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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事项办理指引(建设工程类)

    时间:2020-10-21 07:50:1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一、交易申请受理与公告发布

    1.招标人(含发包人、招标代理,下同)申请进场交易项目,按规定需办理招标文件备案的,应先到相应招投标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招标人凭IC卡号或CA证书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认真填写申请交易项目基本信息以及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计划。

    3.招标人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申请提交资料清单》(以下简称《资料清单》)中明确的类别和格式上传经备案的招标资料电子文件。

    4.招标人按《资料清单》要求提交纸质招标资料至交易中心业务受理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应确保纸质招标文件与监管部门盖章的招标文件备案表上的信息一致。

    5.窗口人员按照《资料清单》要求接收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并对如下情况进行核实:

    (1)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与监管部门盖章的招标文件备案表上的信息是否一致;

    (2)招标人提供资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3)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关键信息点是否填写准确:项目名称、招标单位、项目监督部门、招标方式、资审方式、工程类别、项目类别、是否资审电子化、是否电子评标项目、是否网上报名、是否对项目负责人加锁、是否远程评标。

    6.经核实三项内容均符合相关要求,窗口人员即在系统

    中签收,点击生成回执(招标人可自行打印),进入日程安排环节。如不符合要求,窗口人员应一次性告知需修改的信息和补传的资料,并在系统意见栏中备注,将流程回退至招标人修改环节。

    7.窗口人员进行日程安排时,须确保时间安排不违反法

    定要求,并统筹考虑招标人日程安排计划、工作实际及场地情况,与招标人现场协商后完成。

    8.窗口人员将商定的日程安排填入公告后在中心网站发布,并在系统中将该项目转交相应的业务部门部长跟进办理。

    二、补充公告发布

    1.窗口人员收取补充公告(是否需备案按监管部门规定

    执行),系统签收并生成回执(招标人可自行选择打印)。

    2.窗口人员核实确认补充公告发布时间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如符合,窗口人员立即发布。如不符合,需与招标人协商调整日程安排后再行发布。

    三、招标答疑接收

    1.窗口人员收取答疑文件(是否需备案按监管部门规定执行),系统签收并生成回执(招标人可自行选择打印)。

    2.窗口人员核实确认招标答疑发布时间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如符合,窗口人员接收后转至经办业务部门;如不符合,需与招标人协商调整日程安排后再转至经办业务部门。

    四、过程资料接收

    1.招标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递交招投标项目过程资料:

    (1)招标人为发文单位的过程资料,可直接上传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至交易系统;

    (2)非招标人为发文单位的过程资料,以及招标人无法加盖电子签章的资料,招标人必须到业务受理窗口现场递交。

    2.招标人递交的过程资料,如需按公文办理模式处理的,窗口人员指引招标人按公文办理要求递交至中心保密室。其它与招投标项目交易流程相关的过程资料,窗口接收后将转至相应的业务经办部门。

    3.招标人至窗口递交与招投标项目交易流程相关的过程

    资料前,应先在系统的“我要上传资料”专区中,勾选相应文

    件名称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否则窗口人员接收后无法生成回执。

    4.窗口接收后在系统签收并生成回执(招标人可自行选

    择打印)。

    五、开评标日程安排

    1.交易流程至开评标日程安排环节时,招标人可在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专区,点击“我要填写开评标日程安排”,参考

    交易中心场地查询结果,填写开评标日程安排时间计划并提交。

    2.招标人完成上述工作后,即可直接至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或拨打短信提醒中的联系电话或业务受理部的日程安排业务受理电话,与窗口人员联系。

    3.窗口人员根据项目编号查询并导入招标人外网填写的开评标日程安排时间计划。

    4.窗口人员与招标人协商开评标日程安排时,须确保时间安排不违反法定要求,并统筹考虑招标人日程安排计划、工作实际及场地情况。

    六、中标(发包)通知书确认

    1.领取中标(发包)通知书打印纸:

    (1)中标通知书打印纸的领取:项目评标结束时向业务部门经办人递交评标资料,同时免费领取八张中标通知书打印纸。

    (2)发包通知书打印纸的领取:项目摇珠结束时向业务部门经办人免费领取八张发包通知书打印纸。

    2.招标人办理通知书确认手续时,需提交已加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签章)的通知书,确保签章清晰。

    3. 窗口人员办理交易确认时需核实确认以下事项:

    (1)该项目已至发放通知书环节;

    (2)纸质通知书内容与系统中一致。

    4.窗口人员根据核实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

    (1)如项目未至发放通知书环节,或纸质通知书与系统中不一致,则不予办理交易确认手续;

    (2)如均符合要求,则接收通知书,将之转至复核岗,由复核岗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加盖交易确认章;

    5.窗口人员完成盖章手续后,留存一份中标(发包)通知书存档,其余交招标人签收后领取。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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