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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20-11-08 16:22:2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XX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暨春季村庄清洁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撑,结合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治、生产生活两不误的工作要求,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清理生活垃圾。

    1.工作目标 完善XXX个村屯(按原有XXX个行政村区划计算,除去城中村、拆迁村)常态化保洁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探索推行适合各乡(镇、街道)村屯实际的垃圾处理方式方法,逐步实现机制体制完善,城乡垃圾一体化统筹管理,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活空间。2020年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达到全覆盖,90%左右村屯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

    2.工作安排 (1)开展农村积存生活垃圾整治行动 开展春季环境整治清理行动,清理农村积存垃圾,取缔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理村内道路的路面、路肩、边沟的生活垃圾、残草杂物、堆积物、塑料袋等;

    清除公共活动场所、村道沿线、户户通和农户房前屋后等残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动员农户对院内、室内开展大清扫活动,及时清理生产生活垃圾,保持室内外卫生。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 实施主体:各乡(镇、街道)、XX集团 督导部门:县住建局 (2)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 继续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完善相应设备设施,通过垃圾分类典型村的引领,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继续引导改变农村居民生产生活习惯,配合保洁员在收运处置体系前端开展垃圾分类工作,运用“5+1”处理方式方法解决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过程中不分类、运量大、成本高、效果差等问题,有效减少需外运的垃圾量和外运频次,实现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实施主体:各乡(镇、街道)、XX集团、相关部门 督导部门:县住建局 (3)清理残垣断壁、乱堆乱放、私搭乱建 拆除已经失去使用功能的垮塌房舍、废棚废圈、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街路两侧影响村容村貌的厕所、断墙、围栏等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清理整治街路两侧堆放的柴草堆、粪堆、土堆、物料堆等乱堆乱放,清理街路两侧店外摆放堆放商品、货物、杂物、落地灯箱、牌匾等,同时对拒不整改者按相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完成时限:2020年4月底 实施主体:各乡(镇、街道)、县城建执法中心 督导部门:县城建执法中心 (4)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构建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管理,广泛动员群众,统筹县乡村三级设施和服务,完善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与XX集团相互配合、互为依托,共同推动村屯环境卫生水平提升。加强农村扫保人员的考核与管理,要从“户收集”阶段施行垃圾分类工作,禁止露天焚烧及随意填埋生活垃圾;

    要积极筹措整合资金资源,完善相应的收集转运处理设备设施;

    合理安排收运路线、提高运输效率、减少转运频次,保证应收尽收,防止遗漏。

    乡(镇、街道)村屯要制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管护制度,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通过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职责,引导和规范村民正确投放生活垃圾,自觉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参与维护村屯环境。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实施主体:各乡(镇、街道)、XX集团 督导部门:县住建局、财政局 (5)交通干线垃圾清理 通过开展国省干线公路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使全县干线公路通行环境更加清洁卫生。对XXX公里国、省级干线公路路域环境进行全面巡察,保障公路扫保人员力量,重点开展路面、公路边沟、路肩林台的垃圾清理。实施路面保洁工程,国省干线全部实现标准化保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保证全县干线公路环境清洁卫生。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实施主体:县交通运输中心 督导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6)实施村屯绿化、节点建设,占领阵地 通过积存垃圾集中整治,解决“垃圾围村”问题,拓展了村屯公共空间,乡镇村屯要积极争取资金及项目,通过绿化景观节点、小广场等项目建设来占领清理出的空地,杜绝村民倒垃圾、堆杂物,改善村屯环境、提升村屯风貌。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实施主体: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 督导部门:县委农办 (二)清理村内塘沟。

    1.工作目标 以房前屋后河塘、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水域漂浮物。有条件的地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

    2.工作安排 (1)处理农村生活污水 ①推进已建成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

    制定2020年XX县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细化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制定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补助计划和具体的工作要求,推进现有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有效运行。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实施主体:各乡(镇、街道) 督导部门: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②完成XX个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020年计划完成新建美丽示范村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XX个,其中,新建分散式设施X个(XX乡XX村、XX乡XX村、XX镇XX村);

    无动力型设施XX个(XX乡XX村、XX乡XX村、XX镇XX村、XX乡XX村)。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实施主体:各乡(镇、街道)、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督导部门: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2)清理河塘沟渠、清淤疏浚 ①沟塘清理。

    村内沟塘清理工作以村为主体,各村开展爱护村屯环境、摒弃陋习、不往沟塘倾倒垃圾宣传,控制农村生活污水经,组织清理河塘沟渠积沉的垃圾和淤泥。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实施主体:各乡(镇、街道) 督导部门:XX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 ②河流治理。

    乡(镇、街道)村两级河长对流经村屯河流加大巡河力度,实行属地管理,加强管理和维护,6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河湖“垃圾清理”和清“四乱”工作任务,以乡(镇、街道)为主体组织河流疏浚工作。实现村屯河流、沟渠无垃圾漂浮、无污泥淤积,沟渠岸坡无杂草,河道畅通无障碍。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实施主体:各乡(镇、街道) 督导部门:县水利局 (三)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

    1.工作目标 清理随意丢弃的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2.工作安排 (1)全力推进现有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建设 对尚无粪污处理利用设施的现有规模养殖场,加快推进粪污贮存、处理和利用配套设施建设,确保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引导规模场在场区周围半径1公里范围内流转土地,建立生物安全圈并消纳畜禽粪尿。

    (2)大力发展规模化养殖,向全链条养殖产业发展 有条件的村屯可以试点在村外建设养殖小区,强化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新(改、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符合畜禽污染防治规划等环境保护要求,符合防疫审核条件,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实行“三同时”制度,即:畜禽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投入生产。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要进行关闭。

    (3)强化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散养户的监督管理 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畜禽散户情况进行摸排调查、摸清底数,建立散养户粪污监管销号台账。同时引入环保科技、有机肥加工、蚯蚓养殖、企业共同参与等方式,帮助养殖户消纳养殖粪污。乡(镇、街道)道组织村委会制定村规民约,对畜禽散养户粪污随意处理进行有效约束和管理,院内必须有堆粪场或污水池,严禁在街道两侧建堆粪场、污水池。切实执行村规民约,保证村屯环境整洁有序,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4)抓好养殖粪污治理 村里成立养殖粪污治理领导小组,村书记、主任任组长,村民代表为成员。每个养殖户在自家村外地头远离水源、河流、村庄、公路等建堆粪场。散养户要有畜禽粪尿相配套的消纳土地(按每亩3.5头猪当量计算);

    院内建有污水池,污水氧化发酵还田。

    (5)严控散养户饲养规模 散养户养殖规模达到牛50头、猪500头、禽10000只,如有粪尿乱排乱放现象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进行处罚;

    低于以上规模的散养户粪尿乱排乱放现象由生态环境部门及乡(镇、街道)政府依据《环保法》规定,依照监测固化证据进行处罚。发动群众监督,乡(镇、街道)和村都设置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发现并处理散养户随意处理畜禽粪污行为。

    (6)强化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置 加强农药监管,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加强执法,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肥料、种子、农药等包装必须有回收场所,没有回收场所及没有建立回收制度不予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推动形成回收加工体系。通过宣传培训积极引导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地膜回收,推动地膜回收与地膜使用成本联动,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7)清理设施棚区垃圾 各乡(镇、街道)组织建设设施农业小区大棚垃圾存放点,将大棚垃圾集中堆放在大棚垃圾暂存点,集中清理,解决大棚蔬菜换茬时大棚垃圾积存难题。

    通过宣传培训,积极引导各类农业园区保持环境整洁有序,清除院墙、建筑物上的喷漆涂鸦和无意义广告;大棚内外要干净整洁,垃圾废弃物要分类处理。生产工具、物资分门别类、摆放有序。

    完成时限:2020年底 实施主体:各乡(镇、街道) 督导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和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成员单位由各相关责任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办,各责任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强力推进。各部门、乡(镇、街道)在推进环境整治的情况下,要注意保洁作业人员、管理人员及作业车辆的各项防护工作,保障环境整治及防疫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二)强化督查、做好考评。

    成立三个督导考评组,分三个区域对乡(镇、街道)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及年度绩效考评。第一组由县住建局负责,督考XX、XX、XX7个乡镇;

    第二组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考XX街道、XX街道、XX、XX7个乡(镇、街道);

    第三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科负责,督考XX、XX、XX5个乡镇。督考组定期向县委农办汇报乡(镇、街道)村屯整治情况,县委农办汇总后报县委、县政府并及时向督考组传达市县工作安排。

    (三)保障资金、加大投入。

    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整合各方面资源、项目、资金统筹用于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要结合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农民和集体投入、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要严格资金管理,禁止挤占挪用及延误资金发放。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加强宣传引导,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引导村民改变不良习惯,提升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舆论先行,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人居环境改善的良好氛围。

    场面感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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