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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创办经济特区历史经验的三维度观察

    时间:2020-12-10 04:36:38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王涛 王莹

    【摘 要】广东创办经济特区的历史经验,大体可从创办广东经济特区“人”的因素、经济特区自身以及建设规律与发展方向、经济特区制度创新成果三个维度予以考量:一是经济特区必须具备开拓性思维、敢为人先胆略和不怕担风险扛责任的强有力的决策群体和执行群体,善于学人所长和避己所短,善于变通和下好“另手棋”;二是经济特区必须不断跟进世界经济和科技前沿做好规划和目标安排,着力营造包容的社会环境和制定务实的政策措施,立足于兴办实业和全球先进生产技术、科学技术和管理体系的引进、消化、示范、扎根;三是必须以社会化大生产和全球化经济体系为主要参考系来改革和制订有关经济制度及规则,积极建立适应新要求的人事制度、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确保权力下放和市场主体自主权,必须把党对改革开放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调整和改进党的领导体制、党的领导方式、党的活动方式。

    【关键词】经济特区;历史经验;决策群体;建设规律;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K27;D23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6-6644-(2020)05-0013-15

    经验是人在同客观事物直接接触中,通过感觉器官获得的关于客观事物的现象和外部联系的认识。这种认识只是处于对客观事物认识的初级阶段,还不等同于理论,需要深化才能上升为理论。本文所探讨的“广东创办经济特区历史经验”,即是从这种层面来阐述的,并非把这种尚处于初级阶段的经验认识等同于关于经济特区建设的理论思考和思想总结。关于广东经济特区的发展历史,学界已有一定程度的探讨,相关的经济学和史学研究成果较为丰

    富。①本文着重对“广东创办经济特区历史经验”进行梳理,主要从三个维度来观察、分析和归纳:一是创办广东经济特区的主体(中央、广东、深圳三级领导人以及重要参与人);二是经济特区本身这个客体(经济特区在20世紀80年代的中国系前所未有的新生事物);三是在创办经济特区过程中,得出的关于“办成办好经济特区”的若干涉及制度性的基本认识。

    从主体层面考虑,由什么样的人来办经济特区是关键因素,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办不办经济特区、能不能办成办好经济特区。

    其一,办成办好经济特区,必须有一个具备开拓性思维、敢为人先胆略和不怕担风险扛责任的强有力决策群体和执行群体。

    改革开放起步之时,经济特区对于中国来说还是一个全新的事物。自上而下,绝大多数的干部、理论工作者、学者以及民众,对经济特区既缺乏感性认识也缺乏理性思考。当创办经济特区(出口加工区)的建议和呼声在毗邻港澳的广东被提出时,即引起意见纷争,歧见颇大,而且否定意见一度占主流,甚至上升为一种巨大的新的政治风险。当时,只有部分干部、理论工作者、学者和企业管理者具有某些独到的视角和思考,认识到创办经济特区是中国经济走出困境和学习运用市场规律的一个极有益的尝试和突破口,应当抓住机遇创办中国的经济特区。为什么历史选择了广东?为什么机遇成就了广东?正是因为当年的广东,有一个具备开拓性思维、敢为人先胆略和不怕担风险扛责任的强有力决策群体和执行群体。相反,如果缺乏这样一个决策群体和执行群体,是绝不可能创办和办成办好经济特区的。

    广东得以创办经济特区,离不开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胡耀邦、谷牧等中央领导人的决断和支持。早在1978年10月,中央领导人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等就明确支持交通部提出的利用香港招商局有利条件“冲破束缚、放手大干”的请示,同意在广东宝安开发工业区。①当香港商人来信请求在广东开设工厂时,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在1979年1月批示:“这种事,我看广东可以放手干。”②1979年1月6日,交通部、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共同起草的《关于我驻香港招商局在广东宝安建立工业区的报告》,报送给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李先念于1月31日表示赞同并批示“就照此办理”③。1979年4月中共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针对广东要求放权和试办“出口加工区”的请求,邓小平表示:“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④时任中共中央主席、国务院总理华国锋则当场拍板表示:要放给权,明确提出来;珠海、宝安要研究搞加工区;要进行体制改革,广东可以搞一个新的体制,试验进行大的改革。⑤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创办起来之后,历经风雨,责疑甚多,遇到了极大困难和阻力。1984年1月,已是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核心的邓小平亲临广东经济特区视察,并为特区题词:“珠海经济特区好。”“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⑥邓小平回京之后,又迅速做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和部署,使经济特区再次获得强有力的支持。一直关注经济特区建设的胡耀邦,于1983年2月以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身份视察深圳经济特区,他鼓励和要求特区“应按新办法来搞,新事情要走新路子”。同年11月,胡耀邦在接见日本记者时说:“我们在深圳创造了一个经济特区的典型,搞得蒸蒸日上。”⑦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多次南下广东,协调各方关系,具体推进中央办经济特区的决策在广东的落实和细化。1979年5月,谷牧首次视察深圳并帮助广东起草创办经济特区的政策文件。此后,谷牧十几次前往经济特区检查和指导工作,经济特区早期的几乎所有的重大政策都是在他的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的。在经济特区遭受外界的质疑和非议时,谷牧多次澄清事实并给予有力支持,鼓励经济特区“要有点孙悟空的精神,受条条框框束缚不行”⑧。

    广东得以创办经济特区,离不开习仲勋、杨尚昆、任仲夷、刘田夫、梁灵光、王全国等组成的前后接力的广东省委领导班子的远见和担当。以习仲勋、任仲夷为“班长”的省委前后两届领导集体,具有超前的认识和思考,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是广东建设经济特区的开创者和接力者。他们既积极向中央建议创办经济特区,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又鼓励基层突破条条框框,大胆探索创新。1978年4月至6月间,在谋划建设宝安、珠海外贸出口基地时,广东省委不满足于仅仅把宝安、珠海建成出口基地,而是考虑跨出更大的步子。1979年1月至4月,习仲勋带着省委常委一班人马反复酝酿和讨论,最终形成试办“贸易合作区”的构想。①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习仲勋、王全国首次提出可根据国际惯例在深圳、珠海、汕头划出一些地方实行单独管理,作为华侨、港澳同胞和外商的投资场所,按照国际市场的需要组织生产,初步定名为“贸易合作区”。由此,深圳、珠海等地开启了由外贸出口基地到经济特区的重大转折。在中央同意广东试办出口特区后,习仲勋深感责任重大,但决心更大。1979年9月21日,在全省地委书记会议上,习仲勋表示:“现在不是搞不搞的问题,也不是小搞、中搞,而是要大搞、快搞,不能小脚女人走路”,“我们要全力以赴,一定要在搞活对外经济活动和办好特区等方面闯出一条路子来,作为全国的参考”。②1980年10月,任仲夷接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接力推进经济特区的创办,他强调“一定要积极办好经济特区,使中央放心。特区一定要‘特,否则就达不到特区的目的”③。1982年初以来,经济领域的严重犯罪活动引起中央的震动,经济特区面临一场严峻考验。广东省委不惧风险,不畏非议,主动担责,接续探索。在1982年3月20日召开的全省三级干部会议上,省委把继续推进先走一步的精神及时传达给党员干部,使原本被与会者以为是“杀气腾腾”的会议变成了“热气腾腾”的会议。面对各方压力和外界质疑,1982年5月,任仲夷在接受上海《世界经济导报》记者的采访时,提出“排污不排外”的观点,并生动比喻说:“我们对外开放,门窗打开了,新鲜空气吹进来了,一些苍蝇、蚊子也趁机而入。我们不能因为有蚊蝇飞进来,就把门窗重新关上,拒绝开放。积极的办法是把他们消灭掉或赶出去。”④上述历史情形,充分展示了省委领导班子所具备的开拓性思维、敢为人先胆略和不怕担风险扛责任的政治品质。

    广东得以创办经济特区,也离不开一大批基层执行者的闯劲和韧劲。在改革开放酝酿和起步之时,思想尚未破冰,实践仍然裹足不前,但广东不少地方尤其珠三角一带基层干部群众的发展思路和改革行动,已经具有相当的超前性开拓性。1978年,宝安一些地方已经创办了外贸生产基地,出口鲜活农产品供应香港市场。比如:莲塘公社20名青年与香港五丰行合办年产20万羽规模的现代化养鸡场;宝安恢复曾中止多年的边境小额贸易,范围扩大到全县12个公社,经营的商品范围扩大到大宗鲜活农产品;宝安还于1978年12月开办“三来一补”企业——上屋电业厂。1979年2月,宝安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边境地带的公社干部建议:划分经济区域,有的公社专门搞对港贸易,负责加工、储运和交易;有的公社专门负责生产和供货;蛇口可以划为经济特区,专搞加工、补偿贸易。⑤宝安县许多基层干部探索和创造出的有益办法,为改革开放高层决策者提供了实践素材和“一线”依据。

    其二,办成办好经济特区,必须对西方资本主义主导的世界经济政治体系有着比较客观的分析认识,善于学人所长和避己所短。

    经济特区是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中引进来的概念,与新中国成立后逐渐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和发展模式有着明显的不同和内质的差异,很容易产生发展模式冲突以及由此引发的日益扩大的思想交锋。左还是右,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守法还是非法,正当还是投机,纷争不断,此起彼伏,一直纠葛于经济特区创办的全过程中。因而,创办經济特区,必须要首先努力营造宽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保护和鼓励经济特区的建设者;必须要以更加宽广的国际视野、更加中肯的历史思维、更加开放的思想境界,对西方资本主义主导下的世界经济政治体系做进一步的客观认识和全面分析,切勿作茧自缚,切勿逢“资”必反。

    1978年春天,在拨乱反正带来的新气象中,中央高层掀起了一股考察国外先进地区的热潮,前后共有13位党和国家领导人21次率团出访了51个国家和地区。①这种集中出访,重新看世界,使中央高层对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管理体制有了比较直接和全新的了解。在各路出国考察“侦察兵”中,中央直接派出的几个考察团起到了特别作用。其中,以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段云为组长的港澳经济贸易考察组,着重研究和借鉴了港澳地区经济“起飞”的发展经验;②以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为团长的西欧五国考察团,着重了解到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新格局,并见识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这两个考察团形成的考察报告和提出的建议,对经济特区的创办影响最直接。港澳经济贸易考察组提出把宝安、珠海建成出口加工基地的设想,是试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经济特区的最早思想雏形。西欧五国考察团看到欧洲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确有相当大的发展尤其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通信手段广泛采用电子技术,现代化水平很高,认为中国也可以采用许多国际上通行的办法,比如卖方信贷、买方信贷和补偿贸易。这些都让中国深刻感受到世界的快速发展和自身的落后,进一步促使华国锋、叶剑英、李先念下决心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对此邓小平明确指出:下决心向国外借点钱搞建设;要尽快争取时间。③

    主管广东经济工作的省委书记王全国随同谷牧考察了西欧五国。一个多月的考察,使得王全国眼界大开,思想豁然开朗。西方先进的生产力和管理水平以及国内外的反差给王全国以极大的思想冲击,国外地方政府的自主权和经济管理制度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西欧在经济起飞时,都有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经验,为什么中国不可以搞?西欧五国的地方政府权力比较大,例如联邦德国州一级的政府财权和人事权都比较大,广东如何在中央统一计划下,进一步扩大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回到广东以后,王全国即向习仲勋作了汇报。习仲勋决定,由王全国向省委常委汇报。根据省委意见,王全国向出席省扩大会议的省直机关、广州市处级以上干部3000多人进行了传达。省委领导和其他干部听了传达,反应强烈。通过这次考察,“省里许多领导同志认识到,广东省的人口、面积比欧洲一些大国还要多、还要大,可是省里管理经济的权限却很小,难以发挥主动性。国家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许多事情都得跑到北京去解决”④。上层建筑的这种状况,不能适应现代化建设的客观需要,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在广东,很多人坚信:只要改革国家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利用广东沿海的有利条件,广东的现代化建设一定可以高速前进。因此,要求中央放权,允许广东先走一步的呼声特别强烈,思路也越来越清晰。

    在经济特区创办过程中,中央有关部委负责人和部分理论界、经济界的专家学者博采众长,为广东办好经济特区出谋划策。1980年9月26日至11月7日,时任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江泽民带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广东、福建两省以及深圳、厦门两个特区负责干部组成的九人小组,到斯里兰卡、马来西亚、新加坡、菲律宾、墨西哥、爱尔兰6个国家的9个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考察,途经日内瓦时还邀请联合国组织十多位专家举行了两天的讨论。①九人考察小组听取了上述国家兴办“特区”的经验和教训,这次考察的成果在中央制定政策时得到了充分运用,形成了经济特区建设的十项政策。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的主持下,理论界、经济界的专家学者薛暮桥、许涤新、范若愚、钱俊瑞、古念良等还从理论上探讨和论证了创办经济特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广东的一大批经济特区创业者广集海内外的做法,尤其是重视借鉴中国香港、新加坡的成功经验,把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的做法作为建设经济特区的重要参照系。经济特区创办伊始,每年都举办大量的座谈、交流、咨询等活动,邀请香港各界人士咨询和解答经济特区建设中碰到的问题,多角度地吸收和借鉴香港的成熟做法。比如:王宽诚提出经济特区出土地、香港出资金双方共同开发建议;深圳实施建设工程招标制度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构建;等等。政府各部门和许多企业还派出大批人员到香港地区和新加坡开展调研、考察、培训活动。比如,1983年冬,深圳市委组团考察新加坡,吸取了新加坡城市建设的先进经验,这对改善经济特区的投资环境、建设现代化城市有着重要的作用。经济特区重视学习借鉴香港地区、新加坡的经验,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视野广、起点高,针对性和操作性强,重大缺陷和失误少。②

    其三,办成办好经济特区,必须要把中央顶层设计所确立的原则要求,同本地一线实际结合,努力变通③,必要时下好“另手棋”。

    新中国成立后运行了二三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主导下的经济社会发展顶层设计,在对接世界主流经济运行规则和操作模式时,表现出了较大的不适性和设计缺陷。这种不适性和设计缺陷,在较大程度上妨碍着对外开放、对外合作和融入国际经济贸易体系,是经济特区创办发展的巨大阻力,是阻碍经济特区办成办好的体制机制方面的重要负面因素。因而,经济特区要办成办好,地方领导层和执行者就必须善于把中央顶层设计所确立的原则和要求,同本地一线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结合起来,决不能不顾实际“照葫芦画瓢”,应当实事求是,努力变通,注重实效。

    在创办经济特区之初,中央确定经济特区实行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经济特区则根据对外开放和引进外资、技术的实际要求,进一步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进一步引入市场经济的机制和具体的管理制度,以市场经济规则为主要取向和参照,“按国际规划打篮球”④。通过变通⑤、下好“另手棋”甚至有时打好“擦边球”的制度创新,产生了巨大的实践绩效。这些实事求是的做法,是初创时期的经济特区在困难重重下经济社会发展仍获得长足进步的“密码”。

    一是力主变通,率先实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1980年底,香港、深圳双方合资兴建深圳国际商业大厦,起初由广东省建设工程指挥部指定一家建筑公司承建,然而由于没有经济手段制约,致使工程造价高且工期一拖再拖,严重影响基建效率。1981年1月,合资公司决定采用市场经济规则下通行的公开招标办法,很快就有8家公司参与招标,最后由综合实力最强的第一冶金公司中标,工程进度大大提

    高。①这是深圳首次实行基建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当时实行招标投标制度,阻力还很大,因为过去的企业垄断被打破了,“大锅饭”也吃不成了。此举受到不少人的质疑和反对,认为招标投标是资本主义的办法。深圳市委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非议,坚持按市场经济的机制办事。1981年8月,深圳把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在全市进行推广。后来,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这一做法逐渐推广到广东全省,开创了中国建筑行业市场化运作的先例,提高了建筑工程领域的透明化和公平性,提升了建筑行业的效率和质量。

    二是下好“另手棋”,率先成立外汇调剂中心。改革之初,按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外汇管理制度,外匯管控严格。但国内实际上存在外汇“双轨制”。例如,深圳外汇黑市交易很活跃,外汇黑市交易价比官方挂牌价高出许多,因而倒卖外汇指标的黑市交易行为十分猖獗,仅仅1985年第一季度参与外汇黑市交易的企业达到60多家,金额1.48亿美元,严重干扰了经济特区的金融秩序。②解决这一问题,光靠行政手段效果并不明显,必须下“另手棋”,走市场的路子,兴办外汇调剂中心。③因此,1985年11月,深圳建立了全国第一家外汇调剂中心,办外汇市场。随后,珠海、汕头也分别在1986年11月、1987年成立外汇调剂中心。广东三个经济特区的外汇调剂中心建立之时,并未得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正式批准,一时之间议论纷纷。但外汇调剂中心成立后,效果很好,外汇黑市交易即时减少,外贸企业的积极性也大大增强。在先行先试两年多之后,1988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成立深圳外汇调剂中心,并将此办法推广,全国各地建立了80家外汇调剂中心。经济特区外汇调剂中心的建立,改变了外汇全部由中央统一调配和使用的管理体制,使经济特区具有了一定的调配使用外汇自主权。

    三是打好“擦边球”,率先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经济特区的开发与建设,首先遇到如何使用国有土地的问题,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主导下的土地使用制度不利于经济特区建设的发展。经济特区的建设者善打“擦边球”,逐步突破。1979年深圳开始向外商征收土地使用费,1982年正式推出土地有偿使用。1986年,深圳推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1987年9月,深圳市政府以协议的方式出让一块土地,此举不仅在深圳是首次,而且在社会主义国家中也是首次,迈出了中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突破性一步。当年12月,深圳敲响了新中国历史上拍卖土地的“第一槌”。经过17分钟的轮番叫价,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以525万元竞得858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④首次公开拍卖出让土地,被誉为新中国土地使用制度的“革命”。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和突破,结束了土地无偿划拨、无限期使用的历史,建立了土地有偿有限期使用的制度,并直接推动了1988年《宪法》相关条款的修改。

    从客体层面考虑,认清和把握经济特区建设规律和发展方向,增强经济特区的内生驱动,是办成办好经济特区又一个关键因素。

    其一,办成办好经济特区,必须不断跟进世界经济和科技前沿做好规划和目标安排,不断探寻新的发展机遇、培植新的增长点。

    经济特区创办之时,正是世界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处于快速变化和转型升级之际。因经济特区资源配置的自有属性、特色及其“窗口”地位,这种世界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状态会最快捷、最便利地投射到经济特区,从而经济特区表现出异于其他地区的更明显的求新求变特质,必须跟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潮流,必须融入世界经济和产业的主流圈子。因而,经济特区要办成办好,必须不断跟进经济和科技前沿,不断探寻新的发展机遇、培植新的增长点,把握好前进方向,既求更好,更求最好。

    经济特区创办伊始,中央赋予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包括允许华侨、港澳商人和外国商人投资办厂等,可以从加工装配、轻型加工工业和旅游业入手,积累资金,逐步兴办技术水平高的项目。经济特区贯彻中央的原则性要求,并提出“以吸收和利用外资为主,经济结构以中外合资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为主,企业产品以出口外销为主,经济活动在国家计划经济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主”的“四个为主”的方针。①深圳从铺摊子、打基础入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和营商环境,发展蛇口工业区,大举开发罗湖,开放沙头角,实施外引内联战略。

    随着基础建设的不断推进,经济特区着眼于大力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比如微型电脑、电脑软件、电镀新技术、微波通讯设备等等。以深圳的电子工业为例,电子行业通过各种渠道引进的设备、仪器达到2千多台(套),有近百条生产线正式投产。深圳电子工业运用现代技术革命的成果,生产尖端产品,在大规模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推广应用、光纤通信和生物工程四个方面形成了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先进工业板块。1983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7.2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5%。全市有工业企业392家,分别比1979年涨了1.75倍。与此同时,还引进了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管理经验。②例如,日本三洋(蛇口)公司运用日本式的管理经验,制定了一整套比较适应经济特区的管理方式,其特点是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重视技术培训,重视产品质量,机构精简,管理人员精干。

    从1984年下半年开始,随着经济形势发生新变化,经济特区发展战略也逐渐发生转变,放弃“重商”“以贸为主”的模式,树立“以工为主”“工贸并举”的发展战略,特区要建设成为以先进工业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同时兼营金融、旅游、服务、房地产的综合性经济特区,从而充分发挥“四个窗口”(技术、知识、管理、对外政策)的作用。经济特区不断探寻新的发展机遇、培植新的增长点,不只是从事“三来一补”的加工业,而是要实现先进的工业化。1985年12月,第二次全国经济特区工作会议提出经济特区要从前几年铺摊子、打基础转到抓生产、上水平、求效益方面来,认真改革、加强管理,使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实现发展战略重点的转变。③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经济特区进一步强化科技的作用,大力培育和扶持民营科技企业。比如,1987年2月,深圳经济特区出台了全国第一个《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支持民办科技企业,规定民办科技企业不仅资金可以入股,而且商标、专利、技术等可以以无形资产入股办企业。这项规定促使深圳诞生了像华为这样的未来世界级的大公司,为深圳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和城市创新能力的提高打下了体制机制的扎实基础。

    其二,办成办好经济特区,必须着力营造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制定更加务实的政策措施,以保持强劲的持续动力和发展后劲。

    经济特区之“特”,不仅仅在于经济政策、产业政策、税收政策、科技政策、人才政策、分配政策等方面之“特”,也在于各种文化交流、各种思想意识碰撞之“特”,还在于不同社会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并存之“特”。经济特区的存在,是一个“世界村”式的存在;经济特区的发展变化,是一个全方位的发展变化。因而,要办成办好经济特区,绝不可用“中體西用”式的传统思维和价值取向来束缚经济特区,而是需要有更加宽广的历史胸怀、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更加务实的政策措施来应对经济特区内产生的新事物新变化,也需要具有足够充分的应对方式和应对准备来应对经济特区内产生的新事物新变化。

    经济特区创办之时,受国内当时的思想环境、理论范式和政治氛围的影响,每一次出现新与旧、放与收、破与守的对峙,经济特区都会处于争论漩涡的中心。巨大压力之下,经济特区都能够坚持下来,努力践行“不争论,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摸着石头过河”。在创新实践中,经济特区不断破除教条,突破条条框框,“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和“深圳速度”成为时代的价值坐标和先走一步的精彩写照。

    1980年,蛇口工业区先后在蛇口港码头、华美钢厂、南海油田基地码头等工程项目中,实行形式各异的奖励办法,激发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大大加快了施工进度。一时之间,“争时间,创效率”传为美谈,“时间”“效率”“金钱”这些概念在蛇口建设实践中逐渐突显起来。1981年底,时任蛇口工业区建设指挥部总指挥袁庚叫人做了一块“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大型标语,矗立在蛇口工业区的路旁。然而,“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一经提出,在舆论上立即掀起轩然大波。有人说这个口号是资本主义的东西,“袁庚要钱又要命,比资本家还狠毒”,“蛇口宣扬拜金主义”。袁庚感受到巨大的压力。1983年下半年,袁庚说:“写标语时,我就准备戴‘帽子了,有人说这是资本主义的口号。”①1984年邓小平视察蛇口,对这个口号给予了肯定。之后,“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迅速传遍内地,逐步成为人们的思想共识和行为准则。1984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群众国庆盛大游行中,“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口号出现在游行彩车上,闻名海内外。“深圳速度”成为中国改革时代“大干快上”的代名词。1981年5月,深圳市政府决定建一幢38层的国际贸易中心大厦(后改为53层),中建三局一公司投标承建。1983年8月,施工单位从主楼第三层采用新工艺技术建造,但屡遭失败。技术攻关组认为必须从国外引进先进的混凝土输送泵设备才能解决问题,因此中建三局从德国购进4台混凝土输送泵及其他先进设备应对难题,为了达到高速度高效率,施工人员连夜施工。刚开始时,7天建一层楼,后来5天、4天建一层楼,最快时2天建一层楼。50层的地面主楼工程,只用10个月时间就封顶了,不仅速度快,而且质量合格,达到国际先进水平。②1984年3月15日,新华社报道,深圳国际贸易中心大厦施工单位创造了“三天一层楼”的中国高层建筑史上的新纪录。从此,“三天一层楼”成为深圳速度的象征。“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口号的提出,“三天一层楼”深圳速度的实现,以及经济特区内不断产生和成长的新事物新变化,都离不开决策者和建设者宽广的胸怀,离不开经济特区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离不开求真务实的政策措施。

    其三,办成办好经济特区,必须立足于兴办实业,立足于全球先进生产技术、科学技术和管理体系的大力引进、消化、示范、扎根。

    中国的经济特区不只是实行部分“自由港”政策的世界商品交易地或者保税仓,它主要的功能是“四个窗口”的定位。在发展经济贸易的同时,更多的是学习和实践如何同外国人打交道,如何同外国资本竞争,如何按经济规律办事,如何引入现代化生产技术、科学技术和经济管理经验等等,关键点就在于扎扎实实地兴办自己的实业,少搞虚拟的东西。经济特区作为当时中国与世界联通的重要通道,如果只局限于把经济特区打造成纯消费型的、纯商贸型的世界商品集散地和交易地,搞所谓万商云集的生意“虚”繁荣,炒卖投机,此路不通,违背要旨,贻害甚大。经济特区本身必须着眼于全球先进的生产技术、科学技术、管理体系和运行规则,并着力使这些“洋”事物在经济特区能够得以引进、消化、示范、扎根。

    比如,经济特区引进外资银行,改革银行体制,促进金融业发展。1982年1月9日,南洋商业银行在深圳开业,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引进的第一家外资银行。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配合特区政府做好引进外资银行的工作,提供国外和港澳地区有关管理外资银行的条例、辦法以及国际上一些习惯做法和相关的资料,向海外同行介绍在深圳办银行的经验和当地经营银行业务情况。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的设立,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实现了一个大突破,中国外资金融机构的引进有了一个新开端。到1983年底,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美国花旗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东方汇理与苏伊士银行、日本拓殖银行附属香港(国际)财务公司、法国兴业银行、日本三和银行8家境外银行也先后在深圳设立了代表处。外资银行为深圳经济特区带来了资金、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优化了金融环境,促进了银行业之间的相互竞争,给经济特区金融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又如,经济特区积极引进优良技术,予以消化吸收并推广,推动农业科技发展。其中,养蚝业的发展是引进先进技术获得成功的一个突出典型。过去国内养蚝技术落后,养蚝周期一般需4年,1979年从日本引进深海筏式吊养技术,并与南海水产研究所合作试验,经过两年的努力,成功使蚝的产量倍增,且养殖周期从4年缩短为2年。传统养蚝业在短短几年内迅速跨入现代养蚝业行列,大大巩固了在香港市场上的地位。

    中央赋予广东“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时,更主要的目的在于让地方有更多的自主权和更好地结合当地实际,用对政策、提升内功。1983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关于加快海南岛开发建设问题讨论纪要》(即中发

    〔1983〕11号文),赋予海南岛比经济特区还优惠的政策。例如,海南岛有权利用自己的外汇进口17种国家严格控制进口的机电产品,包括汽车、电视机、摩托车等等,同时规定只能在岛上使用,不准出岛。但是从1984年开始,海南不少企业和单位违反中央的规定,将自用的汽车、电视机、录像机、摩托车等倒卖出岛。到了1984年8、9月份,海南进口汽车多达6.2万多辆,纷纷倒卖出岛。因为倒卖一辆汽车就可以赚上万元,暴利之下,一时间海南全岛争跑批文,倒卖汽车,机关、学校、幼儿园也做起了汽车买卖,甚至部队也参与了运车出岛的大行动。到1985年3月,海南岛共批准进口汽车(包括组装件)8.9万多辆,其中1万多辆被倒卖出岛,销售到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他的进口物资,大部分也被倒卖出岛。①后来,中纪委果断出手调查海南“倒卖汽车事件”,广东省也给予相关人员纪律处分。“倒卖汽车事件”之后,海南改革开放的热情和步伐受到了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徘徊不前。类似案例,给经济特区的发展思路敲响了警钟。

    从制度层面考虑,在创办经济特区实践中能够获得怎样的制度引入和制度创新成果,是决定能否夯实和维系经济特区灵魂的必要条件。

    其一,办成办好经济特区,必须以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和全球化的经济贸易体系以及生产、技术制度规则,作为经济特区有关经济制度及规则改革和制订的主要参照系。

    在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占据高地和主阵地的客观背景和条件下,办成办好经济特区,就要求尽快地主动融入西方资本主义主导的经济贸易体系以及生产、技术和市场体系中,努力在“国际规则下打好篮球”。为此,经济特区的建章立制,必须重新审视原有“苏联模式”下的体制机制所存在的不适应性问题,全面调整,深化改革。经济特区有关经济和生产的体制机制及规则的制订,必须主要以反映社会化大生产和全球化的经济贸易体系以及生产、技术规则作为主要参照系,不断建立适应和符合经济全球化、世贸组织规则、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要求的体制机制及规则。

    经济特区要敢破,要敢立,破字当头,立在其中。广东经济特区在创办过程中向市场经济价值取向和运行规则学习,探索和推进了诸如劳动工资制度、基建投入和融资体制、价格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股份制试点、证券市场的建立等一系列引领内地风气的改革,成为突破计划经济体制“坚冰”的“开路先锋”。

    一是探索和推进劳动工资制度。1980年前后,深圳经济特区率先在中外合资企业中试行合同用工制。1982年,深圳市友谊餐厅、竹园宾馆率先试行了浮动工资,实现工资总额与经营效益的挂钩,并较早形成企业化运营的劳动服务公司和劳动力自由流动的市场机制。1982年7月,这一制度又逐步推广到国营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实行合同用工制,一举打破企业用工“大锅饭”“铁饭碗”。为了巩固这一重大改革成果,1983年8月,深圳市政府颁发《深圳市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办法》,以制度形式将其固定下来。

    二是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单纯依靠政府投资的模式,将市场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比如:深圳以仅有的3000万元贷款为“酵母”,迅速拉开了地处罗湖的“特区起步区”的建设,用不到一年时间就搬掉了罗湖山,实现“三通一平”,完成了原有体制之下几乎不可能这么快完成的任务;①1982年,深圳市向银行贷款1800万,实现了边投资、边收益、再投资扩大收益的“滚雪球”的办法。诸如“借鸡生蛋”“滚雪球”式的基建模式成功打开了深圳经济特区大规模建设的大门,在灵活机制的激励下,深圳经济特区成为海内外投资的热土。

    三是改革以往统得过多、统得过死的价格体制,使商品价格真正体现市场供求变化。1979年,深圳在全国率先放开生产资料价格;1982年,又提高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实行随行就市,鼓励市场竞争,拉开价格档次,几年间,从农副产品开始,逐步将市场调节的价格体系扩展到了工业产品。1984年初,深圳开始实行粮食购销体制改革;11月,提高了国有粮店销售价格,大米售价每斤从0.146元提高到0.29元,废除粮本、敞开供应;随后,对食用油、猪肉、煤气等其他4种主要生活资料的价格也基本放开,实现了市场调节。②

    四是成立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率先探索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1987年4月,深圳效仿国外的一些做法,成立全国第一家独立的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公司——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该公司是市属国有企业控股的公司,负责管理市属企业国有资产,行使管理、监督和投资三方面的职能。之后,深圳又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逐步形成国资委—投资管理公司—控股国有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从此,政府各部门不再直接分管企业,政府与企业之间仅是以资产为纽带的投资人与被投资人关系。这种“三个层次”体制,部分解决了国有资产“主体缺位”的问题,拉开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序幕。

    五是突破“姓资姓社”的思想桎梏,探路股份制改革。1983年7月,宝安县联合投资公司以县财政为担保发行“股票”,首期集资1300万元,尽管这种“股票”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但它无疑是股份制企业的萌芽。1986年10月,深圳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暂行规定》,将市属赛格集团、城市建设开发集团、物资总公司、石化总公司等6家大型国营企业作为实行股份制改造试点。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专门组织了一个工作组来深圳考察,肯定和支持了深圳6家大型国营企业的股份制改革。1987年,国务院决定从次年起,在上海、深圳两地进行股份制和股票市场配套改革试点。1987年3月,第一家股份制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成立。此后,深圳进一步推进股份制试点,一大批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处于起步阶段的股份制引起管理部门和理论界不同看法,争论股份制姓“社”还是姓“资”。许多人认为股份制改革条件不适宜,但深圳的改革者们认为条件是创造出来的,关键是在探索中注意发现并解决问题,没有实践,永远也不会有成功。

    六是“先生孩子,后领证”,建立证券交易市场。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股票发行、股市发展,迫切要求建立证券商等中介机构,深圳证券经营机构适时产生。1987年,作为金融市场改革的突破口和股份制試点的配套措施,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创立,这是改革开放后成立的第一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券市场专业中介机构发展的开始。1988年,深圳证券市场开始筹建,筹建时间比上海更早,同年成立了“证券市场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的框架和法律条

    款。①1990年,深圳股市呈现火爆之势,到5、6月间,更是进入狂热阶段,各种非议达到鼎沸。深圳市认准了就干,看对了就做,果断“拍板”,凭着执着精神和敢闯敢试的勇气,1990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试营业。②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营业。从此深圳证券市场开始按照国际通行的规范进行正常交易,深圳证券市场步入规范化、快速发展的轨道。

    其二,办成办好经济特区,必须尽快适应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以及生产关系、生产方式出现的新变化,主动改变,主动作为,积极建立适应新要求的行政、法律制度和管理体制。

    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的一定变化,必然会引起对行政制度和管理体制做出相应改变的冲动和要求。创办经济特区的每一步推进,都将或多或少地提出对行政制度和管理体制上的改革要求,必须做出积极回应和跟进。“旧瓶装新酒”不可持续,“跛脚鸭”必不能远行。必须要有适应新变化的主动改变,全方位、多层次、各领域的改革不可或缺。

    经济特区创办初期,基本上还是习惯沿用原有的体制模式来设置各类机构。权力过分集中、机构臃肿、政企不分、条块分割、层次繁多、办事效率低等弊端,在经济特区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仍然存在。随着经济基础和生产关系、生产方式的一定变化,必然驱动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为此,经济特区着手推进政府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探索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管理框架和样式。

    比如,1981年8月至1982年5月,深圳经济特区进行了第一次机构改革,打破全国按行业设置政府经济管理机构的模式,撤并10多个专业经济管理局和20多个行政单位,减少不必要的中间层次和审批环节,缩减行政人员。局以上机构由65个减少到32个,粮食、商业、物资、供销等专业主管局撤销后全部改为企业。同时,深圳改变过多干涉企业内部生产的弊病,放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经过改革,行政机构减少51%,机关行政人员减少61%。③1983年12月至1985年5月,深圳进行了第二次机构改革,重点是建立咨询审议机构,充实“大系统管理”的特区经济管理体系,设立“四委五办”,加强规划和服务。蛇口工业区探索创新,从1983年起推出干部直选,领导班子成员由全体干部直接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此举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蛇口工业区实行党委、管委会领导下的主任、经理负责制;工业区内的机构设置从实际需要出发,因事业设人设机构,没有固定模式,不搞上下机构对口;工业区打破干部行政级别的“官本位”传统,无论是工业区管理机构或者直属公司,还是合资、独资企业的干部,都不划定行政级别。

    为了适应经济特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干部人事制度也同样进行了力度和广度空前的改革。从1980年起,深圳经济特区率先在中外合资企业中推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厂长)负责制,其后又在国营企业中试行经理(厂长)聘用制,并把这种聘任制逐步推广到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部门。经济特区还学习国外企业的做法,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才。从1981年起,深圳经济特区每年都面向全国各地招聘人才,引进了大批专家型人才和企事业管理人才,由此形成了“孔雀东南飞”的独特现象。1983年底与1979年底相比,全市干部人数由7190人增加到19645人,干部平均年龄从43岁下降到37岁,大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干部从原来占干部总数的9%上升到了21%,专业干部人数也有了明显增加。①

    经济特区同样关注和推动社会主义法制改革,先行先试。经济特区的“宪法”——《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真正跳出了“现行的体制之外”。1980年8月,《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在起草过程中,最大难题就是对海外相关法律法规如何理解与融合,因为在社会主义法律框架之内根本无法找到现成依据。通过港澳人士的协助,《条例》起草小组搜集到了大量的海外相关法律法规,然而这些法律法规所基于的体制与中国当时的体制是完全不一样的。如何尽量消化和吸收它们的有益部分,同时又不违背社会主义性质,并规避意识形态的某些障碍,成为《条例》起草工作必须通盘考量和努力突破的基本要求。起草小组历时整整1年,经过10多次讨论和修改,最终定稿。此后,全国人大又授予广东经济特区制定各项单行法规的权力。经济特区通过制定一系列单行法规,形成了包括《广东省经济特区入境出境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经济特区企业劳动工资管理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暂行规定》等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经济特区的规范化运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其三,办成办好经济特区,必须构建经济特区的制度保障,其核心要义是权力下放和市场主体自主权,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省市县关系、政企关系、企业与个人关系。

    中国原有计划经济体制及与之相关的上层建筑的必要利益让步和权力让渡,是创办经济特区的充分必要条件,或者说这是必须要付出的代价。比如,中央权力和相关利益的下放或放弃,中央与地方政治关系、经济关系的部分调整(地方自主权的扩大),省市县关系的调整,政府行政管理职权与企业关系的调整和改变,企业与个人关系的调整和改变。同时,允许和正视市场经济下的生产关系和生活方式的一定存在并逐渐扩大其份额和影响,允许和正视原有经济制度、管理制度和各种企业经营体制的逐步改变甚至出现可能的革命性转变。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即中发

    〔1979〕50号文,其核心在于放权让利。中央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给地方以更多的主动权,使之发挥优越条件,抓紧当前有利的国际形势,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这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对加速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有重要的意义。”中央赋予广东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财政体制實行大包干,划分收支,定额上缴,五年不变(1980至1984年,以后又延长五年)。二是扩大外贸权限,在国家统一对外贸易方针指导下,由两省分别自行安排和经营本省对外贸易,成立省外贸公司,承办口岸进出口业务。外贸出口收汇,以1978年实绩为基础,增收部分上交中央三成,余额留地方使用。三是计划体制以地方为主,经济发展计划以省为主制定,原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除铁路、邮电、民航、银行、军工生产和国防科研外全部下放给省管理。四是搞活金融体制。广东可设立投资公司吸收侨商和外商投资,自借、自用、自还。五是物资、商业体制运用市场机制,以1978年为基数,保证国家的调出和调入,其余由省灵活统筹安排。六是在劳动工资物价管理方面,扩大省级权限,如两省可以自定省内自销产品的价格,劳动力安排不受国家劳动指标的限制等。七是关于举办出口特区。特区允许华侨、港澳商人和外国厂商投资办厂,实行优惠税率,可以从加工装配、轻型加工工业和旅游业入手,积累资金;逐步兴办技术水平高项目,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的问题。特区管理原则是“既要维护我国的主权,执行中国的法律、法令,遵守我国的外汇管理和海关制度;又要在经济上实行开放政策”。①中发〔1979〕50号文所包含的上述条文及相关精神在具体落实过程中,中央与地方多次协谈,关键点就是中央放权让利,赋予地方较大的自主权。

    具体到经济特区创办情况来说,关键点也是放权让利,赋予较大的自主权。1979 年3月5 日,国务院批复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珠海县改为珠海市。1979年11月,广东省委、省革委会决定将深圳市和珠海市由省和惠阳、佛山地区双重领导体制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直属省。②1981年8月,广东省委决定,深圳经济特区的政治待遇和广州市相同,领导干部逐步按照广州市的规格配备。③深圳从1979年3月建市到1981年8月,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深圳行政级别“连升三级”,由县级行政级别一跃而为与广州同级的副省级,换挡加速。1988年,国务院批准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尤其是1992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深圳市政府制定地方法规和规章的权力。随着行政级别不断上升和立法权的赋予,深圳市享有“超然”的政治地位,使其能够进一步下放财政、外贸、投资审批等权力。此外,中央赋予经济特区“收入留用、自求平衡”的“大包干”财政体制,不仅使其具有内地其他城市不能比拟的政策优惠性,而且具有较大的财政自主权。有了较大的自主权之后,经济特区就可以根据实际要求做出决策。比如,自行决定对某些税的减免、停征。深圳对外资企业一律免税或者减税,只征收15%的企业所得税,珠海把企业的留利从20%增加到50%,这些措施极大地扩大了企业自主权,激发了企业活力。与此同时,财政与外汇、财政与信贷灵活处理,统筹平衡。比如深圳特区利用银行贷款进行土地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征收的土地使用费和出售住宅收入分期偿还银行贷款。到1984年,仅此一项已向银行贷款 5亿多元。又如下放外资审批权,给企业放权。经济特区基本投资规模在1亿元以下的项目,其可以自行安排。这一政策免除了基建项目层层上报的手续,大大提高了项目审批的工作效率,许多基建项目迅速上马。

    在政府行政管理职权与企业关系的调整和改变上,经济特区积极培育市场主体,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深圳市外贸既保留了原来的专业公司,又打破了独家经营的局面,发展了许多地方外贸公司和工贸公司。建立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外贸企业机制,外贸企业已变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例如,“改革试管”——蛇口工业区摆脱内地企业原有的政企不分的状况,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权,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运用经济手段管理经济,搞活经济,探索外向型工业区的发展模式。1984年,蛇口工业区组建了一级地方政权组织——蛇口管理局。管理局主要领导成员由工业区产生,管理局得到了一些市级政府拥有的权力,有相当大的自主权。蛇口管理局提出了时间观念、竞争观念、市场观念、效率观念、契约观念和职业道德观念等一系列开风气之先的观念。1984年2月,邓小平视察深圳特区后,对蛇口工业区的发展给予充分肯定,他说:“深圳的蛇口工业区更快,原因是给了他们一点权力,五百万美元以下的开支可以自己做主。”①

    其四,办成办好经济特区,必须更加重视和加强经济特区的党的建设,把党对改革开放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调整和改进党的领导体制、党的领导方式、党的活动方式。

    经济特区全方位、多层次、各领域的新情况新变化,必然推动经济特区建设的领导者(执政党)顺势而为作出新改变。因为原有的那些曾经熟练、曾经有效的领导体系和领导方式,已经碰上了更复杂的问题和更深层的阻力,如果不改变就可能造成党的领导的实际失位缺位。因而,经济特区的党的建设以及党的领导体制、党的领导方式、党的活动方式,都应当做出恰当的调整和创新。只有与时俱进,才能保持领导力,增强执政力,才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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