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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试题(开卷)

    时间:2020-12-07 13:10:43 来源:达达文档网 本文已影响 达达文档网手机站

    试卷代号:3957 国家开放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期末统一考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试题(开卷)
    一、材料分析题(80分)
    2020年初,中国疫情期间人民抗疫鲜明凸显出中华民族团结的强大凝聚力,深化和升华了中国民众对于中国精神的认知。疫情发生后,武汉封城,全国人民支援湖北战“疫”,医护与生活物资紧急调配湖北,医护人员不顾感染风险毅然决然奔向抗疫战场,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有车市民在疫情最严重时刻主动充当接送医护人员上下班的临时司机,社区志愿者在各个小区守护老百姓生命安全,外卖小哥为减少人们外出降低感染风险让自己多跑路无接触送达生活用品,青年们勇敢地担起肩上的责任,中国青年用自己的时代担当书写了最美的青春故事。全国人民用中国心共铸中国魂,身处各地的每一个中国人都以强烈的大局意识将自身个体融入到举国抗疫的宏大主题叙事中,14亿中国人用史诗般的众志成城应对疫情,在抗疫战中勠力同心风雨同舟共同战斗,凝聚起疫情防控的无穷伟力,这就是中国精神在新时代的薪火相传。中国人民以伟大的中国精神构筑起钢铁长城,保证在抗疫战中打主动仗、打硬仗、打胜仗,彰显中国力量和中国风范,以中国精神捍卫了五星红旗的自豪和荣耀。

    请理论联系实际分析:
    为什么实现中国梦必须弘扬中国精神? 答:人总是需要一点精神的,一个国家和民族更是这样。没有人的精神的有力支撑,就没有全民族精神力量的充分发挥,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就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实现中国梦,要求我们不仅在物质上强大起来,也要在精神上强大起来。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国精神生生不息,成为照耀我们民族奋勇前行的不灭灯塔。今天,中国进入社会转型期、改革攻坚期,精神力量的作用也愈加凸显。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壮丽征途上,在改革发展的火热实践中,靠什么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创造活力?面对纷繁的世界观世界,如何在多元中立主导,在多样中谋共识??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如何以更大智慧与勇气啃硬骨头、涉险滩?离梦想越近,就越需要不断增强团队一心的精神纽带,越需要持续激发自强不息的精神动力,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爱国主义始终是把中华民族坚强团结在一起的精神力量、不管是民族危亡关头的同仇敌忾,还是众志成城抵御重大灾害,凝聚在爱国主义旗帜下,个人命运才会与民族命运紧密相连,滴水之微才能凝聚成无坚不摧的力量。

    二、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时刻牵动着全社会的心,大家众志成城、上下一心,同抗病疫。无数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人员、公安民警更是逆向前行,决心不退。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采取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除了对外地返市人员进行仔细摸排、管控外,重点对辖区居民小区外来人员、小区车辆逐一进行登记并进行测温,确保疫情能够得到有效管控。但总有一些人,无视法律,无视规定,一意孤行,拒不配合进行出、入登记与体温检测等。对拒不执行者,将会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妨害公务罪等刑事犯罪。

    请理论联系实际分析:
    什么是法律权威?为什么要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20分)
    答: 1、法律权威的含义 法律权威就是指法律在整个社会调整机制和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切bai国家及社会行为均须以法律为依据,法是唯一的权威。

    具体说来,首先,法律必须在整个社会调制机制和全部社会规范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不得以政策、道德、习俗等调整手段或其它社会规范冲击或代替法律。其次,社会主体的一切行为都要以法律为最高权威。它不但要求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要求执政党的行为必须依据法律,而不允许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于社会公众来说,要自觉地认同和崇尚法律,并外化为积极主动的实际行为。

    2、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原因 (1)法律权威是实施法治的基本要素。美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潘恩指出:“在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同样地,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从表层意义上说,依法治国指的是依照法律治理国家。而从实质意义上来讲,它则是种视法为社 会最高权威的理念。

    法只有树立起极大的权威,才会为社会成员所尊重、信赖和素尚,并体现于他们的行为之中,从而实现由“应然”法治到“实然”法治的跨越。如果法失去权威,就如同个没有尊严 的人,任何社会成员都可以随意地蔑视、嘲笑和践踏,甚至被一些工具主义者玩弄于股掌之上,由立法机关制定出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就成为一纸空文,形同虚设.当法律形同虚设时,法治必然会被人治所代替,建立社会主义法治的目标也就只能是空想。

    (2)只有树立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至上权威,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怕尔是曾说:“在任何一个社会,法律本身都促成对其自身油圣性的信念.它以各种方式要求人们的服从,不但付诸他们物质的、客观的、有限的、合理的利益,而且还向他们对招越社会功利的真理、正义和信进行呼时。也就是说以 神不同于流行的观世 主义和工具主义理论的方式确立法的神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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