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时间:2022-05-09 09:12:00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人
金堂县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为提高金堂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促进我县生猪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和稳定健康发展,依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市财政局 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成财农发〔2021〕9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数量
2022年中央财政提前下达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333万元。
二、资金用途
(一)生猪养殖场引种补助163.8万元。
1.使用范围:全县生猪养殖场从市外种猪场引进种猪的。
2.补助标准:项目全部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实施。
对经批准从国外引进纯外血原种猪的,给予4000元/头一次性补贴;从国内引进祖代(纯种)种猪的,给予1000元/头一次性补贴;从市外引进能繁母猪的,给予300元/头一次性补贴。
3.申报条件和程序
(1)申报条件:养殖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粪污集中处理、资源化利用。
(2)申报程序:按照“公开、透明、自愿、择优”原则,由有条件的业主自愿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经镇(街道)、农业农村局审查,择优选择业主作为实施主体,并进行公示。
4.资金拨付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原则,项目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户银行账号。
(二)生猪生产防疫服务费169.2万元。
1.使用范围:用于生猪疫病防控、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防疫物资采购、村级监管员、特聘防疫员劳务补助、应急处置、资料印制等。
2.资金拨付方式:对实际发生的费用,按《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支付。
3.待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具体下达后,若增加或减少奖励资金,则相应增加或减少生猪生产防疫服务费。
(三)生猪养殖场引种补助及生猪生产防疫服务费两者资金有结余的,可相互调剂使用。
三、资金监督管理
(一)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是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严禁用于与生猪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严禁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猪数据动态监测统计工作,确定固定监测点,落实责任,收集、整理和分析生猪生产基础数据,做到数据准、情况明、底数清,准确把握生猪生产发展趋势;负责对生猪生产形势进行分析和预警,合理指导养殖户发展生产;负责奖励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三)县财政局负责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对弄虚作假、冒领补贴或者截留挪用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