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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三化”

    时间:2021-09-26 16:25:2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新时期解决“三农”问题必须站在统筹城乡发展的高度,跳出“三农”抓“三农”,同时要立足“三农”抓“三农”,其根本路径就是农业产业化、乡村城镇化和工业园区化。
      第一,要把农业产业化、乡村城镇化和工业园区化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有机整体置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予以通盘考虑、协同推进。
      农业产业化、乡村城镇化和工业园区化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统一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首先,农业产业化是乡村城镇化和工业园区化的直接动力。其次,乡村城镇化是农业产业化和工业园区化的空间载体和依托,并促进产业化和工业化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再次,工业园区化作为农业加工企业和城镇工业发展的载体,有利地提升了产业化发展水平,增强城镇经济的集聚辐射功能。这在增强城镇经济发展能力的同时也使城镇功能布局趋于合理。
      以上分析进一步证明,“三化”是一个辩证统一体,工业化居主导地位,是城镇化和产业化的核心,城镇化是工业化和产业化进一步扩张的载体,农业产业化是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前提和基础。要把农业产业化融入乡村城镇化和工业园区化中,通过园区化带动,城镇化推进,实现工农对接、城镇互动、统筹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第二,要把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作为推进“三化”、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举措。
      深入研究“三农”问题,便不能不触及农村土地制度这一根本性问题。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土地产权关系界限模糊。二是土地作为一种基本的生产要素没能发挥其应有的经济功能。三是土地有偿流转受到诸多限制。
      总的来说,现有土地制度无论从产权界定还是从流转经营上都存在不容回避的问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是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却不能为农民增收提供更大的空间,解决不好农民进一步致富问题,从而制约了整个“三农”问题的解决,如何对现有土地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我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明确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产权实现形式,赋予农民作为产权主体的应有权利。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是与我国人多地少,农村人口比重大的基本国情相适应的一种现实可行的制度安排,实行土地私有化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但可以探讨集体所有权的产权实现形式,农民作为集体成员如何实现其相应的权益。近年来有些地方探讨实行的“土地股份制”不失为一种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的形式下实现农民土地权益分享的有益尝试。
      其次,进一步放宽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流转权,促进土地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承认土地承包权带来的土地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和收益权,是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基础。因此,应完善有关法规和政策,确定承包期限内允许各种形式的土地流转,通过转包、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等方式,促进土地经营权的合理流动。特别鼓励农民把土地租给企业主,由企业主租赁土地实行规模化经营、产业化运作,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农民也由此变为“地主”,既可以继续留在土地上给企业主打工,成为企业员工,也可以进入城镇从事新的工作,变农民为城镇居民,实现收入来源多元化。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创新,对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合理的土地使用价格,将改变乡镇企业低成本甚至无成本使用农村土地的状况,促进乡镇企业向城镇合理聚集。出让土地经营权获得综合收益如果大于农民的耕作收益,也将对农民出让承包地产生压力和动力,从而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集中和土地规模经营的形成。
      最后,要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建立农民生活保障机制结合起来。对我国广大农村而言,土地仍然是最大的生存保障。如果相应的生活保障机制没有建立起来,农村土地流转便很难得以顺利推进。因此,在推进土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征地制度改革方面,应把农民的生活保障考虑进来,探索一种土地使用权流转与农民社会保障有机结合的机制,以消除农民后顾之忧,促进土地流转。
      第三,要把政策创新和机制创新作为推进“三化”、解决 “三农”问题的主要措施。
      “三农”问题是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长期束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深层次问题在新阶段的集中反映。解决“三农”问题要靠“三化”,而推进“三化”进程需要国家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需要在发展实践中逐步探索一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运作机制。当前重点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政府支农政策体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旨在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措施,如粮食直补、减免农业税等,收到了明显效果。应该说政府建立粮食直补制度是非常积极的举措,也符合加入WTO以后的国际惯例。但中国毕竟是一个拥有9亿农民的农业大国,单纯的粮食直补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增收问题,对国家财政也是一个极大的负担。国家对农业的政策补贴除了直接面对种粮农民个体外,更应探索建立一种能够促进形成农业和农村内在发展机制的政策体系,使之不但具有补贴功能,更具有引导生产要素向涉农领域集中的资源配置功能,发挥政策“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我认为:首先,政策的基本取向应立足于统筹城乡发展的基本目标,支持方向从对农民的直接补贴进一步延伸到“三化”领域,其次,要在优化区域布局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水利、道路、信息化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逐步改善农村落后的经济基础条件,为“三化”的顺利推进创造外部条件。再次,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农村相对脆弱的生态现状,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2、创新投入机制,让更多的资金投向“三化”。首先要创新农村金融支持体系。金融系统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功能弱化是当前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可以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作用,试行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贷款制度,放宽和规范龙头企业贷款条件,扩大借贷规模,采取专项放贷,封闭运行的办法,在保证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同时,也可通过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契约关系支持农民调整结构。同时,继续发挥农户小额信贷或多户联保等优势,多方面解决农业发展的融资问题。其次,积极引导民间资金投向“三化”。民间资本具有存量大、市场活跃、投资欲强烈等诸多特点。事实上,近年来民间投资已呈现出向农产品加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类服务业等多领域、多层次进军的趋势。
      3、统筹城乡就业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战略转移。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化聚集,农业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是推进农业产业化,乡村城镇化和工业园区化的必要条件,也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由之路。一是发展壮大城镇经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以发展园区工业和服务业为重点,增强城镇的经济集聚功能,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就业。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载体,推进农村人口城镇化,让农民真正成为城镇建设的投资者,城镇发展的创业者和城镇化的受益者。二是要进一步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农民进城就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要用住地登记制度和身份管理制度逐步取代户籍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对劳动力市场的管理,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多方面服务。三是要加强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和整体素质。四是要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除农民离开土地的后顾之忧。如广东佛山地区通过建立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成相衔接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个人帐户为主,通过个人缴费,村组集体给予补贴,政府扶助等途径筹集资金,有效地解决了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也是对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经验。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五统筹”的科学发展,扎扎实实推进“三化”,切切实实抓好“三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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