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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国税局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经验材料

    时间:2021-11-03 15:37:11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征管秩序,确保国家财政收入,树立税务机关良好形象,促进纳税人自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局采取措施,努力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市税收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办法,按照“政府推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权威发布”的原则,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取得了较好成效。基本实现“一个机制、两个平台、三大体系”的税收信用体系框架,即健全税收信用制度保障机制,在税收信用信息基础平台和税收信用监管平台上构建征税信用、纳税信用和税收中介服务信用三大税收信用基础体系,初步形成税收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发挥税务机关在税收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服务和监督作用。征税信用得到落实,纳税信用不断加强,中介信用逐步规范。促进了税收收入连年超额完成任务,税收收入在三年突破三个“一百亿”的基础上,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提前一年实现了“十五”税收收入目标。2004年,全市国税收入完成190.46亿元,同比增长21.7%,增收33.96亿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国税部门形象不断提升,目前,全市国税系统95%的基层单位被各级命名为文明单位,69个单位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3个单位获得市级百佳文明单位称号,5个单位获得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称号。2002年,我局系统在**市行风评议中名列18个参评单位榜首。2003年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首批文明行业和诚信文明示范单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征税信用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征税水平
        (一)加强教育,提高征税信用认识
        税收信用是建立在税收法律关系之中,表现和反映着征纳税双方之间相互的信任程度。因此征税信用要求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切实保护纳税人权益,充分赢得纳税人支持和信赖。为此,我局把税收信用纳入税收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教育内容,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税收信用知识,反复进行思想动员,使全市国税干部充分认识:规范执法行为是征税信用建设的核心环节,提升人员素质是征税信用建设的前提条件,“应征尽征、应退尽退”是征税信用建设的基本要求。从而,增强做好征税信用工作的自觉性。
        (二)监督制约,推行执法过错追究
        为强化基层权力运行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我局积极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首先,在全市国税系统统一印发税收执法责任制蓝本,将税收执法权以“责任书”的形式分解落实到每一个执法人员,使之明了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为考核评比、过错追究打好基础。其次,2003年2月至2004年8月,我局对43个区县局和2个直属单位的149个税务所和稽查局进行了以“两权监督”为重点内容,涉及征收管理、发票管理、税务稽查等6大方面和136个具体检查项目的执法检查,并延伸检查了1219户纳税人。各基层单位也积极组织自查。共发现问题5801个,下达处理决定334个。通过检查,共查补税款和追缴欠税3000多万元;发现违纪违法线索36件,核实立案26件,涉及贪污挪用税款126万元,其中移送司法机关6件,对19名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7万元。并查出了具有隐蔽性、欺骗性、长期性、内外共谋、涉案金额大等特点案件五起。同时,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从建章立制、夯实基础、规范执法程序、落实各项制度和强化管理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巩固检查成果,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先后制定15个规范性文件,完善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三)加强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
        加强征税信用建设,取决于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近年来,我们狠抓了教育培训工作。一是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培训,主要包括领导干部初任和任职培训,以及后备干部培训;二是以增加高学历学位人才为重点,抓好干部学历教育和青年业务骨干研修班培训;三是以强化基层管理能力为重点,抓好基层税务所长、稽查局长和业务科长培训;四是以提升岗位技能为重点,抓好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统计分析人员、反避税人员的培训;五是以业务和技术知识更新为重点,采取在岗自学、业务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的形式实施全员培训。仅2004年,全局系统共举办了各类培训班660期,培训干部26500人(次)。目前,全局系统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已达到85%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38.5%,博士生1人,在读博士3人,具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93人。为税收征信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健全制度,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应征尽征、应退尽退”要求税务部门在征收、清欠、退税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切实贯彻落实。
        1. 征收方面。我局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重点对计划的编制和分配方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改进,严格税收计划的监控管理。一是坚持税收经济观原则,在测算税收计划时不但吸纳了传统的“基数加因素”的合理方法,还引入了税收负担、弹性系数等多种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参考;二是坚持实事求是,对计划执行过程中发生经济、税源等变化情况及时调研分析,合理调整计划目标;三是完善组织收入考核办法,增加了对税收预测准确程度和税收征管质量的考核,将建“蓄水池”和收“过头税”作为重要检查目标,提高组织收入质量。2004年,全市国税收入同比增长21.7%,比2000年翻了一番。同时,牢固树立“不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年共办理落实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民政福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下岗再就业、涉农税收优惠和18.9万“双定”户不达起征点政策减免税14.45亿元。
        2. 清欠方面。认真贯彻新《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措施清缴欠税。一是制定“**市解决企业欠税方案”,欠税企业的资金安排体现税款优先原则;二是降低欠税企业的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三是清缴欠税与享受先征后退、出口退税、以税还贷等优惠政策挂钩,以欠抵顶;四是认真贯彻执行《欠税公告办法》,明确职责,加强协调,严格范围,注重程序;五是不批准、不授予、不证明欠税企业各种荣誉称号;六是采取以票管税,由税务机关代开或代管监开发票,按比例追缴欠税;七是把欠税大户作为税务稽查重点,发现偷、逃税坚决依法处理;八是随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流向。通过以上措施,近两年共清缴往年陈欠9.7亿元。
        3. 退税方面。通过采取建立出口退税及出口形势分析例会,加强与市外经贸委、海关、外管局和财政局等部门工作联系,全面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程序等办法。2004年共办理出口退(免)税24.3亿元,同比增长40.7%,做到了老账全部还完、新账基本不欠。同时,草拟《退税管理办法》,对退税范围、退税程序、应退利息确定、多缴税款与欠税抵缴、法律责任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有效保障了纳税人权益。
        二、加强纳税信用建设,努力提高纳税遵从度
        (一)宣传税法,营造诚信纳税氛围
        紧紧围绕“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税法宣传主题,拓宽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宣传效果。一是向纳税人赠送“诚信纳税善意提醒书”,免费发放税收宣传画10100 套、《新征管法知多少》宣传小册子5000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摘编》2万余本;二是开展“筑诚信,奔小康”纳税人签名、“共建依法诚信纳税社区”、“优化纳税服务恳谈会”等宣传活动; 三是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播放“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税收公益广告片,在250辆公交车上展示税收宣传标语和2条公交车线路上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益广告;四是举行“税收带来家乡美”国税杯摄影赛、“税收宣传大型文艺演出”、“宏声杯”大学生税收知识电视辩论赛等。使各级党政领导、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进一步加深了依法诚信纳税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息息相关的认识,增强了广大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
        (二)表彰先进,树立诚信纳税榜样
        近两年,我局与市文明办、市地税局通过宣传发动、申请推荐、审核公示、正式审定等程序,按照积极主动申报纳税、足额及时缴纳税款、财务会计制度核算正确、无纳税失信行为等评选条件,评选出**长安汽车股分有限公司等108户2002年度和110户2003年度诚信纳税先进单位。另外,对市工商局提出的500多户市级守信用重合同单位推荐名单和12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认真核审,配合工商部门做好表彰工作。增强了诚信纳税先进单位的自豪感、成就感和责任感,为打造“诚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重点稽查,打击偷逃骗税行为
        实现“收入执法型”向“执法管理型”税务稽查职能转变。积极探索和逐步推行稽查前的预告制、稽查中的约谈制、稽查后的复查制和回访制,切实落实首查责任、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制度,打击失信纳税对象。近两年,在钢铁、水泥产、化妆品和护肤护发品生产、摩托车及零配件生产销售、农副产品加工、废旧物资经营等重点行业开展了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违法活动。据统计,近两年共对3.2万户纳税人进行了检查,查补税款4.55亿元,加收罚款0.58亿元,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涉税案件67件82人。对其中的重大涉税案件多次在我市各大媒体上公开曝光披露,在**电视台《拍案说法》栏目中进行了以案讲法,有力地打击了失信对象,震慑了犯罪分子。
        (四)评定等级,探索诚信纳税分类管理模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2004年我局与**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税收违法行为等5项评定内容进行具体分解和量化;对评定时间、评定对象、评定机构、评定程序和等级管理进行明确;制定下发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意见书》和《纳税信用等级通知书》等规范文书。按照加强宣传、相互协调、程序规范、工作到位的要求开展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对全市128152户纳税人评定了纳税信用等级,其中A类7202户,占5.62%;B类79865户,占62.32%;C类34716户,占27.09%;D类6369户,占4.97%。同时,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对已评定的A类纳税信用单位采取除专项、专案检查以及金税协查等检查外,两年内免除税务检查;接到符合要求的涉税事项当场办理,事后复核;简化出口退(免)税申报手续等激励措施。对C类以下纳税人实施重点监控和管理。
        (五)优化服务,创造诚信纳税条件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以纳税人为本,积极创造诚信纳税条件。一是建立服务责任、首问负责、局长接待日、公开办税制度,配套推出“普通话服务”、“限时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承诺服务”;二是从方便纳税人出发,在办税服务厅添置花卉盆景、饮水设施、座椅和便民台,提供各种表格的填写式样,纸笔墨水,胶水,印泥等;三是积极推行电子申报和邮寄申报方式,巩固和完善 “双定户”银行网点申报缴款方式;四是办好“12366”纳税服务热线,拓展服务功能;五是开通**市国税局互联网网站,实行涉税政务信息公开;六是简化归并办税服务窗口,办税服务厅设置综合服务、申报征收和发票管理三类窗口推行“一窗式”和“一站式”服务,受到广大纳税人好评。
        (六)信息共享,打造纳税信用平台
        整合现有纳税信用信息资源。一方面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录入到税收征管综合软件,与纳税人基础信息相结合,构建税收信用信息基础平台,指导基层税务机关实施分类管理。另一方面,按照“统一标准、联合建设、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原则,补充完善“**市企业信用信息库”,将纳税信用信息分为企业身份信息指标、企业优良信誉信息指标和企业不良行为信息指标三大类录入信息库。目前,已完成**市首批800户和第二批12,153户大中型企业税收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和报送,并通过互联网对外公布,为社会提供查询和监督服务,促进了税收信用监管平台的建设。
        三、加强中介信用建设,发挥社会服务补充作用
        (一)依法支持,发挥中介服务作用
        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税务中介服务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税务中介服务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要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税务代理事业的发展,以提高办税质量,降低征税成本,切实方便纳税人。同时,重视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对执行税收政策和征管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认真解决。
        (二)清理整顿,建立公平公正环境
        坚决执行与税收代理机构脱钩的规定。首先,根据税务机关与税务中介机构要在人员、机构、资产、财务、业务等五个方面实行彻底脱钩的要求,我局组织各区县(市)局迅速开展了自查。其次,对自查单位进行检查,对通过检查发现的两个公司主要存在体制和工作人员未与税务机关彻底脱勾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撤消了市公司及33个分公司,按上级有关规定和市场规则重新审批成立税务代理机构,全市各级国税机关与中介机构实现了彻底脱钩。第三,为了巩固整顿成果,我们专门下发文件、并起草印发了30万份《致广大纳税人的一封信》,重申了税务机关“六个不得”,即各级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不得为纳税人指定税务代理、代账中介机构;不得参与代理、代账中介机构的一切业务活动;不得利用职权为中介机构介绍代理、代账业务;不得在办税服务厅(室)和基层税务所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代账业务提供工作场所;各区县(自治县、市)局不得以各种形式向基层税务所和工作人员安排下达代理、代账工作任务;不得以工作、职务之便,从中介机构代理、代账业务中获取利益,促进了税收中介机构有序竞争和健康发展。
        (三)严格监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我们充分意识到脱钩并不意味脱管,更不是不管,而是改变过去“大包大揽”,做到依法监管。一是重视发挥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作用,配备具有高度事业心、责任感和业务能力较强的同志到管理中心工作。二是指导和监督税务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税务代理业务规程》开展执业行为,保证其按市场经济规律公平运作。三是采取“五查五审”方法进行抽查。即查税务代理协议书和工作底稿,审代理工作质量;查事务所财务报表和发票存根,审代理收费与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查代理客户问卷调查反馈情况,审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查人事管理和从业人员工资表,审工作人员中有无在职税务干部领取兼职报酬的情况;查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劳动用工合同的真实性,审有无违规自设分支机构的情况。四是认真调查处理各方面的来访、来信、来电等举报反映的问题,对强制税务代理,侵害纳税人权益等方面问题进行坚决纠正。
        虽然我局在建设税收信用体系实践中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也摸索了一些有益经验。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少距离,税收信用制度的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技术在税收信用建设中运用还不成熟,税收信用体系还不完善。我们决心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虚心学习兄弟单位们好经验,着眼长远,大担探索,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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