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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吕廷杰:重塑生产关系,给运营商盈利最大自由

    时间:2020-12-06 08:06:22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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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础电信业与金融行业、能源行业等一样,都属于国家战略敏感产业。但在国家战略性敏感产业中,只有基础电信业最具竞争性。”北京邮电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吕廷杰在2017中国通信产业大会上做主题为《数字经济时代信息通信业的思考》的演讲中指出,电信业有它自身的特点,不适用丛林法则。

    OTT导致基础电信服务业务管道化,网业分离致使中间产品与最终消费的成本剥离。网络中立法看似是对所有人都公平的游戏,但除了电信运营商。吕廷杰认为,中国应该从FCC废除网络中立原则中认识到:放松管制才是使电信行业良性发展的正确选择。“互联网免费时代可能一去不复返,通信业可能从2018年重新走向辉煌。”

    通信行业不适用丛林法则

    “通信业的产品并非产品本身,而是传递信息的服务,其特征是全程全网、生产与消费不可分割。”吕廷杰认为,所有运营商所做的增值服务都是“不务正业”,基础运营商的服务就是传递信息的服务。

    “通信业近年来遇到了一些困难,也受到了一些质疑,但这个行业在我们国家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都远超国际。”通信业属于重资产的产业,不适合自由竞争。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前提是供求关系决定。而通信业的特点是全程全网,消费者消费的过程就是生产的过程,所以对服务质量要求非常高。对这样特殊的行业丛林法则是不适用的。自由竞争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结果就是造成优汰劣胜,产生反向的作用。

    但是如何提高效率,就要靠第三只手——摩尔定律。技术的发展在市场上产生极大驱动作用。比如5G来了,中国要成为最大的玩家,不会像3G时代一样拖延,支持了新技术的进步就是支持了提速降费。但另一方面,技术的进步带来原有技术的折旧,5G的发展必然带来4G网络加速折旧。

    互联网经济的逻辑

    基础电信服务业已经成为社会一般必要条件。互联网应用正在从消费互联网延伸到产业互联网,即互联网+。但吕廷杰认为,我们普遍缺少对互联网思维的理解。甚至做互联网的人都不是很懂互联网。互联网思维实质就是技术驱动的思维。

    目前共享经济飞速发展,但共享经济并不等同于共产经济。有人说,高铁、网购、手机支付、共享单车,是现在中国的四大发明,其实这些都不是中国人发明的。现在人们对共享经济都存在误解。例如,共享单车是线下的分时租赁业务放到网上,是O2O模式下的B2C分时租赁。共享单车是无时不刻、无处不在、无所不及,它给我们带来的就是分时租赁业务加上移动互联网。

    共享经济是基于互联网平台,做的是存量,是轻资产的。共享经济使得最大的商品流通企业没有自己的商店,淘宝天猫没有库存;共享经济使最大的媒体没有自己的报刊杂志和广播电视台,如第三方平台微信,没有自己的报刊杂志,每一个用户都是媒体,微信自己说它不是摇钱树而是摇钱树的土壤。

    共享经济使最大的出租车公司UBER没有自己的汽车和驾驶员,最大的商旅住宿服务企业没有自己的酒店物业。共享经济的典范airbnb是个人将空置的房屋出租,获得额外收益,现在布局190+个国家,覆盖34000+城市,拥有用户4000万+,目前最新估值310亿美元,超过全球最大酒店集团希尔顿的估值240亿美元。

    现在我们很多社会资源是稀缺的,但很多资源又闲置,共享经济的到来,使得生产关系发生着改变。吕廷杰认为,共享经济就是平台、存量和轻资产。WEB技术驱动下的互联网创新逻辑就是构筑平台。互联网平台利用规模经济性和范围经济实现跨行业发展。

    重塑互联网与电信生产关系

    OTT导致基础电信服务业管道化,网业分离致使中间产品与最终消费的成本剥离。

    吕廷杰指出,互联网之所以主打免费因为他把资费都转移到了运营商身上。在语音通信时代,电话服务就是最终产品,所以向个人收费是合理的。然而当全球电信運营商的流量收入正逐步超过语音收入时,应懂得一个道理:流量并非最终产品,最终产品是网民通过使用流量所获得的音乐、视频、游戏等。

    可以说,互联网产业免费逻辑的底气来自OTT。互联网公司在运营商基础设施上跑应用,却让运营商自己向客户收流量费,从而将经营成本的一大部分转嫁到运营商身上,并使运营商迅速管道化。

    基础电信业是一个重资产的行业,不仅需要大规模固定资产的投入,还需要履行普遍服务义务。

    12月14日,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正式废除网络中立规定。“网络中立原则”是2003年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媒体法律学教授吴修铭提出,即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必须同等对待来自各方的所有内容。

    简单来说,如果把运营商比做“修路人”,那互联网企业就是“驾驶者”,道路通行权若是公平的,也就符合网络中立原则,反之,如果高速公路为特有车辆提供“快车道”,畅通无阻,就违背了网络中立的措施。按照网络中立规定,运营商失去了向互联网公司收费的选择权。而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可以无差异化地使用运营商的网络宽带。

    在吕廷杰看来,“网络中立是一场看上去对所有人公平的游戏规则——除了电信运营商!”网络中立法案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本质上是反市场。美国废除“网络中立”法案有三个目的。

    首先必须解决美国运营商复兴电信基础设施的资金来源问题,消除制度障碍。其次,电信业作为基础性部门正处在迅速变革的关键时期,不能再为政治正确失去战略机会。最后,美国迫切需要消除数字鸿沟和电信创新。

    所以“中国应该从FCC废除网络中立原则中认识到:放松管制才是使电信行业良性发展的正确选择。”吕廷杰认为最重要的思路就是不再定义基础电信服务业务为公共服务业务,而定义成商业移动服务体系,服务也是商品,也可以贸易。这个生产关系的调整随着5G技术的进步,可能会带来全球通信业的变革。美国废除网络中立法,就类似谁花钱少谁做普通列车,谁花钱多谁做高铁。运营商有权利正向收费,也有权利反向收费,这都是运营商的商业权利,应该给运营商商业盈利方面资金收取的一个最大的自由。

    我国互联网免费时代走了一段弯路,在即将到来的5G时代,会有许多商业机会。吕廷杰希望,在生产力极大进步的同时,生产关系将得到重塑。今后互联网免费时代可能一去不复返,通过重塑生产关系,通信这个行业可能从2018年重新走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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