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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物质文化遗产视域下的妈祖文化

    时间:2021-03-26 08:12:05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 要:妈祖信仰是一种自发形成于民间、历经上千年历史的活态文化。它包含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在口头传说、传统工艺、社会风俗、表演艺术等方面。当前,这些文化遗产正受到现代化浪潮的冲击,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增强保护意识,传播保护观念,已刻不容缓。

    关键词:妈祖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3)02-0068-05

    2006年,莆田市“湄州妈祖祭典”被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并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由此一度掀起了妈祖文化的研究热和申遗热。随后,天津皇会妈祖祭典、浙江洞头妈祖祭典分别被列为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和第三批名录之推荐项目。2009年,妈祖信仰及习俗被列入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妈祖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关系随即成为信徒讨论的中心话题和学界研究的焦点。要真正了解二者之间的关系,既要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审视妈祖文化,又要从妈祖文化当中发掘出其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力”。具体地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各种类型的民族传统和民间知识,包括5个方面:(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包括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1]

    虽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解释得很精确,但要真正理解其内涵,那就必须准确把握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辩证统一关系。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物质文化遗产的灵魂。或者说物质文化遗产是表象,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本质,二者不能割裂。因此,研究妈祖文化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当然离不开对其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再现。只有熟悉妈祖文化中的物质文化形式,才能够认识物质文化遗产背后的深层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

    妈祖信仰是一种自发形成于民间,历经上千年历史的活态文化。妈祖信仰不仅仅是一种民间信仰,在历经沧桑中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多层次的文化综合体。历代的妈祖信仰场所积聚了丰厚的有形文化,构成中华文化遗产的宝贵资源。同时,作为民间信仰,虽然各地大致具有相同的信仰模式,但不同的地域仍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信众,并形成各种特色的民俗。而妈祖文化正是围绕妈祖信仰而形成的有形和无形的文化。换言之,妈祖文化不仅包含有众多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包含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前者如庙宇、碑刻、塑像、牌匾等,后者如民间传说和故事、传统技艺、民间习俗等。

    本文拟从与妈祖文化相关的口头传说、表演艺术、传统风俗、民间工艺四个方面入手,详细分析妈祖文化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素。

    一、妈祖文化之口头传说

    妈祖文化起初的传播方式主要是民间的口头传承。在得到中央封建政府的褒封后,才更加受到地方文人的重视,也因此出现记载妈祖故事和传说的历史资料。一千多年来,妈祖信仰通过人们赋予她的各式各样的动人故事和传说,不断向海内外传播。这些故事和传说使得妈祖具有诸多传奇的色彩。

    据《敕封天后志》与《天妃显圣录》等文献记载,妈祖,姓林名默,生于宋建隆元年(960年)农历三月廿三日,卒于宋雍熙四年(987年)农历九月初九。传说她是其母吞食观音菩萨所赐药丸所生,出世时祥光异香四溢,满月都未哭一声,故取名“默”。其生性聪明,周岁时见到神像就叉手欲拜;五岁能诵《观音经》;十三岁即得到玄通老道士的赏识,教她玄微秘法;十五岁可渡海救助遇难船舶;十六岁“窥井得符”,灵通变化,“梦救父兄”。她研习医术,为人治病,解人危厄,且熟悉水性,常乘席渡海,驾云游岛屿,人们称她为“通贤灵女”。林默死后,人们感念她扶危助困、扬善去恶、济世救人的无私精神和知书达理、聪明贤慧、勤劳勇敢、乐于助人的高贵品德,为其建庙设像供奉,将其尊称为“妈祖”。

    史籍记载而流传至今的关于妈祖信仰的各式传说非常多,下面在清朝丘人龙《天妃诞降本传》中择两例:

    1.化草救商,“屿之西,有山曰门夹。当港口出入之冲,岩礁错杂。有商舟渡此遭风,舟冲礁涉水,舟人哀号求救。妃曰:‘岩礁商舟将溺,可急拯。’众见风高浪险,不敢前往。妃乃掷草数根,化成大彬,排驾至前,舟因大木相附,得不沉。少顷,风渐平,浪渐息,舟中人相庆,皆以为天助。”

    2.祷雨济民,“妃年21岁时,莆大旱,山焦川涸。农民告困,县尹诣妃求祷,妃往祈焉。末几,阴霾四起,甘澍飘洒,平地水深三尺,通郡父老感曰:‘非神姑莫解此厄’。”

    此外,还有“挂席泛槎”、“灵符回生”、“莱甲天成”、“降伏二神”、“龙王来朝”、“收伏晏公”、“伏高里鬼”等。[2]这些美丽的传说是乐善好施、拯危救困、惩恶扬善等妈祖精神的寄托,而妈祖精神也正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的体现。这种传统道德正是通过民间信仰、民俗活动和民间传说代代相传。

    这些传说起源于民间,传播方式主要是口头传承。之所以能够传诵至今,除了口头传承自身的功能,主要得益于历代的文人志士的记载。然而在民间,仍然有很多关于妈祖信仰的口头传说和故事流传。这些传说和故事经过一代代口耳相传,不断地被加工——一些记忆被遗忘,新的历史记忆被添加,使妈祖信仰圈内各地形成了各自赋予地方文化特点的妈祖故事和传说。

    口头传说统一直是整个非物质文化的主要环节。在联合国的各种文件中称非物质文化遗产为“oral,non-material,intangible”,即中文的“口头/口述的,非物质的,无形的”。可见它们的内涵有相同之处,同时又各有侧重。非物质文化不一定是彻底的口头传说,但是其在传承和使用中又离不开口头表述。当前,口头传承的文化受到现代化浪潮的极大冲击,越来越多的民间传说和故事逐渐缺失,妈祖文化亦然。因此,加强对流传于各地民间的妈祖故事和传说的收集和记录,已经刻不容缓。

    二、妈祖文化之表演艺术

    表演艺术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形态。表演艺术以语言和人体为媒介,在讲述和动作中演示高度艺术化的形式,表述事件和事实,传达思想和观念,塑造人物形象,揭示个人命运,展示人类情感。表演艺术中最为典型的是舞蹈和戏剧,二者在民间祭祀活动中不可或缺。舞蹈主要是在祭祀当日的各种仪式中表演,如在妈祖祭祀大典中有众多的民俗表演,如女子车鼓队、十音八乐、踩高跷、九鲤舞、伞舞、扇舞、舞龙舞狮、过灯棚、九莲灯等。其中,女子车鼓和十音八乐是莆田最具特色的表演艺术。而演戏酬神主要是在祭祀期间的晚上举行,这种现象在福建尤为突出。

    莆田民间祭祀妈祖期间表演的一般是莆仙戏、妈祖戏等。莆仙戏被称为宋元南戏的“活化石”,世代相传,历经一千多年,至今仍完整保存了8000多个传统剧目和独特唱腔及表演程式。莆仙戏班里流传着一句与妈祖有关的戏谚:“文峰宫里看总簿”。“总簿”是记载戏班各项条例的本子,戏班遇有争议之事,即拿出“总簿”按其中原规定条文来处理。照理,有关戏班的“总簿”需放在供奉戏神的瑞云祖庙,而它却放在文峰宫的妈祖庙内。这说明妈祖对莆仙戏影响很深,以至戏班的事也要由妈祖裁决。妈祖戏并不是指在妈祖庙表演的任何地方戏,而是指戏的内容与妈祖传说和故事有关。在过去,渔民的船舶出航时要祭妈祖并演戏,祈求在海上顺风顺水;船舶平安归来时,也要祭祀妈祖和演戏以谢神。目前,妈祖戏在民间已不多见,已知的剧目有:《弄八仙》,表演的是八仙祝寿;《天妃降龙全本》,描述天妃降服东海龙王的神话故事;《妈祖出世》,是有关妈祖出世的神话传说;《天妃庙传奇》,是近代邑人林纾编写的有关天妃庙的戏。[3]

    可见,妈祖文化中的表演艺术植根于妈祖信仰中,其传承方式也大多与妈祖信仰有关。民间舞蹈戏剧的演出,大多依托在各种民间宗教的祭祀活动中,如妈祖戏、莆仙戏、祭祀仪式等都离不开妈祖信仰。因此,要加强对妈祖文化的表演艺术的保护,还必须认清妈祖信仰的重要性。

    三、妈祖文化之传统习俗

    民间的传统习俗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在福建这些习俗大都与民间信仰有关。有些习俗在传承过程中逐渐融合了包含信仰观念的民俗活动,有些习俗则直接起源于民间信仰中的祭祀活动。换言之,福建的民俗活动与民间信仰息息相关。妈祖信仰的流传,也在民间形成了众多与之相关的民俗和祭祀仪式。

    (一)民间习俗

    莆田作为女神妈祖的诞生地,有着众多与妈祖信仰有关的特色民俗。如:

    1.诞辰禁捕:湄洲岛渔民每逢农历三月二十三日前后数日,不下海捕鱼。

    2.泛槎挂席:莆田沿海渔船出海,常在桅杆上挂一帆草席,以保顺风。

    3.挂旗龙舟赛:莆田人在端午节常举行龙舟赛,龙舟上放有妈祖像,挂“天上圣母”旗,用于驱邪和保护龙舟平安。

    4.半截红裤:湄洲岛中老年妇女,常仿效妈祖穿一条上半截为红色、下半截为黑色或蓝色的裤子。

    5.帆船发髻:湄洲岛中老年妇女,仿效妈祖生前梳船帆状发型。

    6.香袋辟邪:莆田民间,父母常为儿女到宫庙祈求香袋,供子女戴挂,以保人身平安。

    7.尾晚元宵:莆田妈祖元宵节是正月的最后一天,元宵过后,龙灯集中起来烧掉,以保平安。同时在妈祖元宵节当晚,大宫小庙均在宫庙前广场,用铁或木头制成的高低不等的排架,在排架上插上蜡烛,称“烛山”,象征妈祖在海上显神光,之后将蜡烛带回家中继续点完,以求一年平安。[4]

    此外,妈祖信仰传播的世界各地也存在众多关于妈祖信仰的地方民俗。如香港和澳门等地,在每年正月初四——财神日,渔民将所有渔船驶向妈祖庙前海域,船头向着妈祖庙,大行祭拜活动,这已经成为渔民们的例行祭奠活动;在天后诞生日——农历三月二十三日,香港、澳门海陆居民组成专门委员会负责在妈祖庙前搭棚上演“神功戏”,戏的主要内容是颂扬妈祖救苦救难的事迹。

    (二)祭祀仪式

    在妈祖信仰圈内,各地举行祭祀仪式的时间和过程大致相同,以湄洲祖庙最为典型。其主要内容如下:

    1.大醮:大庆典的纪念活动,整个庆典活动规模大而隆重。如祖庙落成、开光、千年祭等。

    2.清醮:常年的纪念活动:(1)妈祖诞辰日和妈祖升天日的纪念活动;(2)妈祖元宵活动:妈祖元宵的正日在元月初十日,人们敬请妈祖庆赏元宵;(3)八月十五日庆贺中军生日活动:即在中军殿庆贺妈祖属下中军生日的活动。

    3.出游:求卜择日请妈祖巡游全境,扫妖护民。

    4.分神:外地妈祖庙到湄洲祖庙请香火(或称“分灵”)回去的活动。通常是该地妈祖庙有庆贺活动或节日时进行,请回的“香火”不再送回。[4]

    其中,尤其以妈祖祭祀大典最为典型和隆重。2007年4-5月,湄洲岛祖庙、贤良港天后祖祠等举办了纪念妈祖诞辰1047周年暨妈祖金身巡游台湾10周年的系列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万人纪念大会、妈祖祭祀大典、大型民间民俗文艺表演、湄洲妈祖金身巡安绕境湄洲岛一天、妈祖筵桌制作工艺展示周、“妈祖金像”工程启动仪式等。同时,还举办了“妈祖文化周”活动,包括莆田民间民俗文艺表演、海峡两岸木偶戏表演、妈祖阁、妈祖研究院楹联征集、妈祖文化书画展等。这些民间习俗和祭祀仪式中包含着众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

    当前,各地妈祖祭典纷纷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说明了祭典中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

    四、妈祖文化之民间工艺

    在妈祖信仰圈内,尤其是莆田地区,广大信众围绕妈祖文化创造了众多相关的民间造型艺术,例如妈祖塑像、妈祖服、妈祖宴等。

    (一)妈祖塑像。福建莆田和浙江东阳是中国两大木雕发源地。前者以樟木及龙眼木的圆雕为宗,后者以屏式浮雕为主。历年来,两地的工艺美术作品享誉海内外。宗教神明的塑像是福州莆田雕塑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今妈祖庙中保存最古老的作品是一件高35厘米的南宋时期妈祖木雕像,此像以人间贵夫人的形象塑造,垂目含笑,安详和蔼,极具亲和力,但妈祖没有戴冕冠,只是头顶高发髻。另一件南宋时的木雕像,高28厘米,造型和前件类似,但已头戴冕冠,手执玉圭,具备“天妃”的标准形式。以后几乎所有的妈祖像都以此为样本,湄洲庙为纪念妈祖逝世一千周年,在祖庙山上所建造的14米大石塑像亦以此样本为宗。[5]祖庙中的神像雕刻,除主尊外,更有众多配祠神:妈祖的父母、各类文官武将及“五风”、“十雨”、“水关仙班”、龙王等主管风雨水的各路神仙。其中顺风耳和千里眼作为妈祖的左右手,更是各地妈祖庙必备的塑像。这些塑像塑造都需要有高超的雕刻技艺,这就是一种民间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妈祖庙遍及海内外各地,有妈祖庙的地方必有妈祖像,且很多地方的妈祖像直接从湄洲请至。台南天后宫,至今还保留着一尊明崇祯十三年(1640)的雕像,像的背上刻着“崇祯庚辰年湄洲雕造”。台湾规模较大的天后宫有1000多座,村社奉祀及户内自奉的不计其数。近几年,台胞从湄洲祖庙、港里祖祠请去的妈祖神像有1000多尊。[6]数量巨大的妈祖塑像需求一定程度上刺激了莆田雕刻技艺的发展。经过一千多年来一代代的不断完善,莆田的雕刻技术最终闻名海内外。

    (二)妈祖服。主要流行于湄洲岛一带,是妈祖故乡渔民服饰的代表,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妈祖服分上衣和下装两部分,上衣是接袖衫(长袖挖襟衫),式样同清、民国两代流行的旗袍被裁下摆后类似,不同的是袖子接长,故叫“接袖”,胸腰臀稍宽,下衣呈弧形外展,上衣颜色多为蓝色,布质多为粗布或麻布。下装是“大折裤”,裤脚宽1.2尺,裤头宽约3.5尺,缝一道5寸宽的白色布边,着装时,裤头插于腹部,腹部常年系着一条银裤链或五彩织带,裤一般为布质,上部(约占1/3)为黑色或蓝色,中部(约占1/3)为红色,下部(约占1/3)为黑色或蓝色。穿用妈祖服时,头发也要梳成“妈祖髻”,即梳成一片船帆状的发髻。[7]

    (三)妈祖宴。它是妈祖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1987年为了纪念妈祖羽化升天一千周年,莆田市61岁的特级厨师王文基先生应回乡朝拜的海内外同胞的强烈要求,根据妈祖故乡风味,结合宫廷供品和民间供品特色,以莆田地产原料为基础,精心创造出富含妈祖文化魅力、兼具神圣色彩的宫廷菜系——妈祖宴菜。妈祖宴菜共包含12道:丹凤朝阳、湄岛秋菊、万灵朝拜、窥井得符、一帆风顺、妈祖寿面、龙王点兵、发财有余、喜庆花篮、群仙迎驾、妈赐寿桃和全家福。王先生巧妙地将妈祖的神话故事化为席上珍馐,令游客在宴桌上既有视觉美感,又有味觉快感,且易于了解妈祖文化,领悟妈祖精神。

    严格说来,妈祖宴菜诞生仅20余年,传承历史时间不长,作为“历史遗产”或许会受到质疑,但其却源于历史遗产,因为它以妈祖故乡风味食品和民间供品为基础。一个地方的饮食习俗是在很长历史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不管是风味还是样式都独具特色。王先生的妈祖宴菜中的12道菜只是莆田民间菜系的精华和代表。况且王先生起初设计的是36道菜,后通过在妈祖神像前卜杯,最终选出这12道。因此妈祖宴虽然形成的时间晚,但莆田民间菜肴则具有一定的历史,其制作技艺更具非物质文化特点,同时,菜系中融入了妈祖文化。妈祖宴菜可以说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典范。妈祖宴菜的出现,不仅继承了湄州当地的地方厨艺,而且还传播了妈祖文化。换言之,它将妈祖文化赋予美食这一物质形态的基础上,使之得到不断的继承和弘扬。

    虽然前文所述之妈祖塑像、妈祖服、妈祖宴均是以物质形式存在,但这些民间造型艺术均是相关民间技艺的产物。无形的民间技艺是这些民间造型艺术的灵魂和基础。也可以说,没有基于传承人丰富想象力的民间技艺,就不会存在绚丽多彩的民间造型艺术品。掌握技艺者以民间技艺生产民间造型器物,其生产环境和条件通常是以家庭手工艺的形式,言传身教,口耳相承。换言之,一种技艺的传承载体主要是人,即技艺人,一旦一种技艺没有了继承人必将迅速消失。因此,加强对民间工艺品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加强对相关的民间技艺的保护。民间技艺的保护不仅仅是通过纪录保存,更需要增强技艺者自身的传承意识。

    总之,妈祖文化中包含着众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可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总宝库。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元素与妈祖信仰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因此,我们不仅要重视妈祖文化的保护,更要注意加强对其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尤其是增强对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参考文献:

    [1]向云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M].银川:宁夏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416.

    [2]吴珊珊.论妈祖文化精神[J].东南学术,1999,(6):56-57.

    [3]锡其.妈祖戏[N].湄洲日报海外版,1999-7-17.

    [4]陈宜安.试论妈祖信仰的文化纽带作用[J].世界宗教研究,2003,(3):113.

    [5]方文桃.海峡和平女神群像雕塑记[J].雕塑,2001(增刊):71.

    [6]张伟明.海神妈祖[J].华夏人文地理,2005,(1):39.

    [7]林明太,刘金阳.莆田民俗旅游资源及其开发[J].莆田学院学报,2004,(6):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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