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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时间:2021-03-05 23:41:4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第一章银行信贷制度审查

    审查人员应当根据工商银行现行的各项信贷制度、办法的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保证信贷业务符合客户评级与分类、授权、授信、贷款定价、业务流程等基本制度规定和单项业务办法要求,防范制度风险。

    一、授权管理审查

    (一)信贷业务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的基本要求

    1、各级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不得超权限办理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应当对照上级行颁发的本年度《授权书》(或《转授权书》),结合《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业务特别授权文件、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信贷制度的规定,确认信贷业务是否符合信贷业务授权、转授权规定。

    2、信贷业务违反授权制度规定的处理。

    (1 )本级行受理的超权限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提请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 )下级行超授权办理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报备审查中不得同意,并要求下级行纠正。

    (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关于信贷审批权限的规定

    1、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同一辖区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信用。

    2、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辖区提供异地信用。

    3、开办委托贷款需报经总行批准。

    4、对同业竞争激烈的优良客户,确需简化手续和程序,以及工商银行现有制度没有规定或需突破工商银行现有政策制度的信贷业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特事特办有权审批人为总行行长。

    (三)信贷业务特别授权和部分单项业务管理办法对信贷业务经营权限的规定

    1、下列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1)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

    (2 )对B、C级客户特别授信及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

    (3)不良贷款注资盘活方案。

    2、对次级以下(含次级)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分行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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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土地开发贷款无论期限长短,有权审批行原则上为总行和一级分行;对符合发放周转贷款条件的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总行对各一级分行优良客户短期贷款的授权权限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中高者掌握;对其它政府土地储备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对政府园区土地开发机构和其他土地开发机构的贷款审批授权一律按各一级分行房地产项目贷款权限掌握。

    超过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对政府土地储备机构提供信用的,审批权限在总行。

    4、证券公司发债担保业务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

    5、国际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审批权限: A级以上(含)客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执行总行授权管理规定;B级贸易型或代理型客户因办理国际贸易融资业务需要核定授信额度的,授信额度的审批权限集中上收到一级分行以上(含),并经贷审会审议。

    6、其它单项业务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上级行对特定区域、特定业务品种或单笔信贷业务有特别授权的,从其规定。

    (四)当前工行对部分行业信贷业务授权的特别规定

    在当前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时期:

    1、钢铁、电解铝、水泥项目贷款,不论额度大小,一律上报总行审批;

    2、房地产开发和汽车项目贷款一律上报一级分行及以上审批;

    3、钢铁、电解铝、水泥、房地产开发和汽车行业客户的增量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全部上收至一级分行及以上。分行审批的一律报备总行。

    二、信用等级评定审查

    办理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先评级、后授信”的原则,评定信用等级是客户分类和客户授信的基础工作,对向工行申请信用的申请人必须评定信用等级。审查客户信用评级的依据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一)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规定

    1、评定对象:按行业和客户性质分为工商、工业、商贸、房地产、建筑安装、外资、事业法人、银行、证券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类客户(证券公司除外)、综合等 11类客户。

    2、等级分类:信用等级评定按照对客户的信用履约评价、偿债能力评价、盈利能力评价、经营能力评价等类别,设置相应的指标,实行百分制,根据得分多少分为AAA+、AAA、AA+、AA、A +、A、B、C八个等级。

    3、信用等级与客户分类:二者存在基本的对应关系,信用等级为AAA+、 AAA、 AA+、 AA 级的客户为优良客户;A +、A级、未评级客户为一般客户;B级为限制客户;C级为淘汰客户。

    4、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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