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闲生活
  • 教育教学
  • 经济贸易
  • 政法军事
  • 人文社科
  • 农林牧渔
  • 信息科技
  • 建筑房产
  • 环境安全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达达文库 > 信息科技 > 正文

    如何维护好农村弱势群体土地承包权益?

    时间:2021-09-26 16:18:3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一、农村妇女人员。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同时该法还对农村妇女结婚、离婚或者丧偶情况作了具体的土地承包规定。实际上有的地方执行过程中并不到位。有的地方,妇女结婚户口在新居住地还未分给承包地,原居位地发包方却已将其承包地收回;有的地方,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并未分得承包地,原居住地发包方却将其承包地收回;有的地方,在土地被征用领取土地补偿费时,妇女领取的土地补偿费明显低于男子领取的数额等等。为此,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同时要注意开展好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的调查摸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农村纯农业户。农村外出务工经商是农民致富的重要途径。目前,外出务工经商的青壮年劳动力已占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多数。但也有一些偏爱农业生产,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年纪偏大缺乏资金等不同情况的农村纯农业户,他们有致富欲望,人也勤快,寄希望于能在本地通过种养业勤劳致富。但农村可供纯农业户种养的土地既分散又有限,难以形成土地规模经营。尽管那些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户有相当数量闲置荒芜的土地,而这些纯农业户却难以凭借自身的努力或不知道采取什么样的程序将那些闲置的土地流转承包过来,导致农村有地没人种,有人没地种的怪现象。鉴于此,各地农村土地管理部门一定要下大力气,对承包土地的利用现状进行专题调查,并适时地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中介服务组织,遵循合法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程序,进行规范操作,将那些闲置甚至荒芜的土地逐步流转到纯农业户手中,通过土地规模经营,达到既能有效利用自然资源,又能致富纯农业户的双赢效果。
        三、农村鳏寡老人,残疾人及其他丧失、缺乏劳动能力的弱势群体。目前,这部分弱势群体处在农村经济生活的最低水平,作为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制定并落实低保政策,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土地是他们的命根子,作为土地发包方,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的管理部门,应当切实维护好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土地承包权益,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交通方便、地块集中、土地平整的承包土地,为他们创造较好的农田水利设施等条件,同时,要积极主动地为他们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服务。在土地征用过程中,除了要及时向他们发放土地征用费外,还要尽可能地为他们调剂好承包土地,使这部分弱势群体有土地承包经营,以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的需要。

    相关热词搜索: 弱势群体 土地承包 权益 维护 农村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