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纸下载
  • 专业文献
  • 行业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杂文文章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达达文库
  • 文档下载
  • 音乐视听
  • 创业致富
  • 体裁范文
  • 当前位置: 达达文档网 > 应用文书 > 正文

    韩国“临终文化”悄然改变

    时间:2021-01-01 10:20:5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姚虹聿

    90%韩国老人拒绝“延命医疗”

    据韩国《韩民族日报》报道,由于韩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人们越来越关注老年人的生活,对于医院针对老年患者的治疗情况也越来越感兴趣。

    统计数据显示,在当下的韩国,签署《事先延命医疗意向书》的老年人不断增多。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2020年9月底,签署这一意向书的韩国老年人已超过80万人,到今年底有望突破100万人。

    对于老年患者来说,签署这一意向书就意味着在他们面临死亡时,自愿选择“尊严死”。“尊严死”指临终患者拒绝接受无意义的“延命医疗”。所谓“延命医疗”,是指医院对于毫无救治希望的病人所实施的延长生命的方式,包括心肺复苏手术、使用人工呼吸器、血液透析、注射抗癌剂四种医疗行为。

    人将死之时,对于死亡是恐惧的。十多年前,大多数韩国老年人都认为,即使通过“延命医疗”也要保住生命。但近几年,拒绝“延命医疗”而选择“尊严死”的韩国患者越来越多,韩国社会的“临终文化”正在悄然改变。

    据韩国《东亚周刊》报道,“临终文化”的改变是韩国颁布实施《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也称《尊严死法》)的结果。2018年2月4日,这部法律正式实施。两年多以来,韩国保健福祉部指定地区保健所、医疗机构等构建“延命医疗”信息处理系统和传递系统,面向国民开展教育和宣传。

    韩国还出现了一些医疗保健团体,倡导人们签署《事先延命医疗意向书》。据一个名为“医疗意向书实践”的团体透露,该团体已经指导超过3万名韩国老人签署了《事先延命医疗意向书》。该意向书必须到患者生命垂危的时刻才能生效,所以需要有人员或机构替签署者保管。该团体替一万多名韩国人保管着意向书。其他人有的是让子女保管,有的是让朋友保管。

    《事先延命医疗意向书》的作用是,让韩国公民为预防未来因疾病或事故丧失意识而无法自行选择治疗方法,提前表明个人意愿,拒绝毫无意义的“延命医疗”。

    根据韩国《尊严死法》的规定,签署《事先延命医疗意向书》必须本人有此意愿,而且其直系亲属都同意。另外,该文件可以根据签署人的意愿随时予以作废。

    在签署者中,70—80岁的人最多,占47.5%,其后是80岁以上的人(占21.2%)和60—70岁的人(占20.9%)。

    签署《事先延命医疗意向书》的人增多,一方面是由于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在各地设立分社,为韩国人提供这类服务;另一方面是因为韩国社会越来越接受“有尊严的死亡”,而且老年人的观念由“指望子女赡养”转变为“不希望给子女造成负担”。

    不久前,韓国保健福祉部公布了针对70岁以上老人的一项民调,在被问及“如果到了人生的最后时刻,是否愿意接受‘延命医疗”时,超过90%的韩国老人表示“拒绝接受‘延命医疗”。

    “尊严死”的司法认可

    据《韩民族日报》报道,十几年来,韩国人对于“延命医疗”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20世纪90年代,韩国的医生对待临终的病人非常谨慎,随时担心被指控“协助杀人”。患者的子女则担心背负“不孝”的骂名。因此,大多数情况下病危患者的家属和医生都会坚持为患者治疗到最后一刻,即实施“延命医疗”。当时韩国每年有约5万名患者接受“延命医疗”,最终在痛苦中结束生命。

    1997年,首尔Boramae医院的一名医生因为帮助末期癌症患者终止“延命医疗”而被捕,在2004年以“协助杀人罪”被判处刑罚。

    2009年5月,首尔大学医院发表声明称,如果癌症晚期患者自愿在濒死状态时不接受心肺复苏手术及其他方式的“延命医疗”,那么医院将尊重患者的意愿,不再予以抢救。

    首尔大学医院还公开了一批癌症患者临近死亡过程中的治疗情况。医院对其中15%的患者进行了无意义的心肺复苏手术;另外85%的患者及其家属拒绝心肺复苏手术。医疗团队尊重这些患者和家属的意愿,终止了“延命医疗”。

    首尔大学医院公开“延命医疗”的情况,其背景是医疗界认为不能无限期拖延“尊严死”的司法认可——该医院挑起了代表医疗界解决这一问题的重担。该医院的李世勋教授表示:“医生们虽然担心将这个问题(终止‘延命医疗)拿到台面上讨论会引起社会震动,但只有如此才能将‘临终医疗体系推上正常轨道。”

    首尔大学医院此举,对2009年5月21日韩国大法院作出与“尊严死”相关的判决产生了一定影响。彼时,一金姓老太太的子女状告Severance医院不听家属的意见,执意对毫无复生希望的老人进行“延命医疗”。该案在韩国社会掀起轩然大波。

    最终,韩国大法院判决患者家属胜诉。该医院不得不按照家属的意愿给老人摘下氧气罩,停止“延命医疗”,老人离世。这一事件唤起了很多人对人生最后时刻的思考。

    随后,韩国保健福祉部设立了名为“延命医疗决定示范事业”的项目,试行新的临终医疗方式,即充分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意愿。加入该项目的医疗机构包括江原大学医院、高丽大学九老医院、首尔圣母医院、延世大学医疗院、岭南大学医疗院、蔚山大学医院、济州大学医院等。

    2009年11月22日,韩国保健福祉部宣布,“延命医疗决定示范事业”医院治疗的一名患者因病情恶化而自然死亡。这名患者生前亲自向医生和医疗团队表示,自己拒绝“延命医疗”。参与“延命医疗决定示范事业”的医疗机构遵守不公开有关患者信息的原则。

    在“延命医疗决定示范事业”项目实施6年后,韩国国会于2015年12月8日通过了《善终服务、放宽医疗和临终过程患者延命医疗决定的相关法律》。2018年初,该法律更名为《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也称《尊严死法》),并正式实施。至此,“尊严死”在韩国全面合法化。

    厘清“尊严死”和“安乐死”

    据韩国《朝鲜日报》报道,虽然韩国的“临终文化”在立法的推动下悄然改变,但相关争议一刻也不曾停止。特别是宗教界和生命伦理学界人士,一直有“允许停止‘延命医疗可能导致安乐死盛行”的质疑。他们认为,“无论如何都应该珍惜生命,对患者应进行所有可能的治疗”。

    支持《尊严死法》的人认为,“如果患者已经没有生存的希望,而医院一味对其进行‘延命医疗,不仅损害了患者本人‘尊严死的权利,还给其家属带来了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完全没有必要”。

    《朝鲜日报》指出,有必要厘清“尊严死”和“安乐死”这两个概念。

    “安乐死”是指为了减轻患者的痛苦,利用药物人为地结束患者生命的行为。“尊严死”是指没有治愈可能性的患者,经其本人和直系亲属同意,可以不接受继续治疗以维持生命,而选择有尊严地死去。医疗机构有权终止的治疗仅包括心肺复苏手术、使用人工呼吸器、血液透析、注射抗癌剂四个方面,除此之外,营养供给等都不可以中断,更不能施以药物加速患者的死亡。

    简单地说,“尊严死”仅指放弃对患者进行治疗,让患者自然地、有尊严地死亡,是“消极安乐死”;绝不包括通过注射药物令患者死亡的“积极安乐死”。

    另外,“尊严死”只有“临终患者”才可以选择。“临终患者”指已无任何恢复健康的可能性的患者,且其症状开始急速恶化,在医学上被判断为“面临死亡状态”。而“安乐死”的目标患者不一定具备这些条件。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

    相关热词搜索: 韩国 临终 悄然

    • 生活居家
    • 情感人生
    • 社会财经
    • 文化
    • 职场
    • 教育
    • 电脑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