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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20年“两半”问题研究述评】问题述评

    时间:2019-02-05 04:47:3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摘要]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围绕着“半殖民地半封建”问题,学术界展开了激烈的论争,成为近代史研究领域的热点之一。“两半”概念形成的争论、“两半”是否为合适的社会性质表达以及“两半”中的“沉沦”与“上升”等诸问题是其中的核心。经过诸多学者的共同探究、彼此辩难,学术界在许多方面获得共识:不同的意见和观点,也得到充分表达,共同推进了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深入。
      [关键词]半殖民地半封建 社会性质 沉沦与上升 现代化范式
      [中图分类号]K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8)10―0149―09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下简称“两半”)是中国共产党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总概括,也是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基本理论。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围绕着“半殖民地半封建”问题,学术界展开了激烈的论争,成为近代史研究领域的热点之一。真理愈辩愈明,经过诸多学者的共同探究、彼此辩难,学术界在许多方面获得共识;不同的意见和观点,也得到充分表达,共同推进了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深入。大致而言,学术界关于“两半”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两半”概念形成的争论
      
      关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的历史、渊源,聂希斌指出它有着不同的来源。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时代,还不存在半殖民地国家,因为半殖民地是帝国主义时代的产物。而列宁早在1915年《社会主义与战争》一书中,就表明中国是“半殖民地”国家。随后,列宁又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指出:帝国主义“时代的典型的国家形式不仅有两大类型国家,即殖民地占有国和殖民地,而且有各种形式的附属国”。中国正是这种“形式上是独立的,实际上却被财政和外交方面的附属关系的罗网包围着”的半殖民地国家。在谈到半殖民地的性质和特征时,列宁认为,“它们是自然界和社会各方面常见的过渡形式”。据此作者认定:“中国半殖民地的性质,是由列宁首先提出的。”至于“半封建”这一概念,聂希斌则认为早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出现。1851年,恩格斯在《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一文中使用了“半封建”一词,“这个国家(指德国)的拥有资本和工业的阶级已经成熟到这样一种程度,它再不能在半封建半官僚的君主专制的压迫下继续消极忍耐了”,此处的“半封建”是在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意义上使用的。列宁继承了该思想,他在《中国的民主主义和民粹主义》一文中,第一次提出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半封建的农业国家”,并就半封建的经济和政治特征作了分析:“中国农民这样或那样地受土地束缚是他们受封建剥削的根源,这种剥削的政治代表就是以皇帝为政体首脑的全体封建主和各个封建主”。同时,在农民身边已经有了一个资产阶级,但“这个阶级不是在衰落下去,而是在向上发展”。不过,列宁并未将“半殖民地”、“半封建”二者结合起来称谓中国。
      对聂希斌在此问题上的论证,陈金龙全盘接受。不过,他对聂希斌并没有展开论证的部分进行了详细梳理,即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是从何时继承经典作家的上述思想,将“半殖民地”、“半封建”两者合为一体来概括中国的社会性质。他指出,1922年7月,中共二大在通过的《关于“国际帝国主义与中国和中国共产党”的决议案》中出现了“半殖民地”的概念,但“二大”尚未明确用“半殖民地”来概括中国的社会性质,只认为中国是“国际资本帝国主义势力所支配的半独立国家”。经过他的考证,在早期马克思主义者中,首先明确使用“半殖民地”、“半封建”两个概念的是蔡和森。关于前者,是蔡和森于1922年9月在《统一、借债与国民党》一文中提出的:“中国在国际地位上早已处于半殖民地地位。”这是中共党人首次从国家地位的角度来判断中国社会的性质。11月,共产国际第四次代表大会重申中国是“半殖民地国家”后,这一概念开始在中共的著作中广泛使用。后者则是蔡和森于同年同月的另一篇文章《武力统一与联省自治――军阀专政与军阀割据》一文中提出的,文章说中国是“半封建半民主的局面”。至1924年9月,蔡和森在《冯自由派反革命运动的解剖》一文中,更是有了“半资产阶级和半封建社会”的提法,但没有做具体论证和说明。此后,“半封建”一词均从阶级关系和政治角度来阐释和使用。明确将其用在社会性质上的则是中共“六大”。“六大”在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中强调:“中国经济底特点,土地关系底特点,很明显地是半封建制度”,“现在的中国经济政治制度,的确应当规定为半封建制度”。虽然“六大”对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有了明确认识,但尚未使用“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概念。1929年,中共中央在《中央通告第二十八号――农民运动的策略》一文首次使用“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在随后的社会性质大论战中这一观点占据主导地位。1936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也开始加以使用,此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使用更加频繁。由此作者认为,“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的形成经历了较长的过程,“自经典作家开始直到1929年2月,‘半殖民地’、‘半封建’是作为两个独立概念来使用的,《中央通告第二十八号》首次提出‘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概念之后,经过论战,才为人们所认同和运用”。
      1998年第6期的《近代史研究》同时刊登了陶季邑和张庆海与陈金龙商榷的文章。陶季邑认为,早在1926年,蔡和森就明确使用“半殖民地和半封建”词语,并对这一概念的内涵有了比较明确与正确的认识,但他是否为中国首次提出“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概念尚需探讨。张庆海则在文章中声称,他的商榷是针对陈金龙一文,不过,很容易发现,他的矛头实际上更多地是指向聂希斌。他宣称:“这不是由于笔者发现了新史料证明是他人首先使用‘半殖民地’概念界定社会性质,而主要是因为笔者与陈先生等人对早期经典作家的论著原文理解不同所致。”他认为,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关于“半封建”概念的界定,“均指社会形态,亦即社会性质”。相反,对于“半殖民地”一词,作为最早的使用者列宁,则一直严格加以界定,没有将其用来“表述社会性质”;蔡和森等早期共产党人对此问题,也是“严格地承袭了恩格斯与列宁的标准”。作者进而推论,“不论两半论作为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正确与否,我们都不能说它是早期经典作家的创造”。此后,钟兴瑜也撰文指出,20世纪20―30年代社会性质的论战,人们极少在社会性质的意义上使用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而是在国情意义上使用,这场论战与其说是社会性质论战,不如说是国情认识论战。方小年对张庆海的观点进行了反驳,他认为,以陈独秀为代表的早期共产党人在使用半殖民地一词时,已经将其纳入了社会性质的范畴,“正是因为近代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带有显著的半殖民地的特征,我们在界定其社会性质时,就不能不考虑到这一因素”,“半殖民地国家与半封建的社会同构,它既可以表明国家的性质,又可以表明社会性质”,也就是说,只有用半殖民地半封建才能反映出近代中国特殊的社会性质。
      李洪岩则通过详细考证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围绕中国社会性质发生的大争论,梳理了“两半”形成 的具体过程。他表示:“斯大林与托洛茨基的大交锋是中国社会性质论战中最关键的环节”,“而中共承继了斯大林、布哈林的线路,将‘封建残余优势说’逐步修正为‘半殖民地半封建说”’。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对文献的梳理,作者还在文中指出,在中共文献中,最早出现“半殖民地半封建”一词是在1926年9月23日,莫斯科中山大学国际评论社编译出版的中文周刊《国际评论》创刊号上的发刊词,原文为“我们长久困居在半殖民地与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受尽帝国主义与其走狗――军阀的双重压迫”。而这个刊物“是否与蔡和森有关系,还待进一步考察”。
      大致而言,目前史学界对“半殖民地半封建”概念起源的探讨,发表的成果已经具备相当分量。更深一步的研究只能有待于新史料的发掘与整理。在此笔者认为,如果系统研究20世纪30年代的社会性质争论,将当时各方各派的观点做一学术史的勾勒,以充分呼应现在学术界所做的讨论,明确现在的研究较过去有了多大程度的进步,或许会更有意义。
      
      二、 “两半”是否为合适的社会性质表达
      
      “两半”理论的出发点认为中国近代社会的基本任务是获取民族独立和解放,因而“革命”是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主线。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起,“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否为合适的社会性质概括开始受到质疑与挑战,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各种不同表述的“资本主义性质说”或“现代化说”。
      刘耀认为,半殖民地是指国家地位,半封建是指社会经济形态,决不能把半殖民地当作一种社会形态。用资本主义经济的发生和发展来揭示中国社会性质的变化,才能说明社会发展最深刻的根源在于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矛盾。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是独立形态的社会,而是一种过渡形态。“中国由独立国变为半殖民地。同中国由封建社会变为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社会,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变化,决不能把它们等同起来或混淆起来”,这两种变化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而且,它们开始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半殖民地社会”始于1840年的鸦片战争,但这种国家地位的变化不能视为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半封建社会”则以19世纪60―70年代为发端,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引起社会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意识形态结构的变化,中国社会才开始向半封建社会过渡。尽管这两种变化“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和相互结合的趋势,但它们并不是一种性质的变化”,也不是亦步亦趋地向同一方向发展。他还认为,中国资本主义包括手工业资本主义和近代资本主义两个部分,它的产生,“并不是外国资本主义侵入的结果,虽然外国资本主义对中国近代资本主义的建立有很大影响”。这是一种早期的思路。
      李时岳是这一时期反对“两半”论的中坚人物。他明确表示,半殖民地半封建并非不可分割的两个概念,“殖民地指的是国家地位,封建指的是一种社会形态,二者本没有什么必然的联系”。此后,他又进一步完善自己的观点,比如他声称,“两半”论把中国近代社会的半殖民地过程与半封建过程视为不可侵害的统一整体是不恰当的,两者虽有联系,但并非不可分割,“半殖民地主要指国家地位,虽然也包括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影响,但这些影响是以政治统治为前提的。半封建主要指社会形态,它以经济为基础,自然也包括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征候”。陈胜�则更进一步认为不仅“半殖民地”不是社会形态,甚至“半封建”也不是一种社会形态。他表示,“半殖民地半封建”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的一种低级的特殊的类型。从人类文明的角度来看,近代中国属于从中世纪向现代化过渡的前期社会,从五种社会形态的角度来分析,近代中国是一个从属于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但带有浓厚封建主义色彩和殖民主义色彩的,“属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处于低级发展阶段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他强调,否认或抛弃“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认识,就会模糊近代中国民主革命的对象;但如果不视其为资本主义的初级阶段,就不能认识中国现代化的根本任务。显然,李时岳等人的核心观点,就是想用现代化取向来取代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取向。
      还有学者对以上观点进行补充和完善。宋德华认为,“半殖民地”是从国家地位的角度概括社会性质,“半封建”是从生产方式及社会制度的角度概括社会性质,在此定义中,“半”是一个侧重于“质”而不是“量”的规定,只是与其他社会状况区别,而不是定量其状况的程度。两者在概括中国近代社会的性质问题上,互相制约,互相依存。有学者以资产阶级的产生来界定半封建,故以1911年为半封建的计算时间。作者认为。半封建的起点应以封建主义的开始解体为好,即仍主张1840年说。
      与反对“两半社会性质说”相对应,维护“两半”地位的学者也给予了针锋相对的争辩。他们大都主张,“半殖民地半封建”两者是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实质表达,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它们互相纠葛,彼此牵连,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谢本书通过对1930年代的社会性质大论战研究后认为,“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而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既为中国共产党所肯定,也为中国革命的历史所证明”。张磊则认为半殖民地一词并非主要指国家地位,它“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具有本质的意义”,尽管半殖民地并非关于典型社会形态的典范定义,但“近代中国社会自身就是一种过渡的、畸形的社会形态,所以半殖民地恰恰反映了它的根本性质和主要特点”。夸大十分微弱的近代工业的作用,以现代化取代革命,“视之为拯救和发展中国的灵丹妙药,贬低乃至诋毁革命运动,完全是谬误的、脱离近代中国基本国情的”,“用半殖民地半封建作为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的定语,是实至名归”。吴泽在社会性质分期的基础上,将近代中国从1840―1949年的百余年划分为两个阶段:1840―1927年,“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发展时期”;后期则是其“衰落、崩溃时期,同时也是中国资本主义化社会的形成时期”。在此基础上,他将前期进一步细化,1840―1895年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化时期”,1895―1914年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成时期”,1914―1927年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深化时期”。他认为,“近代中国是不是半殖民地社会已不成问题了,近代中国社会是否带有半封建特点也不成问题”。
      作为对前十余年学术界争论的反思,张海鹏认为,“近代中国社会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是我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根本观点,或者说,正确认识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是研究中国近代史的出发点。”刘大年也表示,半殖民地指民族独立,国家领土主权遭到破坏,重点讲的是对外的一面;半封建指长期的封建制度开始崩溃,但没有成为独立的资本主义,重点讲的是对内的一面。它们互为表里,密不可分,取消其中的一面就不存在另外的一面。“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社会”,因此,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其他任何社会一样,是一个整体运动过程。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期,“两半”社会性质的讨论趋渐尾声,但仍然不乏涟漪。其中的一个特点是,这些研究成果都大量吸收了以前学术界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新的补充和完善。韩廉批评有学者 在两半问题上过于强调它们的差异而否定其共性。半殖民地强调资本帝国主义入侵所引起的被侵略国的国际地位或对外独立程度的变化,由于它们对中国的侵略与控制是“全方位、无孔不入的”,所以这一概念实际上是包括了中国“在经济、政治、思想文化方面的地位或独立程度的变化,而不仅仅指国家政治地位的改变”。同样,半封建也不仅仅指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而着重强调社会形态即社会性质的变化。基于这种考虑,他认为毛泽东对“半殖民地半封建”涵义的界说不失其精辟。张庆海则表示,“半殖民地”化的历史实质上是中国封建主义衰落及资本主义发展的主要动因与阻力,构成了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特征,“它不是社会性质”,但两半的结合,“是一条从中国社会性质及其变化原因同时人手解决问题的成功道路”。也就是说,半殖民地概念的形成,只不过是“半封建”这个社会形态变化的原因。基于这个考虑,他认为“半”不过是个虚词,并无实际意义,“在史学研究中,还是不用‘半’的方法更科学些”。这是一种折中的表述。
      当然,反对的声音仍然存在。杜经国认为,半殖民地涉及的是国家主权与民族独立,与由社会物质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社会性质概念属于不同范畴,“世界上只有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没有也不可能有什么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他认为,鸦片战争之后的几十年,尽管中国在半殖民地道路上愈走愈远,但社会性质并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仍然是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单纯的封建社会”。不能因为资本主义有一定的发展,就认为中国的封建社会变成了半封建社会。他还将1911年的辛亥革命作为中国封建社会转变为半封建社会的界线。㈣他的观点得到了相似的回应。左文华认为,辛亥革命以前,“整个社会还是封建的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起着主要的决定的作用。所以辛亥革命以前中国还是封建社会”,辛亥革命以后,则发生了“里程碑”式的巨大变化,“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逐渐占了统治地位,起着主要的决定的作用”,“中国无疑是资本主义社会了”。赵立人则从上层建筑、经济基础等几个方面对此进行论证,认为辛亥革命“不仅仅标志着政权性质的改变(官僚资产阶级代替了封建统治者),而且标志着经济基础的重大变革(资本主义工业化浪潮的掀起)”,将其作为一个新的社会形态的开始,“应该是理由充足的”。仓林忠认为:半殖民地说混淆了社会其他属性同社会性质之间的差异性:半封建社会说缺乏社会历史概念内涵的严整性;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说破坏了历史学科体系的统一性和同范畴历史概念的同一性。他认为,半殖民地系指国家地位,“用它作为标尺来衡量、鉴别、确定一个国家的社会性质,显然超出了殖民地自身意义的范围”。如果不指社会性质而将其与指示社会性质的封建社会联用,则容易引起歧义,“势必要误导人们把半殖民地当作社会性质来看待”。同样,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模糊了五种社会形态之间的过渡时期同社会形态本身在性质上的差别,容易误导人们以为在人类社会五种形态之外还存在着第六种社会形态”。基于他的观点,他认为,中华民国的成立,“是中国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标志”。不过,此文缺乏必要的史料支撑,对中国近代社会的独特性的认识也明显不足。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以现代化范式研究中国近代史的相关成果日益增多,最近几年,关于用现代化范式取代革命范式的争论又起。虞和平认为,上个世纪80年代以前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不仅以阶级斗争和反帝斗争为主线,而且以此划分历史发展的阶段,以论述斗争本身为主体内容,现代化研究则把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及其内外环境和条件作为研究的中心线索,并把阶级斗争和反帝斗争纳入这一中心线索之中,“由于中心线索的不同,使解释问题的思路亦各有不同”。而现在,随着近年来用“现代化理论”来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框架日益成熟,在学科理论上逐渐把现代化“作为中国近代史的一条主线,认同面不断扩大”。而且,把现代化作为近代史研究的主线之一,“并不是完全忽视阶级斗争和反帝斗争的研究。而是从现代化的角度加以考察和分析,作出新的解释”。但龚书铎表示:“从近代化的角度研究中国近代历史,扩展了视野,不失为一个思路。但不能用‘近代’来取代‘革命’,把二者对立起来,非此即彼。”在他看来,“近代化”与“革命”是分不开的,“独立、民主、富强是近代中国的主题,反帝反封建斗争就是为了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国家繁荣富强扫清障碍、创造必要的条件。不解决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问题,近代化是‘化’不起来的。”
      此外,还有学者欲从理论思辨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探讨。比如陈向阳认为,社会形态与社会性质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社会形态是社会性质的外在表征和具体化,社会性质则是对社会形态本质内涵的进一步抽象和概括,社会性质概念是对社会形态概念的进一步提炼和化约。
      总之,近20年来反对“两半”社会性质说的学者,在此问题上的争论将会持续下去。笔者以为,如果我们能将近代中国的发展历程当成“有中国特色”的特例,或许会有更加开阔的思路和视野。
      
      三、“两半”中的“沉沦”与“上升”
      
      对近代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评价,既是这一时期争论的焦点,又是核心问题所在。关于帝国主义的侵略,曾有人公开表示“欢迎侵略”,认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鸦片战争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近代文明”。类似带有殖民史观痕迹的观点,不在本文讨论范围。
      1981年3月,李时岳与胡滨首先明确将半殖民地半封建表述为半殖民地半独立、半封建半资本主义,将两半引申为四个半。此后,李时岳又在其他文章中对此作进一步说明,明确宣称,从独立国变为半殖民地是向下沉沦,而从封建变为半封建社会则是向上发展。在与汪敬虞的论战中,他强调,中国的半殖民地地位的形成,并非与半封建化过程同步,直到《辛丑条约》签订,清政府彻底放弃反抗,才是中国半殖民地地位确立的标志。这正是国家地位不断沉沦的过程。他表示,如果说向半殖民地的沉沦主要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那么向半封建的发展则主要由于中国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这无疑是“历史的进步”。辛亥革命和中华民国成立,是中国由封建社会进入半封建社会的标志,这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因为共和的形式反映了资产阶级在中国的政治、文化生活中起着颇大作用这一内容。不过,由于他认为中国是被帝国主义强制拉入近代世界资本主义体系,所以中国近代史的开端,应以鸦片战争而不是以中国进入半封建社会的辛亥革命为开端。当然,他也承认,正因为中国是在半殖民地条件下进入半封建社会,救亡就始终是中国近代历史的主题。
      事后,李时岳对自己的观点又进行修正,他认为,将半殖民地严格限于政治范畴,乃是“为了避免触动民族主义这根敏感的神经”,解释半封建时,又完全回避了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所起的作用,“从而留下了不能令人满意的疑窦”。故尔,他又表示,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存在,并非历史沉沦的表现,它打破了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停滞状态,促进了中国本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没有必要为手工业的破产而过于伤感,因为没有手工业的破产就没有电力机的推广”,技术及装备的转移正是帝国主义充当“历 史的不自觉的工具”的核心。基于这一考虑,他认为,外资、中外合资及中国资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虽不大,但都优于封建经济而存在,不是沉沦而是发展。虽然这种发展是畸形的,但“畸形的发展也是一种发展”。李时岳还曾表示,“半殖民地半封建”这一概念的失误在于忽视资本主义在中国发生和发展的巨大进步意义,尤其是资产阶级在政治上、文化上对封建主义的斗争,对此进行重新检讨,“是要为设计新的近代史构架寻找理论基点”。他还怀疑五种社会形态的普遍意义,并欲以此构想来撰写新的近代史,不过并未成书。
      李时岳的观点在当时获得了学术界的极大关注,对于推动当时学术界的思想解放起了重要作用。不过,也有很多学者在严谨求实的基础上,对他的观点进行了极有分量的批评。汪敬虞指出,谈论中国境内的资本主义时,不区别外国资本与中国资本;或者谈论中国本国的资本主义时,不结合外国在华的资本,都是不恰当的。但是,在整个近代社会,中国的民族资本始终只占极小比例,其经济比重不足10%,这样一种格局显然不能代表中国向上发展的因素。也就是说,“近代中国由封建社会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转变,这是历史的沉沦,不是时代的进步。半殖民地半封建,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用半殖民地半资本主义的提法取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提法,以之为中国近代社会定性,“那既没有如实反映近代中国的历史现实,也不能正确指明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
      林华国认为,近代中国的半封建化(或者说半资本主义化)从一开始就是在外国资本主导下进行,代表民族利益的民族资本始终处于被压迫地位,代表“半资本主义化”本质与发展趋向的并不是民族资本主义而是外国资本,近代中国的半资本主义化与半殖民地化在本质上是互相结合、互相促进的,而不是像李时岳所说的那样“互相排斥、互相对立”。他指出,李时岳的真实意图,不过是想用资本主义化为主要内容的近代史体系来取代以反帝反封建斗争为主要内容的传统体系,亦即以近代化史观来取代革命史观。他认为,李时岳将资本主义因素概念转化为进步的民族资本主义,将民族资本主义的进步性说成是整个资本主义的进步性,这是在偷换概念。另外,中国社会半封建化的进程,并不是在中国国内的资本主义因素产生发展以后才开始的,而是在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中国之后就开始了,“中国开始半殖民地化之时,也就是中国开始半封建化之时”。两者都是在外国殖民者主导下进行的,紧密结合,不可分割。所谓半封建,并不是指封建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力量不相上下,而是指统一的封建经济体系已经遭到破坏。他反对视外国资本主义是进步的观点,“既然先进的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所起的作用是阻碍中国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那么,有什么理由把外国资本主义在中国的扩展看成是有利于中国进步的上升因素呢?有什么理由把以外国资本为主导的半资本主义化视为向独立的资本主义发展的上升过程呢?”外国资本虽然促使了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产生,但不能因某个事物所造成的对立面起了巨大进步作用而认为这个事物本身起了巨大进步作用。他认为李时岳还有意把半封建化与向独立的资本主义社会演化混为一谈。因为事实上,外国资本所代表的发展趋向是与半殖民地化的趋向一致的。
      苑书义则从另一个角度对李时岳的观点进行批判。他认为,半封建不能等同于半资本主义,中国半封建与半殖民地是相互关联的,而中国地主阶级则是资本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主要社会基础。“半封建”支撑着“半殖民地”,而“半殖民地”又制约着“半封建”。因此,虽然中国的半封建增加了资本主义因素,是一种历史的进步,但由于半殖民地的局限,软弱的中国资产阶级无力战胜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致使近代中国的前途只能是“半封建”的“永久化”,而决不是什么取代“半封建”的资本主义化,“这种早已被客观事实所证明的发展趋向,不能不说是一种历史的沉沦”。
      方志钦、赵立人认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畸变形态”,判断社会经济结构中,哪一种经济形态占主导地位,不能单纯看百分比,“旧中国小农经济虽然是一片汪洋大海,在数量上占优势,然而,控制全国经济命脉,从而也就控制着广大小农经济的,却是集中在沿海大城市中的帝国主义资本和官僚买办资本”,“有充分的理由肯定近代中国已经走上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官僚资本虽然有进步、积极的一面,但它依附帝国主义,也出卖国家主权,又与本国封建主义结成联盟,“成了资本主义正常发展的障碍,所以在本质上是反动的”,“最终导致国民经济的总崩溃”。民族资本则“发展微弱”。∞基于这种考虑,很难认为中国近代社会存在着“上升”的趋势。宋德华表示,“半殖民地半封建化”既是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又是朝着同一个趋向即封建社会形态解体的趋向发展。他否定那种认为近代中国社会完全是“历史的沉沦”,因为这样一来,就无法解释中国近代社会会以清朝封建帝国为起点,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终点。在他看来,在此过程中,半殖民地化与半封建化都是既有“沉沦”,又有“进步”,他称之为“沉沦”、“进步”交叉说,它们互相交织,互相斗争,“‘沉沦’不断阻遏着‘进步’,但‘进步’最终战胜了‘沉沦’”。
      张海鹏是此阶段对李时岳观点进行系统批判的代表人物。他认为,在近代中国社会,“不驱逐帝国主义势力,不推倒封建主义统治,民族资本主义的工业企业要发展是极其困难的;有些甚至是不可能的”。对于近代中国的资本主义,他表示,“近代中国存在着几种不同性质的资本主义运动。只有民族资本主义才是对中国历史的发展和中国人民的解放有利的,才是进步的。官僚资本主义和殖民主义,则是造成中国贫穷落后的根本因素,是反动的”。针对李时岳提出的“沉沦”与“上升”,张海鹏指出,它既有新意,又难以自圆其说。如果说中国刚由独立的封建国家“沉沦”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几乎同时就有半资本主义的“上升”因素,“这无论在理论上、实践上,都很难以说服人”,也就是说,他反对那种认为沉沦的过程中始终包含着向上的因素、沉沦与上升同时并存的观点。他主张,鸦片战争后,中国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直到20世纪初期,北洋军阀时期,深渊到达谷底,对于中国社会的发展来说,这时候面临的主要是“沉沦”,虽然中国的经济、政治、思想、文化诸方面,存在着积极向上的因素,但这种因素的发展是渐进的、缓慢的,以后的中国则逐渐走出谷底,随着新的经济因素的不断成长、壮大,积极向上的因素逐渐发展成为社会的主流因素,虽然消极的因素仍然严重存在,但上升因素终于制止了帝国主义使中国滑向殖民地的企图。
      张海鹏的观点得到史学界的广泛接受,此后的讨论。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沉沦”与“上升”的时间分割及具体时段的细划。根据对“沉沦”与“上升”阶段的认识,张海鹏又将近代中国的分期做了如下界定:1840―1864年是中国初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时期,也是中国社会的积极力量对中国社会面临的急遽变化做出初步反映的时期;1864―1901年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成型期,也是中国社会的积极力量对所处环境做出强烈反映的时期;1901―1915年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下沉沦到谷 底的时期;1916―1937年是中国社会内部发展呈现上升趋势,资产阶级及无产阶级力量取代旧势力成为主导社会发展的力量;1937―1945年日本侵华与民族革命的伟大胜利,是标志着中国社会向上发展趋势的典型事例;1945―1949年是两大政治势力的大决战。
      刘大年同意张海鹏的认识,认为近代中国存在着两个走向、两条路线,一条是急剧下降线,半殖民地半封建统治秩序不断加深,接近亡国的险境;一条是曲折而微弱的上升线,是中国历史上的最新事物。否定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存在,“那既是否定中国在帝国主义侵略与封建统治下在黑暗深渊里下沉,也是否定经济基础变化、新的社会力量出现推动了中国开始朝着光明的前景行走”。
      韩廉表示,“中国的半殖民地始于第一次鸦片战争,确立于《辛丑和约》的签订”,而其中的多次不平等条约,则使得侵略者“一步步加强了对中国的控制,使中国日益丧失主权和独立,向着半殖民地沉沦”。另一方面,“中国的半封建社会始于第一次鸦片战争,形成于1912年中华民国的建立”。1840年至1894年间的变化,则是半封建社会的开始阶段,主要表现为封建社会开始解体,出现了新的资本主义的经济、政治力量,“开始形成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因素同时并存的局面”。甲午战后至中华民国成立之间的时期,则是“中国半封建社会的形成阶段”。在此期间,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力量逐渐加强。“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颇大作用”。
      与此同时,也有人对汪、李双方的观点都表示反对。郭世佑认为,汪敬虞太注重两半之间的联系,而忽略了两者的区别。而李时岳仍将近代国家地位与社会形态混为一谈,“尽管国家地位的变化一般都能引起近代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但衡量社会历史发展的总趋向,只能以社会经济形态的变化为依据”。且这两个趋势也并非互相排斥,方向截然相反,而有互相影响,方向大体一致。
      
      四、简单的结论
      
      “两半论”的争论具有重大的学理意义。传统的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确有简单化倾向,视线过分集中于反帝反封建斗争,经济方面的发展变化只是作为政治斗争的背景,且常常易于将经济状况与政治斗争状况作机械的、牵强的对应联系。改革开放后,随着思想的解放,这种思维模式受到冲击与怀疑。但是,学术界又不可矫枉过正,将原有的理论完全推翻。毕竟,理论概括“只能指出近代中国社会那些基本的、主要的、本质的特点和过程,不可能对中国近代史的‘全部内容’巨细靡遗、兼收并蓄。”
      李时岳认为两半论“延误了我们反封建历史任务的完成”,成为“时至今日反对‘封建残余’仍然是严重而艰巨的斗争任务的思想认识根源”。但张磊指出,“两半”的论断,已经为民主革命的实践所验证,不能“彻底破除”,至于补充、丰富和发展则十分必要。如果借此讨论而标榜反对“迷信”,要求“总体反思”和“彻底抛弃过去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则是不恰当的,因为它实质上是“否定了建国以来的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和作用,混淆了真假马克思主义,曲解了思想解放的科学精神,不利于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张海鹏也认为:“以向西方学习、发展资本主义作为近代中国争取独立和谋求进步的根本道路,是有意无意间抹煞或模糊了中国人民面临反帝反封建斗争的严重任务。”向西方学习、发展资本主义,对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是很有意义的,“但把它提升到历史发展的根本道路的高度来认识,则显然有违历史事实”。
      关于近代史理论研究的新趋向,陈向阳认为,近世中国现代化研究与近世中国社会形态和社会性质研究的结合,二者相互渗透和交融,乃是近代史宏观研究的必然趋势,“近世现代化研究的展开,必然导致有关近世中国社会形态和社会性质问题新认识的产生;而近世社会形态和社会性质研究的推进与突破,又必然要运用和借鉴现代化理论”。
      当然,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正如龚书铎所强调的那样,“两半”理论为恰当的理论根据,在研究过程中必须得到毫不动摇的坚持,在他看来,第一,近代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当时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离开了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现代化就无从谈起”;第二,中国近代民族民主革命的最终目标是国家的独立、民主、统一和富强,其中已经包含有争取现代化的涵义,“说近代史的主线是革命并不排斥现代化”;第三,“不把现代化作为中国近代史的主线,不等于不研究现代化的历史进程”,问题在于如果仅就现代化而谈现代化,不把现代化问题与近代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问题联系起来研究,不用阶级分析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现代化进程中的许多问题就难以讲清楚;第四,中国近代史中究竟是以革命还是以现代化为主线的问题,涉及到如何评价近代史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问题,“如果以现代化代替革命作为近代史的主线,那么整个近代历史就要重写,就会引起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混乱,就会导致严重的政治后果”。
      
      责任编辑:杨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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