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闲生活
  • 教育教学
  • 经济贸易
  • 政法军事
  • 人文社科
  • 农林牧渔
  • 信息科技
  • 建筑房产
  • 环境安全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达达文库 > 教育教学 > 正文

    关于我国职前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设置的思考

    时间:2021-03-05 07:58:36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目前,我国高等学校承担着全面培养中小学教师的主要任务。因此,高等学校要加强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的建设。笔者认为,在课程设置中,必须正确处理好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与教育类课程、教师职业技能的内容与课程设置、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的设置与实施三个基本关系,这是确保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设置的科学性与实践性的基本前提。

    [关键词]高等学校 教师职业技能 课程设置

    [作者简介]陈正华(1975- ),男,湖南衡阳人,首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博士,主要从事教师教育与教育政策研究。(北京100037)范海燕(1976- ),女,湖南衡阳人,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教师,主要从事英语课程与教学论研究。(北京 100083)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编号:06JC880011)与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面上项目(编号:SM200710028011)“从‘控制’走向‘治理’——政府职能转变视野中我国教师教育管理模式改革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525.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07)32-0032-03

    一、教师职业技能的发展现状严重挑战我国教师教育的合法性

    教师教育的合法性问题,并不是一个新问题。不过,今天我们不是从传统意义上来讨论教师教育的合法性问题,而是要讨论当前我国教师教育质量对教师教育合法性的影响,也就是要讨论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能否得到社会的认可,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上岗后能不能较快地得到学生、校长与老教师的肯定,能否胜任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问题。

    实践表明,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性知识的占有上是较为理想的,是令人满意的。但问题集中体现在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所具备的职业技能和教学基本功上。也就是说,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或教学基本功是难以令人满意的,是得不到社会的充分认可的。

    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长期以来人们忽视了对教师职业技能培养的研究和实践,结果导致中小学教师职业的专业化程度低,教师职业的不可替代性明显弱于医生、律师等其他职业;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质量整体呈下滑趋势,他们走上教学岗位以后往往需要较长的适应期。①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国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职业技能的发展现状严重威胁到我国教师教育的合法性。

    之前,中小学教师主要由中等师范学校与高等师范院校来培养,尤其是广大小学教师,主要由中等师范学校来培养。②历史表明,我国广大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的教师职业技能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认可,中等师范学校在教师职业技能培养上是非常成功的,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而今天,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教育的发展,社会提高了对教师的学历要求,正在不断实现新增教师本科化的发展目标,教师教育培养模式也在转型。因此,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主要由高等师范院校和综合性大学来培养。但这也直接导致了中等师范学校遭受“关、停、并、转”的命运,使得我国中等师范学校长期实践积累起来的培养教师职业技能的宝贵经验被束之高阁。为此,一些有识之士试图竭力保护中等师范学校这种优质教育资源,并使之得以传承。

    我们也曾在几所师范院校中围绕教师教育质量问题对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开展过调查。当问及:“请问你作为一名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你与本校非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有什么不同?”学生的回答几乎惊人的相似,而且都在我们的意料之中。“我们不仅学习了一些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还参加了教育见习与实习,既获得了教育学与心理学方面的理论知识与素养,也积累了一些教育教学的实践经验,这些都将帮助我们今后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这是非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所缺乏的。”诚然,学生们的回答也在理,但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其自信主要来自于他们通过教育类课程的学习而获得了相关教育学、心理学理论知识与“一些”(显然学生对教育实践仍不够自信)实践经验,而对自身在教师职业技能或教学基本功上却几乎没有涉及,或者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教师职业技能对于教师职业发展的特殊价值和重要性。教师职业技能恰恰是构成表征或体现教师职业独特性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教学基本功,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尽管这种调查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至少可以说明,这些毕业生并没有明确地意识到,经过教师教育专业的学习,他们应该具备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所需要的教师职业技能。或者说,教师职业的独特性素质要求与教师职业技能的培养在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头脑中印象不深。这说明,高等学校教师教育的效果与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的教师职业素质不是很理想,还存在比较大的问题。因此,教师职业技能问题必须引起教育界与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教师职业技能的训练与考核,提高高等学校教师教育质量。

    教师的职业技能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所应具备的基础性条件,是教师的基本素质。倘若一个主体尚不具备教师职业的基本技能,那他就不可能成为教师,也就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更谈不上成为一名专业化的教师了。同时,随着我国素质教育的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实践的逐步铺开以及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当前和未来我国教师职业技能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使当代教师职业技能的构成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此,我们应从教师教育合法性的高度来认识和加强职前教师职业技能培养的重要性,大力加强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建设的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技能。

    二、正确处理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设置中三个基本关系

    加强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建设是教师职业技能形成、发展的基本途径,而加强课程建设的首要前提是设置科学的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体系。在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体系设置中,我们应该看到,教师职业技能的构成会随着社会的进步与教育的发展而有所变化。关于教师职业技能的内容构成,学者们已经做了大量的研究。有学者透过教师职业技能的构成,总结出了教师职业技能发展的一些共同特征,即共同性、基础性、习得性、专业性与时代性。据此我们认为,如果社会对教师的某一项要求同时具备了这五个特征,那么这个要求就应发展成为教师的一项基本职业技能。为此,在课程设置中,我们可以从教师职业技能发展的基本特征出发,重新反思、总结、构建符合时代要求与教育发展需要的崭新的教师职业技能体系,并设置好科学合理的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为未来教师职业技能的形成与发展服务。

    要设置科学合理的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体系,必须正确处理好三个基本关系: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与教育类课程的关系、教师职业技能的内容与课程设置的关系、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的设置与实施的关系。

    (一)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与教育类课程的关系

    长期以来,人们都在为教师教育专业课程设置中教育类课程与其他课程设置的比例问题、师范性与学术性的关系问题而争论不休。在教育类课程内部,实际上也隐含着关于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与教育类课程设置比例问题的争论。这是因为教育类课程的设置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的内容、组织方式也随着不同时期社会对教师素质的不同要求以及教育研究的范围与水平的变化而变化。离开了具体历史条件孤立地谈它的地位与内容,可能是比较空泛的,难以在具体条件下为教育类课程定位,难以对它应处的地位、应占的比重、应实现的目标做出合理的判断。

    实际上,教师教育发展关注的不是课程的“适当比例”问题,也不是“课时比例”问题,而是为了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总目标,各类课程、各门学科必须达到各自的具体目标,至于为了实现各类课程、各门学科的具体目标所需要的内容及其组织方式、手段、时间等会随着课程设置与课程实施所处的综合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而绝不是由课程所占的具体比重或课时比重来保证课程目标的实现。因而,教育类课程设置的比例应该是综合平衡各种条件(教师能力、学生基础、内容选择与组织、教学设施等)后所产生的教学实践的最后结果,而不是课程设置的前提或条件。因此,为了正确处理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与教育类课程的关系,我们需要认真把握:

    1.明确目标。在设置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前必须首先明确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的总目标是什么,各种具体的职业技能型课程目标又是什么,形成清晰的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目标系统,这是课程设置面临的首要问题。而且,在课程设置与实施过程中,始终要以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目标为指导。我们认为,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目标应以学生技能的掌握为最终目标。

    2.服务实践。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的设置是根据一定条件下实现既定课程目标的需要来设置一定数量的课程及相应的学分与学时。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的数量与学时、学分占教育类课程的比例是服务于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目标的需要,是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设置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即不是为了满足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在教育类课程中课程数量比与学分、学时比要达到某一既定比例要求而设置的。

    3.榜样示范,积极引导。在高等学校教育实践中,尤其是在教育类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授课教师在教师职业技能上的榜样示范和积极引导作用,用授课教师自身的教学行动来展现教育教学与管理对教师职业的基本技能要求,使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切实感受到教师职业技能在教育教学与教师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价值,从而也促使学生在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的训练与学习过程中能克服各种困难与阻力,致力于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基本技能。

    (二)教师职业技能的内容与课程设置的关系

    1.要解决好教师职业技能内容的全面性与课程数量以及学时、学分有限性之间的矛盾。过去,尽管高等学校不太重视教师职业技能的训练与培养,但是教师职业技能的理论研究在我国还是比较活跃的,有关教材市场上还是比较多的。然而,这些教材往往是从课程研究者的角度编写的,强调课程体系与学科体系的完整性及其构建。在教材中,他们既要讨论各种教师职业技能的理论基础、研究流派或各种学术观点,同时又要具体讲授技能培养过程、训练方法及其结果评价等内容。他们往往不自觉地追求“大”而“全”、“精”而“深”的技能型课程,大有将各门技能型课程做大、做强的架势,背离了技能型课程的基本目标与实施特点。显然,从一个教师职业技能研究者的角度去组织和编写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与教材,这样的课程与教材其内容必定非常全面、系统而深入,这必然与高等学校课程设置中有限的课程数量以及有限的学分、学时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理论上,所有的教师职业技能都应列入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内容中来,但为了解决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内容与课程数量以及学分、学时之间的矛盾,我们必须对教师职业技能的具体教学内容加以选择,而且这种内容的选择必须便于学生对技能的学习、训练、掌握与运用,便于学生技能的形成。为此,在课程设置中,应以便于学生技能的训练与技能达标为主要线索对内容加以选择、组织。同时,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的内容还要尽可能按照其关联性加以综合,使内容更加精练,避免浪费学生有限的学时、学分,解决内容全面性与课程数量以及学分、学时有限性之间的矛盾。

    2.结合学生现有的技能水平与基础以及课程实施的具体条件,精心选择和组织必要的技能训练内容。在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目标的统领下,课程内容的选择还必须综合分析学生的基础、技能型教师的配备、教学设施、占用学生课时与学分的可能性、内容彼此的关联程度等情况,从而确定实现既定课程目标具体需要开设的技能型课程、各门技能型课程的实施以及其他各方面需要的投入与条件等。

    3.要兼顾好历史、现实与未来发展之间的关系。教师职业技能的要求或内容会随着时代与教育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比如,过去教师职业技能主要是指“三字一话”,但在今天,无纸化办公已经部分地得以实现,在部分课堂中教师无须再依赖粉笔和黑板开展有效教学,取而代之的是投影仪和电子屏幕等现代化教学设施。

    4.要处理好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中必修课与选修课的设置关系、教师职业技能的基本要求与发展性要求的关系。不仅要让教师掌握教师职业所必备的基本技能,还要让教师们自觉根据教学的变化、学校类型的差异掌握“有特色”的教学技能。

    (三)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设置与实施的关系

    1.要根据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设置的要求,配备能够胜任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师。“教师之师”是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能否有效实施的重要因素。遗憾的是,当前很多高等学校教师教育专业非常缺乏技能型教师,或者说非常缺乏能够指导和胜任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教学需要的教师。而且,目前我国高等学校对高校教师职业技能一般没有太高的要求,有些学校和地方教育行政机关对那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更是统统“开绿灯”,只要他们能胜任高等学校一般教学需要即可。③不仅如此,高等学校教育科学学院中从事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教学的相当一部分教师缺乏与中小学学科发展相应的学科教学与科研背景,与基础教育实践接触的机会非常少,更缺乏中小学课堂教学与管理的体验和感受,因而也就缺乏对教师职业技能培养的重要性的认识。因此,这两个因素是阻碍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建设与教师教育专业学生教师职业技能形成的重要原因,必须得到高等学校的高度重视。

    2.训练是技能型课程实施的基本途径,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要根据这一特点来选择和组织课程内容。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要立足技能训练的需要与教师技能的形成来设置,而不是遵循课程体系、学科体系与学理规范的需要来设置。如前所述,“习得性”是构成教师职业技能的基本特征之一。心理学研究表明,“技能是顺利完成某种任务的一种活动方式或心智活动方式,它是通过练习获得的。”④因此,必须牢牢把握“训练”是提高教师职业技能的基本途径,是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教学的主要方式。同时,在教师职业技能训练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课堂训练与课后训练的关系、集中训练与分散训练的关系、单项技能训练与综合技能训练的关系。由于课堂集中训练的时间非常有限,因而课堂技能训练必须要在技能型教师的精心指导下进行,使学生能够通过课堂训练初步掌握基本的技能训练过程、步骤以及训练的方式方法,同时,学生在课后还要通过大量的练习来强化和掌握。

    3.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是检验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设置科学性与实施效果的关键环节。在社会强烈要求提高教师职业技能与高等学校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建设非常薄弱的背景下,把好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考核关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加强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的考核,严格考核制度,是确保教师教育质量得以提高的重要举措;教师职业技能考核,是检验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设置科学性与实施效果的关键环节。在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的考核上,我们可以在总结中等师范学校、高等学校基本经验的基础上,试行建立教师职业技能鉴定制度。通过教师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的建设来进一步规范、推进教师教育的发展,这或许是提高教师职业技能,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教师职业技能鉴定的资质,可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或由教师资格证书颁发机关以委托的方式,让高等学校或教育中介组织通过设立专门的教师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来行使鉴定职能。在制度设计中,要注意将教师职业技能鉴定结果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这样才能真正确保教师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得以有效贯彻执行。同时,在教师职业技能的考核上,特别需要正确处理好单项技能与综合技能考核的关系问题。一般而言,对于那些能够透过外在行为表现来加以考核的单项技能,应该通过分项考核或单项技能鉴定的方式来评定,这也是教师职业技能考核的基本方式。而对于那些难以通过外在行为方式表现出来的综合技能的考核则主要通过教育实习这一途径来给予综合考核与鉴定。

    综上所述,要使教师教育专业学生形成良好的教师职业技能,迫切需要加强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研究与建设,尤其需要在课程建设中正确处理好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与教育类课程的关系、教师职业技能的内容与课程设置的关系、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设置与实施的关系。正确处理好这三大基本关系,是确保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建设实现预期课程目标、提高教师教育质量的前提。

    [注释]

    ①蒋亦华.中小学教师主要职业技能的内涵及培养途径与考核机制[J].中国教育学刊,2005(1).本文将“教学基本功”与“教师职业技能”作为同等意义上的概念来使用;同时,本文中的“高等学校”指的就是开展教师教育的高等学校,除非有特别说明。

    ②在中小学教学实践中,小学教学对教师职业技能要求非常高,而初中、高中教学对教师职业技能的要求则相对而言要低些。而在传统教师教育体制下,小学教师主要由中等师范学校培养,因而中等师范学校在教师职业技能培养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是传统以培养中学教师为主要任务的高等师范院校所不具备的优势。

    ③尽管高等学校中博士学位获得者在教师职业技能上一般都能达到其职业教学与管理需要的基本要求,但是不进行规范的考核就意味着在制度上对其放松了要求。但同时应该看到,高等学校在对专业人才的要求上有其特殊性,对特殊人才并不苛求他们在教师职业技能上都必须达到每一项技能的基本要求,比如写规范字并不会成为高等学校对每个教师的基本要求。然而,对于从事教师教育的教师而言,教师自身应该达到教师职业基本技能要求,因为教师的榜样示范对学生的成长具有很重要的作用。而且,在教师教育课程建设中,还必须配备专门的技能型教师,以满足教师职业技能型课程教学的需要。

    ④潘菽.教育心理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0:138.

    [参考文献]

    [1]徐玉珍.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出发重新思考教学基本功[J].课程·教材·教法,2004(2).

    [2]郭良菁.高等师范教育中的教育课程问题探讨[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6(3).

    [3]徐志伟.关于高师学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之思考[J].高等师范教育研究,1999(5).

    相关热词搜索: 职业技能 课程设置 思考 我国 教师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