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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乡中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时间:2020-05-14 15:13:1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中学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体系 学校成立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组。校长(沈伟坤)担任组长,其他副校长(杨立福、兰海英、田玉玲)担任副组长,各年级组长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疫情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预案制定、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等。学校提前与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取得联系,明确收治医院,以便校内师生一旦出现疑似症状能及时送院诊治。

    二、疫情划分 (一)一般病例:1 4天内无外出旅居史、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二)疑似病例:14天内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接触过疑似/确诊病例的发热/呼吸道症状病例。

    (三)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三、疫情报告 校长(沈伟坤)是疫情报告第一责任人。学校安排专人(刘鹏)负责学校疫情报告,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为班级的疫情报告责任人。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一)学生(教务处负责教育培训田玉玲刘姝健)
    1.学生本人出现或发现其他同学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立即报告。

    2.学生在校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向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报告,听从教师安排,不能隐瞒病情。

    3.学生在家中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诊,学生家长应将病情告知班主任。

    4.报告内容包括:症状、发病时间、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出现症状后是否与他人接触等。

    (二)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政教处负责杨立福、刘建强执行、安全办兰海英、杲文明负责监督检查)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发现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的学生,或接到学生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

    2.报告内容:发病人数、发病者姓名、发病时间、发病地点、发病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三)学校疫情报告人(刘鹏)
    学校疫情报告人接报后要立即向校领导(杨立福13115465588报告,杨立福要立即向密山市疾控中心5222618报告,得到他们指导;
    然后再向主管密山市教育局安全办卫生视导员李晓兰(13206965455)报告。

    四、应急处置流程 (一)发现一般病例 1.入校体温检测时发现发热病例(高福林、安国太负责校门口测温)
    (1)在入校体温检测过程中,发现学生体温≥37.3℃,要立即报告校长(沈伟坤),保健教师(刘鹏)应使用体温计进一步排查,体温仍≥37.3℃的,若学生由家长接送,应立即通知学生家长带学生到市卫健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若学生自行到校,应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保健教师将发热症状学生带到临时隔离观察区域等候(一人一室),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2)班主任将情况立足报告学校长。经校长核实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密山市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密山教育局报告。

    (3)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属地卫健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4)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学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跟踪了解情况,掌握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

    (5)病例经发热门诊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的,要继续接受相关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由家长或学校做好跟踪健康监测。

    (6)病例痊愈后,由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2.在班级发现发热病例(各学年组长负责) (1)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在班级里发现发热症状学生时,立即通知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报告保健教师(刘鹏),同时立即开窗确保室内的空气流通。

    (2)保健教师接报后立即到达发热学生所在教室,将发热学生带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区域(一人一室),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的,班主任联系学生家长到校接学生就医。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校长。经校长核实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班主任安排班级其他同学转移至备用教室隔离、上课,在属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

    (5)消毒人员要对病例所在教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6)加强与患病学生家长的沟通,做好解释工作,尽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和不良的社会影响。学生家长到校后,应立即带孩子到属地卫健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

    (7)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等 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跟踪了解情况,掌握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

    (8)病例经发热门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接受相关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由家长或学校做好跟踪健康监测。

    (9)病例痊愈后,由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卫生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10)住校学生如在班级出现发热症状,由学校联系1 20救护车(或安排专车)送属地卫健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病例经发热门诊或经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仍需集中隔离观察的,由学校安排到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

    3.在宿舍发现发热病例(舍务办杨月娥负责)
    (1)住宿学生出现发热症状时,应立即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杨月娥)立即报告班主任,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报告校保健教师。期间,同宿舍人员立即打开窗户,带好口罩,严禁离开宿舍。

    (2)班主任和校医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校医用体温计排查后,体温仍≥37.3 0C的,立刻报告校长,学校联系120(或安排专车)送学生到属地卫健部门指定的发热门诊就医。路途询问了解学生发病的有关情况,如发病时间、主要症状、有无其他人出现类似症状、发病接触人群的分布等,密切注意学生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以供疾控机构调查时参考。

    (3)班主任将情况报告校长。经校长核实后,学校疫情报告人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4)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员要安排同宿舍其他同学暂时到备用宿舍临时隔离,在属地卫生疾控机构指导下遵循分类处置原则完成处置工作。学校要根据住宿学生数量提前预留一定数量备用宿舍。

    (5)消毒人员对病例所在宿舍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立即进行消毒。

    (6)病例在医院接受治疗时,学校要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学生家长跟踪了解情况,掌握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

    (7)病例经发热门检测排除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继续接受相关治疗,其密切接触者可继续上课或工作,由家长或学校做好跟踪健康监测。

    (8)病例痊愈后,校医或保健教师根据医院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4.在校园其他场所发现发热病例参照上述应急处置流程。

    (二)发现疑似病例 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3.在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病例所在学校场所的消毒。

    4.密切接触者在疑似病例未排除前应集中隔离观察,学校无需停课。

    5.病例连续两次实验室检测阴性,应继续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的无需停课,由家长或学校做好跟踪健康监测。

    6.学校应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了解,积极做好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7.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

    8.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9.学校应尽量减少学校室内集体活动,增加学生室外活动。

    10.病例经医院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和解除隔离后,由校医根据卫生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三)发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1.学校要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由学校疫情报告人报 告属地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立即停课,暂停一切集体活动,停止校内人员相互之间及与外界的往来,等待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处理意见。

    3.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排查本校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要采取隔离管理措施,并做好思想工作。

    4.密切接触者全部集中隔离14天,解除隔离前进行核酸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所有密切接触者没有出现可疑症状,密切接触者可以解除隔离。其余非密切接触者的教师、学生和工勤人员等应居家(或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点)隔离14天。

    5.由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终末消毒和消毒后效果评估,依据终末消毒效果评估,确定学校是否可以解除隔离并恢复上课。

    6.学校应对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进行跟踪了解,积极做好病例和隔离人员的心理疏导工作,排除恐慌心理,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防治工作。

    7.加强对校内教职工和学生的正确引导,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疫情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心理和紧张情绪,避免谣言传播,关注舆情,维护校园稳定。

    8.学校应提醒其他学生留意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不 适,应立即报告老师,并及时就诊。

    9.病例经医院诊断痊愈、密切接触者经诊断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并解除隔离后,由校医根据卫生医疗机构开具的复课证明和隔离期限取消确认后,方可返校复课。

    五、后续处置 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学校工作组要安排人员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对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总结,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六、其他 教师员工在校内出现相关疫情参照上述流程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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