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实施方案(2022年-2023年)(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2-04-26 09:09:3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实施方案(2022年-2023年)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委农办[2021]13号)精神,全面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2022年-2023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结合《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各镇街粮食生产目标的通知》(中委农工办函〔2021〕16号)、《中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调整粮食生产扶持政策的通知》(中农农规字[2021]5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鼓励本地连片种植,稳定粮食生产的面积和产量,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补助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生产年年要抓紧,面积、产量不能掉下来”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保障粮食安全,进一步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补助资金管理
本补助方案资金由火炬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鼓励我街道粮食种植资金。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统筹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三、补助对象
在民众街道辖区内种植水稻的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应持有与耕地权属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或耕地使用证明)。
四、补助标准
水稻种植面积连片5亩以上(含5亩),补助标准750元/亩/造(一年最多两造),同时符合中山市种植粮食补贴对象条件;种植面积不足5亩的,街道级补助不计发。
五、申报时间
水稻种植申报:与中山市种植粮食直接补贴同报。
六、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根据申报内容如实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名盖指模):
1.《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申报表》(附件1);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申报需提供);
3. 中山市农商银行存折账号或银行卡复印件;
4. 实际耕作者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有效土地证明(合作协议、村出具相关证明等);
6. 粮食种植前、后及实施期间的照片、含经纬度的定位图等。
七、补助审核及发放
各村(社区)根据本方案规定,统一组织指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对象按时间安排进行申报。
(一)受理申报
1、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向所管辖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申报表》(附件1)。
2、申请人填表后,经村(社区)业务部门核实数据,通过后按《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情况公示表》(附件3)格式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村(社区)填写《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村级汇总表》(附件2),并收齐有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上报街道农业农村局。
(二)复核
街道农业农村局牵头农业服务中心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书面材料复核、现场核实种植面积和产量,填写复核意见。
(三)公示
申报材料经复核后,由街道农业农村局将有关情况(二次)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街道农业农村局审批并发放补助资金。
(五)补助发放
街道农业农村局做好年度统计,按补助标准核算全年补助资金报街道办下一年预算计划。水稻种植补助与中山市种粮直补资金同步发放。
八、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是以促进我街道粮食生产,提供农民种粮积极性为目的,落实我街道粮食生产安全责任提供政策支持。凡经查实是以虚报、冒领、伪造等手段骗取补助的农户或经营生产单位,除责令其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外,在5年内不给予任何支农资金补助。严重违纪违规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本补助的申报审批全程接受社会的监督。街道农业农村局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投诉后,应及时核实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回复举报人。
(三)本方案由街道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实施期限为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附:1、《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申报表》;
2、《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种植补助汇总表》;
3、《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情况公示表》
附件1
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申报表
(_____年_____月)
姓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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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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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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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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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土地使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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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作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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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权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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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粮食作物种类 |
水稻 |
预计亩产量_______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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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植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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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或证明总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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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种时间 |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收成时间(计划) |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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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上述填报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虚报、瞒报,将自愿放弃享受本次政府补助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盖指模/盖章): 申请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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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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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服务中心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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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
附件2
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种植补助汇总表
(_____年_____月)
序号 |
行政村 |
村民小组 |
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种植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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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盖章):
村(社区)书记(主任):
村(社区)主管农业生产干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中山市民众街道水稻生产补助情况公示表
行政村(盖章):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序号 |
村小组 |
申请人 |
证件号 |
种植地点 |
面积(亩) |
播种时间 |
计划收成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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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XXXXX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