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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推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简短三篇

    时间:2024-03-02 14:31:47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优推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简短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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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推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简短三篇

      优推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简短1

      根据《夹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夹食安办[20xx]1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节日,梧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于节前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对“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地布署,强化监管职能,精心组织实施,圆满地完成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

      乡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前制定了详细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检查辖区小学校、幼儿园,检查内容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食品原料索证是否规范,有无建立相关索证台帐资料,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餐具的清洗消毒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每餐食品是否做好记录留样等。检查结果良好。

      二、开展“两节”期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检查

      梧凤乡食安办对辖区各大小茶叶加工厂、粮油加工厂、餐馆、超市、食品经营摊位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市场安全稳定、秩序井然。同时重点对奶制品、酒水饮料、儿童食品进行了检查,对各经营主体的索证索票、食品备案等食品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严把食品进货关,并做好相关记录,过期食品、不合格食品坚决下架退回。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制冷、保温、防火、防爆、通风等设备设施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防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针对“两节”假期的特殊性,节前我乡加强了对食品安全协管员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通过宣传,增强了安全协管员的责任感,为监管工作打下牢固思想基础,进一步增强了业主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及加强自身卫生管理的.自觉性;通过在场镇悬挂横幅,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及主动维权的意识。通过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宣传,在全乡营造了食品安全意识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应急值守,及时报送信息

      节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设备、举报电话和信息报送24小时畅通,及时上报各类监督检查信息。节日期间全乡无一食品安全举报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优推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简短2

      为贯彻落实11月1日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的会议精神及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要求,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为确保此项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这次整治活动,要以创建“食品安全区”为主线,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协同联动,全区共同行动”的工作思路,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硬化有力措施,实施重点突破,解决突出问题,净化全区饮食环境。

      通过此次整治,使我区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努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时间安排

      本次食品安全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集中排查(11月8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采取自查的形式,深入了解和掌握本区域、本系统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和重点排查,查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要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突出区《集中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隐患排查重点内容。对排查情况做好详细台帐登记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如实填写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明细表,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实现不间断巡查。

      第二阶段:整改提升(11月8日至11月15日)。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明确任务、明确措施、明确期限,彻底将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辖区和各环节食品安全。11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要将填好的排查整治明细表报区食安办。

      第三阶段:督查迎检(11月16日至11月20日)。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根据自查结果认真查漏补缺,区食安办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明查暗访等形式,对食品安全排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逐项进行督导检查,对于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完成。同时,对照《20xx年XX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做好工作台帐、资料整理,写好20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迎接区、市督导组检查各项准备工作。

      三、内容及重点

      在巩固和深化“打非治滥”专项整治、“地沟油”整治、“瘦肉精”整治、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等五大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结合食品消费特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关键环节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集中开展排查整治。

      (一)突出特点,严查重点食品。重点加强肉类、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速冻食品、蔬菜、饮料、水产品、保健食品、调味品及地方特产等热销食品种类的执法检查,强化质量监管,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二)瞄准区域,严查重点部位。根据我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梳理情况,重点加强餐饮排档、幼儿园及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卫生环境、建筑工地食堂和企业内部食堂、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幼儿园、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等重点部位集中整治,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把握关键,严查重点环节。加强饭店、夜市、大排档和集体食堂等群众集体聚餐场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监督检查,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消费市场的巡查和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的'检查,防止借机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仿冒、掺杂使假、有毒有害、“三无”等问题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畜禽屠宰、临时食品加工点等场所的监督管理,认真抓好已取缔和已处罚、责令整改企业的复查工作,防止违法问题死灰复燃。

      四、职责及分工

      (一)乡镇、街道食安站:负责彻底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数量、种类、生产经营模式,收集、汇总、分析食品安全信息,接受食品安全投诉举报;配合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活动,做好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的日常巡查工作,负责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督指导工作。

      (二)区农办:负责种植养殖环节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严肃查处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清查,依法收缴违禁农业投入品,重点是禁用高毒农药、兽药,“瘦肉精”、苏丹红、等违禁物质以及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违法违规渔药;抓好“瘦肉精”整治,加强对全区所有生猪、鸡、鸭等养殖场(户),饲料、兽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销售、添加、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积极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进一步扩大抽检品种和数量,强化源头食品安全风险控制。

      (二)区质监组: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整治,组织食品加工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重点整治瘦肉精、塑化剂等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问题。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对我区形成规模的重点食品行业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等违法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

      (三)区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专项整治,组织食品流通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清查食品经营主体的经营资格,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实施食品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账及索证索票制度。突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加强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市场、超市、商店和流通类食品摊贩、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增加抽检批次,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

      (四)区食药监局:负责餐饮服务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组织餐饮服务经营业主、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重点针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机关、企业内部食堂、幼儿园、学校周边小餐桌、餐饮类食品摊贩、流动餐饮大棚和大型聚餐活动等安全风险突出的节点,加大整治力度。对暂时达不到许可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后仍未达到许可条件,隐患较大的,坚决予以取缔。针对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违法标识、夸大宣传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查问题产品。

      (五)区卫生局: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机关、幼儿园及学校饮用水定期检测,做好学校及学校周边除“四害”等环境卫生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

      (六)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学校食堂,校内商店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学校教职员工、学生、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卫生常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改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周边的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七)区城管执法局:履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幼儿园、学校及辖区内流动摊担(点)的监管。

      (八)区公安分局:负责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要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部位的摸排,积极扩展案件线索来源,强化破案和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有力量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此次整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严格工作责任,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

      (二)整体联动,协作配合。排查整治工作涉及部门多、任务重。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讲求通力协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督导。区政府食品安全督查组重点督查本次排查整治情况;对问题突出的加大督查力度,增加督导频次,确保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乡镇、街道和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细化应急处置预案。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加强社会监督,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品安全舆论氛围。对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特别是要系统梳理发现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和重大风险隐患整改进展情况、效果等,总结好的排查整治做法、经验,形成总结报告连同排查整治汇总表及20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于11月20日前,一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及时报区食安办。

      优推食品安全工作总结简短3

      20xx年,双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省局、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省局提出的“质量监督工作要点”为工作中心,突出重点,抓好落实,继续履行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组织协调、查办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职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狠抓职责到位和工作到位,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工作职能,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局面,使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在总体上有了明显的好转,有效推动了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结合实际,切实做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继续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部署和国家质检总局“四查、四建、四落实”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监管人员工作水平,进一步落实监管工作责任,并以质量提升活动为抓手,把整治规范和发展提高结合起来,监督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保障双鸭山地区的食品安全和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依照食品许可证申请程序,严把食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增加获证前企业的现场抽查比例;实行审查组长考核制度,严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条件审查关,对不符合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条件的,一律

      不受理、不审核,同时严格审证后的监管工作,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培训,提高其分析、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基本问题的能力;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及获证食品生产企业互查工作。

      (二)加强对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检查。

      20xx年,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

      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到目前止,全市共有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获证率100%;478家符合条件的小作坊100%签订承诺书,并建立了原料进货、投料和销售台帐。经过今年的深入整治,全市的食品生产小作坊进一步得到了规范,其产品质量有了进一步的保证。

      1、增加巡查力度,严密监管小作坊生产。认真做好普查建档工作,加强对小作坊的巡查力度,督促小作坊建立和健全原辅料进货记录、投料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指导其填写相关表格,进一步完善、规范记录等,重点规范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工艺流程,提高小作坊生产管理水平。严格实施出厂检验,督促没有自检能力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出厂检验。强化公开承诺,要求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并在规定区域内销售。

      2、严格执法,重拳打击。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加大对小作坊的执法力度,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和生产加工集中区域为重点,对突出的重点产品,组织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小作坊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取缔无证无照生产食品和生产伪劣食品的小作坊,规范了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行为,提高其产品质量水平。

      3、加强指导,上门服务。我局对小作坊的监管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帮扶。在查处和打击小作坊违法生产行为的同时,免费提供上门服务,帮助小作坊不断提高生产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对证照不齐且条件较差的小作坊,劝退或限期退出食品生产加工领域,要求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改变生产场所用途、清除生产原料,并注销证照中食品生产加工许可范围,;对证照不齐且具备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采取上门指导、免费提供服务等办法,帮扶其规范经营和发展生产。

      (三)加大食品添加物质的生产和使用。

      一是检查企业是否漏报、瞒报备案内容;是否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如实记录;是否存在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否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规定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并与备案表内容保持一致。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责令整改。

      二是严格按照标准对备案信息核实,确保符合标准要求。凡发现不明添加物质,无法说明全部配方的复合添加物质,不符合标准规定使用用途的`添加物质,立即责令企业立

      即停止使用、限期整改。

      三是检查企业是否使用非传统食品原料和不在国家公布的目录内食品添加物。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四是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滥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履行使用添加物质备案手续等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的获证企业,依法注销其生产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坚决责令企业实施召回。

      二、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相关要求,我局采取了加大宣贯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书》等方面入手,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加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宣传力度,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宣贯。我局组织所有获证食品企业的管理、检验、采购、保管等方面人员,分期分批集中开展了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使企业负责人更加明白了自己是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企业是食品安全责任主体,增强了企业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

      与企业签订《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书》。明确了双鸭山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遵守规定。要求企

      业法人在责任书上签字、盖章。通过我局食品监管人员的努力,目前,已经有95%以上企业签订了责任书。

      加强督促检查,把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我局采取企业自查结合监督抽查的形式,切实抓好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工作。向企业发放《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年度自查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并依据企业自查情况,对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当前工作中暴露出来的一些突出问题,逐个产品、逐个环节地开展集中清查,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信息通报发布体系、食品企业信用体系、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采取的具体措施

      自20xx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市政府相关的监督检验经费一直不到位,使我局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四、对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建议

      《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食品卫生许可证废止,但是由于相关的规定还未出台,无法进行小作坊监管及相关许可工作的开展,希望能够尽快解决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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