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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北之殇

    时间:2020-11-24 12:51:0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苏北之殇

    打开中国地图,一条淮河,把中国分为南方和北方,南船北马,橘枳分明;
    一条长江,把江苏分为苏南和苏北,南蛮北侉,各有千秋。

    改革开放前夕,江南的苏州,还仅仅只有一条稍微像样的马路(人民路)、还有几处名甲天下的园林,还是典型的消费型中小城市。改革开放后,一跃成为苏南乃至中国南方快速发展的领头羊。所辖一个县的年国民生产总值,相当甚至超过苏北的一个地级市和中国北方的一个省。在改革开放大潮的推动下,国内外五百强企业纷纷在苏南落地生根,各类资金、人才在苏南蜂涌云集,各地的创业者、打工者纷至沓来,一时间,苏南成了万众瞩目的淘金之地。先富起来、强起来的苏南人,从此具有了“上帝的视角”,在世俗的语境中,对苏北乃至苏北人已不屑一顾。少数极端者甚至宣称,“有儿不娶苏北女,有女不嫁苏北郎”。苏北人遇上苏南人,似乎也少了几分底气和自信,多了几分羞涩和谦卑。甚至在公众场合,羞于承认自己是苏北人。

    同样一场改革开放的春风春雨,为何在苏南就催得桃红柳绿、在苏北却春意蹒跚?这个世纪之问的答案,只能从尘封的历史中去寻觅。

    大禹治水,把全国分为九州。今天的苏北(徐、淮、盐、连、宿五地)原属古扬州所辖。历史上的苏北就以水见长。黄河和长江之间的淮河水系,如同人的血脉一样流经一马平川的苏北平原。放眼望去,到处沟渠纵横、水网交错,大小湖泊,星罗棋布。苏北的先民们亦逐水而居,世世代代在此繁衍生息。但在早年黄河文明发源地——中原人的眼里,把苏北人称作“淮夷”、把苏南人叫做“南蛮”,均视为尚未开化的“边民”。秦汉时期,中原人率先征服了“淮夷”,并将先进的农耕和制铁技术带进苏北,加之苏北地区濒临黄海,四季分明,既有丰富的物产,又有天然的海盐资源,农耕、制铁、制盐逐渐成苏北的三大支柱产业。在秦汉至明朝中期,苏北地区一直是各封建王朝重要的税源地,向朝廷缴纳的三税(土地租税、铁税、盐税),高峰时期曾占居国家税收的半壁江山。而当年的苏南还远远落后于苏北。据《史记》记载,当年苏南的农耕技术还很落后,流行的是“不耕而种”。常年饥荒频乃、兵灾连绵、匪患不绝,社会动荡,吴侬软语之地也同样民风彪悍。每遇兵荒马乱,苏南人便纷纷跨过长江,到现今的苏中、苏北地区以乞讨为生。当年的苏北人也曾经高高在上,称苏南人为“啙窳”(音zǐ yǔ,意为懒惰、得过且过之徒)。

    当历史的脚步步入明朝中期之后,苏南、苏北的境况开始出现反转,苏南人逐步在自家门口,迎来了来自苏北的乞讨大军,亲手把“啙窳”这一带有歧视性的称号,又原原本本送还给了苏北人。

    苏南、苏北之间这种惊天逆转又是怎样发生的呢?这还得从明朝皇帝朱棣的治理黄河的“国策”说起。

    早在南宋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黄河在河南滑州决口南下,反客为主占据了淮河河床,黄河水夹带的泥沙,开始缓慢侵蚀原本健康的淮河水系。尽管如此,在黄河夺淮后的前287年中,部分黄河水从北侧流向大海的故道并未完全断绝,从南侧淮河流向大海的入海口也未完全淤塞,黄河外溢之水,依旧分南北两路流入大海。黄河之南的苏北地区和黄河以北的黄河故道流经地区还在共同分担着黄河水害。到了明朝永乐年间,皇帝朱棣将帝都从南京迁往北京后,苏北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才开始急转直下,最终酿成全面衰退的惨烈局面。

    朱棣迁都北京,和苏北的全面衰退有何干系?帝都北京,地处北方海河流域,气候干燥、土地贫瘠、物产有限。为保障首都百万人口的吃饭和日常生活用品的供应,自元朝定都北京后,就开辟了由南方至直隶的海上运输航线,通过海运,每年将南方约300万石粮食及大量生活日用品运至北京。朱棣登基后,又将江淮一带数万富户充实进京,首都人口的骤增,使京城的粮食和生活日用品供应重新变得严峻起来。朱棣王朝便着手考虑疏通京杭运河各河段,计划用内河漕运取代海运来保障首都的生产、生活的供给。永乐十三年(公元1415年)疏通运河工程正式启动。原京杭运河山东段的会通河十分脆弱,随时有被黄河溢水冲毁淤塞的危险,此险不除,直接威胁到“运河漕运”的安全。消除该河段潜在危险的唯一办法,就是让黄河的可能外溢之水全部南下,借淮河水系的河道入海。这一设想后来便成了朱棣王朝的“治黄”国策。

    明朝中期,治河官员刘大夏按朝廷旨意,在黄河北岸修建了“太行堤”,断绝了部分黄河水从北侧流向大海的通道,让外溢的黄河水全部南下,借淮河故道流入大海。1565年,嘉靖皇帝给治河官员一再明白训示,对黄河北岸的长堤要“着实用功,修筑高厚”。如此一来,首都的粮食及生活日用品的供应线稳如泰山,但淮河水系由于黄河客水带来的巨量泥沙逐步形成大面积淤塞,苏北地区原本地势低洼,洪涝灾害发生率陡然增加,“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成了苏北地区的生活常态。根据《各历史时期苏北平原地理系统研究》一书的统计:从1550至1905年的近四百年间,苏北各地发生水灾的次数,占该地区五千年来水灾总量的比例是:盐城88.9%、淮安71.5%、涟水则高达95.6%。人为地将黄河外溢之水全部导入淮河,淮河原有水系必然遭到毁灭性破坏,原本沃野千里的苏北平原,在黄河的肆虐之下洪涝灾害频乃,土地也不断沙化、盐碱化,“十年常有十年愁,难得一年望天收”,成了苏北地区农业生产现状的真实写照。明末顾炎武在《天下郡国利病书》中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今所治在运河,不免以中原、徐淮之地为壑。”当年负责治河的官员也直言不讳:“黄河之水南攻,不过溺民田耳,逼之南决之祸小而北决之患深”。在保障京城生产、生活供应安全的“大局”面前,牺牲苏北成了朝廷的既定方针,苏北民众的安危成为了朝廷的弃卒。

    不仅如此,为保障运河漕运的畅通,每年在漕运开始之前,要在淮河下游闭闸蓄水。淮河中游各干、支流河水无法下泄,淮河水系中的地势低洼的苏北地区就变成一片泽国。待漕运结束或运河水位超限时又开闸放水,运河以东里下河地区的泰州、南通、盐城也常遭淹没,黄河夺淮和由此带来的次生灾害反复叠加,无休无止的水患灾害,在淮河原有的自然生态遭到了彻底破坏的同时,苏北的农业生产也遭受到了毁灭性打击。苏北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开始急转直下。苏北的先民们只能在旷日持久的深重灾难中艰难度日。

    既然内河漕运给苏北人民带来的灾难如此深重,朝廷为何不考虑重新恢复海运?其实,重走海运之路的方案是完全可行的。顾炎武就认为:“漕运视陆运之费省十之三四,海运视河运之费省十之七八”。鉴于运河漕运的巨大财政支出和对黄河南岸生态环境的巨大破坏,明清两代朝野有识之士,提议恢复海运的呼声一直未绝,但终因运河漕运所形成的庞大利益集团的层层阻挠而无法付诸实施。除了北京,运河漕运的最大受益者是明朝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河务官员。中央大员打着保漕运畅通的大旗,借机中饱私囊,常常谎报、虚报灾情,甚至人为制造水灾,骗取朝廷巨额赈灾、治水银两,连年治水就有榨不完的油水。地方官员则在运河所经各省遍设关卡,通过收取驳浅费、过闸费、屯官费等方式雁过拔毛,运河漕运也成了地方官员的不竭财源。连维持日常运河运作的胥吏、河工也可从中捞取好处。开闸、放闸,闸工的举手之劳就能决定数条船只的生死,所过官船、商船、民船都要遭受胥吏、河工们的敲诈勒索。

    清咸丰五年(公元 1855 年),黄河在河南的兰考附近再次决口改道,重新北流入海,终将京杭运河山东段冲垮淤塞,漕运才被迫改为以海运为主。光绪27年(即公元 1901 年),内河漕运才彻底废止。淮河水系的生态环境,随着运河漕运的兴废,前后历经了长达385年的持续破坏,苏北地区的昔日繁荣早已风光不在,留下的是灾荒连年、山河凋敝,民不聊生。苏北地区正式加入了黄泛区的行列,最终成为了大量逃荒流民的主要输出地。

    苏北流民背景离乡以乞讨为生,本是求生本能所使、环境恶化所迫。长期外出乞讨,又使本已恶化的家乡环境改善变得更加无望。农闲季节,原本可用于兴修水利、改良土壤、修复生态,但在饥饿无助的情况下,更为实际的选择是集体南下逃荒。无瑕顾及乡土重建的直接后果,又导致抗灾能力愈发脆弱,外出逃荒的频次越来越高。尤其是逃荒乞讨所得,又远远高于全年在家乡种地所得,致使流民逐步习惯以乞讨为业,逐步形成季节性迁徙的民风。

    滚滚长江,把长达数百年之久的黄河之害挡在了江北,在苏北经济社会发展日益衰败的同时,苏南借天时地利逐步又走在了苏北的前头。

    斗转星移,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毛主席亲自发出一定要把淮河治好的号召,苏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才重新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据国家水利部初步统计,建国后七十年,国家治理淮河的总投入达到9000亿人民币。但需要指出的是,苏北因近四百年的水患,积贫积弱已成重病之身,要恢复往日元气,绝无可能一步登天。

    综上所述,苏北的贫穷落后是天灾人祸反复叠加的结果。为保障帝都的粮食及生活用品的供应,苏北的先民们,独自承受了黄河夺淮入海带来的灾难性后果,苏北先民为首都的稳定和繁荣作出的巨大牺牲和历史贡献不应该被人们所遗忘,苏北因此积贫积弱而发展相对滞后更不应该为人们所诟病。

    回望历史,任何一个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都离不开天时、地利、人和的主客观环境,先富起来、强起来的地区不必骄纵,发展滞后的地区也无需自卑,苏北人民和苏南人民一样,都具有勤劳、勇敢、智慧的特质,只是在长达七百余年的(尤其是明清的近400年间)历史进程中,苏北地区独自承受了黄河夺淮之害,作出了巨大牺牲。当改革开放的航船启航之时,苏北和苏南已不在同一起跑线上。苏北人不应自卑,更不要气馁,有党中央和江苏省委的大力支持,应当相信,只要假以时日,苏北总有一天会重塑昔日辉煌。

    鄱阳湖之殇:河床上造城

    来源:中国金融网 时间:2012-03-05 16:48:

    一方面高唱整治、保护,一方面过度开发,全国最大的淡水湖——鄱阳湖正在遭遇灭顶之灾。

    2月中旬,在水利部通过《鄱阳湖水利枢纽项目建议书》的同时,由江西省常务副省长凌成兴领衔的“一湖清水”专项行动高调拉开序幕。

    不过,近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在江西星子、九江、都昌、鄱阳、南昌等县实地调查时发现,各地政府借着“造城”的名义,普遍将利益之手伸向了鄱阳湖,目前鄱阳湖的河床,有成千上万亩的土地或被划进城区开发造城,或被他用。与动辄上亿元的土地收益相比,《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涉及的“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处罚规定形同虚设。填湖造地

    一些毗邻鄱阳湖的区县把国家战略束之高阁,在这些区县看来,鄱阳湖是不折不扣的“造富之地”。

    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也是中国第二大湖。位于江西省北部,在鄱阳湖聚集了许多世界珍稀濒危物种。也正因鄱阳湖有生态区的属性,在2009年12月,国务院批复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保护生态、发展生态经济正是中央对江西的定位之一。

    但这种定位似乎捆绑了江西发展的步伐,一些毗邻鄱阳湖的区县把国家战略束之高阁,在这些区县看来,鄱阳湖是不折不扣的“造富之地”。

    近几年,鄱阳湖因种种原因长期干旱,大面积干涸的河床成为众多区县眼中的“富地”。受“造地”利益驱动,星子、都昌等县不惜以身试法。

    2月21日,南昌向北百余公里的庐山秀峰山脚、鄱阳湖畔,“鄱阳湖西大道”的建设者正在紧张施工,一车车土方被倒向秀峰港与鄱阳湖相连接的湖床上,远处的山体也被挖开。这条长达3.6公里、42米宽的道路总投资3亿元,“是一条新的城市景观大道”。“县政府就要搬到这里来。”施工现场一位负责人指着不远处的框架建筑物告诉记者,星子县正在此打造“城西新区”。

    路边的项目展示板显示,“城西新区”规划面积6.7平方公里,市政基础设施将要投入50亿元,目前正在建设的行政中心、鄱阳湖西大道等20个项目将投入15亿元,拉大城区面积4.9平方公里。

    规划之中的项目还包括一个投资高达80亿元的“庐山国际会议中心”。展示的效果图及说明文字显示,该项目占地面积1200亩,包括国际顶级的会议中心及五星级酒店等建筑,大部分建筑物在鄱阳湖行洪区域。

    和星子县相似,都昌县也投资2.5亿元,正在修建一条长达3公里的“鄱阳湖大道”,并且计划临湖大造“滨水新区”。都昌县的“鄱阳湖大道”也大面积占用鄱阳湖湖床,路边的“文体中心”等项目都是倚湖而建。

    以“鄱阳湖大道”为支撑,都昌县的滨水新区将“拉大城市框架5平方公里”。都昌县国土局土地利用股一位工作人员透露,滨水新区可用于建设的土地面积为600亩左右。在鄱阳县,本报记者看到处于鄱阳湖核心区的鄱阳湖湿地科学园、国际度假村等项目也是临湖兴建,并且侵入到鄱阳湖水域。特别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本应担负保护湿地职责的鄱阳湖湿地公园也以“湿地”项目的名义,向湖体延伸兴建游艇码头等“亲水”建筑。“造城”的收益显而易见,临湖而建的诸多项目因为依托鄱阳湖而身价倍增。星子县国土局挂牌的“城西新区”一个商服地块(2011G-18号)的起拍价为150万元/亩,如果以200万元/亩的成交价计算,“庐山国际会议中心”项目的土地收益高达24亿元。

    除了获得巨额的土地收益外,“填湖造地”也缓解了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困局,并获得新的“经济增长点”。九江县县长陶晔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透露,九江县“创造性运作了集防洪、治虫、造地于一体的赤湖(紧邻长江)水利血防填埋工程,共投资4亿元,移填土石方1420万方,平整工业用地1.2万亩”,这将“为全省工业园区破解用地难题提供成功案例”。

    1.5万亩保护区成稻田

    大面积占用湖区“造地”的行为将使得鄱阳湖湿地面积大为减少,危及鄱阳湖生态安全。

    地方政府围湖“造城”谋利,并借此获得“经济增长”的行为并没有讨得上级的欢心,反而触怒了江西省政府。一场自上而下的“一湖清水”专项整治行动在年初展开,持续时间将长达一年。

    2月10日,江西省常务副省长凌成兴带队,到鄱阳湖区域进行“摸底”,沿湖县市主要官员悉数陪同。不过,沿湖各县均为自己的“造城”行为进行了“说明”,声称本地并没有外界所说的填湖项目。

    在本报记者的采访过程中,都昌县官员坚称该县没有占用湖床,也没有通过填湖所得的土地建设商业项目获得“6亿元”的卖地收益。

    鄱阳县国土局执法部门负责人也表示,该县国际度假村等项目并没有围湖或占用湖床,正在建设的实为“护坡”工程。

    出具了整改意见的只有星子县。记者得到的《关于鄱阳湖西大道建设整改措施的汇报》材料显示,星子县提出了六项整改措施,包括“立即停止鄱阳湖西大道建设施工”、“将道路宽度由42米调整到28.5米”、“增加6座桥涵”等。整改之后,道路占低洼地面积将会减少一半以上,保证洪水畅通,确保不减少湖面,湖区湿地也将得到保护。

    至于“庐山国际会议中心”等项目,星子县没有进行说明。星子县建设规划局一位规划负责人称,“城西新区”的控制性详规正在修编中,有些项目还在洽谈,没有动工建设。但记者在现场看到,鄱阳湖西大道并没有停止施工。与地方政府的获利“力度”相比,多部门联手整治的力度似乎有些力不从心。

    本报记者在鄱阳湖核心保护区的南昌市新建县南矶乡发现,投资商已在南昌县蒋巷镇湖洲村的湖畔整理出1.5万亩土地,用以种植水稻等农作物。投资商黄某表示,这个项目为“鄱阳湖土地整理示范项目”,已经获得江西省国土厅批准。南昌县国土局土地整理中心的负责人也证实了这个项目的合法性。不过,江西省农业厅农经处一位负责人表现出他的担忧,大面积占用湖区“造地”的行为将使得鄱阳湖湿地面积大为减少,危及鄱阳湖生态安全。

    江西省科学院鄱阳湖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年华同样担心,沿湖县市大肆填湖将会使处于低枯状态的鄱阳湖生态净化能力下降,之前国家投巨资开展的“退田还湖”也将功亏一篑。管理乱局

    “长效机制”建立起来并不容易,制度缺失及法规处罚措施有限是现行难题。事实上,在巨大利益面前,诸多管理规则已被地方政府抛弃或者“回避”。

    江西省水利厅建管处相关负责人李效文表示,星子、鄱阳等县区临湖而建的诸多项目并没有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许可。据称,涉湖涉水项目需要履行水利、交通、林业等多个部门的审批手续。

    “填湖造地属禁止条款,哪个部门都不会许可。”李效文说,涉湖项目在发改委立项前,视项目的性质,应经过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审核许可的“前置条件”。

    至于为何有些项目未经许可就开建,李效文说,(地方政府)可能绕过了“前置条件”,直接就审批同意了。

    “如果大家都把关,可能会不出现或少出现填湖造地的情况。”李效文说,一些地方的涉湖涉水项目可以报批,但是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审核。

    “我们以为县政府同意就可以了,后来发现还要经过上级部门的审核。”星子县一位官员说,“鄱阳湖西大道”正在补办相关手续。

    不过,繁杂的审批手续也令地方官员犯难。“有些工作都在管,又好像没谁具体负责。”上述官员说,林业部门管湿地,交通部门管航道,水利部门管防洪安全,一个项目在建设中会涉及多个方面,“部门打架”的现象随时可能出现。

    鄱阳县水利局相关负责人祝敬爱表示,涉及河道管理方面的审批应由水利部门负责。鄱阳县国土局执法部门负责人则称,国土部门不是河道治理的执法主体。但是在江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开展鄱阳湖综合整治坚决保护“一湖清水”的意见》当中,违法违规填湖专项整治是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的。

    参与此项整治的部门包括发改委(省鄱湖办)、财政厅、农业厅、省林业厅、水利厅等十余个机构。领导整治行动的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表示:“要充分认识到鄱阳湖综合整治的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还要“建立有利于保持鄱阳湖的长效机制”。

    不过,“长效机制”建立起来并不容易,制度缺失及法规处罚措施有限是现行难题。据了解,上述《意见》只要求各部门及地方政府“全面整治”,并没有提出处理方案。根据《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对于未经同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仅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与动辄数亿元的项目收益相比,10万元处罚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种处罚规定,显然缺乏有效性。”江西省科学院研究员谭晦如建议,江西还是要成立一个综合性的管理机构,对鄱阳湖进行集中管理,形成执法合力,“建议将保护湖泊的完整性与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挂钩,有效杜绝一些地方纵容甚至参与填围湖”。

    鄱阳湖简介

    鄱阳湖是中国第一大淡水湖,也是中国第二大湖。位于江西省北部、长江南岸,隶属于上饶市,跨南昌、新建、进贤、余干、鄱阳、都昌、湖口、九江、星子、德安和永修等市县。上承赣、抚、信、饶、修五河之水,下接我国第一大河——长江。在正常的水位情况下,鄱

    阳湖面积有3914平方公里,容积达300亿立方米。它每年流入长江的水量超过黄、淮、海三河水量的总和。

    作者:责任编辑: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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