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闲生活
  • 教育教学
  • 经济贸易
  • 政法军事
  • 人文社科
  • 农林牧渔
  • 信息科技
  • 建筑房产
  • 环境安全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达达文库 > 农林牧渔 > 正文

    “双委派制”在集团公司派出财务人员管理体制中的意义

    时间:2021-02-09 07:56:5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近些年来,大型的民营或国有集团公司不断涌现,许多集团公司已经成为控股多家上市公司、实业公司和金融机构的综合性控股集团公司。随着集团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张,许多集团公司对下属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则是通过从集团公司总部实行派出财务人员来实现管理权与监督权。因此,如何建立适应集团公司发展的派出财务人员管理体制,保障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加强对派出财务人员的监督与管理,成为集团公司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笔者认为“双委派制”具有很好操作性及现实意义。

    一、“双委派制”的涵义及实施“双委派制”的必要性

    所谓“双委派制”,指集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同时委派财务总监与财务部经理两个职位的财务管理干部。类似的组织形式包括:主管财务副总与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与总监助理、财务总监与会计或出纳、未设财务总监职位的公司也可以是会计与出纳的同时委派。

    “双委派制”的构思来自于我国军队管理体系的具体组织管理形式。集团公司领导将集团公司财务系统比作集团公司的军队系统,因此军队管理体系的组织管理形式具有较好的借鉴作用。我国军队在连以上的建制中均设有两名主官,即:连有连长、指导员;营有营长、教导员;团有团长、政委等等。从两名主官的职责来看,一名是军事主官、另一名则是政治主官,分别承担军事与政治两项管理任务。实际工作中,两名主官一方面以军事与政治两条主线,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做好部队的全面建设;另一方面,两名主官之间能够互相监控,避免出现部队失控局面。军队中两名主官相互协作的组织管理形式,无论在战争时期还是在和平时期,都有力保障了党及国家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双委派制”也是现代管理学内部控制体系的要求,现代管理学的特征之一即是“制衡”,讲求管理体系中的平衡与牵制关系。集团公司派出财务人员,是集团公司在控股子公司的所有权利益代表,行使部分管理与监督权利,在控股子公司中往往权力很大。如果集团公司对派出财务人员没有监控,或者监控力度不够,容易形成“舞弊”的现象,极大损害集团公司整体利益。而“双委派制”能够在控股子公司财务系统中实现相对“制衡”,从制度上保证了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双委派制”的具体实施方案

    派出财务人员“双委派制”的具体实施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一)派出财务人员的职责分工

    派出财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可以整理为两条主线,即“资金主线”与“财务主线”。这两条主线成为集团公司与控股公司之间的管理纽带,类似于军队管理中的军事与政治主线。

    一般而言,财务总监负责全面,以宏观管理为主,主抓“财务主线“;财务部经理则以“资金主线”为具体职责,负责资金管理与会计核算。

    (二)纳入集团公司财务部职能部门的归口管理

    根据派出财务人员工作职责的两条主线,相应纳入集团公司财务部职能部门的归口管理范围内。即:负责“财务主线”的财务总监应归口集团公司计财部管理,负责“资金主线”的财务部经理应归口集团公司会计部或资金部管理,两者均负有定期报告的责任。上报的两份财务报告,虽然侧重点不同,但集团公司财务部可以总体掌控控股子公司的全面财务状况。

    (三)财务总监总负责制

    为保障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双委派制”仍须坚持控股子公司财务总监总负责制。表现在具体工作中就是:财务总监负责实施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战略、审批所在公司财务收支工作、组织管理财务预算、会计核算、成本控制、资金管理工作等等。财务部经理协助财务总监的工作,接受财务总监的直接领导。

    三、“双委派制”在集团公司派出财务人员管理体系的意义

    从目前集团公司派出财务人员管理体系的现状出发,“双委派制”能够解决目前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过程中的许多现实问题。

    其优点表现在:

    (一)有利于保障集团公司“集中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双委派制”能够使集团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各种战略决策在派出财务人员中迅速落实,真正做到政令通畅。

    (二)集团公司财务信息系统更加健全。“双委派制”派出财务人员上报的两份财务报告能够更综合、全面地反映所在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时加大了对控股子公司的资金监控力度。

    (三)加强与完善集团公司内部监控机制。“双委派制”下,派出财务人员之间相互牵制,能够填补各种漏洞,减少由于个别财务人员素质较低出现损害集团公司利益的风险。

    (四)“双委派制”可以增强集团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权。一方面派出财务人员相互协作,能够充分发挥集合的力量;另一方面派出财务人员可以在工作中相互“补台”,增加工作缓冲带,有效减少与其他部门或领导的直接冲突。

    (五)“双委派制”能够保持较好工作“衔接性”,为财务人员轮换制度奠定基础。派出财务人员的定期轮换是加强对派出财务人员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双委派制”下个别财务人员的工作调整,不会对所在公司的财务工作造成太大的影响。

    (六)“双委派制”能够缓解集团公司目前财务干部短缺的矛盾。集团公司招募吸收的财务人员可以迅速上岗,在工作中进行锻炼与考察,通过“挂职锻炼”来挖掘、选拔真正的优秀人才,并在实际工作中完成集团公司各层次财务干部的培养。

    “双委派制”同时也有其自身的缺点。比如派出财务人员在控股子公司协作配合不够协调、出现“扯皮”的现象,容易造成所在公司财务秩序的混乱等等。

    但是,只要集团公司财务管理能够始终坚持“集中统一”的方针政策,加强集团公司财务部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作,密切监控集团公司财务信息系统,坚决贯彻派出财务总监总负责制的原则,“双委派制”的缺点是可以克服的。

    (摘自《证券日报》2006.11.13)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