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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基层法院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路径探析及思考

    时间:2023-07-18 14:24:3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中基层法院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路径探析及思考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治是推进高质量发展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最根本、最稳定的保障。在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与人民法院相关的主要是“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中小投资者保护”“知识产权”四项考核指标,其中法院牵头负责的一般为“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两项。

      就法院系统来讲,由于案件管辖和审级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与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了绝大多数案件,且与市场主体的接触面更为广泛,彼此之间有着更强的紧密度。中基层法院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情况,直接关系到该地区营商环境的好坏。因此,本文主要围绕中基层两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进行重点分析,以期为各级人民法院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有益参考。

      实践成效检视

      近年来,我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不断上升,成为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出具的《xx年度中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显示,xx年,社会法治环境整体评价较好,总得分为4.51分,高于中国营商环境综合得分,在12个一级指标中排名并列第2位。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人民法院相关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对法院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考核实行“条块结合”模式,上级法院和党委政府同时对法院工作绩效进行考核。中基层法院非常重视相关工作的推进,第一时间落实各项具体任务。法院在任务落实过程中,注重检查督促,对实践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定期分析研判,不断加快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进程,彰显了司法保障与服务作用。例如,xx年以来,xx省xx市两级人民法院坚持“与实际高度融合、与需求高度契合、与主业高度结合”的工作思路,出台加强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12条实施意见,交出了一份“司法护企答卷”。

      工作能力不断提升。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各地中基层法院十分重视队伍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不断提高法院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例如,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知识产权审判“五个关键力”,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执行力”“保障力”“推进力”“攻坚力”“组织力”,依法审结了一批涉油气勘探测量、生物医药、轮胎成型(无人操作)系统等“卡脖子”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打造出一批标杆性裁判,使之成为知识产权维权的“优选地”。在电子送达过程中,许多中基层法院深度应用区块链技术,努力破解文书送达难问题。此外,为了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影响,许多法院加快了智慧法院的建设进度。例如,xx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调解、电子送达、庭审云平台、移动微法院等服务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有些中基层法院通过深化内部机制改革,优化内部操作流程,开通涉企审理案件“绿色通道”,并组建专业精英团队,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努力降低企业解纷成本。例如,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商事案件数量、类型、难易程度和人员结构等情况,统筹考虑案件繁简分流和商事审判领域专业化分工工作,组建2-4个商事审判团队专门办理涉产权案件。

      建设成效不断显现。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中基层法院作为重要的司法保障力量,推出的各项举措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例如,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一把手”工程及“一条龙”服务机制,通过召开“双月谈”座谈会、设立“曝光台”、推出“物联网+执行”等创新举措,使营商环境考核业绩得到大幅提升。该院“功理破产”“执行合同”两项指标在xx省取得“双夺冠”的成绩,该成功经验被《中国审判》杂志刊登。

      实践问题及原因剖析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但通过对实践工作的调研分析,课题组发现,在相关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法院工作的多重压力影响相关工作质效。随着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中基层法院法官的办案压力不断增大,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院投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精力。此外,法院工作的烦琐及激烈的竞争环境等因素,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法院工作人员的生理及心理多重压力,从而影响相关工作质效。

      工作难度的增加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为适应发展的需要,我国增设了知识产权、国际商事、破产、金融等专门审判机构。在各方努力下,我国司法程序、质量提升至世界第一。但是,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先前采取的部分方法和举措暴露出“机械性”“单一性”等问题。因此,要进一步迈向“实质性对标”之路,构建契合中国国情的审判体系和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仍需要长期的艰苦奋斗和扎实的工作举措。对于一些“老大难”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攻坚克难力度,进一步解决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

      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法院工作的专业性极强,如何发现并留住人才是值得思考的问题。目前,由于员额法官入额难、晋升慢,法院人才流动性较大。因此,应当注重人才的培养与发展,使得法院能够获得优质的人才储备。此外,由于法院工作涉及方面众多,个别法院干警无暇潜心研究理论,并形成理论成果,致使法院难以出台切实有效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特别是涉及全院性的工作难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一定程度上导致相关工作推进缓慢。

      法院日常管控有待进一步增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主要由法院和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其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审判质效考核,其他一小部分内容来自企业民意调查、创新工作成绩等。相对而言,第三方对企业调查反馈的分值占比不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中基层法院在掌握具体工作情况及问题时存在一定滞后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完善相关工作的路径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可以有效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可以大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人民法院要善于用法治的手段定标定界,努力做到守护公平正义。对于如何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水平的问题,课题组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强化核心力量,形成功能清晰、交互耦合的核心力量体系。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力量是顶层设计。要不断改进组织动员机制、分工协作机制,突出耦合联动和利益分享的作用。这样既能有效提升司法绩效数据,又能及时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提高对新生事物的应变力、处置力、竞争力。要加强法院资源的利用、整合和优化,推动法院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创新中心等单位的有机衔接,提高调研成果转化运用能力。积极呼吁社会各界继续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同时,要优化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方式,加强法院文化建设,重视人文关怀,塑造干警崇高的大局观、事到业观、价值观,让各类精英人才在法院能够“引得进、留得住、干得欢、跑得快”。

      加强科技赋能,打造高度融合、快捷高效的现代智慧法院。法院应当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任务部署,努力掌握当前科技发展的最新动态,找准审判执行工作与科技运用结合的切入点、着力点。可以通过“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提高类案推送、智能裁判文书生成、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的使用率,构建社会互动、企业参与、反馈及时、备受赞誉的营商环境服务平台。同时,可以选取相关企业作为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测评点,常态化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运用市场倒逼机制,帮助法院及时掌握市场主体的需求,提高市场主体的参与度、广泛度和满意度。此外,可以改变法院依靠外部资源开发信息技术的路径,挖掘法院信息技术人员潜能,努力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长板。可以建立完善的“破产管理智慧平台”,实现办案法官、管理人、债权人“一网办公”。法院还可以定期开展法院系统技术创新研讨会、总结会、推广会、培训会,让更多的高新技术助力司法工作。

      提高管理水平,建成覆盖全面、奖罚分明的绩效管理体系。坚定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观念,加强专班调度和要素保障工作,并注重制度机制创新。探索创新破产案件预重整、合并重整、个人债务清理等工作,为完善破产制度提供有力支撑。法院可以实施集综合评价、正向激励、反向惩戒、容错免责于一体的工作机制,激发法院队伍工作动能。此外,要科学分解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扫除法院管理上的“死角”,明确法院工作责任链条。整合线上线下诉讼服务资源,建立“全市通办、随时可办、在线能办、少跑快办”的全域诉讼服务体系。构建多维立体的审限制度,加快破产、涉外商事、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进度。及时关注国内外相关工作动态,及时汲取成功经验,努力提供更为精准的司法服务。通过创新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方式,激发队伍斗志,营造“比学赶超”、不断争先的良好氛围。对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出色的单位,要加大奖励力度,建立激励机制,让法院人员有更积极的态度、更充沛的精力、更专业的能力进行研究,创建更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高地。

      完善相关工作的机制构建

      除了法院挖掘自身潜力,增强工作动力外,还必须依靠社会力量提供有力的支持。课题组认为,应当构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多元解纷成效。党委政府部门要切实把握好“主责主抓、常态常抓”的工作大局,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利用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讼平台灵活、简便、快捷的优势,使大量民商事纠纷通过非诉讼渠道解决。创新构建民商事纠纷律师中立评估机制,为多元解纷、息诉服判提供有效路径。充分运用信息科技手段,创新互联网时代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模式,积极打造商事纠纷多元化解线上平台。推进涉外纠纷调解机制的社会化、市场化和调解成员的国际化建设,进一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司法机构、调解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升纠纷解决机制的国际竞争力和公信力。鼓励债务人与债权人在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之前协商确定重整计划。在重整计划获得多数债权人同意后,由法院审核重整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性,确认重整计划的法律效力并直接进入执行程序,进一步缩短重整案件的办案时间,提高重整案件的成功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可以进一步完善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通过案件受理费负担的合理调整,提高一、二审案件的调解率和撤诉率,减少不必要的上诉、申请再审的案件数量,避免当事人拖延诉讼时间、浪费司法资源。

      加强立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科学立法有助于提高法律程序的透明度,更好地保障市场主体的权益。相关部门可通过及时公开立法信息、吸纳商事主体、丰富参与方式、强化意见反馈等措施,使立法更加科学有效。政府部门要格守法治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克服怠政、懒政的不作为问题,加大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保障支持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府院联动平台作用,设立破产管理人援助基金,联合解决破产难题,加快“僵尸企业”的出清,努力解决破产企业回收率不高的问题,使“办理破产”考核指标得到进一步提升。

      发挥领导指导作用,形成良性发展局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完善是核心,能力提升是关键。在以“规则型治理”为核心的法治竞争环境下,制度建设的差距正在日益缩小,需要不断推进提升“内源性动力”,增强实施的能力与效果。党委政府在牵头编制改革事项清单时,可以做好协调督促、总结评估、复制推广等工作,推广运用创新试点的成功经验。探索研究营商环境评价带来的新变化、新特点、新要求,谋求工作新思路、新对策、新成效。上级法院可以及时编制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通报工作中的负面清单。通过高位谋划、精准施策、专业赋能,打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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