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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兴奋与焦灼并存的出发

    时间:2020-04-28 09:08:3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国家首次明确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时间表,点燃了20万上海金融从业者的金融创新热情。兴奋、自信、焦灼、期待,伴随着他们走过充满机遇与挑战的2009年

    张战民:让监管更科学些

    年龄:38岁

    单位: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律师

    学历:西南交通大学法学学士

    籍贯:陕西成阳

    爱好:体育、旅游、交友

    金融危机从美国席卷全球之后,国家明确提出要把上海建设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实为顺势之举,明智之举,这是历史性的机遇。

    国务院确定2020年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以及人民币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意味金融创新将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时间,意味着这是一个注重效率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各种法律规则的不完善、监管的不健全、司法的环境的有待健全,是一个需要面临的现实问题。

    说到金融监管,记得2001年我曾参与过银广厦虚假信启、披露的案子,仅仅是到法院立案就相当难。当时刚出现这样的案件,大城市的法官还是很敏感,不肯轻易立案。后来跑到了无锡的一个区法院,法官很有魄力,当场就立案了,我记得那天刚好是“9.11”当天。之后不久,此类案件的立法司法和审理开始有了进展。但是,当时证券业的监管更多还是通过个案来完善的,仅仅不断地修修补补,监管部门想做得更多实际上反而做不好。后来,监管的思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控制风险的思路转到了揭示风险的思路,注重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实行核准制,将公司上市权力的权利交给了市场,这样反而容易形成有效管理。

    今天的创业板上市,对信息披露有着更高的要求,当诚信成为市场主体努力去坚守的高地时,监管就是一个成功的变化。科学的监管,就是最严格的监管。因此,在不影响金融业高速发展的前提下,服务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监管的作用会更加重要。未来的金融法制环境,期待政府各部门的系统配合的沟通,期待服务型的环境。

    韩汉君:这一回,“名正言顺”了

    年龄:45岁

    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籍贯:浙江绍兴

    爱好:阅读,运动

    作为专业研究人员,听到国务院关于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的消息,觉得这是一件大好事。回顾上海金融中心建设这十几年的进程,从上世纪90年代初提出到今天战略定位的明确,最深刻的感受是:这一回,更加“名正言顺”了!

    以前建设金融中心,可以说是“国家战略、上海推动”。虽然大家都认为是一项国家战略,但在国家层面没有更多具体的举措,主要由上海地方自己去推进。很多时候中央政府希望上海主动提出创新思路,但上海又希望中央政府有更明确的支持政策,因此在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处于比较尴尬的境地。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金融业务等领域,上海只能大力吸收国外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上下功夫,而其他创新发展方面举步维艰、进展不大。

    今年3月,国务院对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有了更明确的战略定位后,一方面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更明确、更具体;另一方面,上海推进金融中心建设的工作也扎实、具体起来,及时出台了几十项金融创新举措。可以说,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马上变成“国家战略、国家推动”。

    这样的变化对于研究人员来说,无疑是很兴奋的。以前考虑到实际情况,对一些新东西的研究积极性不高,感到没那个“语境”,提出了也未必有用。比如证券市场的国际板,如果没有现在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研究肯定不会深入下去,只能作为个人的研究兴趣。但现在氛围改善了,接下来对一些制度性的创新会积极去“碰”,因为知道做了以后对实际有影响力,这种氛围对我们专业研究人员来说应该是很兴奋的。

    对金融创新,我认为接下来应该充分关注国际板。国际板,就是让国外公司来上海证交所上市。如果说,上海的证券市场要达到一定的国际化程度,就要对国外代表性的企业有定价权,说白了就是让国外企业来我们这里上市,这个企业定价多少是由我们的市场来决定的。而且这个市场必须是对国外知名企业或者某些产业中有代表性的企业有定价权,这样才说明我们的证券市场在全球资本市场上具有影响力。再者,国际板上市,上海证券市场很多规则也要做调整。比如会计准则,国内和国外的准则还有不少差距。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国内是每季度报,国外一般是半年报。那么,国际板是按照国内还是按照国外的规则呢?诸如此类具体规则,都需要调整。因此,国际板的设立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是一大推动,对提高上海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准的作用很显著。这件事情无论是从创新的典型性,还是对我们实体经济的作用来说,都是很值得关注的。

    现在北京、天津、深圳各地也在加紧金融中心建设。我们不否认多个中心的作用,因为中国这么大,一个金融中心的作用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但是,在国际化、与国际市场接轨上,上海的金融中心可以一马当先。国际化发展,金融市场的载体非常重要。有许多功能的体现要通过市场来体现,机构也要围绕市场来运作。我们的金融市场主要都在上海,要是承担不了这个功能,就说不过去。因此,有了这个基础平台,上海可以在国际化上做得更好,应该在国际化发展中承担更多的责任。

    徐强:金融创新就像走钢丝

    年龄:36岁

    单位: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高级合伙人

    学历: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籍贯:吉林

    爱好:摄影、音乐

    听到上海“建设两个中心”的消息,我的心情可以用一句古诗来表达:“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应该说,“建设两个中心”对于从事金融法律服务的律师来说,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同时这也是一次前所未有的挑战。我长期从事金融证券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对于“金融创新”这个概念并不陌生,也正因为沉浸其中,所以深知其中的五味。

    现代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法治。从大的层面来讲,不但要建立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还要有公平、公正的金融司法体系,还要有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服务。但凡国际金融中心都有大批具有国际金融专业知识、训练有素的法律服务人员来提供法律服务,这对于推动金融中心建设,包括金融交易和金融创新都有很重要的作用。上海既然将国际金融中心作为自己的目标,那么建立这样一支专业法律服务队伍是必不可少的,作为这支专业队伍中的一员,我会积极响应号召,奉献自己的专业知识。

    按照辩证法的理论,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必须正确加以认识。面对机遇的降临,律师不应该是一个盲目的乐观主义者,律师要

    做的就是未雨绸缪,要用自己所学去努力为它把关,将积极的因素发挥到极致,将不利因素限制到最小。

    在上海建设“两个中心”的过程中,并不会一帆风顺,难免会有无法预见的波折。摆在我们面前就有一个鲜活的教学案例,这次波及全球的国际金融海啸,就是因为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这是一个金融创新而导致恶果的例子。尽管这次危机的代价大到令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感到了痛,但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不能因此停止金融创新的脚步甚至向金融创新开炮。美国摔跤了,我们不能跟着再摔跤,吸取教训才是最主要的目的。

    总之,此次上海建设“两个中心”是一个长期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时间的努力。不盲目乐观,不盲目悲观,以客观的心态对待之。金融创新就像是走钢丝,你有可能摔下去,但是做好了保护措施就会很安全。

    董珞:让更多金融机构落户静安

    年龄39岁

    单位:上海市静安区金融办主任

    学历:在职研究生

    籍贯:浙江定海

    爱好:旅游、运动

    国务院两个中心建设意见的出台,为上海迎来了又一次增强服务全国能力,加快自身发展转型的历史性机遇。

    作为上海中心城区的静安区,同样也面临着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静安区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主动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积极思考静安区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工作定位和功能作用。

    上海将国际金融中心主要的区域布局定位为以陆家嘴金融城和外滩金融聚集带为核心,适当向邻近地区延伸和拓展。静安作为中心城区,将按照“错位发展、优化环境、创新手段”的总体思路,主动对接,积极应对,努力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大格局中找准定位,形成静安特色和优势,着力打造上海国际化的金融和专业服务业“发展极”。

    未来几年,静安区金融办将继续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完善金融发展服务体系,制定相关产业引导政策,结合龙头企业发展规划,巩固发展总部机构,强化行业优势地位;吸引更多的新兴金融机构、股权投资机构等落户静安,将静安打造成上海私募股权和风险投资高度集聚的区域之一;并将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与金融发展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引进和培育品牌中介服务机构,形成具有相当市场影响力、一定规模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集聚。

    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是一个核心功能区所能全部包办的,需要不同层次的业态和不同区域的布局。随着上海“两个中心”的深入推进,市政府正在制订上海金融功能区域布局的新规划,上海金融业处于大发展、功能布局处于大变革的时期,这对于静安金融业的发展和在全市金融功能格局中的定位带来了新的契机。

    静安作为中心城区,具有不可复制的区位优势,我们希望扬长避短,错位发展,积极融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主动承接市金融重点工作内容,为上海两个中心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邱进前:为创新寻找合法依据

    年龄:34岁

    单位:律师,上海柏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学历: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英国莱斯特大学就读公司法博士

    籍贯:福建泉州

    爱好:旅游、网球

    金融创新?好,新东西比较好玩,空间也比较大。

    政府、企业在从事金融创新时,最关心的是有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允许,就觉得不放心。显然,金融创新都是过去没有的新生事物,而法律都带有滞后性,这就造成了一对矛盾。

    相比之下,国外通行的理念是“法不禁则自由”,法律上只要找不到禁止性规定,就可以放手去做。如果监管部门发觉不合适,完全可以另行颁布禁止性规定,规范金融行业的发展。

    在中国搞金融创新很难,束缚很多,甚至畏首畏尾。要尽可能在现有框架下,让金融创新合法化,尽可能寻找法律依据,决不违背现行法律规定。

    2008年,银监会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让小额贷款公司横空出世。我有幸参与了上海市“关于促进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意见征求,同时为上海1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及运营提供了法律服务,向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讲解法律规定,共同筛选其他发起人,参与制作相关法律文件等。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给律师提供了巨大舞台,律师不仅可以为地方法规的制定提供意见,还可以参与金融产品设计、交易模式等创新活动的合法性论证、金融纠纷的处理,空间巨大。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法治建设应以金融法律制度和金融监管保障金融创新,但我国现行的金融立法存在效力等级、体系内容、立法理念等问题,尚不适应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法治建设的需求。目前金融类法规大多是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或者地方法规,而全国人大、国务院等级别的法律、行政法规很少。这意味着,一旦出现跨省市的法律纠纷,上海本地法规可能难以适用。对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制建设,建议国家立法层面上需要解决金融法制的纲领性的、根本性的、框架性的问题,在国家立法的支持下,上海可以通过制定特别立法、地方法规、规章等形式,逐步建立和完善相关金融制度。

    朱方:小贷公司的苦与乐

    年龄:52岁

    单位:上海杨浦科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学历:大专

    籍贯:江苏连云港

    爱好:旅游、运动

    2009年,在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呼唤下,我今年竞聘为科创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套用一句俗话:2009年完成了华丽转身。

    在中国的金融链条中,小额贷款公司是新鲜事物,从设立到运营的每个环节,都充满艰辛。公司拿着股东的自有资金放贷,只要有一笔坏账,可能半年的利息就打了水漂。就算没有坏账,以贷款利率15%计算,扣除了5.56%的营业税和25%的所得税以及经营成本之后,全年的净利润率只有7%左右。即便如此,为了完成这个净利润率,经营团队的压力也非常大。我常跟人说:“以1亿元资本金的经营业绩计算,每天我一睁眼就告诉自己,今天欠股东3.8万元!”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一方面要把钱尽快贷出去,让资金不要躺在账上睡觉。另一方面,又要控制风险,毕竟找到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都是达不到银行放贷标准的“次贷”。

    我们的业务必须创新,这样才能做好。比如,很多想贷款的小企业往往没有合适的抵押物,对这样的情况科创小额贷款公司也会灵活应对,让借款人落实合适的自然人、法人或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也可以实行借款人家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公司股权质押等,用各种能够确保还款的方式发放贷款。这样一来,企业不仅还款意愿高,而且在使用贷款时非常慎重。

    我们干的是金融机构的业务,承担的是普通工商企业的税率,服务的是风险最高的小企业、科技类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另辟蹊径,为那些贷款无门的小企业提供融资;只能通过业务创新、思路创新,稳健生存下去,并且为股东提供合理回报。或许,这就是小额贷款公司为金融中心建设所作的努力。

    公司成立以来,先后有35户中小民营企业获得了融资,截至9月末,这些企业的销售收入较一季度末累计增加近3亿元,这就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作用。目前,公司度过了最困难的半年经营期。令人欣慰的是,首批贷款企业全部按时付息和还贷,没有一笔逾期贷款。

    “苦并快乐着”,或许这就是小额贷款公司的创新感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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