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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时间:2024-02-03 11:59:24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不断完善督察制度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督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用数字督察系统,推动全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两办法两规范”,认真执行整改进展“二级审核”机制,有力有序有据推动问题闭环整改。以下是达达文档网分享的内容,欢迎阅读与借鉴。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一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年。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有序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以“四个体系”为运行机制,做好“三山三水”生态文章,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为加快xx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xx年生态环境主要目标是: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大气空气环境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3.5%以上。

      ——水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71.4%,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土壤、地下水、农村环境方面。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国控区域考核点位和“双源”点位水质持续保持稳定。

      ——自然生态方面。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稳中向好。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全市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较xx年降低7.63%左右。

      ——污染减排方面。全市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

      ——核与辐射安全方面。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低于1.3起/每万枚。

      二、坚定不移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固化整改成果。聚焦xx年已完成的9项整改任务,坚持“谁整改、谁销号”原则,督促整改责任单位和督导验收部门xx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销号备案工作。

      (二)实化督查督政。狠抓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年度6项整改任务依限依规高质量整改到位。通过定期调度的方式,紧盯进度、及时督办,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

      (三)强化效能提升。不断完善督察制度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督察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用数字督察系统,推动全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两办法两规范”,认真执行整改进展“二级审核”机制,有力有序有据推动问题闭环整改。

      三、坚定不移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四)做好重点时期管控。开展秋冬季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时启动预警响应。加强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五)做好关键时段监管。加强秸秆禁烧监督管控。统筹协调全市各部门开展督导巡查督查工作,一二级网格热异常点核查,并督促各县(市)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秸秆离田还田综合利用等相关工作,形成全覆盖督导检查、全时段日常督查的禁烧管控格局。

      (六)做好时序进度保障。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超前治理冬季易发的环境污染问题。高质量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动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推进2个省级化工园区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四、坚定不移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七)聚焦“干流水”。印发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或方案,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推动全市江河湖库水质稳步改善;完成嫩江干流入境背景值调查,嫩江干流国考断面水质保持优良。

      (八)狠抓“劣质水”。聚焦水质较差河流和易出现劣V类的断面,推进“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印发实施《乌裕尔河xx控制单元水体达标方案》,指导克东县、克山县、依安县、富裕县协同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实现乌裕尔河水质改善。

      (九)治理“身边水”。实施xx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力争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不反弹;指导讷河市持续关注建成区水体水质变化,避免发生黑臭。

      (十)守护“水源水”。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评估,推进完善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确保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

      (十一)管好“工业水”。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完善入河排污口分级审批制度,明确市县分级审批权限。

      五、坚定不移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十二)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完成6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按照省厅工作部署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因地制宜推进资源化利用,到xx年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加强集中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抽查,推动非正常运行设施整改。

      (十三)加强农用地污染防治。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安全利用及严格管控工作方案。推进受污染耕地重金属污染排查整治。按省级工作部署,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督指导,强化农业面源污染调查和监测评估。

      (十四)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在产企业和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土壤污染管控,强化质量控制和监督管理。按省级工作部署,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稳步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和周边土壤环境监测。

      (十五)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强化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继续开展重点污染源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按省级工作部署,实施典型在产企业和化工园区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六、坚定不移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十六)以减污降碳促绿色布局。加强适应气候变化工作统筹和行动力度,按要求编制市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落实国家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要求,按要求开展市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配合省厅做好重点排放单位xx年度碳核查,做好全国碳市场第二履约周期工作,确保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月度存证数据上报率达到100%。推动将包括林业碳汇在内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储备情况纳入经济发展绩效考核。

      (十七)以优化服务助经济好转。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重大投资项目环评服务保障。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坚决竭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开展重大项目服务助力行动,全面落实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20项措施,深入落实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等惠企减负政策,全过程全环节确保企业“免申即享”。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继续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用好“四张清单”。建立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台账,着力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持续推进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入库,落实生态环境部金融支持生态环保项目相关政策与措施,积极探索市和县级EOD项目模式,并帮扶指导项目谋划与执行。

      (十八)以严格监管保环境质量。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审慎包容差异化监管执法。保持严的主基调,对恶意违法者“严惩不贷”。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重点领域环境执法行动。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移动污染源排放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持续打击危险废物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涉水、大气、土壤、辐射和危险废物等方面专项执法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无证排污、超标排污惩治力度。做好xx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和生态环境稽查。

      七、坚定不移守护重点领域生态环境安全

      (十九)强化危险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持续推进“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活动。持续推动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进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继续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加强汽修行业危险废物管理,完善小微平台建设。落实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全面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环境管控措施。加强尾矿库环境监管,落实尾矿库环境监管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落实重金属减排计划。

      (二十)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开展“绿盾xx”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和整治。加强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配合省厅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加大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实践基地。

      (二十一)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严密排查和防范各类环境风险隐患,落实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强化“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等重点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提升预警预报和风险防范水平。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规范开展事件调查评估。全面推进实施“南阳实践”,完成嫩江“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健全跨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

      (二十二)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紧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持续加大惠企政策服务力度,提升服务质效。按照省厅的指导意见,做好东北边境辐射安全风险应对工作。持续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加强医疗、电磁行业辐射执法检查、放射源核查以及放废库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辐射监管系统数据质量核查。

      八、坚定不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十三)强化法规政策支撑。持续做好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印发美丽xx建设地方实践行动方案,强化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与美丽xx建设目标衔接,统筹谋划推动美丽龙江建设我市地方实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和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成效总结评估,启动“十五五”规划战略研究,推动落实生态振兴行动计划。

      (二十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管理监督到位、运行机制顺畅、工作落实高效的垂管体系。全面推进生态损害赔偿工作,开展第四批案件筛查,保护公众生态环境权益。加强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应用,全面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推进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设。按照国家具体工作要求,积极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持续推进生态环境统计改革,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提升年行动。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和质量核查工作,强化依证监管。

      (二十五)夯实监测支撑能力。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组织开展嫩江流域重点排污口、重要支流和跨界监测断面水质监测,完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推动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调整及自动站监测站点建设选址。加强自动监测站基础运行保障,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

      (二十六)强化科技引领支撑。全面排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按照省厅公布的xx年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督促县(市)区及企业做好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工作,加强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加强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造就一支与现代化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相适应的高水平科技人才队伍。加大对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十七)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精心组织重点工作采访报道,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社会影响力。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典型宣传,加强与市内主流媒体的合作,宣传报道我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和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举办xx年六·五环境日xx市主场宣传活动,做好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国际臭氧层保护日主题宣传以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奖”先进个人及集体宣传推广活动。继续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推广生态环境志愿者服务品牌活动。在政务新媒体上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开展宣传。持续推进重复信访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九、坚定不移以工作落实为牵动深化作风建设

      (二十八)加强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落地见效。突出思想政治建设,践行“三个务必”要求,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全面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抓好政治生态考核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十九)深化思想解放。持续巩固拓展“解放思想、振兴发展”专题研讨和“回头看”工作成果,以“学案例、找差距、建机制、办实事”为主线,破除思路短板弱项,激发干事创业动力活力。梳理工作“断点堵点”,在执行政策、畅通机制、优化流程上持续发力,推动思路转换、观念更新。

      (三十)夯实能力基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好“业务大讲堂”“业务沙龙”,多形式开展“学讲比练”,经常性深入基层一线察实情、研实招、求实效,把抓落实成效体现到学习型机关创建上、体现到解决“本领恐慌”问题上。

      (三十一)提升工作质效。开展强化工作落实专题行动,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标杆意识,坚决杜绝站位低标准低、态度粗、工作粗、质量差效率差等影响工作落实的突出问题,拓展“三治一创”整体成效,力争在工作成果、发展指标上争先创优,以能力作风建设第一标准,打造龙江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第一质效。扎实推动攻坚克难、问题整改、不良作风整治等重点任务落实落靠。

      (三十二)加强队伍建设。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注重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突出政治标准,做深做实干部政治考察,突出把好政治关、廉洁关。加强干部调研,拓宽干部交流渠道,常态化推进干部交流,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开展xx年度教育培训。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二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的重要一年。按照省厅党组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xx展现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景象,扎实做好xx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两会”、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十届六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深入实施重大国家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美丽xx场景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稳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加快推进现代化沿海经济强市、美丽xx建设贡献力量。

      xx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主要目标是: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市细颗粒物(PM2.5)和优良天数比率持续改善。

      ——水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Ⅳ类标准,优良断面比例达到33.3%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方面。近岸海域水质达到考核要求,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4.8%以上。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方面。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污染地块管控措施实现全覆盖。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50%及以下。

      ——自然生态方面。全市生态质量指数(EQI)基本稳定。有序推进渤海新区黄骅市等相关县(市、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提升。

      ——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全市能源结构、产业结构和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提升,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及降碳产品价值实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推广。

      ——污染减排方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VOCs四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完成省下达任务。

      二、积极推进美丽xx建设

      1.深化美丽xx建设路径设计。落实《美丽xx建设行动方案(xx-2027年)》,编制《中国式现代化xx篇章美丽xx建设行动方案》,坚持因地制宜、系统施策,科学构建目标指标体系。

      2.积极开展美丽xx建设实践。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统筹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有力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着力推进大运河生态保护和修复。

      三、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3.全力支撑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统筹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深入开展环境经济形势分析,完善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机制。加强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将全市所有生态环境领域投资项目纳入“大盘子”统一考虑、统一衡量、统一推动。建立“十四五”重大工程项目任务清单,提升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资金储备项目质量,推动实施一批支撑精准、作用明显的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积极谋划中央、省、市资金项目,持续加强项目储备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中央和省级储备库。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开展园区规划环评优化提升行动和环评质量复核工作,强化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扩大生态环境监管“白名单”纳入数量和范围,力争白名单企业(项目)达到800家(个)。

      4.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研究制定《xx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推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鼓励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项目申报,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采用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推进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协同治理,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5.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严格落实省、市重点行业企业环保绩效创A工作部署,发挥创A专班作用,以钢铁行业全面创A为引领,推动我市火电、垃圾发电等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创A。全面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创A标准,强化精准帮扶和政策激励,“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制定创A方案,切实解决企业创A难题,充分调动企业创A积极性,xx年完成2家企业创A任务。对环保绩效创A企业严格进行质量审核,落实监管和动态调整机制。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按要求开展银企对接,充分调动企业创A积极性。推进全市企业“升A晋B”,严格清洁生产和排污许可管理,不断提升工业企业治理水平,全年力争A级、B级企业和引领性企业数量增加80家以上。

      6.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配合开展发电、钢铁、石化、化工等重点企业碳排放年度报告与核查。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督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按时清缴履约。推动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双控”制度,建立碳排放企业分类管理名录,推动开展重点行业单位产品碳排放核算。健全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机制,将重点行业碳排放纳入环评管理。推动实施一批有代表性的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项目,积极挖掘气候投融资项目。

      7.深化碳资产化改革。开展降碳产品基础信息调查,完善降碳产品价值核算方法学体系,拓展降碳产品价值实现领域。探索建立降碳产品供需双方联合开发、互惠互利的精准对接机制。推动降碳产品价值转化,持续跟进河间再制造领域降碳产品开发及价值实现工作。鼓励引导重点企业积极开发碳减排项目。

      8.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常态化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算和收储,进一步扩大排污权交易规模,有序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实施。开展排污权租赁试点。优化环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推动排污权交易与环评、排污许可、总量控制等制度有序衔接。

      四、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9.加快推进大气指挥平台建设。6月底前,比照省指挥平台建立完善市大气指挥调度平台功能,各县(市、区)指挥平台全部建成并上线运行,形成一管到底的指挥调度体系;严格量化积分考核,建立并实施对县(市、区)的日常考核机制。

      10.深入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按照省“24753”工作机制,以秋冬季为重点时段,以钢铁、石化、化工、工业涂装等为重点行业,以居民取暖、柴油货车、秸秆焚烧等为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实施精准应对措施,力争今年重污染天数较去年有所改善。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全过程科技支撑,加强空气质量分析研判,提高预测预报精准性,依法启动预警响应,实行“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严格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要求,服从指挥调度,全力做好污染应对。加大应急期间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全市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及时修订应急减排清单,夯实应急减排措施,严防“一刀切”。

      11.深入开展臭氧污染防治。实施臭氧污染防治行动,强化臭氧前体物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和源头防控。聚焦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开展全面调查并制定污染源清单。大力推进涉VOCs工业企业全过程治理,全年完成308个VOCs治理提升工程,其中源头替代49个、无组织排放治理192个、末端治理49个,末端深度治理18个。加大涉VOCs“绿岛”项目建设力度,5月底前完成xx渤联活性炭再生中心项目建设。统筹开展氮氧化物污染治理提升行动,加大锅炉、炉窑、移动源氮氧化物减排力度。

      12.深入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统筹“车、油、路、企”,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监管,xx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建设。组织开展路检路查和集中使用地、停放地入户抽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动态管理。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使用非标油等违法行为。健全重点用车单位门禁监控系统,强化非现场监管,动态更新超标车辆数据库。

      13.大力推广新能源重型货车。以环保绩效创A为牵引,加大新能源重型货车替代力度,积极引导钢铁、焦化、火电等重点行业发展大宗物料和产品“铁(水)路+新能源重卡接驳”联运模式,在港口、厂区等短途运输和固定铁(水)路运输等场景推广应用新能源重型货车。持续提高绿色交通比重,加大城市物流、城建等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力度,不断优化重点行业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用车结构,提升运输车辆新能源化水平。

      14.加强城乡环境精细化管理。大力实施城市大气污染深度治理攻坚,聚焦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全面提升城市扬尘源、生活源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要求,全面建立工地分级管理制度,强化城乡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严格按照《xx市扬尘污染防治样板工程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样板工地”、“样板道路”创建,4月底前力争完成10%,6月底前达到30%以上,10月底前不低于60%,争取年底更多工地、道路纳入样板创建示范。突出城区生活源污染治理,全面推进燃气锅炉降氮治理和餐饮油烟规范整治,重点整治汽修、装饰、加油站等其它涉VOCs无组织排放生活源。严防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强化巡查巡控,持续巩固清火点成效。组织全面排查整治,进一步完善交办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大力提升城市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

      15.推进工业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全市52台燃煤锅炉深度治理和替代整合,对1501台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和39台燃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对全市13个涉气产业集群开展涉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深入推进854家铸造、炭素、岩棉等重点行业企业工业窑炉综合治理。

      五、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16.全面推进白洋淀流域污染治理。坚持内外共治、标本兼治,统筹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提升城镇污水管网收集率和污水处理能力,推进肃宁县第三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每月两次组织开展手工监测,严防超标排放。

      17.全力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完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标牌设立,加快推进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大浪淀水库、杨埕水库、观州湖水库地表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养护工作,大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供水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8.推进渤海综合治理。大力实施近岸海域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入海排污口,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巩固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成效。全面加强总氮管控,2条市域内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浓度力争不高于xx年基准值。配合开展“碧海xx”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沿岸涉海环境风险源,加强海水养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监管,不断提升海洋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处置能力。坚决配合做好北戴河旅游旺季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工作。

      19.加强重点流域治理保护。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等工程设施,推进宣惠河吴桥县段、东光县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推动渤海新区黄骅市廖家洼河、军盐河2个人工湿地治理工程建设。

      20.强化水环境提升改善。加强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推进出水水质稳定达标。加快实施工艺提标和尾水人工湿地建设等工作,尽快实现污水处理厂排放入河水质达到准Ⅳ类。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推动建成区及县城黑臭水体动态清零。

      21.深入开展水生态修复保护。加强南大港湿地保护。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守、退、补”,推进生态缓冲带划定建设。积极推广“污水处理厂+湿地”模式,建设渤投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鼓励因地制宜建设河口生态湿地,构建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水质净化模式,提高流域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

      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22.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推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定期报告制度,加强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监管。启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对2021年已完成隐患排查的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回头看”,xx年底前累计完成比例不低于50%。配合省级部门,完成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等5个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3.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污染源及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动态更新整治清单。涉重点重金属排放的大气重点排污单位,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实现大气颗粒物自动监测。

      24.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管控治理。严格管控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科学指导划定风险管控范围,严防土壤环境风险。完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机制,优化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程序,按照省级部署探索建立工业污染地块“环境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全面排查关闭搬迁企业地块,建立并动态更新优先监管地块清单,组织开展重点监测,年底前,优先监管地块清单内实施管控的地块比例不少于35%。

      25.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全市新增完成280个村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0%。坚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工作有效衔接,已完成水冲厕改造地区,加快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模式。强化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清理存量、动态随清。

      26.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控。实施地下水国考点位“一点一策”防治管控措施。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配合省厅开展临港国家级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科学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落实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责任。

      27.加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开展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制定危废规范化管理指南,做好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平台信息申报,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能力与规范化水平。巩固危险废物管理行政审批改革成效,继续做好涉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及建设情况信息通报,稳步推进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单位台账,开展涉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防范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风险。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防治,完成我市重金属确权工作,积极做好重金属污染物排污权交易,落实涉铊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要求,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减排达到省下达指标要求。

      28.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制定印发《xx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危险废物一体化系统治理,推进一批“无废城市”建设工程项目,多点打造特色“无废”细胞工程,推动全域各具特色“无废城市”建设。依托省级“无废”对接服务平台和技术推介平台,推动解决产废、利用处置单位信息不对称问题。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探索开展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开展产废重点单位动态管理。xx年,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展开。

      29.加强新污染物治理。落实《xx市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探索建立跨部门新污染物治理管理机制,开展首轮化学物质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按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推进情况,组织落实重点新污染物产生、加工、使用、消费、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

      七、持续加强生态保护监管

      30.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渤海新区黄骅市完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和创建规划,有序推进相关县(市、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

      31.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工作,逐步摸清生物多样性资源情况。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严防外来物种入侵,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开展生物多样性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公众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意识。

      32.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开展“绿盾”行动,对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的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问题开展核查整改,确保生态系统安全稳定。做好南大港和海兴湿地与鸟类自然保护区保护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区、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生态安全事件。

      八、深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制度

      33.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流程。全面落实省督察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改革意见,规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规程,加强督察整改队伍能力建设,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规范性、时效性和权威性。

      34.全力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我市的18项问题,实行清单式、台账式整改,建立动态台账,半月一更新,每月报一次整改进展,每年报一次工作报告。强化跟踪督办,严格验收销号,加大明查暗访力度,xx年3月按要求向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坚决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35.扎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美丽xx场景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聚焦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扎实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迎检准备。强化行业监管和属地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化解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认真做好省生态环境暗访暗查问题整改,围绕省督察办暗访暗查交办问题,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以点带面开展排查整治,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以省暗访暗查问题为排查重点,上、下半年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暗访暗查,以点带面推动问题整改。

      九、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36.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加强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开展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回头看”。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跟踪评估和动态更新,加强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执法监察等方面应用,对“三线一单”进行动态调整。落实生态环境统计改革要求,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统计质量提升行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

      37.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坚持“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原则,实施入企执法检查审批制度,规范入企检查执法行为,开展环境执法稽查,集中力量整治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以及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严格自由裁量标准,实行差异化分类处理处罚,加大帮扶指导力度。深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改革。建立上下贯通、一体化、全流程的智慧环保执法平台,规范非现场执法手段推送线索核查、处理、反馈机制。推进分表计电安装联网率、数据质量得到明显提升,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达到应装尽装,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完善现场和非现场有机结合的科学监管执法模式,开展重点涉气污染源在线监测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提升监管执法震慑力和权威性。

      38.健全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空气、水、地表水、海洋、土壤、地下水生态质量监测,加强地表水自动站监测数据审核,强化环境空气自动站管理,做好国、省控空气站基础保障,对乡镇空气站实施现场运维、数据审核、质控监管全过程管理。优化调整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持续加强国控、省控监测站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干扰监测设施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

      39.强化生态环境治理科技支撑。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支持培养环保领域科技人才。统筹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生态环境智慧监管。

      40.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攻坚行动,聚焦违规占用自然保护地和生态红线、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管理处置等关键领域,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常态化风险化解消除机制。深入实施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持续推进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开展应急演练。完善环境信访分析研判制度机制,加大信访研判,强化隐患排查,开展信访案件复查复核。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提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强化重大活动应急保障措施,不断提升精准应对能力。

      41.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全民行动。深入做好新闻发布工作,配合做好重点工作采访报道。巩固提升政务新媒体阵地,加强新媒体产品策划制作,用足用好“一网双微一平台”,严格审核机制,及时权威发布生态环境政务信息。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做好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全心全意办理信访投诉举报事项,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42.持续加强党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强基固本。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着力增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建各项制度,聚焦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定位,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认真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意见》,加强全系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开展“五好模范党支部”创建,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基层党员“双报到”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把牢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

      43.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推动生态环境系统巡察全覆盖,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有效推动审计问题整改。加强科级及以下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纪检干部“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活动,锤炼过硬政治素质,练就精深业务能力,涵养良好工作作风。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协调联动,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4.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大干部岗位交流力度,注重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扎实做好人员招录招聘工作,持续优化全系统干部队伍结构。注重绩效考核评价和平时考核,按照省厅通知开展年度“双十佳”等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主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开展“学理论、强信念,学业务、强素质,学技能、强本领”生态环境大讲堂活动,利用xx干部网络学院、xx市公务员教育培训考核惩戒管理系统搞好学习培训,积极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实践和宣传推广,提升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打造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

     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三

      xx年,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美丽X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系统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X。

      一、积极推进美丽X建设实践

      (一)制定美丽X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健全美丽X建设标准和评估体系。按照以点带面、分区分类、多层推进的模式,整合现有相关示范创建资源力量,制定美丽X建设示范市(州)、示范县(市、区)建设管理规程、建设指标和评估体系,出台示范镇、示范村建设指导意见,市级层面细化建设评估体系。启动X—X个美丽X建设示范市(州)、X—X个示范县(市、区)创建。每个市(州)推荐的示范县候选名额不超过X个。

      (二)推动地方开展规划编制。指导各市(州)立足自身资源禀赋、生态本底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探索各美其美的建设路径,加快编制出台本地区推进美丽X建设规划,明确分阶段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项目清单,强化政策、资金、项目统筹联动。尚未开展规划编制的市(州)全部启动规划编制,X年底前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三)强化美丽X建设交流宣传。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美丽X建设推进工作会议,召开平原地区、高原地区、丘陵地区、盆周地区工作推进会,解决各地存在的困难,交流分享经验做法,因地制宜推进美丽X建设。强化美丽X建设先进典型经验做法总结,在主流媒体上宣传。加强美丽X建设全过程宣传,通过省级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扩大美丽X建设影响力。

      二、持续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四)加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深入实施《X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统筹编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方案,构建完善碳达峰碳中和“X+N”政策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督查考核制度研究,加快建立全省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序推进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建设,深入试点园区开展调研帮扶。继续推动X新区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制定实施《X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指导xx国家低碳城市建设试点、广元国家低碳城市和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五)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根据国家下达“十四五”降碳目标,分解下达各市(州)“十四五”控制目标。对照新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探索“十四五”考核评价办法,加快构建降碳评估考核体系。落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根据国家工作部署开展“十四五”节能目标中期评估和调整,加强“两高一低”项目管理,进一步做好项目节能审查能耗替代工作。适时印发X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出台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文件。将“两高”项目管理、降碳目标考核纳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X—X年度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完成各市(州)第二轮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成果审查。

      (六)推动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深化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加快建设X光伏基地,推动水风光多能互补开发。加大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积极推进国家天然气(页岩气)千亿立方米级产能基地建设。出台工业领域碳达峰专项行动方案以及钒钛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实施《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推动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超低排放和深度治理等技术改造,建设绿色低碳工厂,提升工业领域本质安全、清洁生产和节能降碳水平。实施交通运输碳达峰行动,启动《X省道路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编制。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实行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全省农业农村碳排放测算和碳达峰行动目标、路径和具体措施研究,制定《X省农业农村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七)全面加强碳市场能力建设。制定全国碳市场X重点排放单位“一厂一策”编制指南,推动X户发电行业重点排放企业做好第二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组织碳市场能力建设活动,开展X年度发电、水泥、钢铁等八大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健全发电行业碳排放数据质量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咨询、核查、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监管。支持碳普惠、碳资产抵质押贷款等新业态发展。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八)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开展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OX)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攻坚。严格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强省市县三级重污染天气联动应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依法严厉打击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行为。科学调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范围,强化秸秆露天焚烧、烟花爆竹管控。做好xx大运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强化帮服,针对重点城市实施秋冬季大气攻坚帮服;针对重点行业,推动玻璃、焦化等X个行业“一行一策”综合治理落地落实;针对重点企业组织专家现场指导。

      (九)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抓好长江、黄河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严格黄河流域各类开发活动强度控制和全过程监管,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实施黄河干流和重点支流生态堤防建设工程。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严格落实河湖岸线管控和入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对国考、省考断面尚未达标的河流实施限期整治,因河施策制定达标方案,逐步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组织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回头看”,建立城市黑臭水体问题清单。

      (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完成X个分区管控试点区建设,更新全省土壤污染风险源清单和管控方案。推进长江黄河上游土壤风险管控区建设,开展长江经济带尾矿库污染治理“回头看”。深入实施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更新《X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认真开展土壤项目申报和实施,做好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典型历史遗留固废堆场治理和污染地块修复等国家重点关注支持的项目储备。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质量检查,制定《X省清洁生产差异化审核管理试行办法》。

      (十一)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建设,统筹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减量利用。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绿色农业,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膜回收行动,完善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监测机制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

      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十二)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逐步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有序实施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推进市、县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报批实施。出台“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联合X市加快推进“六江”生态廊道建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和营造林修复。统筹推进X草原湿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组织开展重点区域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监督工作。加强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组织开展X年自然保护地“绿盾”行动。

      (十三)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实施《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责任分工方案》,制定印发《X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X—X年)》《X省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十年规划》,开展《X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调研。指导“五县两山两湖一线”地方政府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全面建设大熊猫国家公园,推进若尔盖国家公园创建。聚焦重点物种和关键环节,抓好重大危害外来入侵物种治理,开展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

      (十四)提升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能力。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指导市(州)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召开全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现场会。持续开展X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水平评价考核。大力支持民族地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十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化工园区认定,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环境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防范因生产安全、交通运输等事故导致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制定实施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积极争取新污染物治理全国试点。强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推进国家环境应急实训基地建设,深化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风险联控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严格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废旧(退役)放射源安全收贮率达到X%。

      五、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十六)健全完善法规政策。制订X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开展X省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X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立法相关工作。完善全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制定《X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土壤风险评估技术规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加强X环境标准联合攻关,推动《X生态环境标准编制技术规范》及玻璃、陶瓷标准联合出台。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大力推进环境信息依法强制性披露。

      (十七)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效能。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探索实施环评审批权限动态管理,持续做好规划环评审查,强化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动态更新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清单,全面推行环评预审服务。统筹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持续开展环评质量监管,加强排污许可监督执法,全面完成排污限期整改和排污许可“双百”工作任务。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推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十八)健全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进碳监测网络、颗粒物组分网和光化学组分网建设,提升碳监测、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监测能力。强化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基础和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提升环境质量预警预报、风险评估水平。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体系建设,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人为干扰自动站点采样条件行为,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

      (十九)加强环保投融资和科技支撑。健全金融机构投融资保障机制,继续向生态环境领域提供项目融资。对符合条件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实行财政贴息,支持生态环境治理重点领域降低融资成本。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项目跟踪服务,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落实。推进建立X第二轮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开展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持续加强污染防治、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技术攻关、应用示范与交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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