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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选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行动方案2023三章

    时间:2023-10-14 13:43:3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甄选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行动方案2023三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下面达达文档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甄选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行动方案2023三章,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甄选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行动方案2023三章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XX

      副组长:XX  XX  XX

      成  员:XX  XX  XX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由副局长王仁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局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环卫处、徐建鹏要督促北控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1、学习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经常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学习研究并熟练掌握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重大事故隐患检查事项,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建立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予以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月至少1次)。

      2、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安全专家作用,全面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强化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确保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处处有安全。

      3、全过程排查电焊切割等施工作业, 彻底整治各类火灾事故隐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专项行动期间,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员消防安全警示教育活动;要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要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至少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全面排查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整治安全责任悬空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要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5、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从业人员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能力。

      6、建立安全生产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本单位是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是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到位、是否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防护用品、是否依法投保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有无继续使用应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设施设备等问题。要督促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 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7、运用信息化、数字化等科技手段,提升企业重大风险防范水平。企业要将信息化深度融入安全生产工作,鼓励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整治能力。对当前安全风险大、传统手段“看不住、管不全、管不好”的特殊作业管理, 日常巡检、人员定位、双重预防机制等作为必建场景,构建安全生产“智慧监管”模式,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二)做好消防安全。局属各单位对办公区域内的供电、用电设施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加强日常各种电器的安全使用和检修工作,全面消除影响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各种隐患。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做好执法安全。坚持721工作法,执法过程中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解决执法工作中的热点问题;要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做好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灵活处理各种执法矛盾,确保不发生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坚决摒弃简单粗暴和有损我局良好形象的方式方法。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四)做好车辆安全。严格执行《车辆管理使用规定》,加强对车辆安全管理,定人定车,按时归队;严查渣土车冒顶运输、无证驾驶、证件过期、不符等现象。对车辆要定时维护,定时检修,将各类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等行为的发生。

      责任单位:车管股、各用车单位、执法大队

      (五)做好户外广告安全。加强户外广告监管力度,确保户外广告设置安全;对破损、陈旧、不符合设置要求、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要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根据情况依法予以拆除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户外广告设置安全。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市政处

      (六)做好违法建设查处。执法大队对城区各建筑工地各类手续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查处,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七)做好流动摊点查处。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流动摊点查处力度,消除安全,在早、中、晚时段等重点时段、区域进行联合执法巡查,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八)做好雨污井窖安全。要进一步对城区雨污井窖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严防雨污井窖损坏造成安全事故。

      责任单位:市政处

      (九)做好涉水安全。要进一步加强广场公园水系安全管理,加强巡查力度,发现涉水及时制止,劝其离开,确保安全。

      责任单位:广场公园管理中心

      三、阶段安排

      从2023年5月至2023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3年5月中旬前)。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专题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全面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和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行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监督检查(2023年5月下旬至8月底)。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查找本行业领域和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实行挂账销号。各有关单位要通过驻点帮扶及监督检查等形式,指导企业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水平,督促企业按规定主动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和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

      (三)部门精准执法(2023年9月份)。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要加大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下功夫,精心组织实施,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强化协调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专项行动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要奔着“重大事故隐患”去,针对长期存在、反复产生的事故隐患和风险,建立重点风险联合管控和难点隐患联合治理机制,实现排查一批, 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标。要坚持严格执法和指导服务相结合,组织专业院校、行业专家等力量参与,采取暗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执法与服务,积极帮助企业查隐患、解难题。

      (三)严格问效问责,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并把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干部绩效考核,推动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要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重大隐患该发现而未发现、该盯住整改而未盯住,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推动真查问题、查真问题,确保整改到位、 隐患消除。

      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统筹抓好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四重”服务保障、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行动,全面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国15条”“省25条”“市35条”硬措施,构建“刚性精准执法和温暖帮扶提升”监管新机制,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属地、行业、企业和岗位“3+1”责任,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较大影响事故,为勇闯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新路子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突出消防、交通运输(含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设施工、工矿、农业、旅游、城镇燃气、生产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非法违规行为、设施设备故障、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结合《XX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对“1+3+8”领域开展全面系统排查整治,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一是推动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二是推动各有关部门主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厘清行业交叉和新兴业态监管职责,强化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地方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以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为重点,扎实落实企业主要责任人第一责任。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聚焦落实本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一是组织学习隐患判定标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牵头组织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二是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三是组织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并按照分级属地原则每月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排查整治情况。四是定期带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月至少1次)。

      2.压实企业安全管理队伍安全责任。一是明确企业分管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推动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基础上,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齐抓共管推进排查整治。二是合法合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要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是合理利用外部资源。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技术指导,并研判新的重大风险,制定管控措施。

      3.全面排查整治动火等危险作业。一是要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加强电焊工等危险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督促其在进行电焊等作业时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二是要严格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三是要全面检查电气焊设备,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四是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全面排查整治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一是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二是要落实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5.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一是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在6月底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和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是要加强企业一线员工岗位工作责任教育、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推动建立员工熟练掌握岗位应急“关、避、喊、报、助”五步法,切实提高员工自救能力,努力做到“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二)以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核心,全面夯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

      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提高的安全监管业务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一是抓紧制定行动方案。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行动方案,加强本系统“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重点突出、简洁管用,要衔接结合好《XX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二是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隐患判定标准。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级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判定标准,同时,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并通知到行业内企业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专业服务指导。一是要结合实际健全优化行业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优势,通过“开小灶”“重点帮扶”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针对性指导服务,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二是要动员科研、高校、行业协会、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机构单位积极为企业服务,提升企业排查整治技术支撑能力。积极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特种作业岗位人员培训服务。

      3.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统筹全面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至少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结合入职培训和年度轮训有针对性地安排安全生产相关课程,重点加强专项行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执法检查事项等业务知识的教育,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4.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紧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一是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曝光,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三是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到人到岗。

      5.强化多跨联合检查。一是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系统,促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碰撞分析,实现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对企业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被纳入失信名单等生产经营不良的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二是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按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要求,优化组织方式,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

      (三)以强化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为保证,压紧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带头抓、带头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做好动员部署。一是各地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二是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三是注重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切实把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单位)。四是各级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要广泛发动社区家庭,组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讲一次安全课、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一次应急演练、赠送一批应急与安全知识手册、发放一批宣传资料,

      2.开展安全培训。各地要组织开展1次由地方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点加强新上任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集中宣讲阐述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相关政策法规,加强专项行动重点工作要求的解读,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红线意识和专业能力。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国15条”“省25条”“市35条”硬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科技强安,特别是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各地要严把“安全关”,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3.发挥宣传优势。要组织开展好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在当地主流电视、媒体等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突出重大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及时宣传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体系,拓宽举报渠道,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内部举报,鼓励匿名举报,查实奖励。

      4.严格问责问效。一是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各级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大力推动安全生产正向激励,按照有关规定对在专项行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褒扬激励。二是对有关地方和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及时予以约谈通报,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5.强化基础保障。一是要建立本区域重大问题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问题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要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排查整治情况动态掌握、心中有数。二是要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大治理资金保障力度,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工程治理措施。三是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市县两级基层安全监管体制,按照国家相关要求抓紧配备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配齐建强执法队伍,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三、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15日前)。市安委会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各地各部门要在5月12日前部署相关工作。市属有关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及时制定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市国资委要加强对市属有关企业的指导帮扶。

      (二)企业自查自纠和部门帮扶提升阶段(2023年6月30日前)。深化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建立安全生产隐患台账。重点聚焦“扫盲纳管”、“园中园”“厂中厂”、电气焊作业3个专项整治和8个重点领域,压茬推进11张清单100项整治任务落实。深化督导帮扶工作,组建专家队伍,加大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帮扶力度;按照省安全生产全覆盖检查标准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检查隐患判定标准化、检查对象清晰化、检查流程规范化;评估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完成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深化“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并落实宣传发动、举报奖励、服务保障、预案演练、媒体曝光等工作机制,全面推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救和安全知识“五进”,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三)部门精准执法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固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形成的长效机制,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内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企业自查未查出、查出后未按规定报告或未采取措施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严格依法惩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工作成效,系统梳理、固化提升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本质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托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专项领导小组,科学统筹专项行动,要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完善排查整治内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调查研究有效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落实。要把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救有机结合起来,系统谋划、统筹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还要与平安护航杭州亚运会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紧盯重点、狠抓关键、补齐短板。

      (三)强化督导服务。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家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提高督导检查质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告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对于工作推进不力、发生典型事故的,市安委办将进行约谈通报。

      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省和宣城市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宣城市和我市落实措施,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没有”,全面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紧盯重点场所单位和行业领域,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城镇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以强有力的排查整治行动和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任务分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各部门“三定”规定以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等,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落实行业管理责任,条块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深入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市应急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等工贸企业;市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市住建局牵头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自建房、城镇燃气;市城管局牵头负责环卫工程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市水利局牵头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市文旅局牵头负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市教体局牵头负责校园安全;市林业发展中心牵头负责森林防火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负责消防;其他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主管以及支持保障等有关部门分别依职责抓好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各地要加强统一领导,细化部署,根据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部门责任分工,及时消除新业态新领域安全职责不清导致的监管盲区漏洞。

      (三)工作目标。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各有关部门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党委政府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显著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般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组织排查整改进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是主要负责人的法定义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研究组织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学习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研究部署开展对标自查自改。要组织细化企业各层级排查整治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奖励机制,发动全员包括车间班组一线员工积极排查整治。要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实行闭环管理。要及时吸取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本单位同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全覆盖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重大事故隐患、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汲取近期国内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组织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举一反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焊接、电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持证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无特种作业证书或证书过期人员,坚决禁止上岗作业,并严禁聘用和招请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4.组织对有限空间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吸取近期省内有限空间事故教训,紧盯有限空间事故易发的市政、工贸、化工、非煤矿山等领域,聚焦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时段,针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设施设备设计、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防护应急设备配备和使用、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事项,开展全方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5.组织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要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以及双方未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6.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根据本单位风险点以及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制定切实有效可操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掌握个人防护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狠抓监管部门精准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明确细化排查整治标准要求。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抓紧制定印发本部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各系统专项行动“条”上的统筹推动。方案要突出重点、简洁管用,已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可从现有判定标准中进一步聚焦提炼出本次整治的重点隐患;尚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结合事故教训,在方案中明确本次整治的重点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整治内容,通知到各行业企业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

      2.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3.聚焦排查整治重点,精准严格执法。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6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精准严格执法。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对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市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并注重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4.建立倒查机制,严格问责问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理直气壮开展约谈通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有关地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市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

      5.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执法、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要依托“互联网+监管”等信息手段加强部门间互联互通对于大数据排查发现的屡查屡犯的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涉及多部门、区域性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强化信息通报共享和部门协调联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要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服务企业对焊接、电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三)压紧压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强化组织领导。

      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宣城市和我市落实措施,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全面做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要迅速研究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和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城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政府其他负责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动员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到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3.发挥宣传组织优势,推动全社会共同监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丰富“安康杯”竞赛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开展形式。在各级主流电视媒体及主要门户网站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及时宣传专项整治工作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开曝光力度,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

      4.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财力人力保障。督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对重点问题隐患加大政府治理资金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实施物防技防等安全生产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安全监管体制,大力配备专兼职技术检查员,着力解决监管执法队伍“人少质弱”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查处能力。

      5.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各地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督办制度,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开展督查检查,每半年通报整治进展情况,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2023年度考核巡查的重点内容,对存在安全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的地方,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三、阶段安排

      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茬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3年5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印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细化明确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企业自查和部门帮扶(2023年8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并按规定报告。各地、各有关部门组建专家库,加大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帮扶力度,动员各方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完成党政干部和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三)精准执法(2023年11月底前)。相关部门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执法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通过差异化的执法处罚措施强化政企互信,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全面总结专项排查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市安委会办公室建立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地各部门专项排查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附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请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于2023年8月10日、2023年12月10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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