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闲生活
  • 教育教学
  • 经济贸易
  • 政法军事
  • 人文社科
  • 农林牧渔
  • 信息科技
  • 建筑房产
  • 环境安全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达达文库 > 信息科技 > 正文

    州质监局办理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程序

    时间:2021-10-31 16:29:3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为认真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根据州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的通知》的要求,为了办理建议、提案的办复率、合格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现将办理建议、政协提案工作程序制定如下:

    1、依照《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方法》和《州政协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办理建议、提案工作。

    2、州质监局法制科负责管理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3、法制科根据州质监局工作职责范围接收、交办建议、提案。对于非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提案,在规定的时限内,与州政府办公室秘书三科(电话:8222303)联系调整。

    4、接到建议、提案后,法制科负责登记、提出办理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确定。

    5、建议、提案的分配,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依据局“三定”方案职责,确定建议、提案承办科室。建议、提案内容涉及两个以上科室的,根据建议、提案中心问题或第一问题内容,确定建议、提案主办科室和协办科室。

    6、各科室接办建议、提案后,应认真研究、办理州人大代表和州政协委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对于由我局会同有关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要积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汇总后,拟出答复意见。对于由有关单位会同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则仅就与我局职责有关的内容提出意见。建议、提案答复内容必须与建议、提案的要求相符合,实事求是,表述清楚,文字简练。建议、提案承办科室拟出的答复意见由科室负责人签字,送法制科审核。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承办科室重新办理;符合要求的,报主管局领导审签。

    7、州质监局单独办理的和会同有关单位办理的建议、提案,答复文件由承办科室寄送签名代表和委员人手一份,并分别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州政府办公室各五份。有关单位会同我局办理的建议、提案,局的答复意见送主办单位,并报送州政府办公室五份,不寄代表和委员。

    对于抄送州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州政协提案委员会和州政府办公室的答复件,均按州人大和州政协的要求在答复件首页右上角标明“A”、“B”、“C”、“D”字样。

    A代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B 代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C 代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研究解决的;D 代表建议、提案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

    8、州人大代表或州政协委员在建议、提案答复后,反馈进一步建议和要求的,由办公室转相关科室继续办理。

    9、建议、提案全部办理完毕后,由办公室拟出办案总结,经主管局领导审定,报送州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提案委员会。

    10、法制科负责督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11、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的好的科室和人员,给予表扬;对办理工作不力的,给予批评。

    12、已办结的建议、提案以及总结均应于当年年底立卷归档,下年年初移交档案室统一保存。

    立卷归档工作按照文书档案归档原则办理。

    13、本程序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开方式: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

     

     

     

    二○○六年五月九日

     

    相关热词搜索: 质监局 办理 建议 程序 政协提案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