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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祝,藜麦和青草追溯着大地

    时间:2020-12-07 04:10:0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刘梅花

    藜麦和它的野生祖先

    “我到过许多城市,许多国家,但没有养成世界主义的习惯。相反,我保持着一个小地方人的谨慎。一旦我在一座城市中住下,我不喜欢冒险走出我居住的区域——米沃什。”

    就我对天祝而言,大概也是这样的。虽然可以选择去任何地方,但在自我意识里,天祝仍旧是最合适我居住的地方。我确实保持着小地方人的谨慎,不会去轻易尝试诗歌和远方。外面的世界过于未知,而天祝,朴素饱满,能稳妥地保管我的生活。

    对一个地方的记忆或者是眷恋,饮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古时的诗人千里迢迢返回故乡,就是因为村庄里的鲈鱼肥了。更加重要的是,一个地方的食物喂养着一方人。离开家乡,我们的生活就面临挑战,因为需要吃下异乡的食物。但是那些食物,身体里没有记忆,是抗拒着的。

    有個朋友在四川工作,刚回天祝就打电话,说一起吃个饭。我满以为像她这样长期在大城市生活,就算对故土有所眷恋,饮食未免不会不沾染外地的习惯。结果,她先点了羊肋骨,然后青稞面搓鱼子、藜麦粥、凉拌苦苦菜,再来一壶老砖茶……完了,全是她的乡愁,并且扬言要大吃一顿,好像在外地没吃饱似的。她说,我常常回老家,就是为了逃避四川那些要命的食物,多么辣、多么油、多么重口味啊。

    游子的乡愁,某种程度上,是依附在食物之上。天祝这地儿寒凉,食物却相当清爽可口。

    我们饮食基因来自于祖先的遗传,祖先们吃过的食物,我们的身体都能愉快衔接,对我们的生理代谢依然是最合适的。天祝是藏区,古时的游牧民族除了食肉之外,野菜野谷都有补充。肉类含有蛋白质与脂肪,营养价值不必多说。但是,必须需要绿叶蔬菜和谷类来补充叶酸和维生素。

    天祝虽然地处高原、气候寒冷,但获得绿叶蔬菜和野谷并不艰难——从古至今,雪山草原之上,野菜野草满山遍野。特别是高山草甸,一整天都是风,红景天和铁线莲在风中嘶嘶作响,有一种金属的质感。西顶草原的大雨泼下来,十万蓼莪草顶着白穗,齐刷刷地在雨里密集而有神气。

    有一种野菜,叫灰条草,叶子可以当作野菜,草籽则为野谷。它是人类最古老的食物之一。西夏时期,凉州作为西夏的辅都,天祝大地是西夏的牧场。那时候,人们吃灰条菜,食灰条子。

    《西夏传》记载:“其民春天吃鼓子蔓,碱松子。夏天食苁蓉苗,小芜荑。秋天食席鸡子,地黄叶,登厢草。冬则蓄沙葱,野韭,拒霜,灰条子,白蒿,以为岁计。”

    其实西夏的民间很穷,人们常常吃草籽,叫做食野谷。西夏民谣哀伤地唱道:无衣又无马,谁能向前奔?山猎空手归,贮立食无着。苦苣根脚苦,棘刺不穿腭……

    西夏的草籽,也就是野谷,有两种可以充军粮,一种草籽叫东廧草。东廧草籽凉州沙漠里很多,可能在打碾后运到西夏各处,现在叫沙米。另一种就是灰条子,山区多——除了荒野,庄稼地里总是赖着一些不是庄稼的植物,比如灰条草。

    我老家的村庄,常吃的野菜是苦苦菜和蒲公英,灰条菜不吃。为啥不吃呢?因为那是鸡儿猪儿的专属口粮——切碎,搅拌一些麸皮即可。一头猪每天要吃掉一大捆灰条草,它喀嚓喀嚓咀嚼嫩草,青草汁液顺着嘴角往下滴,快活得像个傻瓜蛋。

    既然灰条草是猪食,可能大家觉得吃灰条草有点丢脸。灰条草太多了,大野里、田埂上、荒地里——有一种兵荒马乱的稠密。整个夏秋两季,家禽们就靠灰条草过日子,不费粮食。至于草籽,小而丰满,倒也没有人捋,任其自生自落。

    其实,在西夏之前,古人就大啖灰条草,而且灰条草本来就叫藜。《文选·曹植》说:“予甘藜藿,未暇此食也。”刘良曰:“藜藿,贱菜,布衣之所食。”藜就是灰条草,和藜麦一个姓氏,穷人在饥荒年果腹的食物。藜藿是指粗劣的饭菜。《本草纲目》说,灰条菜的细籽蒸暴取仁,可炊饭及磨粉食。《救荒本草》更是对灰条子一片痴心。

    前些天,省作协的老师们来采风,到了天祝县松山镇。松山镇的藜麦非常有名,尤其九月,藜麦的颜色绚烂得令人感动。路边就是藜麦大田,一种青灰里泛着墨绿的颜色在阳光下灼灼生辉。

    刚进藜麦田的老师们一声惊呼:老天,这可不就是大灰条嘛!千真万确,藜麦和灰条草太像了,只不过高一些、壮实一些、穗子沉重一些。是的,灰条和藜麦都是藜科植物,都不是麦,都不是谷,都是植物的种子。即便在大田里,归属于庄稼,藜麦骨子里那种野草的荒蛮霸道气息还是扑面而来。

    我觉得,藜麦就是被驯服的灰条草。藜麦来自南美洲,也许是水土的缘由,也许是驯服过程中的某些作用,藜麦看上去不比灰条草粗壮而高,结子也多。其余,真没什么差别。当然,我没吃过灰条草籽,不知道味道和藜麦有什么区别。

    藜麦长得气势汹汹,没有麦的朴实、没有谷的秀气,完全是野草的粗枝大叶。笨手笨脚,一副没有读过书的狂野样子,在日光中坚决地招摇着。沉甸甸的藜麦相互碰撞,沙沙私语——它们被自己这种狂野的美,迷得神魂颠倒。

    藜麦的基因里还没有学会矜持,还在原始的荒蛮气息里,走不出自己野生的遗传细胞。尤其成熟的藜麦,红穗子红得快要爆炸,黄穗子黄得几乎晕厥,紫穗子紫得可能痉挛——藜麦不顾一切怒放自己的生命,不管不顾,就是要好看。我偷偷掐了一枝藜麦穗子,似乎听见它“哎吆”一声。

    我想不通藜麦为什么要这样招摇。雁过留声,人过留名,草木留根。像藜麦这样不是宿根的植物,自然是要留下种子。植物在进化过程中,有两个极端。有些植物为了保护自己的种子不被有嘴的动物吃掉,就会散发出臭味,再来点毒素,比如狼毒、臭蒿之类的,别人不敢靠近。有些植物则完全相反,千方百计吸引鸟儿吃掉自己,以此来达到自己繁衍后代的目的。

    可是就藜麦来说,它的种子包裹着坚硬的壳儿,而且稍微蕴含一点皂苷,有些人吃了会腹泻。不浸泡的藜麦有点苦味和涩味,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被害虫和鸟儿吃掉。所以藜麦是一种纯天然粮食,因为表面含有皂苷,害虫不吃,所以无需担心农药残留。

    其实植物种子的毒物兴奋效应,是一种生物学反应,当细胞含有微量毒素时,会发生兴奋作用。西夏人打仗特别厉害,大概是吃多了灰条子的缘故,以毒攻毒,在他们体内产生一种亢奋的物质,让宋朝很头疼。宋朝有钱,谁吃那些个草籽呢。

    这样处处防御的藜麦,按理低调才对,会尽量把自己麦穗的颜色调到灰暗、难看。灰条就是这么干的,它的穗子灰楚楚、麻沥沥,根本不起眼,把自己混杂在大自然里,尽量不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是,恰恰相反,虽然藜麦种子防御性非常强,但它的穗子却招摇得不能再招摇。那种绚烂的颜色,疯疯癫癫,恨不能让全天下的人都能看到。一穗一穗,极尽渲染,无比夸张,美得快要燃烧,颜色浓得要到月球上才能盛放。即便鸟儿是瞎子,也能被照耀。过于狂野浓烈的颜色,也能释放出万千气象。

    如果硬要拿来比较,灰条就像裁缝铺子角落里堆着的碎布条,而藜麦就是挂在货架上整匹的香云纱,奢华得不得了。

    可是,藜麦到底是怎么想的呢,到底是拒绝还是迎合?大概这家伙在被驯服的过程中,太过于自我而迷失了自己,倾其所有的颜色,去爱去奔放。也可能在驯服的过程中,不知不觉沾染了印第安人的脾性,活得丰盛隆重,过于放飞自我。

    有个外国人,写了一本叫《远古美食》的书,其中写道:“仅仅在五百代——以前,地球上的人都吃着相同的食物。这是一份完美地适合我们每个人的食谱——能够减轻你的体重,并使你保持健康。这份食谱不是我设计的,它是大自然的杰作。这些食物早已经被深深印刻在你的基因中。”

    据说藜麦是印第安人的传统主食,几乎和水稻同时被驯服,有着六千多年的种植和食用历史。于是我想,在很早之前,我们的祖先吃着灰条子,而远隔着万水千山之外的南美洲,也在吃灰条子。我们的祖先只在饥荒年才吃灰条子,所以不必花心思驯服灰条。而南美洲的灰条一直在吃,可能他们喜欢吃,所以被驯化成藜麦。

    如果你问,大禹治水时吃什么食物?有可能就是藜麦——我喜欢胡思乱思,想错也是应该的。我们祖先吃东西想必很粗放,精细程度低。当然,到了后来,农耕民族的栖息地很固定,所以越来越喜欢烹调。而游牧民族风里来雨里去,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很久,所以饮食粗疏一些。灰条子和藜麦,就或精细或粗疏地陪伴着人类。

    既然灰条草是栽培植物藜麦的野生祖先,那么,无论是谁,都可以接受藜麦,它跟我们的基因有点联系——这么一想,我就很愉快地煮一锅藜麦面条。象牙白的藜麦,半透明,胚芽蜷缩着,有一股淡淡的野生味。野生味是什么味?就是若有若无,没什么具体的味道,却又包含着粮食特殊的清香。煮在面条里,就是面条味。煮在牛肉羹里,就是牛肉味。

    几千年的时光,在人类进化史上来说,算不得漫长。所以,我们以为早就摒弃了祖先的饮食,但是一回头,我们又发现祖先吃过的食物很好吃,拿过来继续吃。因为那是最适合我们身体健康的食物,比如藜麦、比如野菜。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不肯再吃苦苦菜和蒲公英,觉得那是穷人的野菜,格调不夠。但是,这些年,人们回过头又扑到大野里掘苦苦菜蒲公英,哪怕市面上卖到很贵,也花钱买来大啖。

    为什么呢?因为苦苦菜蒲公英本身含有一些栽培蔬菜所没有的物质——它在漫长的光阴里生存下来,需要对抗大自然的风霜,对抗虫子侵蚀,野菜沉淀下来的这种防御物质,都是强氧化剂。我们需要野菜的这些强氧化剂,来抑制各种疾病的形成。苦苦菜蒲公英所含的对抗疾病的成分,会加速身体里自由基的生成与释放,从而让人体获得抵抗疾病感染的能力。

    如果藜麦是被驯服的灰条草,尽管可能和野生植物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应该会保留一部分对抗疾病的遗传基因。当然,野生植物为了保护自己,会有一些微量皂苷,所有中医才说,是药三分毒。

    藜麦是唯一一种单作物,即可满足人类所需的全部营养的粮食。适合生长在海拔三千米以上,且耐旱、耐寒冷、不怕风大。天祝县的松山滩恰好符合藜麦生长所有的条件。所以,藜麦在松山滩一路所向披靡,几乎攻陷了整个原野。尤其秋天,好看得令人心颤,别有一种逸韵。

    藜麦煮粥,像一群QQ在碗里舞蹈,那些圈圈的胚芽在玲珑剔透的种子里跳跃;摁在舌尖,有点炸裂的口感。我们在松山镇的工业园区吃到了藜麦饼干,淡褐色,酥脆,嚼着有点松散的韧劲,带着荒野里野谷的霸气和粮食的清甜。

    一个地方的植物、动物、食物,以及人们的饮食习惯,是有着密切的关系。比如沙漠里的植物,雨水太少了,只能把叶子进化成尖刺,删繁就简,能省就省。雨水充足的山区,植物的叶子铺天盖地,尽量硕大、铺张、葱郁而茂密。人们吃这些植物,顺便也被它们所改变。植物都有改变人类的野心。常常吃仙人掌的沙漠居民,很少得糖尿病。常常吃精米细面的人,容易发胖。人一旦胖起来,各种病就会找上门。

    产于南美洲的藜麦落户到天祝高原,适应得很,紧紧地和这片土地缠绕在一起,迅速蔓延。植物在繁衍后代时,除了整个群体的生殖隔离,还有一种遗传漂变的机制,能够在陌生的地域改变群体中的基因,以此来适应当地的气候土壤。如果基因突变,某些外来物种会泛滥成灾。但是,既然灰条草是栽培植物藜麦的野生祖先,那么藜麦在天祝的遗传漂变很有限,基本保持着它在南美洲的基因频率,很稳妥地开花结子,向暖而生。

    我们在松山滩的藜麦大田里拍照,走来走去,总觉得藜麦确实是肥硕版本的灰条草,那么地枝繁叶茂,几乎把整个原野覆盖。头顶是松山滩耀眼的阳光,脚下是饱含着阳光热量的泥土。长风浩荡,藜麦随着风起伏摇曳,看上去相当自在——看起来好像藜麦无所事事,用摇曳来消磨时间。其实不是,藜麦就在这一起一伏里拔节开花结籽。月光下的藜麦更有风韵,露水沾湿衣裳,麦穗们裹着月光一同起伏,有一种淳朴的清美。这个世界是寂寞的,但藜麦永远繁华。

    植物在选择环境,它寻找适合自己生长的土壤,拒绝水土污染的地方落户。而环境也在挑选植物,把有害的植物缓慢踢出局;把喜欢的植物留下,加入有益的元素,不断壮大。大自然和植物之间,是有一种幽微神秘的联系途径,有不为我们所知的默契。

    藜麦和松山滩,有息息相通之处,彼此非常适合。这是一场盛大的爱,一旦遇见,就深入骨髓。这种爱,生生世世,如火如荼,彼此缠绕眷恋——茫茫人海,我只要你就好。穷尽我所有,只为爱你。盛开的花穗和明朗的月色,是我们的。美得摧枯拉朽,繁花不惊,也是我们的。也许,藜麦穗无比妖娆的理由,就是为了痛痛快快爱一场。

    天祝人有一句方言,叫糊度,意思是特别、非常、唯一、再也不能有别的。我觉得,藜麦糊度喜欢松山滩,而松山滩也糊度爱藜麦。它们拥有共同的气场,拥有自由的精神世界。

    天祝县属于高寒山区,这片土地上生长着青稞、土豆、麦子、油菜、豌豆。因为土壤好,无污染,天气寒凉,植物生长缓慢,虫害少。这些粮食作物都很好吃,但经济效益低。藜麦的到来,被寄予很大的期望。藜麦产业是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之一。

    在松山达秀村,合作社的农户李大叔说,松山滩没有工厂,不存在环境污染。藜麦本身不用打农药,所以是原生态的绿色食品。他自己承包有三百多亩藜麦田,农忙时间请村庄里的人来帮忙,每天有一百多的工资。在家门口能挣到钱,村民们非常积极。

    镇上的干部告诉我们,全县16个乡镇,有88家专业合作社,1.1万农户种植藜麦11.6万亩,成为农牧民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

    那么,藜麦是怎么卖出去的呢?

    李大叔说,有企业委托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种植,按照统一价格收购藜麦原粮。不会有销售难的风险。

    松山的藜麦每斤六元。有个文友在松山镇,去年托付他帮我买藜麦。这家伙早都忘了,每次见我都没想起来,还笑嘻嘻地使唤我给他改稿子。只好到超市去买,超市的藜麦除了贵,倒也一样好吃。

    藜麦如果作为主食,未尝不可。不过,把藜麦加入面条,或者汤粥里,也很不错。减肥的人挺喜欢藜麦,营养餐里加入藜麦,既果腹,又相当美味。我喜欢在大米里掺藜麦,一起蒸熟,鸡蛋小葱炒,入口有一种散散碎碎的韧劲,淡淡的大野之味。藜麦下锅前,需要浸泡一会儿,去掉它种子里的攻击性。

    用藜麦穗子做的胸花,有一种自然之美,清雅安静,挺好看。某些典礼活动中,胭脂红的藜麦胸花配上胭脂红的领带,简直迷人得不行。藜麦穗子加工的干花也很漂亮,作插瓶相当有格调。家里有一大束藜麦穗干花,摆在茶几上,色彩绚烂,又矜持又狂野。

    尽管地球上能吃的植物多得数不清,然而我们日常食用的,也就那么多。我们在选择食物的时候,有自己的偏好。这种偏好既有遗传,又有环境的需要。我们摄入的脂肪,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纤维素都因人而异,但一个人的饮食习惯是最适合自己的。表面上看,藜麦带来新的口感,新的饮食方式,但实际上,我们只不过是回头找到了先祖食用过的种子而已,毫不陌生。

    蓼莪与羊肉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是一只羊对青草的想念。世界上最难熬的事情,是游牧民族对一只羊的思念。

    天祝高原的春还早,残雪还覆着枯草,放羊人早就甩了抛石兜,赶羊上山。风吹羊群,羊毛像草一样起伏波动。一晃就到了青草肥美的季节,满山遍野的羊们吃得两腮鼓起来,脊背上二指厚的肥膘。车前草、野柴胡、野黄芪、高山杜鹃……好草吃肥了好羊,因为野草里夹杂的野生药材多,所以羊肉并无腥膻味,醇香之极。

    有一种野草叫蓼莪,这是《诗经》里的叫法,方言叫血节。蓼莪生长在天祝牧区,叶子披针形,节结膨大,开紫色的小花,花朵凑在一起,一穗一穗的聚拢着。这种草味道辛辣,营养价值极高,可以入药,也可以调味。羊们顶喜欢啃食蓼莪,尖嘴巴拨开杂草,挑出来蓼莪草吃。天祝的羊群养育在这种草木葳蕤的寂静里,很肥美。

    到了秋季,养羊的人家都要宰一只血节羊。羊肉剁块,清水里加几粒花椒,只一撮青盐,葱姜蒜,慢火炖。待到肉在锅里翻滚沸腾,整个村子里都飘着香味,闻见的人垂涎欲滴。蓼莪羊肉的美味,在于肉质鲜美,汤汁醇浓,香得舌尖打颤。

    煮羊肉时要加入一些佐料,葱、蒜、姜、桂皮、花椒这类的。除了提味,这些植物其实负担另外一个使命——能够增强氧化作用,削弱羊肉的油腻,帮助人体消化,抑制羊肉对不适合食肉的体质造成的不良反应。

    我們煮羊肉,习惯性就要把一些植物调味品放进去,其实这种习惯是先祖在长期的自然实践中认识,并且传承下来的。无论在天祝大地上哪个村庄里煮羊肉,人们都在使用相同的植物调味。天祝人大啖羊肉,还要嚼蒜瓣,撒上椒盐。这种调料组合并不是即兴发挥,而是漫长的时光里沉淀下来的经验。蒜瓣、椒盐,也是一种氧化性的物质,帮助人体吸收营养物质。

    氧化作用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将物质分解并释放出能量的一种过程。羊肉到了人体内,因养分的氧化过程缓慢且温和,使人不会觉得体内有物质氧化的感觉,而所释放出来的能量一部分被细胞利用,另一部分则以热的形式释放出来。汉朝和匈奴打仗,比较头疼。匈奴食牛羊肉,力气大,马跑得又快。汉武帝之所以厉害,是因为吃谷子的能打跑吃肉的。

    人类是最能随机应变的动物。人类选择食物,最主要的是考虑到土地出产的作物。天祝自古是牧区,吃牛羊肉自然而然,基本不需要选择。就游牧民族来说,他们最初是狩猎的,后来顺便驯服一些动物,拿来补充食物缺少的季节。天气寒冷,没有肉食很难抵御。食羊肉,剪了羊毛擀毡织衣,连绳子都是羊毛拧的。而天祝有广袤的草原和山林,出产牛羊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一群一群的羊游弋在草原上,使人有幸福感。

    游牧民族祖辈基因里遗传下来的,就是食肉基因。天祝人赖以牛羊为生存,已经是寻常光阴。《诗经》里说:谁谓尔无羊?三百维群。谁谓尔无牛?九十其犉。尔羊来思,其角濈濈。尔牛来思,其耳湿湿……是谁说你没有羊?一群就有三百只。是谁说你没有牛?七尺高的有九十。你的羊群到来时,只见羊角齐簇集。你的牛群到来时,只见牛耳摆动急。

    在这样的古风底蕴之下,羊肉成为地域的美食自然脱颖而出,慢慢汇聚成一种经典吃食。老人们说,家里无羊不兴旺。所以,养羊这件事尤为重要。

    土种羊慢慢淘汰,前几年天祝草原上引进来的品种有高山细毛羊、藏系羊、湖羊以及河西绒山羊。近两年引进的品种有南非美利奴、欧拉羊、萨福克、无角陶赛特、澳洲白、小尾寒羊等。这些混血的羊,从遥远的地方赶来,吃天祝草原上的青草,忘记它们的故乡——它们的故乡也太远了,远得几乎让人想不起來。

    羊是一种被人吃掉,却又一直依赖人的动物。羊从来不恨人类,一茬一茬被吃掉,一茬一茬还很信赖地跟着人生活。换做狼试试看,指不定招来多少报复呢。

    天祝人的红白事情,都少不了羊。尤其是乡村里,宰羊是一种流传已久的民俗。外甥们、女婿们聚在一起,欢欢喜喜到本家的舅舅家、岳父家牵羊。挑了最肥的一只捉住,拴在门外的树上,闹腾一阵子,宰羊入灶。人多,羊肉剁成小块,冷水下锅。乡里的大灶,都烧麦草,煮肉格外香。

    若有人想吃味道醇浓一点的,就加很小的一块桂皮、一撮花椒胡椒,再搁几粒荜拨、干姜、草果。葱也切几段,蒜也丢几瓣,盖了锅盖只管煮。一会儿大火,一会儿小火,只有煮肉的人晓得分寸。羊肉在锅里翻滚,撇去血沫,一直煮。煮熟的羊肉没有膻味,热腾腾地捞出来,肉香飘逸,口水都要流下来了。蘸一点椒盐,几瓣蒜,抓在手里啃,味道浓香。这就是手抓。院子里是熙熙攘攘的亲戚们,笑着闹着,啃着手抓。这才是过事情应该有的宣腾腾儿的红火气氛。

    吃完了羊肉,要喝羊肉汤。白瓷的碗,汤里撒一点葱花芫荽,呼噜呼噜喝,多么滋润热乎。若是吃羊汤面片,就在汤里揪一点尕面片。面片在醇浓的汤汁里沸腾,雪花一样纷繁,再调点儿蒜苗青椒丁、一勺油泼辣子,简直美味得难以形容。

    民以食为天。老百姓的日子里,一碗喷香的羊汤面吃下去,日子就立刻有了劲头。

    天祝人爱吃羊肉,也是有历史原因。千百年来,丝绸古道征战无数,而天祝是兵家必争之地,绕不过去——松山古城至今还屹立在松山草原上。想来那古战场上,一场厮杀之后,燃起篝火,宰杀羊,大锅煮肉炖汤。劳累饥饿,待肉煮熟后就捞出来手抓了吃。美美地吃饱,打着饱嗝,抵御满身的创伤和疲劳。

    天祝人还有一种吃法,喜欢在野外草地上支了大锅煮羊肉。夏秋时节,得了空闲,呼朋唤友煮羊吃,叫打平伙。凑钱买一只活羊,宰杀了,不用剁碎,就大块的煮进锅里。木头劈柴,三叉石支了大铁锅,水从泉眼里打来,清亮亮的,随手拔几根野葱添味。柴火点燃,煮着一锅美味,慢慢炖,咕咚、咕咚。

    羊肝先煮熟了,切成片,撒了白盐吃,非常美味。还有血肠呢,把羊血和葱花蒜泥调料都灌进羊肠,两头扎紧了,和肉一起煮着。吃完羊肝,血肠也熟透了,捞出来切成一截一截的。血肠味道很鲜美,与羊肉有着不同的香浓。待羊肉煮好,捞出一尺多长的羊肋骨,捞出茶碗大的肉疙瘩,甩开膀子大吃。青草地里吃羊肉,太阳晒着,自有一种别样的醇香滋味,连一锅羊汤都喝尽了。这气息,是从远古留下来的遗风。走出天祝再吃羊肉,一定没有这样独特的味道。

    如果没有羊肉和白酒,男人的日子一定会沉默空旷许多。一声兄弟,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多么酣畅的生活。就算有多少恩怨,三碗羊汤下去,拍拍肩膀一笑化解。

    羊肉好不好吃,取决于牧草。天祝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其中天然草原有638万亩、林地454万亩,森林覆盖率34.26%。2020年全县羊养殖量达到140多万只,年出栏肉羊60万只。

    在抓喜秀龙、松山、打柴沟……这些牧场里生长着优良牧草,质地鲜嫩,粗纤维和维生素蛋白质含量极高。牧草对羊的重要性,是粮食和其他饲料很难代替——羊的一生,一定要吃一季牧草,不然肉不好吃。这样说,未免有些残忍。可是,羊被人吃了几千年,大概也习惯了。老天打发羊下界,就是为了阻止人类胡吃,把不该吃的动物吃掉。

    天祝的牧草种类也非常多,披碱草、蕨麻草、金露梅、野苜蓿、高山冷蕨、紫花地丁、灰条草、雀舌草、荒野豌豆草、鼠尾草、车前草、马齿笕……如此丰富的牧草,才能吃出来鲜美的小肥羊。天祝的藏族人只吃牛羊肉,不吃驴呀、马呀、旱獭呀这些动物。

    羊产业是天祝县农牧民致富的支柱产业之一。除了天然牧草,还有大量的种植牧草。燕麦草、披碱草、豌豆等,减轻了天然草原的压力,促进草原修复。去年去抓喜秀龙,牧民家种植的披碱草茂盛之极,草穗子披拂,有人感叹说,我要是一只羊就好了。有人躺在草里,不肯走,主人赶了好几次都不行。有时候,人比羊更加热爱青草。

    那天,我们吃到了独特的羊肉——挑鸡蛋大小的石头洗干净,放在火炉里烧。大铁锅里先铺一层剁好的羊肉,等石头烧红了,一层羊肉一层石头铺上去,添几勺水,加点孜然花椒葱姜蒜,小火焖。这样焖出来的羊肉,有一种烧烤的焦香味。光是看这个烧石头的架势,都有了一股食物的气场。

    按理说,天祝人喜欢羊肉,那么血脂增高,冠心病患者会增加。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天祝人有自己的一套饮食习惯,和羊肉一起搭配的野菜非常多,萱麻口袋、鹿角菜、柳花菜……这些野菜能迅速清除血液中的脂肪。吃羊肉同时还要有白酒和砖茶,这两样能够消除油腻,帮助羊肉尽快消化,不会对身体造成脂肪堆积。

    当然,我的朋友们都是大胖子,合影的时候,我觉得跟一排麻袋站在一起——因为他们吃的羊肉太多了。他们每天早早起床,去滨河路走两个小时,就是为了把头一天吃下去的羊肉消化掉,好继续接着大啖羊肉。这是生在天祝的幸福,每块羊肉都出乎意料地好吃。

    天祝美食还有羊肉垫卷子,也是好吃到要命。羊肉爆炒,炒好了添水,待汤汁沸腾之时,铺一层卷好的白面香豆小卷,然后小火焖。羊肉的油水渗进面卷里,慢慢焖熟,咬一口,黄亮醇香鲜美之极。每个人都吃得淋漓酣畅,嘴角滴着油汁。

    若是远处的亲戚来访,一路风尘劳累,请到炕上,坐下来,先喝一杯热茶。然后端上来喷香的羊肉垫卷子,肉上撒了一层切好的洋葱,香得前心贴到后心上去了。吃这样一顿舒心的羊肉,内心的多少纠结,都放下。世俗的多少累,都淡然。

    天祝县有名的“八珍”里,羊肉稳坐江山。传统的饮食除了好吃,对于健康具有实际价值。羊肉对于天祝本地饮食的特色和影响,是有强烈的意义。大多数餐馆都把“羊肋条”作为主打菜肴,排在菜单显眼的位置。无羊不成宴,请人吃饭如果没有这道招牌菜,东家心里头都有点虚:天呐,连羊肉都没上呢。天祝人很清楚,羊肉在本地饮食中算独步江湖。

    过年时节,天祝人还爱吃羊肉炖锅子。大砂锅,把煮好的羊肉羊汤加进去,再加入新鲜蔬菜。洋芋块、粉条、木耳、金针菇、葱蒜、豆腐放在火炉上熬。等汤汁翻滚,菜也熬好了。吃菜喝汤,耳边是一片咯吱咯吱啃骨头的声音。

    过年过节,家人聚在一起,围炉而坐,炖了羊肉炖锅子,小孩挤在人堆里嬉笑打闹。锅子一开,香味飘出来,大家伸出筷子,先照顾老人小孩,吃这个,吃那个,格外香。这样的时分,觉得吃饭是一种虔诚的仪式,是对生命的敬仰,是对食物的感恩,对家人亲情的呵护。一锅子羊汤,汤是沸腾的,滚烫滚烫。汤里的蔬菜羊肉都搅一搅,熟了,香味儿直扑鼻子。若是想吃味道浓一点的,就调了香菜末、辣酱。蘸了佐料,羊肉热气腾腾,味道香浓厚重,吃得过瘾、新鲜。至于吃羊肉火锅,则是少不了的美味了。

    李时珍说:“羊肉有形之物,能补有形肌肉之气。故曰补可去弱,以人参、羊肉之属。人参补气,羊肉补形……盖阳生则阴长也。”

    身体虚弱的人,羊肉补最好。产后腹痛,五劳七伤虚冷,老人风眩,虚寒腰痛,羊肉都是最好的补益之物。羊肉长肌肉,添精神,炖肉喝汤,身體自然就慢慢恢复起来,精神抖擞。女人生了小孩,羊肉亦是最好的养身食物。羊肉补虚劳、补气血、补寒冷虚乏。

    饮食习俗,是一个地域沉淀下来的文化。在天祝,吃羊肉已经不仅仅是吃了,是有一种特殊的游牧情感在里面。也许,这就是丝绸古道传承下来的饮食文化吧。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身边的红泥小火炉上,一锅羊肉正炖着,咕咚、咕咚。

    岔口驿走马

    最好的马,叫天马,在遥远的西域。汉武帝做梦都想着这个事情,东方朔告诉他,西极马在乌孙,汗血马在大宛。天马力量好、速度快,能通人性。在战场上,一声长嘶,日行千里夜行八百。

    匈奴人屡次犯边,靠的就是好马、铁蹄。真是令汉武帝头疼。后来嘛,长安城里种了苜蓿,汉武帝终于得到了天马。天马就是军事实力呢。天马繁衍,汉将军骑着汗血宝马,率领几万骑,军威大振,打败了强悍的匈奴人,一直把他们撵到很远的地方才罢休。

    据历史记载:元狩二年,汉武帝任命十九岁的霍去病为骠骑将军。率兵出击河西的匈奴浑邪王、休屠王部,大胜。从此,汉朝控制了河西地区,打通了西域道路。匈奴忧伤地唱着歌谣迁徙而去:“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自此,“匈奴远遁,而漠南无王庭。”

    当然,河西也不是匈奴的老巢,他们也是从别的部落里抢来的。汉朝的反击不是突然之间的心血来潮,而是有着漫长的压抑和愤怒。

    从此,河西属于大汉的地盘,种植苜蓿,放养天马。河西的水草,滋养着一匹匹的良马。

    这天马,高大、矫健俊美、灵性十足。昂首嘶鸣,余音几十里地,谁能不喜欢呢。天马是走马,走对侧步,不走交叉步。高臀、硕蹄、细腿尖耳、粗鼻孔。鼻孔大、吞吐量大、体健善跑,耐力好。凉州出土的铜铸天马,昂首嘶鸣,看一眼,乖乖,好大的气势。

    除了凉州天马,天底下的马,走的都是交叉步,就是同侧的两只蹄子相反进退,前两个蹄子和后两个蹄子轮番起落,步法不同,叫交叉步。凉州大马走的是对侧步,同侧两个蹄子一齐进退,两侧交替,这样的走法称为对侧步。跑马走不来这样的步子。

    河西的宝马代代相承。到现在,天祝藏区有一种名马,叫岔口驿走马,属于天马后代,走对侧步。岔口驿是个地名,一个镇子。本地人说,大青走马下四川,不说你的命苦,还说你的走势好。在早前的岁月里,这种走马是极为重要的交通运输工具。现在,以车代步了,但岔口驿的人还是喜欢养马,对马匹的感情深情而恒久。家里养一匹走马,显得阔绰兴旺,很招财。因为一匹好马,依然很贵。每个人的梦想,都是希望自己活得鲜衣怒马。怒马就是强壮的马,类似于岔口驿走马的样子。

    岔口驿的走马,高大威猛自是不必说了。古时候它们是战马,眼神冽,细腿子有劲儿,气势浩大。走马临阵无敌,一声嘶鸣如猛虎下山,霸气啊。走马腕蹄高、宽大,一蹄子能刨掉战车。铁尾,一尾巴能扫翻人。马蹄大而硕圆,蹄腕里一撮老毛,走路又快又稳。

    走马的胸廓很发达,吃着鲜美的牧草不说,还要吃料,料就是豌豆。岔口驿古来就是驿站,驿马也多。走马性子野,喜欢在山野里撒欢乱窜,腿筋拔得开,蹄腕灵活有力,走起来轻捷平稳,是很好的驿马。

    天祝有走马,也有跑马。跑马风驰电擎,像紫色的白色的青黑色的闪电一闪而过。紫红的透着贵族的气质,青黑的毛色厚实,针毛闪着亮光。它们的耳朵很小,竖起来,眼睛却出奇地大、臀高、腿子细长。马能把自己活到一种境界,高贵淡然;静时收敛起锋芒,动时可以独自走天涯。

    走马因为是西域野马的后代,性子烈,立鬃长尾,只认主人,陌生人不能近前,很警惕。上战场即便败了,对手也很难调服使役,一有机会就挣脱笼头,跑回自家地盘。它们喜欢吃苜蓿草,在夜里也能识途,翻山越岭也不迷路。

    岔口驿马有一种叫菊花骢。骢,意思是青白色的马,高大、健壮、俊美。毛色青白,脊背和前胸有着圈纹,一朵一朵,针毛张开,像极了盛开的菊花,层层叠叠,好看得要命。菊花骢通体都是一种霸气威严的大气场,眼神萧杀冷峻,走对侧步。这种马四岁到六岁是最为勇猛的时期。

    人生最得意的事情,莫过于打马飞驰,一路踏花。春风得意马蹄疾啊!我一直不甚得意,就是因为没有一匹好走马。没有菊花骢、没有紫骝马,也没有大青马。

    有一首很好听的《尕马令》,是这么唱的:墙上开花者碟子大,地下的骨朵儿碗大。维下个花儿者兴头大,半上午没喝个早茶。哎吆吆……阿哥是阳山的枣骝马,尕妹是阴山的骒马,白日里草滩上一处儿耍,晚夕里一槽儿卧下。哎吆吆……

    岔口驿走马的祖先来自西域,别处普通的马祖先来自哪里?有记载说最早是羌人驯化降服了野马,驯服的马,都被戴了笼头;还有嚼子,天祝叫岔子。一根皮条或者是铁链子,卡在马的牙齿里,大概位置在切齿与臼齿之间的空隙。这是马的软肋,牵动缰绳,嚼子刺痛马嘴,很疼,疼得它掉眼泪,只好驯服了。

    我的朋友说,她奶奶是这样调服马匹的:把性情暴虐的马赶到泥潭里,让它陷下去,只露出上半截身子,给大日头晒去。晒半天,陷在淤泥里的马匹焦躁到绝望,那种粗暴的脾气就会减弱。然后,人慢慢靠近,拿一把长扫帚,刷去馬身上的泥皮。等它渴极了,再把水勺伸给它喝。最后再帮它从淤泥里走出来。一来二去,马的暴脾气就柔和了,慢慢听命于人,变成一匹驯服的好马。

    我见过岔口驿的牧人调教马匹:人骑在马背上,一直叫它走趟子,顺着趟子来来去去跑。一个人骑累了,换个人,继续走趟子。马就那么不知疲倦的小碎步跑。毕竟,走马的祖先是野马,它的基因里仍然保留着野马的傲娇狂野。所以,所有的马从小都要驯服调教,没有一匹马是让它自由自在生长的。如果那样,它就会长成一匹野马,不会干活,不给人骑、不听话,跑到山野里不肯回家。它回到自己祖先无拘无束的生活状态里去了。

    我总是觉得,不是人类降服了马,人没那么强大。而恰恰是马的悲悯之心,多情之心。古人说,不俗即仙骨,多情乃佛心。比起马来,人长得弱小,欲望又那么庞大。马所求的,无非是水草丰美,自由自在,它连肉都不吃。而人呢,饿了要吃粮食,吃了粮食要吃肉;还要有高楼大厦、还要有金银绸缎……无情无尽的欲望,没有界限的贪婪,靠着人单薄的身体来完成,又苦又累。马看着人可怜,这些驾驭不住自己心的生物,决定帮人一把。

    有时候,一匹马也是很孤独的,它眼神清澈宁静看着你,把脑袋靠近你。在它看来,你不是主人,是朋友,给它温暖的朋友。更多的是,人并不了解马的思想,除了奴役,再无柔和。于是,马一直孤独着。

    我觉得,走马有思想。它一边吃草,一边思考,它知道哪种草好吃。我怎么知道它在思考?你看,它的睫毛一眨一眨,眼珠子并不看草,直接陷入沉思里,神情有些宁静与茫然。有时候,它的嘴角挂着一根草,也在反复咀嚼——不是咀嚼草,是咀嚼光阴。

    我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家养过一匹马。但是我弟弟说,明明是骡子,栗黄色的。当然,就算是马,也是那种笨马,绝不是岔口驿走马。

    天祝每年都有盛大的赛马会。赛马是两种:跑马和走马。跑马要拼快,走马要比走势好看。

    跑马很洒脱,马鬃飞扬,尾巴飞扬,毛色油滑,可真是漂亮。不过,骑在马背的人可最好不要太胖,还要灵活一些才好。马跑的时候,他们还要俯身拾取青草丛里的东西。有的马通晓规则,每有障碍物都慢一下。有的马很野性,尽管疯跑,一路狂奔。它只顾自己驰骋的尽兴,一点也不在乎马背上的人手里空空的,什么也没捞起来。还有的马,跑着跑着,觉得设置的跑道不好玩,就撒开蹄子胡跑了,一直跑到很远的草原深处,昂首嘶鸣着。它高兴呀!

    骑手嘛,必须有良好的驾驭能力。他们在马背上翻腾着,要抢夺地上的肥羊羊、要扔标枪,还要在马背上站立,忙得很。简直有叱咤风云的意思。光是骑马那可不算本事呢。

    至于走马,也挺有趣儿。不能跑,要走,还要走出精神来、气场来,马也要长得俊美。认识一个人,他常常给我夸:嘿嘿,我那匹走马,走势好得很!当然,要会看的人才能看出来。若是我这样的人,认为所有的马走得都一样,点头摆尾嘛。

    赛马的背景是大草原,宽阔、碧绿、和风徐徐。几百匹马,汇聚在赛马场。跑马和走马不是自己来的,是人们牵来的,所以到处是人群。熙熙嚷嚷,热闹异常。赛马,是一种奔腾的艺术。

    岔口驿马被农业部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如今,已经成为马产业作为天祝县带动农业农村经济和农牧民脱贫致富的特色产业之一,在增加农牧民收入、传承马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每一匹走马,都能帮着农牧民挣钱。

    为了保护岔口驿马畜种资源,天祝县打造“中国走马之乡”品牌,促进传统优势资源转换,培育发展现代育马产业,构建现代马产业体系。截止目前,全县岔口驿马饲养量达到6000匹。全县现有养马户900多户。这些漂亮的好马,卖给青海、四川等地的爱马人士,走马一匹在5万到10万左右,很值钱。

    我是个读书少的人,总觉得白马是神骏,威风的不得了,因为它驮着王子。后来才知道,童话里都是骗人的。因为在古代,王子根本不骑白马。为啥呢?白马为盟誓或祭祀的牺牲品。古人以乘白马表示有凶事。想想看,王子又不傻。

    农耕民族都喜欢牛,看见牛,生活就有希望。而游牧民族对马情有独钟,一匹马简直就是生命里最美好的羽翼。马的神态里,有一种淡定看人、淡然处世的哲学意味。

    去年松山草原的赛马会,我跟着看了几天。有个老牧人的马实在漂亮,是一匹白马。他告诉我,白马分两种:一种是先天的,一种是后天的。事实上,你根本想不到,先天的白马是因为遗传变异,基因缺陷导致黑色素缺乏,得了白化病。这种马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病马,不皮实,资深马客才不买这种白马呢。

    另一种白马呢?是杂交的马。一开始,它的祖宗是野马,多是浅黄或者棕色。野马为了生存,这是一种保护色。但是人类干预它的繁殖,代代杂交,野马的后代就会出现灰斑点的马,毛色逐渐变浅。然后继续杂交,就会生出纯白的马。据说,两匹白马生出来的马驹子,并不一定是白马,因为返祖现象,有可能是浅黄色的马。基因就这么顽固,无论过了多少代,还要溯回祖先。

    还有一种白马,在岔口驿走马种群里很常见,就是老马。大青马活着活着,老了,毛色渐白。等它老糊涂了,大概十八岁开始,就变成一匹纯白色的马。所以,这样的白马在赛马会很难拿到第一,只好去驮游客,一趟二十块,帮助主人挣钱养家。

    既然这样,我不想要老马,就算它是白马也不行。我挑了一匹栗色马,虽然看起来非常健壮,但没拿到名次。牵马的人跑得太快,他断断续续说,这匹马不压趟,耐力不好,总是胡跑。大概是没有调教驯服好。

    实际上,汉武帝的军马里,白马很少,因为战争嘛,总是要隐蔽。白马不可能隐蔽好自己,容易暴露。三国里骑白马的战将,其实都骑的是青马,因为青马毛色最漂亮的时候,是一匹马最年轻最有劲儿的时期。

    天祝优质的牧草,对岔口驿马繁衍生息是极好的保证。马需要粗纤维粗蛋白,天祝的草原资源丰富,牧草种类繁多,岔口驿马可以挑拣着大啖。更重要的是,游牧民族对马匹特殊的情分、独特的自然条件和传统的生活方式,都为岔口驿马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物质和人文基础。

    一匹马踏踏踏从山间跑来,即便是看一眼,也有人间暖意,有那种清宁幽致的欢喜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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