,识别、分析界定关键工序,编制防治手册下发到各单位。

    二是突出关键工序。对隧道开挖、二衬,深基坑,脚手架施工等关键工序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

    三是科学组织实施。制定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根据方案调配资源,确保人、物(机具、设备)合理配置;每道工序施工前实行实名制的技术交底和安全质量交底。

    四是实名签认。坚持工序交接验收、签认和实名制。

    五是注重不良工序管理。对不良工序,采取返工、返修等处理措施,直至整改到位并符合标准后,予以验收。

    (4)抓过程控制

    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规范、验标、设计等要求对施工工序质量进行检验检测,确保每一道工序合格,切实做到精品工程要求,杜绝出现红线问题。

    创建精品工程就是要在规范要求的基础上高于规范标准要求。

    2.11.5 三全检查、全面质量管理

    建设工程“三全”检查主要指公司对施工现场的全员、全过程、全覆盖的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深入查找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存在的不足,督促参建单位进一步完善机制、健全体系,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1)“全员”检查

    “全员”检查主要是指项目的所有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书记、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各副经理、各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长、安质环保部长、合同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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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本部长、综合管理部长、财务部长、物资设备部长以及专业工程师。

    (2)“全过程”检查

    “全过程”检查主要指对工程项目建设期的各阶段工作开展建设管理行为的检查,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

    1)施工准备阶段:主要检查组织结构建立、各项管理目标及其细化分解、规章制度建立、保障体系建设、资源配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审核及安全技术交底等。

    2)施工实施阶段:主要检查标准化工地、安全质量措施落实、重大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审批、专项工作会议、保障体系的运转、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及控制重点和保障措施、各类事故处理、第三方检测、内业资料、验收检及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工序确认、现场闭环管理、专项整治、教育培训、原材料、构配件及各类机械设备验收、使用情况等。

    3)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主要检查验收资料、对存在问题或缺陷的整改、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安全评估、设备移交、保修期间的责任落实等。

    (3)“全覆盖”检查

    “全覆盖”检查主要指现场检查的内容做到全覆盖,主要包括综合管理检查和工程实体检查。

    1)综合管理检查项目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工作机制、技术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综合管理、文明施工、应急预案和工装设备管理等。

    2)工程实体检查项目主要包括:

    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筋、模板及支架、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浇筑和养护、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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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应力施工。

    路基工程:软基加固处理、路基过渡段施工、路基填筑、沉降观测、预压施工。

    桥梁工程:桩基、基坑、承台、墩身、现浇梁(满堂支架)施工等。

    隧道工程:地质预报、监控量测、洞口(身)开挖、超前支护钢拱架、二次衬砌、防排水、通风与防尘及火工品管理等。

    桥梁预制:预制场建设、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和养护、预应力张拉施工等。

    轨道工程:轨道板预制的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和养护,场内轨道板吊装及运输等,轨道板运输、吊装、铺设、自密实混凝土浇筑、测量。

    四电工程:信号设备、电缆敷设、轨道电路、通信(光)缆线路、通信设备、牵引变电所、接触网、远动系统、电力设备、架空电力线路、电力电缆线路、综合接地、四电集成、外部电源引入。

    混凝土拌和站:规划设计、规章制度、人员配备、设备配置及操作、日常记录资料及相关检验资料等。

    试验室:资质、管理制度、人员到位、主要设备配置、实验资料管理、配合比设计、日常检验检测、原材料抽检等。

    2.11.6 触碰质量安全红线认定程序

    1)一经查实触犯、多次触犯或情节严重的,必须于发现问题后的3日内形成书面处罚通知。处罚通知由项目部安质部拟定,在证明材料确凿的情况下,经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签字批准即可生效。

    2)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应在2日内向红线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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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料。

    3)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拒绝执行处罚通知决定且无法提供申诉材料的,将按处罚决定执。

    2.11.7 考核、责任追究和处罚

    检查发现的红线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将根据情节对责任对各部门、分部以及具体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考核和处罚;情节恶劣的,项目部将向集团公司上级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处理的建议。

    处罚标准如下:

    (1)对于施工内容

    1)对于红线问题,第一次发现的,整改及时的不进行处罚;

    2)对于红线问题,发现后未能及时整改或无法整改的,处罚标准为:分部主管和技术负责人罚款5000元,安质部长罚款3000元,当班质检员、技术员罚款2000元,对完成该项工作的所有工人扣除当班工资,对工班长处以800元处罚、工人处以500元处罚。

    3)对于红线问题,发现后不但未能及时整改,且继续触犯红线的,处罚标准为:分部主管和技术负责人罚款10000元,书面通报其后方公司;安质部长罚款6000元,并降级使用;当班质检员、技术员罚款5000元,并清退出本项目;对所有涉及该项工作的工人扣除当班工资,处以3000元罚款,并清退出本项目,向集团公司书面报告列入黑名单,其他项目部一概不准再使用。

    (2)对于原材料供应内容

    1)一经发现供应材料不合格的,按照总价款质保金进行处罚,退回所有材料;如再次发生的,除扣除质保金外,向集团公司书面报告列入黑名单,其他项专业资料

    .

    目部一概不准再使用。

    2)如发现试验室与材料供应商串通对不合格原材料检测数据进行造假、以次充好的,对试验室主任处以10000元罚款,并撤销职务;对涉及到的所有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降级使用;情节严重的向集团公司书面建议做停职反省处理。

    (3)对于违法转包分包

    1)如检查到转包或违法分包者,应立即整改,并对责任人警告处分;整改不及时或屡教不改者,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向集团公司书面建议做停职反省处理。

    2)如检查到劳务队伍再次分包的,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清退出场,并加入公司劳务队伍黑名单,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法律责任。

    (4)对于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经检查发现试验、监测数据编造、串改行为的,对试验室主任、监测队长处以10000元罚款,并撤销职务;对涉及到的所有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降级使用;情节严重的向集团公司书面建议做停职反省处理。

    处罚决定由项目部财务直接从支付款/工资中扣除罚金,且由红线领导小组向集团公司提交书面处罚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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