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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时间:2023-11-20 12:02:09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24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实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市级试点示范建设,总结积累经验,加快推广应用,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2024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一

      xx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专项整治、依法治理、安全基础,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宣传工作重点,推动干部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发展思想基础,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2.深入推进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按照《xx市“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主要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分工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全市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重大工程、重要举措、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着力提升安全生产综合水平。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3.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制定印发《市水利局领导班子成员xx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将局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每季度召开1次安委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4.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按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与教育培训。指导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5.加强巡察考核和督导检查。持续将安全生产作为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强化巡察和考核结果运用。根据季节性、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聚焦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结合岁末年初、“五一”、国庆、汛期等重要时段,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促问题隐患闭环整改。对重大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地区、单位,加强警示约谈、挂牌督办,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

      三、巩固提升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6.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实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六项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市级试点示范建设,总结积累经验,加快推广应用,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

      7.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风险专项巩固提升年行动。

      8.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加强对高边坡、深基坑、高支模、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和员工宿舍区消防安全管理,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工程建设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出借资质等行为,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对穿(破)堤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实行重点监管。

      9.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安全管理“四个责任人”,加强堤防、水闸、泵站、小水电站、重点塘坝等安全管理,按时开展工程安全鉴定,有序实施病险工程除险加固,强化堤防险工险段管理。开展小水电站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小水电站安全风险隐患整治。落实灌区工程、农村生态河道、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农村供水等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精准调度各类水工程,强化调度预警反馈机制。

      10.强化市属单位安全整治。市属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单位从业人员实施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办公区域、出租房屋、职工宿舍、单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档案馆(室)、库(机)房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整治,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100%,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疏散逃生演练。深化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危房消险工作。

      四、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1.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事前预防。开展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强化工作落实。根据水利部出台的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及修订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等,及时贯彻落实,规范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12.推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加强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高发频发违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与指导服务有机结合,开展精准监管执法。加大对危害河湖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河湖安全。

      五、持续推进安全基础工作

      13.高质量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做好水管单位、项目法人、施工企业等6类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管理和动态监管。启动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专项行动,xx年实现市、县(区)专职项目法人和市属工管单位三级安全标准化全覆盖。

      14.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工作。根据《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及评价模型调整情况,做好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用户管理、信息填报等工作,每季度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通报,强化安全风险分析预警。

      15.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推行危险岗位应急处置卡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通讯等保障措施准备工作,并及时通过水利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填报应急管理信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畅通渠道,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6.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推动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服务功能,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举报机制,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核实处置群众反映的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17.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强化水利安全监管队伍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鼓励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教活动,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024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二

      xx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水利部、省水利厅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违法行为,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认真履行“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宣传工作重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分工负责,各单位配合)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入贯彻执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纳入权责清单,融入全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各单位分工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全市水利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部署开展重点工作。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指导、跟踪督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安全生产科牵头,各单位配合)

      3.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按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与教育培训。指导推动水利工程施工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事故通报力度,对事故多发、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单位加强督导和问责。(安全生产科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三、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4.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水利部制定水利水电工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导则技术标准后,做好宣传贯彻工作。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要求,制定“六项机制”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将“六项机制”工作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和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安全生产科牵头,各单位配合)

      5.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推动各县(市、区)各单位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水库溢洪道、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环节部位汛前检查。(有关单位分工负责);针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水闸、堤防险工险段、农村供水工程、大中型灌区、黄河故道水生态治理、引江济淮配套和南水北调中线xx引水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工程,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县(市、区)和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市管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6.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按照“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资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依托全国全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时公开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等行政处罚信息,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工程质量重点环节管控,推动在建工程质量有效提升。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对穿(破)堤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实行重点监管。配合开展重大水利工程稽查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科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7.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有序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建设科、质监站分工负责);督促指导各地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汛前基本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开展水库安全度汛抽查,严格落实病险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对因责任不落实、质量不过关等造成垮坝的,严肃追责问责。加强堤防水闸安全管理,加快推进水闸安全鉴定,强化堤防险工险段管理。(建设科、工管处负责);进一步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和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农水科负责);督促引江济淮配套和南水北调中线xx引水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扎实做好日常安全管理,抓好防洪度汛、穿跨邻接项目等安全监管,保障南水北调中线xx引水工程安全、供水安全、水质安全。(规财科负责)

      8.强化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利科研与检验安全整治。强化水上作业、外业测量、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管理等安全监管。(安全生产科、规财科负责);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相关规程规范开展重大水利项目前期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确保安全设施、措施及费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规划科负责)

      9.强化局属单位安全整治。推动局属单位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保障安全经费投入,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单位从业人员实施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法定代表人严格规范履责。做好局属单位办公区、家属院、水利后勤保障、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整治,严防火灾及爆炸、踩踏等事故。(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四、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0.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标准体系。水利部制定出台堤防运行管理办法、水闸运行管理办法,修订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后,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及时制定修订本单位、本部门、本业务领域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事前预防。(各单位分工负责)

      11.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加大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高发频发违法行为。(水政支队、安全生产科分工负责);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危害河湖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河湖安全。(水政支队、河长制工作科分工负责)

      五、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2.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建设科、农水科、工管处分工负责);指导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实施标准化达标单位动态管理。(安全生产科负责);加大安全生产先进工艺技术推广应用,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3.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督促指导各地各单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通信等应急保障措施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防止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4.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每季度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并印发通报实施预警,对高风险地区和单位开展重点监管。(安全生产科负责)

      15.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科牵头,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16.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实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核实处置群众反映的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安全生产科牵头,有关单位配合)

      2024年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三

      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统筹发展和安全任务艰巨,全力稳经济防风险保安全责任重大。水务海洋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xx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统筹当前和长远,着力完善体系、防范风险、专项整治、提升能力,确保水务海洋行业安全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一、压实安全职责, 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

      按照 “三管三必须”、“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拧紧扣牢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责任链条,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一)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任务、监管“四类清单”职责分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分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履职述职报告工作。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机制,结合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进博会、两会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党政领导干部开展带队督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年初对年度安全生产风险情况进行研判,每个季度向局党组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判下个季度风险,研究对策措施。(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三管三必须”监管工作体系,推动安全生产与行业管理有机融合。各行业管理单位要根据新修订的工作职责和“四类清单”职责分工,细化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基层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安全监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继续开展第三方水务安全生产危险源辨识风险管控及监督检查工作,排查风险隐患,推动各项防控任务落地,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水务海洋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管理的全流程规范和全员责任。企业要履行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到岗位、责任分解到人,把风险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环节、全过程。企业要持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教育培训制度,提升安全能力和水平。企业要严格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风险预警预控、重大危险源监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制度。(责任单位:城投集团、各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和水务工程各参建单位)

      (四)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制度,严格“黑名单”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严格落实督办、通报、约谈、处罚、扣除信用分、一票否决等监督管理措施。增强企业的主体意识,把风险当隐患治,把隐患当事故查,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建管处,市水务安质监站,各区水务局(海洋局),城投集团)

      二、针对重点领域,加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力度

      按照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要求,持续动态研判风险,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及时落实防范措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一)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强化政府、企业、市场、现场综合联动,加强水务建设施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制定风险管理清单,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建立重大风险源动态管理数据库和管控平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对消防火灾、深基坑、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触电淹溺等突出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力度;针对年度调蓄池等地下工程、长距离堤防海塘集中建设的实际和项目管理特点,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的安全管理,重点开展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围堰、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等施工作业内容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严肃查处无证作业、违章操作、野蛮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推进安全行为管理标准化,督促企业合法用工,落实安管人员和施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责任,提升建设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责任单位:局建管处、河长制工作处、水利处、水资源处、防御处,市水务安质监站,水利事务中心、供水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海洋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二)强化供水安全保障。强化供水行业监督指导,重点做好夏季高温、冬季寒潮咸潮、中高考、进博会期间城市供水服务保障工作,推进自来水厂、供水(原水)泵房老旧配电设施升级改造,确保城市供水安全。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供水应急调度,重点关注原水管渠、过河拖拉管等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提升应对爆管、水污染等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危化品安全使用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执行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督促水库、水厂等反恐重点目标单位,落实人防、技防等措施,加强重点目标的反恐管理。(责任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供水调度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三)强化排水设施管理。加强排水行业安全监管,督促管理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岗位操作规程,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防范有限空间硫化氢中毒事故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企业和作业双备案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普及防范知识。加强排水设施维修改造养护工程监管,强化危险源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聚焦排水管网,推进道路塌陷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联防联控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市排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四)强化水利设施管理。强化水利工程设施运维监管,加快推进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和堤防险工险段维修加固,严格执行病险水闸降标运行制度,保持工程设施运行稳定有序。落实水库、水闸和堤防巡查工作机制,重点做好病险水闸、薄弱堤岸的日常观测、监测,实时掌握工程设施动态信息。持续开展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抢险准备,做到隐患发现及时,整改处置高效。(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供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五)强化水文、海洋监测管理。加强水文和海洋野外、出海作业安全管理,开展人员教育培训,落实安全保护各项措施;加强实验室化学试剂使用安全监管,完善储存、使用和处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责任单位:市水文总站,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各区水务局)

      (六)强化网络安全和舆情安全。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例会、月报制度,完善网络安全常态化检查、督导、通报工作,形成以查促改、以查促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网络日常运行维护和监测预警,提升技术防护能力。强化全行业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应配备网络安全专职人员、落实网络安全专项经费等保障措施,切实守好网络安全底线。(责任单位:局宣传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七)强化单位内部管理。明确各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单位内部安全稳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燃气、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出租场所、车辆船舶、食品卫生以及电瓶车充电等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人员伤亡、中毒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监督管理,开展水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加强行业监督检查,对于危险源要加强管控,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对于发现隐患问题要加快整治,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一)扎实推进今冬明春水务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按照《xx年xx市今冬明春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方案》(沪水务〔xx〕1048号)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今冬明春水务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做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两本账”,全部上账,即查即改,闭环管理,确保城市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围绕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活动有关要求和节后复工、夏冬季施工、防汛防台等环境因素以及工程建设各阶段风险隐患特点,结合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足、无证上岗、违规用工等突出问题,按照点面结合、市区联动的原则要求,针对性开展水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最严格的监管措施,整治违法生产建设,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水务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单位:市水务安质监站、堤防建设运行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三)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整治和排水主管检测和修复。在全市排水行业继续开展防范硫化氢等有毒气体中毒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备案制度,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加强现场监督监护,消除作业安全隐患;建设工地等领域要加强防范知识普及,落实通风、监测等防护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完成4600公里排水主管检测,完成600公里排水管道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排水事务中心、水务安质监站,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四)深入推进水利工程安全度汛专项整治。开展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专业检查,严格落实河道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定,保持水上作业设施和人员安全;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汛前安全检查,重点做好防汛预案修订,防汛物资储备和应急抢险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全行业防汛应急保障综合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市水利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供水事务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五)深入开展管理考核和供水管网改造。组织开展全市水厂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涉及水厂环境、水质管理、净水工艺、设施设备、安全生产和人员培训的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促进供水行业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按照“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完成90公里大口径老旧供水管线更新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市供水事务中心,供水调度中心,各区水务局,城投集团)

      (六)深入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整治。继续开展水务海洋行业电气火灾综合整治,全面排查整治有关单位在电气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违章行为。加强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电气防火消防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夯实基础工作,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水平

      按照“一法一条例”、“十五条硬措施”、“本市安全生产78条工作举措”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一)开展水务海洋设施运行管理危险源风险四色预警研究。基于现有水务“一网统管”系统基础,整合汇集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数据,梳理运行管理方面的危险源类别、项目、内容等,制定危险源清单,从危险事件的可能性大小、频率、严重程度等角度,划分四个危险源风险等级,并进行四色预警,完善评估控制和监测工作,发布预警提示信息,确保水务设施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编制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根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和本市安全生产条例,开展本市水务行业安全生产预案编制工作,确定预案适用范围、明确组织领导、规定各类问题的应急程序,按照预案要求,开展演练,通过演练熟悉流程。(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提升安全生产的数字化管控。基于现有水务“一网统管”系统基础,整合汇集行业安全生产相关信息数据,建设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展示场景,实现对水务行业建设工程领域、设施运行领域以及危化品使用领域的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实现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动态监管的各类指标、要素的掌控和变化的动态监管展示需求,提升安全生产智慧化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继续开展水务安全生产危险源管控监督检查。持续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水务安全生产危险源管控监督检查,每月制定检查计划重点,对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控制和监测工作,加强研究、分析,及时发布预警提示信息,完善风险防控信息交流和成果运用,强化综合管控和源头治理,检查后每季度制作安全生产隐患“一区(单位)一报告一表”和风险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局安监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加强宣教培训工作。定期在水务官网的安全生产专栏更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动态,结合“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教工作、警示教育活动,普及安全防范知识,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责任单位:局宣传处、安监处,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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