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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船斋杂记》考辨

    时间:2021-02-27 07:56:5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人们对《景船斋杂记》及其作者章有谟的认识存有欠缺之处。它是一部清初文言笔记小说集,是反映明末清初松江一带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经考证,作者身世也比较清楚,他是抗清的明臣之后,曾从学王夫之,终生布衣,而后代则是清臣了。蒲松龄没看过《景船斋杂记》,所以,将其中的内容作为《聊斋志异》的本事是有欠妥当的。

    关键词:景船斋杂记;章有谟;文言小说;聊斋志异;蒲松龄

    中图分类号:1207.41 文献标识码:A

    《景船斋杂记》是一册很不起眼的小书。宁稼雨先生《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只是在附录一《剔除书目》中著录该书,曰:“清章有谟撰。《八千卷楼书目》小说家类著录,一卷,今有《申报馆丛书》本。其书杂记典章制度及地方风俗等,非小说之制。章有谟事迹未详。”[1](P454)而侯健先生主编的《中国小说大辞典》,将《景船斋杂记》列为“清代文言笔记小说集”,介绍稍详,说“此书以记明隆庆以后朝野轶事为主,对于其家乡松江掌故记载尤详”[2](P638)。二者看法大相径庭,都言之甚简,故笔者以为,对《景船斋杂记》一书的性质、价值及作者章有谟有作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由于种种原因,人们难以划清小说与非小说的界限;对于笔记、杂记一类文言著述是否为小说之屑,更是众说纷纭。然刘知几《史通·杂述》分史氏流别为十,其八曰“杂记”,并列举祖台之《志怪》、干宝《搜神记》、刘义庆《幽明录》、刘敬叔《异苑列传》等,这些“求其怪物,有广异闻”的作品,都被后世视为小说;还有以“杂记”名书的,如张华《杂记》、刘欹《西京杂记》,也都被视为小说。鲁迅将小说分为志怪、志人两类,还有杂俎一类,研究者一般也归于小说。根据古今结合的原则,从杂记的特点出发,将具备一定情节和艺术趣味的创作性叙事故事视为小说,是符合实际的。

    章有谟从孙章德启在序中说章有谟“裒辑平日见闻,笔为杂记”,成《景船斋杂记》二卷,同上举历代作品一样,亦以短小的篇幅记叙故事,其中大多是作者乡里人物的琐言轶闻,具有很强的小说特征。书中固然也有宁稼雨先生所举“杂记典章制度及地方风俗等”非小说成分,但在全书所占比重不足十分之一。笔者认为《中国小说大辞典》的说法是允当的。

    除了从《景船斋杂记》本身所载内容判断其为文言笔记小说集外,还有一些旁证。朱一玄先生《<聊斋志异>资料汇编,本事编》。它将宋洪迈《夷坚志乙志》卷八《长人国》、宋邵伯温《河南邵氏闻见前录》卷十九、《景船斋杂记》卷上六,作为《聊斋志异》卷六《大人》的本事;将唐戴孚《安南猎者》、唐牛肃《淮南猎者》、《景船斋杂记》卷上六作为《聊斋志异》卷八《象》的本事;还将《景船斋杂记》卷上三九作为《聊斋志异》卷十《布商》的本事。这就为判断《景船斋杂记》的性质,提供了有益的参照系,具体内容请见该著。此三个故事都是志怪题材的,不论在取材上、结构上、语言上,相互间都有一定的继承性。其它各篇向被视为志怪小说,《聊斋志异》更公认为小说杰作,《景船斋杂记》的几篇,自然也应是小说。

    尽管《中国小说大辞典》认为《景船斋杂记》是小说,但对它的评介则有失公允:“书中记因果报应之事甚多,甚至把清兵南侵、江南人民抗清和清兵屠城诸事一概说成是‘果报’,未免为清统治者开脱罪行。”[2](P638)

    我们先考查一下作者的身世和成书情况。章有谟(1648-1735或1736),字载谋,松江华亭(今上海松江)人,章旷次子。章旷为明万历十四年(1586)丙戌科进士章宪文孙,万历辛亥年(1611)生,字于野,号峨山,明崇祯丁丑(1637)进士。南明福王时为长沙监军,唐王擢右佥都御史,提督军务,永历元年,官至武英殿大学士、兵部右侍郎,督恢复诸军,有智略,行军不避锋镝。在永州见诸大将拥兵,闻警辄走,知事不可为,慷慨悲愤不粒食死,时为清顺治丁亥年(1647)冬,谥文毅。著有《楚事纪略》、《章文毅诗集》

    旷死数月后,顺治戊子年(1648),其妻吴氏生有谟。顺治戊戌年(1658),年仅十一岁的有谟随家人扶父柩回到家乡。顺治戊申年(1668),有谟到湖南衡阳,拜于王夫之门下。顺治乙卯年(1675),欲取道粤西回华亭,道阻不得归,复与唐端笏同游于王夫之门下,王夫之送给他自注的《礼记》。有谟在湖南期间,还到过常德父亲屯兵处,设位以祭,及从征将士,披发大恸,行路感泣,人以谢翱、郑思肖相比。顺治已未年(1679),有谟和王夫之避兵衡阳栌林山中。同年,回到家乡华亭。

    章有谟“笃志好学,博通经史,与兄有功并以诗文鸣”。生平力学探古,不应有司应,隐居佘山,布衣不仕。因慕王夫之为人,故号其斋曰“景船”,著《礼记说约》三十卷(一说十卷),今佚,《景船斋杂记》二卷,今存。二书约成于康熙中期以后

    据光绪《青浦县志》卷十八《人物》二,章有谟子继绪,康熙丁酉年(1717)举人,雍正丁未年(1727)进士,曾任山东章邱、栖霞、利津知县。注重教育,官利津时,建义学七处,并仿松江府教授陆在新法,设引年会,凡诸生年六十以上者给银六两,七十倍之,八十又倍之。著有《绍庭诗钞》。又据光绪《青浦县志》卷十六《选举》载:“章有谟,子继绪仕,封利津知县。”章德启在《景船斋杂记》序中说:“公(注:指章有谟)于乾隆丙辰(1736)赠利津县令。”二说小异,但于作者卒年考有重大意义。据《辞源》“封赠”条:“封建王朝推恩大官重臣,把官爵授给本人父母,父母存者称封,已死者称赠。往往以子孙的官位为赠。”据乾隆《利津县续志》卷五《知县》载,继绪雍正十三年(1735)至乾隆二年(1737)任。光绪《青浦县志)说有谟生前接受朝廷诰敕,与自说“布衣不仕”相矛盾,但可推知有谟卒于雍正乙卯年(1735)或乾隆丙辰年(1736)。因为继绪任利津知县之前还任过章邱、栖霞知县,而史籍中还未发现有有谟受这两个官爵封赠的记载。

    《景船斋杂记》由章有谟子继绪授从孙德启,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刊刻。常见本有《申报馆丛书》续集本、申报馆仿聚珍板印本、上海中华图书馆印行本,其中申本有序。章德启在序中说:“启老矣,属门下土陆明睿为之校定。”故题“华亭章有谟载谋著,同里后学陆明睿校”。今所见《景船斋杂记》,当非作者写定后之原文,至少经过了陆明睿的校定。证据是卷上十七:“崇祯十三年,松江东门外天雨针,但无针眼,细如绣针。人家釜底都画龙花草,或写一‘佛’字。陆明睿曰:‘明杨肃、章闇,皆有雨针诗。”’陆明睿此注,显然是刊刻时所增补。《景船斋杂记》是在成书后约五六十年后付梓的,其间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清朝统治得到进一步巩固,对文化的专制也进一步加强。章有谟是明朝抗清命官的后代,不与清廷合作的隐者,《景船斋杂记》有些内容是极其敏感

    的,故公开出版之前,可能经过了技术处理,但由于未见作者手稿,也未见初刊本,不能肯定。目前所见版本都至少因避讳而改动,是可以肯定的。

    在这样的家世和身世背景下,很难相信作者有“为清统治者开脱罪行”的主观意图,相反地,我们更相信其反清的立场。事实上,《景船斋杂记》还是较曲折地反映了江南人民的抗清思想的。如卷下四六,记载“卧子先生被拘后,投茅竹港死,大吏命以头颅入狱”之事。卧子先生指陈子龙,曾受鲁王职衔,结太湖兵举事抗清,事露被擒,投水死。《景船斋杂记》不仅记述此事,还引华令陈鉴祭陈卧子(子龙)文,赞美他是“汉之北海,宋之文山”式的“忠义”之士,说是“若祭关公,当祭卧龙”。并称:“拘公者,么么虫虫;侣公者,暧暧朦朦;拜公者,斐斐浓浓;报公者,丰丰隆隆”。此外,如作者伯父节敏公、父文毅公等人抵抗殉难,都反映了清兵的残暴和人民的抗清斗争。又如卷下一五九:

    妇人伪为男子,人知有木兰与黄崇嘏耳。近上海浦东有吕某者,自国变时,其妻被掳,吕已鳏居久矣。后十五年,见一雄健丈夫,腰弓扣马,至其家索酒食,问云:“汝何姓?室谁氏?外父何名?”吕一一告知,其人即抱头而哭,曰:“我即尔室也。关山辽隔,靡日不思。近来奉旨寻夫,是以得归。”随解腰头白镪,约五百金,付吕作生计。顺治己女年事。

    顺治己亥为顺治十六年(1659),倒数十五年,为顺治元年(1644),吕某妻正是在“国变”时被清兵掳去的,吕某鳏居十五年后,虽然见到了靡日不思的妻子,且得五百金作生计,但并未能破镜重圆,作者的倾向性是很清楚的。

    再来看有关屠城记载:

    明季甲中秋,松郡满城夜闻犬吠地中,狺狺达旦,明年遂有屠城之惨。与宋靖康时事同。是时守城者总督沈公犹龙、中书李公待问及先伯节敏公也。节敏,隆武赐谥。(卷上四十)人们将一些无法解释的事件视为“果报”,是可以谅解的,从作者的家庭背景和成长经历看,说他“为清统治者开脱罪行”,未免过于武断。还有,书中记因果报应之事并非“甚多”,从篇数上看占不到三十分之一,有些记事甚详,结构完整,情节生动,文笔流畅,惩恶劝善之心灼然可见,是比较优秀的文言短篇小说。试举一例:

    万历壬午秋,七宝里有一妇,奉主母命,持礼植访亲故家。时会酷暑,于途中四顾无行者,遂解衣河畔,投水而浴。猝遇恶少年,攘其衣与礼植而去,妇畔号水中,徨遽欲死。幸田父闻之,往视,曰:“尔无恸,吾令老媪借尔衣。”媪即以衣来,拉其妇归舍。田父问状,知少年为某也。即往其家,数之罪,为少年所殴,几毙,妪奔救之。其妇大恚,曰:“奈何以吾故而害及老人耶?”即自缢。媪归,而其妇已绝矣。媪骇且愤,亦复自经。田父则仰天哀恸,曰:“吾何以生为?”邻右方慰解间,忽风雷大作,恶少年立击毙,而妇及妪已霍然起矣。噫,孰谓天道梦梦哉。(卷下一二六)

    遭雷击死,本是一种偶然的自然现象,但在古人看来,却是一种恶报。《景船斋杂记》有些篇目带有神异传奇色彩,如上文所举卷上三九记一商人施金修整庙宇,寺僧起歹意,后来庙里大士现身救度商人;卷上三五记朱佑明之父贪财害寺僧,后某令发朱佑明私撰明史之事,而某令之面目与寺僧无异。尽管三篇有果报观,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可以说是严格意义上的小说故事。

    笔者认为,很多现在认为是“小说”的著作,在作者看来不是小说,而是记言记事。如宁稼雨先生《中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著录汪道鼎所著的《坐花志果》为“清代杂俎小说”,且云“未见”[1](P398)。福建省图书馆藏有此书,现在断定它是一部专记因果报应的短篇小说集是无可置疑的。一些篇目在情节设置、果报应验方式,甚至语言文字方面,与《景船斋杂记》的同类故事很为相似,只是篇幅稍长。从作者的意图来考查,他们并非创作“小说”。随着时代久远,人们视它们为“小说”也是未尝不可的。这又可作《景船斋杂记》为小说集的旁证。

    《景船斋杂记》就其描述对象的广泛性而言,可以说是一面反映明清之际松江一带社会生活的镜子,真实生动再现了当时的历史面貌。卷下八一、八二,反映科举考试评卷、录取主观任意性,富有趣味:杨有为九南弱冠人场,场题《文武之政》一节中,讲人存,兼君臣,而九南只言君,盖忘集注而然。主考批云:“场中并说君臣,此独言君,得尊君体。”因中式。(卷下八一)

    龚封塘,名辄,秋试三场,俱患疟。勉力完卷,而文甚简,苦题号房云:“三战连三疟,天公竞若何。欲将除大任,故尔折磨多。”及房师阅卷时,邻房适至,一云是老年举子,一云是功力未到者,争辨不已,因云:且中选观之。及揭晓后,谒本房,则少年也。问之,以疟对。主司叹,以为天命云。(卷下八二)

    反映不自由的婚姻不幸和妇女地位低下的,也很形象生动。卷下六九体现了封建婚姻制给妇女带来的巨大痛苦:

    松俗好结远姻,非贪利趋势,则以门第相匹。南宗伯朱旅溪梦得二鹿,为子娶平湖陆光禄之女,为女嫁吴门陆宰之子,以应二鹿之梦。后来子豪侠外游,不入房室,陆女遂得颠病,女适陆而夫妇不谐。此一证也。尝记铅山费公女,明慧能文,嫁宜兴吴尚书予。年少多外好,疏于伉俪,女郁郁成疾。临亡,作书数百言,末缀诗云:“啮指题诗寄老亲,洞房辜负十年春。西江岂必无门第,错认荆溪薄幸人。”公见之,号恸几绝。二事可为远姻趋势者戒。

    诗中哀婉地谴责了父母,表达了对自由幸福爱情婚姻生活的向往,控诉了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

    《景船斋杂记》以记朝野轶事为主,记录了官僚士大夫的琐闻逸事,作者从正统儒家思想出发,赞扬廉介有德政的官员,批评有劣迹的官员,暴露了官场的腐败黑暗。如:

    华令叶崇野,江西人。催科甚严,不如数者,庭中立一木,以绳缚两手悬之。乡绅盛淳往谒,问曰:“此何法也?”曰:“吊民伐罪。”盛曰:“非也,此之谓立柱就要。”闻者以为善谑。(卷下九二)

    “吊民伐罪”出自《孟子·梁惠王》下:“诛其君而吊其民。”《滕文公》下:“诛其君,吊其民,如时雨降,民大悦。”指为了抚慰受害的老百姓而起兵讨伐有罪的统治者。“吊”,既有哀悼慰问之义,也有悬挂吊取之义。叶崇野用冠冕堂皇之词为自己粗暴的催科行为辩护,盛淳也利用汉字同音同义的特点,讽刺了这个残忍而又要面子的县令。“要”可表示“腰部”之“腰”,也可表示“要求”之的“要”,“立柱就要”意指将人绑在柱子上,逼人拿钱。

    最后要补充说明的是,将《景船斋杂记》中的内容作为《聊斋志异》的本事是有欠妥当的。《景船斋杂记》是在作者死后约三十年才与读者见面的。他的儿子章继绪曾任三地县令,不至于没有出版该书的钱,真正的原因极大可能是《景船斋杂记》有反映了江南人民的抗清思想的内容,当时清政府推行文化专制政策,屡兴文学狱,“汝为我藏之”大概是出于此故。至于在1764年能刊行,原因可能在于:乾隆朝时清政权已完全巩固,为提倡忠君思想,对明之忠诚子民采取怀柔政策,后来追谥陈子龙为忠裕公并

    出版他的作品即为一例;此书经过了陆明睿校注,有些词句可能被修改过。可以说,在此之前,外人看过这部作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而蒲松龄,是山东淄川县蒲家庄人,生于1640年4月,卒于1715年1月,虽是章有谟同时代的人,却与章氏远隔千里。蒲氏唯一的一次远游是1670年秋至1671年,应同邑进士、新任宝应知县孙蕙邀请,南下江苏作幕宾。而此时章氏正与王夫之等人隐遁于湖南山林中,直到]679年才回到当时江苏松江府华亭县,后又“隐居佘山,布衣不仕”,所以蒲氏不认识章氏。章氏大约在康熙中期以后完成《景船斋杂记》,死后由儿子章继绪收藏。虽然继绪在山东章邱、栖霞、利津任多年知县,但他是在1727年才中进士,后才人仕,而蒲氏已作古久矣。所以蒲氏私下里不可能读过《景船斋杂记》。

    笔者五年前从欧阳健师学古典文献知识时校点此书,并考其作者生平,又从王子宽师学聊斋,今成小文,立此存照。无论是从文学角度,还是从史学角度,章有谟和他的《景船斋杂记》曾经没有什么地位,目前来看,也没有什么意义,但未来呢?或许有人感兴趣。

    参考文献:

    [1]宁稼雨冲国文言小说总目提要[M].济南:齐鲁书社,1996.

    [2]侯健冲国小说大辞典[M].北京:作家出版社,1991.

    [3]朱一玄.《聊斋志异》资料汇编[Z].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5

    注释:

    ①以上综合(中国人名大辞典)第1020页,《王船山(夫之)年谱学谱》第203页(张西堂编文海出版社),罗正钧《船山师友记》卷二,《明清江苏文人年表》第418、532、608、623页(张慧剑编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②以上综合《王船山(夫之)年谱学谱》第215页,罗正钧(船山师友记)卷十三,《明清江苏文人年表》第628、682、743、791、808页,光绪(青浦县志)卷二十一《人物·隐逸传》。

    ③申报馆仿聚珍板印本和上海中华图书馆印行本的不同,除了前本有序后本无序外,在排版字体上亦有不同。前本屑活字印刷,半叶二十四行,行二十四字,行间无隔线;后本属小楷字体石印,半叶三十二行,行三十六字,行间有隔线,字体丰润秀气,但失误颇多:一是漏字。卷上四九中“故织被褥带折枝团风”,漏“帨其”二字,当作“故织被褥带帨,其折枝团风”。卷上八三末“果然”前漏“拆卷”二字。二是误写。如卷上八九“于九峰书院”,误为“十九峰书院”,卷上一四八末“入紫微”,误为“入紫徽”。三是段落错乱,如卷上二二末“乃息”二字,应移卷上二一末,为“太守陈公亨以兵治之,乱乃息”。卷上一二二、一二三误合为一段,卷下八七、八八误合为一段,卷上一○二、一○误合为一段。此外笔画误、漏也多。

    (责任编辑 李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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